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知识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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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知识重点

绪论

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走近马克思,了解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创立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

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一、走进马克思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创立

1、马克思所处时代的欧洲及德国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状况

2、马克思生平及学术活动简介

马克思于1818年1月5日生于德国莱茵省特利尔成的犹太人家庭,父亲是该城一个有名望的律师。

1883年3月14日逝世,终年65岁.1835年秋,马克思进入伯恩大学学习法律,但在第一学年结束后,他父亲将他转入柏林大学法律系学习。

1844年8月,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巴黎会面,从此结成了一生的友谊和开创了共同的事业。

1845年2月初,马克思离开巴黎,前往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并于1845年12月公开发表声明宣布放弃普鲁士国籍,从此成为“世界公民”。

在布鲁塞尔期间,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与社会工作:

1845年秋至1846年夏,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完成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这部著作标志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

1847年出版了马克思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他在书中阐明了他的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进一步阐明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系列基本原理。

1846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创建了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

1847年1月正义者同盟邀请马克思和恩格斯加入其组织。

1847年11月29日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伦敦举行。

大会委托马克思恩格斯起草同盟党纲《共产党宣言》。

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在伦敦第一次以单行本形式公开发表。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狭义而言的马克思主义是指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思想体系,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和指导思想。

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

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是他的两大基石。

唯物主义历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指明物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

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和资本主义存在的基础。

这两大发现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

马克思根据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证明了资本主义为共产主义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

提出了共产主义分为两个阶段,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并提出过渡时期理论,他还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合理的设想。

广义而言的马克思主义,不仅指马克斯恩格斯创立的学说体系,也包括继承者对它的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

2、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必然产物

第一,19世纪40年代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准备了社会历史条件。

第二,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阶级基础。

3、马克思主义是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和创新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理论来源:

一是,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代表人物之一黑格尔哲学的辩证法“合理内核”,但扬弃了他的唯心主义观点。

二是,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经古典经济学理论。

三是,英法空想社会主义学说。

第二,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就在于发现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1、科学性、革命性

2、世界观、方法论

3、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第四、形而上学、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原因就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即政治立场;

三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

四是,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崇高的社会理想。

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世界观基本问题的提出

1、世界观基本问题产生的历史渊源所谓本原是指一切东西都是由本原构成,由其产生,最后又复归于本原,本原既是万物的起源与归宿、万物的基础,也是说明万物的原则。

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的始基,一切生成与水,复归与水,大地漂浮于水上。

因此,水是本原。

由此,哲学家们认为宇宙间有一种基本物质是所有事物的源头。

从公元前500年开始,位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殖民地伊利亚(Elea)有一群哲学家也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其中最重要的一位是巴门尼德。

巴门尼德提出了存在这一概念。

巴门尼德认为,现有的万物是一直存在的,世界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变化,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变成另外一种事物。

“能被思维者和能存在着是同一的。

”由此哲学家们对于世界本原问题的就有了不同的回答,即世界是以物质为本原,还是以精神为本原,这就形成了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

2、哲学和世界观的基本问题世界观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

思维(精神或意识)与存在(物质)的关系问题。

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二是,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

3、基本问题的理论意义及实际意义

(1)理论意义

第一,对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回答不同,是划分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唯一标准,揭示了为各派哲学的根本立场及其根本分歧,提供了研究哲学发展史和现实哲学斗争的基本理论线索。

第二,对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的回答不同,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2)、实际意义

哲学基本问题的实际意义就在于,这个问题本身是人类实际生活中首先不能回避的问题。

4、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延伸到社会历史领域,就形成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即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形成了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对立。

所谓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过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主要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所谓社会意识:

是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科学等意识形式和各种社会心理。

所谓唯心史观:

是指把社会现象及其发展的最终原因归结为精神因素的历史观。

有两种理论形态,一是主张人的意识决定历史发展的主观唯心主义历史观;另一个是主张某种神秘精神实体决定历史发展的客观唯心主义历史观。

所谓唯物史观: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主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

二、世界统一于物质

1、什么是物质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就在于: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第二,它指出物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人的认识可以反映客观实在,从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它对物质世界的多样性做出了最高的哲学概括,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2、什么是意识及意识的能动作用

(1)、关于意识的起源

第一,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的产物。

第二,意识是社会的产物,劳动在人的意识的产生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意识的本质

第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就是说,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离开人脑神经系统的生理过程,就不可能有意识的存在。

第二,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就是说,意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

(3)、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意识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的能动创造性。

第三,意识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

(4)、实践使物质世界分化与统一

(1)什么是实践

所谓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

对实践本性的这一理解和规定,包含了两层相互联系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指,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第二层含义是指,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

(2)、实践的特征

第一,实践是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指人把自己作为物质力量并运用物质手段与物质对象发生实际的相互作用,这种“感性的”活动同感性对象一样具有现实的实在性。

实践沟通了主观与客观,是沟通主客观的桥梁和纽带。

通过实践可以证实或证伪某种理论(认识)。

第二,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

所谓实践的自觉能动性,就是指实践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第三,实践是社会历史性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

