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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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1:
本锅炉使用说明书提供了锅炉设备使用的原则性要求和注意事项,用户和电力厂的要求和其他设备、DCS系统操作使用要求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编写成完整的电厂操作运行规程。
2.锅炉机组启运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制定符合设计、设备特点的启动试运行调整方案及措施。
第二章锅炉机组启动前的准备
第一节启动前的检修和试验
1.锅炉所有受压部件安装完毕后,按JB/T1612-94《锅炉水实验技术条件》进行水压试验,即以锅筒设计工作压力的1.25倍进行整体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用的水应为冷凝水或除盐水。
水压后,应对锅炉范围内汽水管道,蒸汽管道路进行冲管,以清楚管道内所残留的一切杂质,并对以水为工质的各承压部件表面进行化学清洗。
2.锅炉运行必需的温度、压力、流量、水位、氧量、壁温等测点应装设完好,各监视仪表经校验合格,显示清晰、准确。
3.送引风机经冷态试运行合格。
4.煤气系统各设备安装完毕,氮气吹扫准备就绪,煤气管道泄露试验合格,各快切阀、调节阀及其液压站电动执行机构,开关试验灵活,其开度、方向及位置指示正确。
消防设施具备齐全,CO测量仪表校验合格。
5.锅炉机组的烟风、汽水等系统检验合格(包括泄露试验),处于投入状态。
烟风、汽水系统内的所有阀门、挡板及执行机构,开关试验灵活,其开度、方向和位置指示正确。
6.锅炉本体各类门孔完整无缺、关闭严密。
燃烧器完好,与燃烧器相连的煤气、热风管道等安装完毕。
与燃烧器相连接的各风门转动灵活,各阀门及电动执行装置开关灵活,位置指示正确。
7.启动火炉煤气和点火装置,使之处于投入状态。
8.受热面及烟道的积灰、结焦、杂物清理干净。
9.锅炉的连锁保护、各程装置及各类电器设备经试合格,动作准确可靠,处于备用投入状态。
10.炉体外部各汽、水管道、支吊装置完好,管道膨胀无阻。
膨胀指示器焊接牢固,刻度清楚,并记录初始指示位置,在膨胀方向上应无阻碍。
11.各系统煤气安全设施齐全,并检验合格。
12.现场照明灯齐全,具有足够的亮度。
事故照明可靠,表盘照明充足,光线柔和。
第二节锅炉上水
1.锅炉启动前的检查完毕后,可经DN50的给水旁路向锅炉上水,水质应满足GB/T12145-99标准,上水应缓慢平稳(水量准备约70吨).上水时投入双色水位计,电接点水位计。
投入汽包的就地压力表及盘前压力表。
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门,炉顶全部空气阀。
关闭主汽阀及其旁路阀、过热器集箱的所有疏通阀、关闭加药阀、紧急放水阀、连续排污阀、定排总阀。
关闭省煤器放水阀、反冲洗阀、主给水阀。
2.上水温度与锅筒壁温差应不大于50℃,锅筒内从无水上至正常水位下75mm,约2小时,当给水温度接近锅筒壁温时,可加快上水速度,若锅筒壁温很低或上水温度较高时,应适当延长上水时间。
3.上水至正常水位下75mm,应停止上水,并严密监视水位,如水位下降,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后再补水。
4.上水期间应严密观察锅炉受热后的膨胀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消除。
第三节安全阀的整定
1.锅炉本体上共装置了三套安全装置,装置于锅筒和集汽集箱上。
整定压力如下:
锅筒安全阀
集汽集箱安全阀
起做压力(表)MPa
4.58
起做压力(表)MPa
3.97
差压
4~10%起做
差压
4~10%起做
2.安全阀校验一般单独起动锅炉进行。
