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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安全培训教案

20XX安全培训教案

  安全培训资料

  

  —1—

  第一章电务系统有关的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一、电务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四项基本安全制度:

  

  “三不动”:

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三不离”:

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

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级施工安全措施”的内容:

  内容包括:

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单项作业措施,施工后检查试验措施,预防人为故障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变措施等。

二、电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作业纪律:

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

  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它光源代替;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构通道岔假表示;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三、在站内、区间作业时:

  1.上道进行施工、检修作业及设备检查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饰),并应设安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2.防护员应与室内值班人员保持联络,随时预报列车运行情况。

防护员应佩戴标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防护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3.电务值班人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接到电务值班人员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4.在站内作业时要时时注意嘹望列车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臵,建立作业安全岛。

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嘹望;在复线区

  —2—

  间,应逆列车运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嘹望,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

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

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10m以上距离。

  7.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8.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9.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

  10.挖坑、沟时,应了解地下设备情况,土质松软处所应有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

坑、沟一般不应过夜,不得已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11.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50Kg。

  四、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时:

  1.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侧工作,须使用安全带。

  2.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3.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留。

4.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五、对带有220V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作业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

需停电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示牌。

恢复供电时,应确认全体作人员作业完毕,脱离带电部件后,方可合闸,摘除警示牌。

  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绝缘胶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

  3.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上具、材料。

  六、信号机械室必须保持清洁,禁止烟火,并应做好以下防火工作:

1、必须备有符合要求的报警和灭火设施,并保持其良好;2、电缆进出口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电力电缆不得与信号电缆同沟敷设;

  3、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用汽油、酒精等擦拭设备的电气接点,并不得用易燃油擦洗地面和设备。

  七、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

  1.人身和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工具等)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有1m以上的距离。

  2.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的处所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接触网工区人员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

作业时应有接触网工区人员在场监护。

拆除临时接地线后,严禁再进行作业。

  3.禁止攀登接触网支柱,不得在支柱上搭挂物品。

  4.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

当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该处10m以外,将该处加以防护,并立即通知有

  —3—

  关部门处理。

  5.电务设备的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信号人员作业时应确认地线接触良好。

  6.信号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耐高压的绝缘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

  7.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道电路送、受电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牵引电流畅通后,方可进行作业。

  8.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

  9.整修电缆时,应先确认电缆外皮(全塑电缆除外)与电缆屏蔽地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同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良好,方准开始作业。

八、在提速区段作业时,应注意:

  1.信号值班员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

  2.现场作业人员接到信号值班员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3.躲避列车时,应距线路3m以上距离,并蹲下身体。

第二章:

上级文件摘要

  第一节:

关于严禁使用封连线及其它违章手段进行电务作业的通知

  近几年来,全路电务部门连续发生旅客列车责任行车大事故,性质严重,在路内外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1997年4月29日广铁(集团)公司管内荣家湾站、1998年7月29日郑州局管内老田庵站、1999年10月29日成都局管内小岚垭站所发生的行车重大事故都是于电务人员采用封连线或其它违章手段,封连电气接点,甩开联锁条件,开放信号,构成道岔假表示或道岔错误解锁,造成信号联锁失效所致。

  信号设备是保证铁路行车安全、提高运输能力、指挥列车运行的铁路主要行车设备。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电务基本安全工作制度和作业纪律,确保信号设备性能良好和联锁关系的正常可靠,在工程施工、日常维修作业和设备故障处理中,各级电务设备维护管理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严禁下列违反规定的作业:

  1.采用封连线或其它手段封连信号设备电气接点,造成联锁失效;  2.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或借用其它条件改变联锁关系。

  3.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色灯信号机灭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

采用非正常手段,人为地沟通道岔假表示,更换转辙、转换设备或进行道岔转换试验;

  6.未要命令、未登记要点使用道岔“手摇把”转换道岔;

  7.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扳动或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8.未登记要点“偷点”、“抢点”作业。

  —4—

  第二节防止机车、车辆人身伤害安全措。

京铁安监【20XX】247号一、各岗位通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1.本安全措施适用于局管内各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本措施。

所有从业人员每半年必须经单位、车间、班组三级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充分休息好,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

对视听不良、行动不便的人员,严禁单人作业和使用重点工、机具及担任防护员等工作。

  3.生产作业班组于班前,必须结合天气情况、作业处所、环境条件的变化和工作重点任务,对人身安全关键进行周密的安全预想,并制定有效的联防措施,在作业过程中抓好落实。

  4.从业人员上线作业时必须精力集中、严守两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确认制度和呼唤应答制度,不准打闹、玩笑、阅读书报、接打手机和做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事情。

  5.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6.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和携带必要的人身安全防护备品。

