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典当业务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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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典当业务管理程序
商业银行典当业务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典当业务操作,确保典当业务正常开展。
2范围
适用于黄金、债券、股票、汽车的质押贷款及房屋抵押贷款。
3权责
审当、受当:
接柜员验当、核保:
鉴定员
保管及交付款项、当票:
复核保管员
付款:
现金收付员
股票、贷前调查、签定合同及贷后监管:
股票经办员
汽车、房屋、审当、验当:
副经理
汽车、房屋签合同、公证:
经办员
4业务内容
★4.1前台作业程序
4.1.1黄金
4.1.1.1黄金初当
4.1.1.1.1审当:
接柜员审查客户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是本人,身份证是否过期,核实无误后接收典当黄金饰品,交给鉴定员鉴定。
4.1.1.1.2验当:
鉴定员审查典当黄金饰品的真伪、纯度,按首饰重量换算含金量,计算出首饰含纯金量,按评估价确定当金,开出鉴定单(附表1)。
4.1.1.1.3受当:
接柜员根据鉴定员开出的鉴定单上的物品名称、重量、评估价,开具当票(附表2),交给客户签字确认,准确无误后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1.1.4保管:
复核员根据鉴定员开出的鉴定单,接柜员开具的当票进行复核,无误后加盖名章,将黄金饰品让当户确认封存,并在封口签字,记抵押品登记簿,将封存的黄金饰品入库保管。
4.1.1.1.5付款:
现金收付员按当票支付当金,加盖业务章、名章。
4.1.1.1.6交付款项当票: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当票、当金交给客户。
4.1.1.2黄金续当
4.1.1.2.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核对留底帐务,无误后将原始当票收回,按客户申请续当的期限开新当票,交客户签字确认后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1.2.2复核:
复核员根据原始当票和新当票复核,无误后加盖名章,查出留底帐务记抵押品登记簿。
4.1.1.2.3收款,现金收付员根据当票收当户应付综合费用,加盖业务章、名章。
4.1.1.2.4交付款项、当票: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新当票交给客户。
4.1.1.3黄金赎当
4.1.1.3.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身份证与当票上是否相符,如果不是本人需要出示代取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并在当票后登记代取人证件的地址,身份证号码,代取人在当票上签字,方可代取,如果是提前赎当的应退综合费用给当户,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超过5日按天计算,如逾期赎当的应按逾期天数补交综合费用差额,记贷款明细帐,原始当票收回,如提前赎当开退综合费用票,逾期赎当开补综合费用票(附表3)。
4.1.1.3.2复核出库:
复核员复核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根据原始当票出库,记抵押品登记簿。
4.1.1.3.3收款:
现金收付员点清本金,综合费用差额,加盖业务章、名章。
4.1.1.3.4交还典当物品:
复核员将封存物品让客户确认封存物品签封完整无误,将典当的黄金饰品交还客户。
4.1.1.4黄金绝当
4.1.1.4.1当期期满5日后,当户既不续当又不赎当的,转为绝当,变卖后,变卖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挂帐。
4.1.2债券或定期存单
4.1.2.1债券或定期存单初当
4.1.2.1.1审当: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身份证、债券或定期存单、核对典当人合法身份证和有价债券或定期存单记名的持有者是否相符,如不是债券或定期存单持有者需让债券或定期存单持有者和客户一同来办理,并在协商函上写授权书,同意将债券或定期存单借给此客户在典当行抵押的书面证明,无误后交鉴定员办理止付。
4.1.2.1.2核保:
鉴定员开《营口市万孚典当行关于办理抵押贷款协商函》(附表4)同客户一同去出售单位办理抵押止付手续,典当金额按债券或定期存单本金的60-80%折当。
4.1.2.1.3开当票:
接柜员根据协商函和客户申请的典当时间开出当票交客户签字确认,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2.1.4复核保管:
复核员复核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将债券或定期存单明细记入保管帐,封存债券或定期存单,并让客户在封口签字确认,入库保管。
4.1.2.1.5付款:
现金收付员根据当票支付当金,加盖业务章、名章。
4.1.2.1.6交付款项、当票: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当金和当票交客户。
4.1.2.2债券或定期存单续当