校验时锅炉蒸汽温度上升速度不大于1℃/分。
并严格监视过热器管壁不超温。
第三章锅炉的启动
第一节锅炉点火
1.投入高炉煤气系统,维持高炉煤气压力5000Pa。
2.投入锅炉连锁保护,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
3.在煤气系统总阀关闭的情况下,通入氮气吹气扫,待管道内各支管内空气被吹扫干净,经检验合格后,停止氮气吹扫,打开煤气总阀及水封装置,送煤气到各层液压快切阀前。
4.锅炉的所有设备具备点火启动条件后,启动引风机、送风机,全开煤气燃烧器的风门挡板对炉膛及各受热面进行吹扫,以清除炉膛可能积存的可燃物,吹扫风量不小于30%MCR风量,吹扫时间不应小于5分钟,将炉膛负压调整到20~40Pa,检测炉尾CO含量,若小于0.5%,认为吹扫合格。
若吹扫失败,待故障排除后重新吹扫,直至合格为止。
吹扫结婚后,维持炉膛出口处负压20~40Pa。
5.进行点火操作,此时点火用一次风门处于点火位置,开度一般为10%~20%。
通过各组点火器的按钮启动点火控制。
点火顺序是这样的,首先将下排高能点火枪及液化石油气枪推进到点火位置,由高能点火枪点燃液化石油气,每点燃一支液化石油气枪,高能点火枪后退350mm,并及时调整配风。
当下层3只燃烧器液化石油气枪点火成功,且燃烧稳定后,再引燃下层高炉煤气燃烧器,其顺序是这样的,先打开下层的煤气调节阀,开度为约10%(根据炉前煤气压力决定开度大小,煤气压力大,开度小,反之就大),二次风门的开度不大于5%,然后打开下层液压快切阀送煤气到炉膛,使该组的每个煤气燃烧器同时着火燃烧。
从打开快切阀开始至10秒钟后,如3个燃烧器中有2个探测不到火,应及时调整配风,当煤气量大时,应调小点火风量,增大二次风量,当下层煤气燃烧器燃烧稳定且负荷大于40%的锅炉额定负荷时,可投入上层煤气燃烧器。
投入上排燃烧器时,其煤气调节阀开度一般不小于30%,10秒钟后,如3个燃烧器中有2个探测不到火,应立即关闭该组煤气快切阀,查出原因消除后,再投煤气。
6.煤气燃烧器着火稳定后,根据锅炉气温、汽压上升速度要求,运行人员可开大各组煤气燃烧器调节阀,并及时调节配风和炉膛负压,使燃烧稳定,此时火焰呈浅兰色。
7.点火时炉前的煤气压力不得低于3000Pa。
点火时如非必须,禁止在炉门处停留,看火时身体侧向一边,严防火喷出伤人。
点火后必须对现场进行一次CO检漏,发现CO泄露应及时消除。
第二节锅炉升压
1.锅炉自点火到并汽的时间一般为2.5~4小时。
2.在锅炉升压过程中,注意及时调整燃烧,合理适当排汽,使锅筒上、下壁温差不得超过50℃。
使各受热面均匀,膨胀均衡,对膨胀较大的水冷壁下集箱可用加大放水的方法处理。
3.锅炉正常点火升压时间分配如下:
主汽压力MPa
时间(分钟)
0—0.49
90—120
0.49—1.47
30—60
1.47—2.45
15—30
2.45—3.82
15—30
合计
2.5—4小时
4.当压气升至0.15MPa左右,应关闭锅炉各放气阀,并开启过热器集汽集箱上的疏水阀,对空排汽阀,使过热器得到足够的冷却,严禁关小过热器集汽集箱的疏水阀,对空排汽阀赶上升压,以免过热器管壁温度急剧升高,注意监视各温度测点的变化,防止过热器壁温超限。
5.升压过程中,应将再循环阀在不进水时开启,进水时关闭。
6.当锅炉压力升到0.1~0.2MPa时,应冲洗锅筒水位计,并验证其指示的准确性。
7.汽轮机冲转前适时关闭热器集汽集箱上的疏水阀,对空排气阀,随着负荷的增加,及时切换给水管路,锅炉正常供水后应及时投入给水自动调节装置。
8.在升压过程中,应控制锅筒内饱和温度的上升速率,在保证锅炉使用寿命下,锅筒壁允许的升温速度为:
冷态启动时的最大允许升温速度为:
1.75℃/分。
温态启动时的最大允许升温速度为:
2.06℃/分。
热态启动时的最大允许升温速度为:
2.45℃/分。
9.锅炉向汽轮机供汽前,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冷态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
10.锅炉向汽轮机供汽前,检查炉水,蒸汽品质,达不到要求应加强加药和排污,直至达到要求。
