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675085 上传时间:2023-08-3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doc

溪政〔2006〕号

关于制定溪口镇2006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镇政府各办公室、工作、直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宁波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6年度,镇人民政府与分管安全生产的各线主管领导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建设“平安奉化”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考核范围

考核分工业商贸、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会事业、民政社区、统战、旅游、交通8条线。

(一)各线安全生产管理范围

1、工业商贸:

负责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农业农村:

负责除建城区(溪口一村、溪口二村、溪口三村、五林村、任宋村)之外的所有行政村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村镇建设:

负责农贸市场、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建城区(溪口一村、溪口二村、溪口三村、五林村、任宋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社会事业:

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医院、各类娱乐场所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民政社区:

负责辖区内居民社区和敬老院、福利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统战:

负责辖区内所有寺院庵堂、宗教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旅游:

负责风景区所有景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交通:

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和各类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各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省和市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各线各自的职责。

经常性地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认真落实分管领导是各系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规定,与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村(居)、企业、单位和部门全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线要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搞好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4、各级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并根据本系具体情况和特点,适时部署专项检查,每次检查要作好书面记录,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督促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5、各系要建立和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全力组织救援,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结案。

6、及时上报本系签订的责任书,领导小组、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检查记录和本系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考核内容

(一)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控制指标;

(二)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详见各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考核指标

1、辖区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下同)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2、企事业单位职工年万人事故死亡率不突破0.5。

3、农业机械、农业用电不发生死亡事故。

4、辖区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及建筑物倒塌重特大事故。

5、辖区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烧毁住户30户以上,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6、辖区内车辆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负主责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辖区内道路上交通死亡人数本年度内不突破0.12人/百辆。

五、考核办法

(一)各线在2006年7月1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二次将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情况用书面形式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年度考核在各线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线的安全生产职责、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报镇政府审批。

(三)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度内如遇各系分管领导人员变动调整,接任的分管领导为自然责任人。

六、考核期:

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七、奖惩措施

年终考核按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控制指标和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三大内容进行考核。

(一)分管线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未突破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奖励1000元。

(二)分管线的各项考核指标有一项突破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奖励500元。

(三)分管线的各项考核指标有二项指标突破的不予奖励。

(四)分管线内突破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的取消奖励资格,并通报批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

市安委会,市委办,市安监局,市旅游局,旅游集团,执法中心,溪口公安分局,交警中队

溪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60份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