.所谓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可以是个体的人,也可以是群体的人。

.所谓客体,也就是对象,是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

主体、客体是实践的两极,将二者沟通的是工具,工具是使主客体相互作用得以实现的条件和中介。

(3)实践的主客体的相互作用

第一,就实践的主体、客体相互作用的特点和实质而言,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超越和限定,或着说,在限定中超越的关系,这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第二,就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而言,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

所谓主体对象化:

是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

也就是说,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渗透和转化,即主体客体化。

所谓客体非对象化:

是指客体由客观存在的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原有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即客体主体化。

(4)、实践的基本形式

第一,物质生产实践。

第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第三,科学实验。

(5)、实践构成了人类的存在方式

第一,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使自己成为“社会的存在物”。

第二,人在改造自然过程中,使自己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第三,“社会存在物”、“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又使人的活动具有了自觉能动性,从而使人脱离动物界,成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

在实践中,人把自己从动物界提升出来,创造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

“正是在改造对象和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了自己是类存在物”。

由此可见,人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在本质上是人的。

(6)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条件,又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统一的现实基础。

.我们所谓自然界,是指独立于人类活动或者未被纳入到人的活动范围以内的客观世界。

自然界对人类社会而言具有先在性。

所谓人类社会:

是指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关系的统一体,它包括人化的自然和人的社会关系。

人化的自然是被人的活动所改造过的自然,它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和本质力量。

人的社会关系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

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条件,又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统一的现实基础,这是因为:

第一,在实践中物质世界分化生成了人类社会。

自然的人化过程,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自然的基础上建造了人类社会,从而使统一的物质世界二重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第二,实践又使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内在地联系着。

这种联系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自然界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自然基础;另一方面,自然界通过人的实践不断获得属人性,并在人化的自然中延续着自己的存在,同时,人化的自然不可避免地要参与整个自然界的运动。

(7)实践是社会的本质,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的实践性表现在: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第二,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

(8)、马克思主义哲学确认实践是社会的本质的意义,意义就在于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或者说,把社会“当作实践去理解”。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的根本点就在于,从物质实践的内在结构,即生产方式出发去理解和解剖社会结构。

三、世界是运动的

1、运动

(1)什么是运动

所谓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变化的哲学范畴。

运动范畴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变化总是相对于状态而言的,是指从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

故运动的共同本质就是变化。

(2)、物质与运动的关系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

这就意味着,从物质和运动彼此统一的角度理解世界,坚持运动和物质不可分的观点。

故,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物质的运动和没有运动的物质都是不可想象的。

(3)、运动的绝对性和相对静止

所谓运动的绝对性,是指就运动与物质不可分而言,运动是普遍的永恒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所谓静止是物质运动中相对稳定的状态,是运动的特殊形式。

一般而言,有两种情况可以看成是静止的:

一是,机械运动中,特定事物间没有发生位置移动;二是,事物处在不显著的量变阶段,没有发生根本的性质变化。

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式,这说明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相对于没有出现的变化而言,物质处于静止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物质都是运动和静止的统一。

为什么要承认相对运动?

即承认相对运动的意义是什么?

因为,离开相对静止来谈论运动,就不知道这个运动究竟是什么东西或什么形式的运动,就会使一切变成不可捉摸、无法认识,从而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2、时间、空间

(1)、什么是时间、空间

所谓时间,是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

所谓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

时空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时空和物质运动不可分。

一方面,时空离不开物质运动,离开物质运动,时空就是无法度量的东西;另一方面,物质运动也离不开时空,没有过去或将来,也不占有任何体积和位置的东西,绝不是客观实在的,而只能是主观抽象的。

这也说明,时空具有客观性。

(2)、时空的绝对性和相对性问题

时空的绝对性,时空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它的客观实在性是永恒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时空的相对性,是就具体的时空而言的,具体时空要受到具体的物质运动的制约,而具体的物质运动都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其所度量的时空也就是相对的。

第二节、普遍联系与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一)规律

1、什么是规律

所谓规律,是指事物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这是因为: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因为它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

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二)、联系与发展

1、普遍联系

(1)、联系的含义及特点

所谓联系,是指一切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联系的特点:

第一,联系具有客观性;

第二,联系具有普遍性;

第三,联系具有多样性。

(2)、联系客观普遍性的根据(原因)联系之所以是客观普遍的,是因为:

第一,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具有共同的本质和基础,即客观实在性,联系的普遍性根源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第二,任何具体事物的客观存在和运动本身无不表现为一定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

第三,事物可以互为中介,千差万别的事物之间可以通过“中介”或过渡环节联系起来,构成一个无限循环的总体系。

(3)、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界限区别为前提的

这是因为,否认了事物之间的界限,就不能区别事物,就不知道什么在联系。

同时,唯物辩证法认为,差别和界限只能在事物相互联系和比较中存在,没有联系就无所谓区别。

而差异双方总是互为中介、相互过渡的,所以具体的差异和界限具有相对性。

(4)、联系的条件性

所谓联系的条件性,就是说,任何具体事物都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在一定条件下消亡的。

因此,任何具体的联系无不依赖于一定条件。

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联系的性质和方式也要发生变化。

联系的条件性的方法论意义就在于,条件不同,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的影响不同。

因此,具体分析各种不同的条件,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对做好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