11.锅炉启动时应严格按机组启动曲线升温,升压。
12.锅炉开始供汽后,根据气温的上升情况投入减温器。
第三节锅炉并汽
1.并汽条件:
1.1经过全面检查。
燃烧稳定,一切正常。
1.2待主汽温度在420~440°C。
1.3整齐品质合格。
1.4汽包水位较低位置。
2并汽操作:
2.1在并汽条件满足时,开启主汽阀的旁路阀及其阀后疏水阀,并关闭对水空排气阀。
2.2开启主汽阀的旁路及其阀后输水阀,待主汽管道个疏水阀。
3并汽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停止并汽:
3.1蒸汽管道水冲击或剧烈震动。
3.2水位剧烈波动,燃烧不稳,主汽温,主汽压波动,发现设备较大缺陷。
4.并汽后正常带负荷速度为5~10吨/时/分,事故情况下可根据酌情增加。
5.并汽后1~2小时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膨胀指示器一次。
6.锅炉负荷升到70%以上时,给水、减温水投入自动调节。
7.锅炉负荷升到70%以上,热风及煤气参数达到设计值时,适当活动相关阀门。
检查活动相关阀门。
检查热态开关的灵活性。
第四章锅炉运行调整
第一节锅炉运行调整任务
1.调整锅炉的蒸发量,满足汽机的需要。
2.保证正常的汽压与温度。
3.均衡进水,并保证锅筒内的正常水位。
4.保证炉水品质和过热蒸汽品质合格。
5.调整燃烧达到良好状态,提高锅炉效率.
6.防止炉内爆炸和设备事故,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二节正常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控制
序
号
项目
单位
设计值
运行
经验值
最高
最低
1
蒸发量
T/h
143
65
2
汽包压力
Mpa
4.58
3
给水压力至少大于锅筒压力
Mpa
0.5
4
锅筒水位
mm
+75
-75
5
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
Mpa
3.82
6
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
℃
460
435
7
给水温度
℃
104
8
炉膛负压
pa
-20
-1000
9
过热器后氧量
%
6
2
10
高温过热器壁温
℃
560
11
低温过热器壁温
℃
480
12
炉膛出口烟气温度
℃
980
13
过热器两侧烟温差不大于
℃
50
14
尾部烟道两侧烟温差不大于
℃
50
15
燃烧器前煤气压力
pa
9600
3000
16
燃烧器前二次风压
pa
3500
2500
第三节水位的调整
1.给水调整时保证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环节,在各种负荷下,都应连续向锅炉进水,保持锅筒内的水位在允许的范围内变化。
2.给水操纵台设DN50、DN50两条管路,DN150、DN50管路中均设有调节阀,DN50调节范围为0~50%B-MCR。
正常运行时使用DN150这条管路,调节范围为30~110%B-MCR,负荷变化时可由调节阀调节给水流量。
3.正常运行时,应投入给水自动调节。
在负荷变动,调节燃烧,定期排污和切换水泵等情况下,应密切注意锅筒水位的变化和调节。
4.锅筒水位以就地水位计的指示为基准,亦可用电接点水位计校核,视现场具体情况而定,就地水位计的显示应清晰,若发现水位呆滞和模糊时,应及时冲洗。
5.经常检查对照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相对应,并尽量避免给水流量的猛增猛减。
6.锅炉正常水位位于锅筒中心线下100mm处,正常运行时,锅筒内的水位应控制在正常水位的+75mm范围内,若水位波动超过+75mm时,应立即检查校对各水位计是否正确,查找原因予以清除。
7.水位报警与保护(相对于正常水位)
报警1:
+80mm
报警2:
+100mm采取措施。
报警3:
+200mm停炉保护。
第四节蒸汽压力的调整
1.锅炉压力的调整,可通过增加减燃料等方法来进行,不允许用破坏燃烧等方式调整汽压,在非事故状况下,不应用对空排汽来进行降压
2.若汽压达到安全阀动作值而安全阀拒绝动时,应立即关闭部分燃烧器,开启对空排汽阀进行降压。
3.运行中应正确判断压力变化的原因,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压力表指示值应经常校对,若有误差应及时修复。
4.过热器出口的蒸汽压力波动范围及控制由用户在运行规程中制定。
第四节蒸汽温度的调整
1.正常运行时,过热蒸汽的出口汽温应控制在20~50Pa,不允许正压运行。
2.炉膛出口压力报警、保护值:
+1000Pa报警
+1500Pa停炉保护
3.燃烧调整的目的是要达到:
燃烧随时适应锅炉负荷变化的要求,保持良好的燃烧工况。
各燃烧器火炬大小形状基本一致。
炉膛火焰不偏斜,不直冲水冷壁,煤气和空气饶动混合好,燃烧中心位置正确,炉膛火焰充满度好,燃烧完全,火焰呈浅兰色。
根据锅炉份负荷的要求,随时调节风量和煤气量,增负荷时应先增风量后增煤气量,减负荷时应先减煤气量后减风量,正常运行时过热器后氧量测点的氧量应维持在3%左右。
煤气正常燃烧时,火焰呈浅兰色。
如火焰发暗,说明风量过大,如火焰发红,说明风量过小。
4.正常运行时,燃烧器前的煤气压力应维持在4000Pa左右。
第七节锅炉低负荷运行
1.当锅炉负荷低到65t/h以下时,视为锅炉低负荷运行。
低负荷运行时,应注意燃烧情况防止熄火。
2.在低负荷运行时,可以将上排高炉煤气燃烧器停运。
3.在低负荷运行时,应时刻监视煤气总管CO的含量。
若低于18%应停炉。
第八节锅炉的排污
1.为了保证锅炉汽、水品质合格,保持受热面管内的清洁,应对锅炉进行排污和加药。
2.锅炉的给水、炉水及蒸汽品质应符合标准GB/T12145-99的要求。
3.定期排污除了排出炉内沉淀物之外还可以调整炉水的品质,以补充连续排污的不足,当炉水品质不良或悬浮物增多时,应加强定期排污或调整连续排污量,司炉人员应经常监视蒸汽含盐量的变化。
连续排污的排污量,定期排污的次数均应由蒸汽及炉水品质决定,排污的周期由运行规程规定,锅炉发生事故时(满水事故除外)或运行不稳定时应停止排污。
4.定期排污量最好早锅炉低负荷时进行,以增加排污效果,排污应将锅筒水位保持比正常水位稍高一些,并注意水位变化。
5.一般不允许对二个或一个以上排污点同时机你选哪个排污,以维持锅炉水位。
6.排污时应注意各排污管道有无流量,判断阀门是否堵塞。
第五章锅炉的停运
第一节正常停炉
1.锅炉按计划停止运行,应按停炉曲线和汽机的要求进行。
2.停炉前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存在缺陷,待停炉后消除。
3.在停炉过程中,锅筒上、下壁温差不允许大于50℃,受热面金属壁温不应超过允许值。
4.在停炉过程中,蒸汽降温速度不大于2.25℃/分。
5.停炉过程中,锅炉应平稳的降低负荷,当负荷降到50%以下时,上层煤气燃烧器可停运,此时应密切注意炉内燃烧情况。
6.根据负荷情况,适时切换给水管路,维持锅筒正常水位。
7.当负荷降至20%-MCB负荷时,可全停煤气燃烧器,并对煤气管道进行吹扫。
8.当汽压降至2.0MPa以下,蒸汽温度260~270℃,负荷到零时,锅炉熄火。
熄火后,保持对炉膛的通风,在确认空气预热器的进口烟温低于150℃时,方可关闭引、送风机。
9.熄火后,应密切注意排烟温度的变化,防止发生尾部再燃。
10.停炉4~6小时内应严密关闭引、送风机入口挡板各人孔门、检查门,以免锅炉急剧冷却。
11.停炉4~6小时后,可开启引风机入口挡板门,检查门等,进行自然通风冷却,根据需要停炉18小时后可启动引风机进行强制冷却。
12.当汽压降至零时,可放掉炉水,若需热炉带压放水,汽压降至0.5~0.8MPa时,可进行放水工作。
第二节事故停炉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1.1锅筒水位超过正常值+200mm时。
1.2锅炉所有水位计损坏时。
1.3过热蒸汽、主给水管道发生爆管时。