禁止穿凉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子的鞋上岗作业,未穿戴劳动防护服装和携带人身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准上岗作业。

  7.上线作业应首先设好安全防护,未设防护严禁作业。

所有上线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带有夜间反光标志的防护坎肩或带有反光标志的黄半袖衫。

劳务工、民工、临时工上线作业必须正式路工带领,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后方准作业。

  8.新上岗、转岗、调岗和提改职人员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逐级考试鉴定合格后,方准上岗。

学徒工、实习人员参加作业前,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严格落实人身安全互控措施,严禁师徒分离,否则不得单独顶岗作业。

  9.按照国家、部、局安全规定,有关单位每半年要对所有的作业场所、生产岗位、人行道、线路附近的暗沟、涵洞、小型桥梁及作业人员经常行走的处所是否平坦、畅通;防护设施、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侵限的障碍物件是否清除;为现场作业设臵的排水沟盖板、围栏、安全警告标志是否完整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危险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治,并将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时通知作业人员,确保作业中人身安全。

  10.邻近线路不足三米的生产房舍面对线路的门口,门前应设防护栏并安设警示标志,但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11.直达特快、特快、快速列车、特快行邮专列等运行速度在120公里/小时以上的列车到达作业点前10分钟,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下道,必须距钢轨头部外侧米以上的安全处所避车。

  12.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上线路作业的上下工、交接班行走的安全路线做出具体规定,并做到同去同归。

  13.各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切实加大对预防机车、车辆人身伤害事故隐患的“技防”措施经费投入,为从业人员上线作业配臵必要的预防列车撞轧预警防护接收器等防护装臵和工具。

  14.横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并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等。

严禁钻车、跳车和抢越线路,遇天气不良时,更应注意来往的机车、车辆。

  —5—

  还需设臵中间联络员。

  第7条遇站内、区间进行较大施工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安全防护体系和防护措施。

涉及两个及以上班组或车间配合的作业,或者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区域所在地现场班组负责安排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

根据施工作业实际需要,在施工地点两端增加设臵远端现场防护员,并对施工现场防护员进行编号管理。

施工人员密集时,要采取拉防护绳等措施进行安全防护,必要时增加广播提示,保证作业人员及时下道避车。

  第8条现场两人及以上作业须明确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及作业人员不得兼任防护员。

作业前未按规定设臵防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9条严肃执行路局、段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除故障、事故修复以外,凡影响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维修及施工配合作业必须纳入局令停点施工和维修天窗;点外上线作业必须履行作业计划提报、审批和运统-46登消记手续,必须严格执行点外上线作业人身安全卡控措施。

  第10条现场作业原则上禁止单人上线作业,邻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必须单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邻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单岗单人作业人身安全卡控措施,车载单人单岗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车载设备作业人身安全卡控措施。

  第三章防护人员管理

  第11条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

  —11—

  中间联络员统称防护员。

驻站防护员按规定着装并佩戴胸牌,现场防护员、中间联络员除按规定着装外,还需佩带袖标。

胸牌、袖标按系统分颜色管理,电务系统为黄底红字。

  第12条防护人员资格

  1.防护员任职条件。

应具备本工种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安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语言思维表达能力清晰,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标准,业务素质好,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担任。

  防护员按照防护职责分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两级,有关等级在防护员上岗证内注明。

防护员严格按照资格等级从事相应的防护工作,未取得一级防护员证人员严禁担任驻站防护员。

取得防护员任职资格职工调入新工区,任职资格同时取消,对新的岗位环境、作业特点等熟悉时间少于2个月、未经培训考试合格重新取证,严禁从事防护工作。

防护员年度任职资格复审培训不合格,严禁继续从事防护工作。

  2.驻站防护员必须熟知站场线路及信联闭设备知识、安全防护设臵标准、常用的行车术语、信号显示意义、防护备品用途、防护方法、各种作业的程序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知识等。

  3.职教科负责防护员教育培训、考试和“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发放与登记建档工作。

职工防护员任职资格取证,职工本人申请,填写防护员审批表,经工长、车间主任同意、劳人科进行任职条件审核、安全科审批后,职教科组织进行任职资格培训

  —12—

  考试,考试合格,发放相应等级的“防护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

每年年初,职教科组织对全段现场防护员进行任职资格复审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在职工个人的“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栏目签认并加盖公章。

  第13条各车间负责对防护员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统一的防护员管理台账。

台账包括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编号、姓名、年龄、所在工区、资格等级、发放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日期、复审培训考试日期。

防护员管理台账原则上每年防护员资格复审后进行一次更新,发生防护员人员、资格等级变化及调动调整、重新取证要立即更新。

各车间要将更新后的防护员管理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科备案,并严格按照资格等级安排防护员从事相应的防护工作。