2、永恒发展

(1)、什么是发展

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物质世界运动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

所谓发展是指前进的变化或进化。

发展的最本质含义是: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所谓新事物:

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事物。

所谓旧事物:

是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事物。

.新旧事物区别的根本标志:

在于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2)、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

就新旧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更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历史条件,而旧事物则不能。

.就新旧事物之间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孕育产生的,它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吸收和继承了旧事物中积极的东西,并增加了旧事物不能容纳的新东西,因而它比旧事物在内容上更丰富,在形式上更复杂,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特别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新事物往往是社会上先进人物所创造的,反映社会生活进步发展的要求,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最终为大多数人所支持。

二、发展的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发展的基本规律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1)、什么是矛盾

所谓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的哲学范畴。

(2)、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相反相成的属性。

所谓矛盾的同一性,就是矛盾的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趋势,它有两个基本的含义:

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二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渗透,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

所谓矛盾的斗争性,就是矛盾的对立。

是指矛盾双方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可以用不同的术语表达:

相互否定、相互反对、相互限制、相互离异、相互分化、相互批评等,这些揭示了矛盾斗争性的不同侧面,表明了矛盾斗争性的多样性。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第一,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第二,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总是和同一性相联结,受同一性制约的。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范畴,不仅反映了事物内部对立统一的本质联系,也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机制。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同一性在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双方连为一体、互为条件,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发展的基本趋势。

第二,斗争性在发展中的作用:

斗争性在量变过程中的根本作用就在于,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变化。

矛盾的发展过程首先是双方力量此消彼长的过程,这种竞争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为质变进行量的准备和创造条件。

斗争性在质变过程中的作用就在于,当矛盾双方力量的发展在斗争中各自达到极限时,只有通过矛盾的斗争性,才能突破量的极限,使旧的矛盾统一体解体,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

(2)、内因和外因在发展中的作用

内部矛盾是内因;外部矛盾是外因。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所以,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由内部矛盾引起的。

所谓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内部诸要素的对立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所谓外部矛盾,就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在考察统一性和斗争性在发展中的作用时,还须进一步揭示同一的相对性斗争的绝对性。

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

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

就是说,任何矛盾的统一体,以及贯穿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都受到特定条件的限制,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当这一特定条件消失时,矛盾双方就失去了同一性,就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

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

所谓无条件性,并不是说它不需要任何具体条件或不处在任何具体条件之下,而是指矛盾的斗争性即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也就是同一赖以存在的条件)所限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事物发展所必需的新条件。

◆要把握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

还必须理解一个过程向另一个过程的矛盾转化。

矛盾转化过程是旧统一体破坏和新统一体建立的过程。

在旧的矛盾统一体完全瓦解之前,矛盾双方并未完全割断联系,并未完全失去同一性,但已是瓦解中的同一。

这时同一既存在又不存在,既同一又不同一。

与此同时,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斗争倾向则越来越强烈,以致这种倾向贯穿到底,使矛盾双方彻底分裂,旧矛盾统一体解体而让位于新矛盾统一体。

由此可见,矛盾转化的实际过程,既包含对立双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同一性,又包含促使它们分离、解体的斗争性。

矛盾转化是集中体现相对的同一性和绝对的斗争性相统一的综合范畴。

3、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有两种含义:

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

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即时时有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

所谓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务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对于矛盾的特殊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把握:

第一,矛盾性质的特殊性所谓基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始终规定着事物及其过程本质的矛盾。

又称之为根本矛盾。

所谓非基本矛盾,是指不规定事物及其过程本质的矛盾,不贯穿于事物发展始终的矛盾。

又称为非根本矛盾。

基本矛盾与非基本矛盾的关系:

基本矛盾规定和制约着非基本矛盾;非基本矛盾反过来影响着基本矛盾,加速或延缓基本矛盾的解决,从而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过程,使事物显示出阶段性特点。

第二,矛盾地位和矛盾方面的特殊性所谓主要矛盾,是指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所谓非主要矛盾,是指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

它们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就矛盾方面而言,同一矛盾由于双方地位的不平衡,可分为主要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矛盾方面:

所谓主要矛盾方面,是指在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所谓非主要矛盾方面,是指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它们二者之关系:

他们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互换其位、相互转化。

第三,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矛盾解决的基本形式大致可分三种:

其一,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这是普遍的大量存在的形式。

其二,矛盾双方“同归于尽”,被新的对立面所取代。

其三,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融合”,从而解决旧的矛盾,产生新的矛盾体。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是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

辩证法的两点论,就是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在研究任何一种矛盾时,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辩证法的一点论,就是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它的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在研究任何一种矛盾时,要重点把握它的主要方面。

第二,矛盾分析法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它的精髓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分析具体矛盾的特殊性,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质变、量变及其相互转化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质与量是一切事物普遍存在的属性,量变和质变是一切变化过程中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质量互变是事物的运动形式。

(三)、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否定之否定规律,是矛盾运动规律的进一步展开。

它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是肯定自身——否定自身而转化为他物——否定这一否定再回到自身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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