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违(公开课).ppt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8627656 上传时间:2023-08-20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1.72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6页
第6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7页
第7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8页
第8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9页
第9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0页
第10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1页
第11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2页
第12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3页
第13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4页
第14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5页
第15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6页
第16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7页
第17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8页
第18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19页
第19页 / 共33页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_第20页
第20页 / 共33页
亲,该文档总共3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不可违(公开课).ppt(3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法不可违(公开课).ppt

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个人简介文强,男,1955年12月生,重庆巴南区人,一级警监。

2003年5月任重庆市党委副书记。

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文强因为严重违纪,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说明了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感受法律的尊严,第二框法不可违,学习目标,1、了解什么是违法,三种违法的含义及区别,以及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2、知道刑罚的含义及种类。

自学指导

(一),请大家认真默读课文P89-92的大字部分,思考下列问题,找出答案并在书上勾画出来。

5分钟后看谁能正确回答:

1、人们行为的底线是什么?

2、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有哪三种?

3、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

含哪两种违法行为?

思考:

1、一个要强的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

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致使在不经意间犯了法。

2、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守规则,尤其不能违反法律。

因此,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才能避免上述事情的发生。

法律规定应该做而不做的,是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不能做而去做的,也是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的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一、谁都不能违法,人们行为的底线是:

不违法,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

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

工作人员找来民警将这三人带走。

公安机关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的处罚。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法,它规定对扰乱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

违法,情景一:

行政违法行为,知识链接,1、扰乱公共秩序2、妨害公共安全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4、侵犯公私财物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6、违反消防管理7、违反交通管理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

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朱某在工厂浴室拾到苏某的进口名牌手表,先说第二天还,后来又说自己把手表弄丢了。

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否则赔偿苏某损失350元。

违法,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

民事违法行为,情景二:

物权编物权法(2007)担保法(1995)债权编合同法(1999)及合同法解释1、2知识产权编著作权法(1991)商标法(1993修正)专利法(2008年修订)家庭关系编继承法(1985)婚姻法(2001修订)收养法(1998修订)人格权编人格权法目前只有草案稿,待成熟后将提请审议,定义: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知识链接,17岁的中学生赵某,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夺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400多元。

人民法院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依据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抢劫等四百多种罪的处罚。

情景三:

刑事违法行为,违法,违法行为,1、行政违法行为,2、民事违法行为,3、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民法通则,违反刑法的行为。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税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梳理,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违反的法律划分,4、违宪行为,违反宪法的行为。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危害大小,这三种违法行为还可以进一步划分:

1.行政违法行为,2.民事违法行为,3.刑事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1王某与刘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执,王某一怒之下,把刘某打成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李某在放学回家途中用弹弓把沿街路灯打破了4、5盏,被公安机关处于200元罚款。

3、甲打了乙两个耳光,致使乙面部红肿,口角流血。

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知识竞答活动,看哪个同学回答的最快、最准确。

以下案例各属于哪一类违法行为?

实战演练,民事违法行为,5、甲把乙打成了重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4、影楼私自将别人的照片放大并展出,民事违法行为,6、工商局没有依据查封你家开的公司。

行政违法行为,7、开车闯红灯。

行政违法行为,实战演练,刑事违法行为,1、在十字路口闯红灯。

2、抢劫他人财物。

3、欠钱不还。

4、打架斗殴。

5、拾得别人的钱物不还。

行政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填一填,课本P93,将四项相关信息填入表格,区分三种主要违法行为。

填一填,课本P99,将四项相关信息填入表格,区分三种主要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与严重违法行为(犯罪)的区别、联系,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犯罪(刑事违法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别大,联系: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都属于违法行为,都触犯了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

辨析:

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但是犯罪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自学指导

(二),请大家认真默读课文P93-94的大字部分,思考下列问题,找出答案并在书上勾画出来。

5分钟后看谁能正确回答:

4、什么是犯罪?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5、刑法的含义及目的分别是什么?

5、什么叫刑罚?

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含义:

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法的法律。

知识链接,刑法,目的:

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1、犯罪嫌疑人郑民生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是轻微还是严重?

结合视频思考,2、这种违法行为触犯的是我国什么法律?

是什么违法行为?

非常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刑事违法行为,一、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从“郑民生案”中我们可以概括出犯罪的定义及其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吗?

案情剖析,郑民生因恋爱多次受挫,图谋报复泄愤,竟迁怒无辜,选择在学校门口行凶,持刀连续捅刺,致名小学生死亡,名小学生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

二、犯罪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最本质特征,犯罪的法律标志,前两特征的必然后果,我们可以从“郑民生案”中概括出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案情剖析,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刑事违法性,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当罚性,月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民生杀害多名小学生一案,维持原判,随后对罪犯郑民生执行枪决。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终审判决,材料中的郑民生受到了何种处罚?

他受到了刑事处罚,什么是刑罚?

刑罚:

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罚的种类,刑罚有哪两种类型?

附加刑,主刑的特点:

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的特点:

即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同时适用,也可独立适用。

主刑与附加刑:

知识积累,“110”电话值班员询问小陈的真实姓名、住址、如何得知情况,小陈含糊其词。

值班员警告小陈不要再妨碍“110”的正常工作。

小陈觉得好玩,不听。

当小陈第9次谎报匪警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捉获。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小陈实施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解析,如果有人怂恿你去这样做,你会做吗?

拒绝,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律己,依法办事,自觉遵纪守法,做守法、知法、用法的好公民。

生活延伸,课堂小结,或者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不违法,行政违法行为,违宪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严重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主刑,谢谢指导,再见,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