  第14条安全科负责建立健全全段驻站员、防护员管理档案,统一制作或购臵发放防护员上岗合格证、防护袖标、防护员通知记录本和防护联控录音笔,并做好现场从事防护作业人员任职资格、持证上岗及岗位作业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物资科负责防护用品的日常发放和更换。

  第15条防护员职责

  1.严格执行劳动安全防护相关制度和要求。

  2.有权拒绝作业负责人的违章指挥,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正确地实施安全防护;对违反作业安全相关规定的作业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3.参加班前布臵会、施工预备会,根据作业内容补充安全措施。

  —13—

  检查试验防护用品及联系工具,保持性能状态良好。

  4.驻站防护员负责办理“运统-46”登、销记手续,记录、转达调度命令,及时、准确掌握和通报机车、车列运行情况,通知现场防护员组织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驻站防护员负责联系、配合室外扳动道岔,开放信号,确认控制台状态等工作。

  5.现场防护员负责对防护区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

作业中认真监听和观察列车、车列运行动态,当接到驻站防护员列车接近下道避车的通知后,及时督促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下道避车,在确认人员、机具、材料等全部撤出线路后,向驻站防护员报告。

现场防护员严禁做与防护无关的工作。

  第16条防护员考核

  防护员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作业标准,作业过程中违章违纪,必须从严考核,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者要撤消其防护员任职资格,收回防护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和防护员上岗证。

半年后,本人重新申请,经履行防护员审批、培训考试程序重新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防护员上岗证后,方可继续担当防护员工作。

  1.防护员发生以下问题,发红牌考核,性质严重的定人身事故苗子。

  ⑴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无证上岗、擅自中途离岗、参与作业或做与防护工作无关的事项。

  ⑵上道作业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作业负责人未落实“三核对、三通知、三确认”安全规定。

  —14—

  ⑶驻站防护员未按规定进行作业全过程录音和填写防护员通知记录本,以及运统-46有施工、天窗检修、点外上线作业登记,“驻站员到离岗通知记录本”无相应到离岗登记或登记时间段小于作业时间段。

  ⑷上线作业现场防护员、单人上道作业未按规定携带、佩戴防护用品、用具。

  ⑸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作业过程中接打手机。

  2.防护员发生以下问题,发黄牌考核。

  ⑴来车时驻站防护员未及时通报作业现场防护员,现场作业人员和机具撤离不及时,防护员和现场负责人先行撤离。

  ⑵双线、多线区段、弯道瞭望条件不良作业时,未按规定采取拉绳的防护措施增设防护员。

  ⑶驻站防护员执行来车防护“三通知”不标准,简化用语、记录。

⑷驻站防护员、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现场防护员落实上线作业“三核对”不标准,简化用语、记录。

  ⑸现场防护员未携带列车时刻表,未落实定时电台通话制度,通知下道不及时。

  ⑹现场及远端防护员防护距离、位臵不标准,简化防护作业程序和呼唤用语,精力不集中。

  ⑺驻站防护员未掌握上线作业时间内3小时列车运行阶段计划、调车作业计划。

  —15—

  ⑻下道后,防护员与作业人员未在同一侧避车,跨线避车。

⑼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佩戴标志。

⑽危险作业现场防护人员监控不到位。

  第17条各级干部现场检查验收、机车添乘、施工盯控、跟班作业,要将现场作业人身安全防护制度及防护员作业标准落实情况作为必查、必验、必控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

对于路局、段现场检查发现的人身安全防护“两违”问题和严重隐患,要纳入段对车间的月度生产奖考核和标准化班组验收考核,并依据段有关管理考核办法,对有关责任班组工长和各级盯控、包保、主管干部进行联挂考核、责任追究。

安全科专职劳动安全员要每月对现场车间安全防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每季对防护员队伍进行分析,并将检查、分析情况提报段月度安全分析会、季度安委会。

  第18条各现场车间要细化制定防护员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对现场安全防护制度落实与防护员履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

每月要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度车间安全分析例会分析通报内容,每季度要形成分析报告报安全科。

  第四章防护员工作标准

  第19条上线作业必须建立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施工作业人员三位一体的“三核对”互控联防卡控机制。

  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开始作业前,采取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互相提问应答,作业或施工负责人进行核对确认的方式,落实“三核对”互控制度。

即:

核对确认作业人员达到现场时间、地点等;

  —16—

  核对确认运统-46登记手续、调度命令准许事项是否齐全、运统-46登记手续、调度命令准许事项是否与施工项目相符、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措施,明确了施工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是否携带了驻站防护员有关证件、天窗点外上线维修计划、防护员通知记录本等;核对确认列车运行动态计划和上线作业安全许可条件,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携带齐全良好、作业机具是否状态良好、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现场防护员是否按规定到岗、到位。