1.4尾部发生再燃烧时。
1.5锅炉压力升高达到安全阀动作压力,而所有安全阀拒动时。
1.6水冷壁管发生爆管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时。
1.7锅炉炉膛熄火时。
1.8煤气泄露危急人身安全时。
2.操作顺序,立即停止向锅炉供应燃料,迫使炉膛熄火,打开煤气系统放散阀,将各自动阀调节切换为手动控制,并实现MFT相应的功能,监视调整维持锅桶筒水位正常。
维持送风机风量30%,炉膛负压50Pa,通风5~10分钟。
对过热器集箱进行疏水。
以后按正常停炉,进行各项操作。
第三节请求停炉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请求停炉:
1.1炉水、蒸汽品质严重恶化,经多方处理无效时。
1.2锅炉承压部件泄露,无法消除时。
1.3锅筒就地水位计损坏时。
1.4锅炉严重结焦、堵灰,无法维持运行时。
1.5安全阀动作后不回座时。
1.6受热面金属严重超温,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2.请求停炉按正常停炉顺序办。
第六章锅炉机组事故及事故处理
第一节锅炉满水
1.锅炉满水指锅筒水位超过正常水位100mm。
2.满水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2.1值班员没有认真监视水位,或误操作。
2.2给水自动调节失灵。
2.3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2.4锅炉降负荷过快,水位调整不及时。
3.满水处理:
3.1发现水位增高,应立即采用降低水位的措施,减少(或停止)给水量,开启紧急放水阀,如主汽温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关闭减温阀门,开过热器疏水阀和集箱疏水阀,并找出原因,做相应的处理。
水位正常后,关闭紧急放水阀及过热器疏水阀。
3.2如处理无效,水位继续升高至水位表计指示200mm以上无法回落,或一经发现水位计指示已在200mm以上,判断确实满水,应立即作紧急事故停炉处理。
第二节锅炉缺水
1.锅炉缺水指锅筒水位低于正常水位100mm。
2.缺水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2.1值班人员没有认真监视水位,或误操作。
2.2给水自动调节失灵,水位表失灵,
2.3给水泵故障,给水压力突然降低。
2.4锅炉负荷增长过快,水位调节不及时。
2.5排污阀严重泄漏,水冷壁、省煤器破裂。
3缺水处理:
3.1发现锅炉水位低,但在-200mm以上时。
用加大给水,启动备用给水泵,提高给水压力或缓慢减锅炉负荷的方法,使水位迅速恢复正常。
同时,检查给水阀、紧急放水阀及定期排污阀有无误动作的情况,并校对各水位计。
3.2如处理无效,水位继续下降,低于-200mm以下无法挽回,或一经发现水位指示就在-200mm以下时,禁止向锅炉给水,并紧急停炉。
第三节锅炉水位计损坏
1.如锅筒就地水位计有一只损坏时,应立即关闭该水位计并进行检修,同时校对另一只就地水位计和其它接点水位计,低读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加强对锅炉水位计的监视。
2.如锅筒二只就地水位计损坏时,但其余水位计正确可靠,则允许由其它水位计监视水位,及时修复已损坏的就地水位计,若其它水位计也不可靠,则应作紧急停炉处理。
第四节锅炉灭火
1.当每层燃烧器中FSSS装置的每3个火焰检测头2个失去信号时认为该组燃烧器灭火。
当满足FSSS技术要求的炉膛灭火逻辑时认为炉膛灭火。
2.原因:
2.1送、引风机故障
2.2高炉煤气快切阀误关。
2.3高炉煤气成份突变,CO含量低于18%。
2.4水冷壁管严重破裂,水汽喷出。
2.5负荷变动时,风量调整不当。
3.处理方法,立即停止向锅炉供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
按紧急停炉处理。