  第20条驻站防护员工作标准

  1.每名驻站防护员原则上只能同时承担两个方向区间和站内的作业防护任务。

多方向防护时根据需要应增加驻站防护员。

  2.驻站防护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携带驻站员证、防护员证、录音笔、无线电台、天窗点外上线维修计划和防护员通知记录本等。

提前到达车站行车室,在驻站防护员到离岗登记本和相关的运统-46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经车站值班员核实签认。

同时,在防护员通知记录本内记录当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及作业分工。

  3.上线施工作业开始前,作业负责人、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要互相核对时间,时间以行车室时钟为准,并对无线电台进行通话试验,确认通话良好。

驻站防护员在与现场防护员相互确认设臵好防护后,现场防护员方准通知作业负责人,安排上道作业。

驻站防护员应掌握室外各组作业人员动态及防护员位臵。

每名驻站防护员负责防护的现场防护员不

  —17—

  超过三个,超过时应增设驻站防护员。

  4.上线施工作业,驻站防护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联控录音笔使用管理制度。

班前会结束后,驻站防护员上岗前,须打开录音笔开始录音。

在行车室进行驻站防护,要持续录下列车接近通知及现场复诵应答情况;作业完毕室外作业人员返回后,方可停止录音。

录音笔应至少保存一周录音内容。

  5.驻站防护员应准确掌握作业期间内列车运行三小时阶段计划、调车作业计划和接发每趟列车闭塞、开车及变更等列车、车辆运行动态情况。

作业中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认真观察控制台上的信号显示,准确掌握列车、机车、车列运行情况,并及时准确依次地将列车、机车、车列各环节运行动态情况,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通知,并得到现场已停止作业和作业人员、机具下道的报告后,将情况及时登记在防护员通知记录本内。

  室外多点作业时,需记录现场防护员移动地点、时间等信息。

作业现场同一方向有多名防护员时,驻站防护员在发出列车接近通知后,必须逐一呼叫所有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应复诵通知内容。

未接到现场防护员的复诵,不准终止接近通知。

  6.驻站防护员应执行邻站预告通知、邻站开车通知、列车接近通知“三通知”和确认室外防护员姓名、确认室外防护员复诵内容、确认室外作业人员、机具下道“三确认”制度,并对每次、每组作业人员通知、应答情况和每隔3-5分钟室内外联络试验情况在防护员通知记录本内进行记录。

  —18—

  7.驻站防护员因故需要暂时离开时,必须先行通知现场防护员,停止现场作业,在确认现场作业人员均处于安全避车状态和工机具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暂时离开,严禁擅离职守。

在驻站防护员未到岗前现场作业人员不得上道。

重新回岗后,必须通知到所有现场防护员。

  8.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3-5分钟联络一次,发生通讯联络中断时,应立即采取其它通讯方式通知现场防护员,督促确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作业结束后,驻站防护员在接到现场防护员的现场人员、设备、机具、料具等全部撤出线路、清点完毕等情况的报告,现场人员已全部到达工区或撤至安全地点,在有关运统-46和驻站防护员登记本上消记后,方可离开行车室。

  第21条现场防护员工作标准

  1.现场防护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上身穿带有夜间反光标志的防护坎肩或带有反光标志的黄半袖衫,头戴桔黄色防护帽,左臂佩戴黄色袖标,胸前佩带防护员上岗合格证,携带防护喇叭、防护联系电台及管内列车时刻表等用品。

上岗前,要检查试验防护喇叭报警音响信号、无线电台、语音提示接收机良好。

  2.现场防护员直接负责对防护区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原则上只承担一处防护任务,且作业区域长度不超过50米,超出上

  —19—

  述范围时,应适当增设现场防护员。

中间联络员只能承担一处防护任务。

现场防护员站内作业自作业人员出发、区间作业自进入线路时起至作业结束、全部返回安全地点期间,必须不间断防护。

  3.现场防护员应根据作业场所地形选择瞭望条件较好、位臵醒目、不侵限、便于通知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

其站位必须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并便于观察现场列车、车列运行及作业情况,要与作业人员保持10米以上距离。

一般情况应选择靠近作业人员的“安全岛”或路肩站立防护,严禁站在上下行线路中间防护。

  4.现场防护员与驻站防护员要保持3-5分钟联络一次。

现场防护员一旦与驻站防护员联系中断时,应立即通知上线人员下道,工机具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告之现场负责人,采取其它通讯方式与驻站防护员取得联系,直至联系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上道作业。

  5.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向驻站防护员报告施工作业地点、行动路线。

转移作业地点时,必须与驻站防护员联系,通报下一作业地点。

现场作业人员需横越线路时,现场防护员须向驻站防护员联系申请,经驻站防护员确认安全并同意后,方可横越线路,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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