第五节炉膛及烟道爆炸
1.爆炸原因:
1.1点火操作不当。
点火未能及时点燃煤气。
1.2负荷变化时,煤气、风量配合不当
1.3低负荷时未能及时投高炉煤气稳燃。
1.4锅炉灭火保护失灵,发现不及时,造成大量煤气进入炉膛。
1.5炉膛燃烧不完全,在烟道内积聚大量煤气。
2.处理方法:
2.1如在点火时发生,立即停止煤气的供给,并及时对炉膛进行吹扫。
2.2检查锅炉设备是否有损坏程度,如损坏严重挖法继续运行,立即按紧急停炉处理。
如损坏不严重,不妨碍继续运行,在消除爆炸原因后,可继续运行。
第六节煤气泄露着火
1.煤气泄露着火应立即查明泄露位置。
2.断绝泄露源。
3.清除附近易燃物。
4.及时通知消防队。
5.若不能及时清除,应按紧急停炉处理。
第七节水冷壁管的损坏
1.水冷壁管损坏的常见原因:
1.1锅炉给水品质不符合标准,使水冷壁管内部结垢,腐蚀或管壁超温,造成损坏。
1.2水冷壁管热膨胀受阻,造成损坏。
1.3管子材质或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缺陷及焊接质量不符合。
1.4长时间低负荷运行使正常的循环破坏,或管子内被杂物堵塞。
1.5炉膛发生严重爆炸,使水冷壁管损坏。
1.6锅炉严重缺水。
2.水冷壁管损坏的处理。
2.1若损坏不太严重,尚能维持锅筒正常水位则允许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2.2若水冷壁管损坏严重,造成锅炉灭火或对锅炉加大进水后仍不能维持正常水位,应立即作紧急停炉处理。
第八节过热器管的损坏
1.过热器管损坏的常见原因:
1.1化学监督不严,汽水分离器的装配不良或不严密,蒸汽品质不合格,使过热器管内积聚盐垢。
1.2管内有杂物堵塞。
1.3燃烧调节不当,火焰偏斜,两侧烟气温度差大,过热蒸汽温度两侧差大,大的一侧管子因过热而损坏。
1.4管子材质或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缺陷及焊接质量不合格。
1.5减温器故障,局部管子壁温超温引起。
2.过热器管损坏的处理:
2.1若发现过热器管泄露轻微,过热蒸汽温度尚能维持在正常范围,则允许继续运行一段时间,但应适当降低负荷,并争取尽早作停炉处理。
2.2若损坏严重,过热蒸汽温度变化过大,不能控制,应立即作紧急停炉处理。
第九章省煤器管的损坏
1.省煤器管损坏的常见原因:
1.1给水品质不合格
1.2管子材质或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缺陷及焊接质量不符合。
1.3省煤器管热膨胀受阻。
1.4点火升压及停炉中,停止上水后未能及时开启循环门,从而导致省煤器管过热。
2.省煤器管损坏的处理:
2.1若省煤器管泄漏轻微,按正常停炉处理。
2.2若省煤器管泄漏严重,不能维持运行,应作紧急停炉处理。
注意停炉时不应开启省煤器的在循环阀门。
第十节锅炉范围内汽水管道损坏
1.汽水管道损坏的常见原因:
1.1管子材质或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的缺陷及焊接不合格。
1.2管子热膨胀受阻。
1.3投运时暖管不充分,造成水击而损坏。
1.4水质不合格,造成腐蚀
2.损坏的处理:
2.1若损坏不严重,尚能保持正常运行,且不至于扩损坏,可以维持运行,但需注意监视,管子泄漏处周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并尽早作正确停炉准备。
2.2若损坏严重发展至事故停炉时,应立即作紧急事故停炉处理。
第七章锅炉停炉保养
第一节停炉保养的基本原则
1.锅炉停用期间,为防止受热面发生腐蚀,必须对锅炉进行保养。
2.不让空气进入停运锅炉的水、汽系统内。
3.保持停炉用锅炉水、汽系统金属内表面干燥。
第二节保护方法
本锅炉可采用充丹保护方法,待锅炉受热面汽水排除干净后,由锅筒氮气接口向锅炉充氮,并维持0.2~0.4MPa压力,然后关闭所有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