4.1.2.2.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核对留底帐务,将原始当票收回,按客户申请续当的期限重新开具当票,交客户签字确认,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2.2.2复核:
复核员根据原始当票复核新当票,查出留底帐务无误后,加盖名章,记保管帐。
4.1.2.2.3收款:
现金收付员根据新开当票收取综合服务费,加盖业务章、名章。
4.1.2.2.4交付款项、当票: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当金和当票交给客户。
4.1.2.3债券或定期存单赎当
4.1.2.3.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身份证、与当票上是否相符,如不是本人需出示代取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并在当票后面登记上代取人证件上的地址、身份证号码,代取人在当票上签字方可代取。
提前赎当的应退综合费用给客户,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超过5日按实际天数计算,如逾期赎当的应按逾期天数的利率补交综合费用差额,核对留底帐务无误后加盖名章,收取本金,综合费用差额,记贷款明细帐,原始当票收回,如提前赎当,开退综合费用票,逾期赎当开补综合费用票。
4.1.2.3.2复核出库:
复核员复核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根据当票出库,并将此笔业务记保管帐。
4.1.2.3.3收款:
现金收付员点清本金、综合费用,加盖业务章、名章。
4.1.2.3.4开解冻函:
鉴定员开具《营口市万孚典当行关于办理抵押物解冻函》(附表5),到债券或定期存单出售地办理解冻手续。
4.1.2.3.5交还抵押债券或定期存单:
复核员让客户确认签封完整无误,将典当的债券或定期存单和解冻函交给客户。
4.1.2.4债券或定期存单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当户既不续当又不赎当的,转为绝当,经办员带解冻函到债券或定期存单出售地取款,所取款项扣除本金、综合费用,剩余部分退还客户,不足部分向客户追缴。
5.1.3股票
4.1.3.1股票初当
4.1.3.1.1审当:
经办员审查客户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身份证是否过期,核实无误后客户出示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的股票帐号,在我市股票交易所开立的资金帐号及金额,填写典当行股票典当申请。
(附表6)
4.1.3.1.2证券监管:
经办员依据客户提供的资金帐号、身份证、股权证到所在证券公司,由证券专门负责此项业务的人员查看其股票当日市值及股票情况并填写股票保全通知单一式二份(附表7),证券公司留存一份,另一份证券公司盖章后,由经办员拿回,在此时证券公司负责监管。
4.1.3.1.3签合同:
客户到典当行填写授权委托书一份(附表8),借款比例按当日市值和帐面资金总额的50%,借款期限可按月季、年订期限,但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客户填写股票典当合同一式二份(附表9),由经办员审查无误后加盖典当行公章、法人章,送营业室办理。
4.1.3.1.4开当票:
接柜员按经办员填写的股票典当申请,典当合同开具当票,交客户签字确认后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3.1.5复核保管:
复核员根据股票典当申请,典当合同,记保管帐,并复核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将典当合同、股票典当申请、授权委托书入库保管。
4.1.3.1.6付款:
现金收付员按当票支付当金,加盖业务章、名章。
4.1.3.1.7交付款项、当票、合同: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典当款项,当票合同交付客户。
4.1.3.2股票续当
4.1.3.2.1受理:
典当到期后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当申请,出示身份证、原始当票、合同。
4.1.3.2.2审查:
典当行经办人员到证券查看其市值情况。
4.1.3.2.3签合同:
由客户填写典当合同,经办员审查后交营业室办理。
4.1.3.2.4开当票:
接柜员根据新填写的合同开当票,并收回原始当票,交客户签字确认后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3.2.5复核保管:
复核员根据新开具的当票,合同复核当票加盖名章,并记保管帐。
4.1.3.2.6收款:
现金收付员根据当票收客户应付综合费用,加盖业务章、名章。
4.1.3.2.7交付款项、当票、合同: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典当款项和当票、合同交给客户。
4.1.3.3股票赎当
4.1.3.3.1受理:
典当到期后,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当票、身份证、合同,如果是提前赎当应退综合费用给当户,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超过5日按天数计算,如逾期赎当的应按逾期天数补齐。
核对留底帐务无误后加盖名章,收取本金,综合费用差额,记贷款明细帐,原始当票,合同收回。
如提前赎当开退综合费用票,逾期赎当开补综合费用票。
4.1.3.3.2复核:
复核员根据原始当票、合同复核新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
4.1.3.3.3收款:
现金收付员点清本金、综合费用差额。
4.1.3.3.4解除保全:
典当行经办员到所在证券公司办理解除保全,填写股票典当解除保全通知单(附表10),证券公司终止此项业务的监管。
4.1.3.4股票平仓:
典当人的股票市值若接近典当金额的140%,经办员通知其本人存钱。
否则低于140%予以平仓,典当到期后不续当又不赎当,4日后当户签订平仓划款通知单(附表11),到所在证券公司办理平仓手续,划回本金及综合费用。
4.1.4汽车
4.1.4.1汽车初当
4.1.4.1.1审当:
审查客户出示的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是本人,身份证是否过期,无误后,接收要典当的机动车辆的手续,交经办员。
4.1.4.1.2验当:
审查客户车辆证照是否一致,审查车辆及执照、车船税证、附加费证、车辆税证、养路费证、保险等是否齐全,凭机动车行驶证核对发动机和底盘架号、车、色、车牌、车型号是否一致,并到交通队调档查看。
4.1.4.1.3评估:
按成新率及行市价评估价值,按评估价格的50-70%,折算典当金。
4.1.4.1.4签合同:
经办员收齐有关车辆证件、钥匙,签订典当合同(附表12)。
4.1.4.1.5公证:
客户跟经办员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车辆属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盖章,如果独身,到派出所开独身证明,如果是有限公司,出据该车同意典当的董事会决议,如果是国有企业应出据该车同意典当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上述手续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公证手续,经公证处公证后,合同生效。
4.1.4.1.6受当:
接柜员根据典当合同、公证书开出当票,交给客户确认,无误后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4.1.7复核保管:
复核员根据公证书、典当合同,复合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
将车辆手续的明细记入保管帐,入库保管。
4.1.4.1.8入库:
填写车辆入库通知单(附表13)将车辆放好后,所有证件及车辆封存。
4.1.4.1.9付款:
现金收付员按当票付款,加盖业务章、名章。
4.1.4.1.10交付款项、当票、合同: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典当款项和当票交给当户。
4.1.4.2汽车续当
4.1.4.2.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典当合同,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双方约定续当期限,当户应重新办理汽车续当手续。
4.1.4.2.2签合同:
经办员根据原始当票,合同签订新合同,原始当票,合同收回。
4.1.4.2.3公证:
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
4.1.4.2.4受当:
接柜员根据典当合同、公证书、原始当票开具新当票,交客户签字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4.2.5复核保管:
复核员根据公证书、典当合同、复合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记保管帐。
4.1.4.2.6收款:
现金收付员按当票收客户应付综合费用,加盖业务章、名章。
4.1.4.2.7交付款项、当票、合同: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款项、当票、合同交给客户。
4.1.4.3汽车赎当
4.1.4.3.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身份证、典当合同,核实与当票是否相符,如果不是本人,需要出示代取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并在当票后登记代取人证件的地址,身份证号码,并在当票后签字,方可代取。
如果客户提前赎当应退综合费用给当户,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超过5日按天计算,如逾期赎当应按逾期天数补交,核对留底帐务,无误后加盖名章、收取本金及综合费用差额,记贷款明细,原始当票、合同收回。
4.1.4.3.2复核:
复核员复核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记保管帐。
4.1.4.3.3收款:
现金收付员点清当金,综合费用差额。
4.1.4.3.4出库:
经办员填写出库单(附表14),将封存的汽车及手续出库,交还客户。
4.1.4.4汽车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当户既不续当又不赎当的,转为绝当,拍卖后,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缴。
4.1.5房屋
4.1.5.1房屋初当
4.1.5.1.1审当:
审查客户出示的身份证、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如是单位,须出示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查证件姓名是否一致、过期,无误后交经办员办理。
4.1.5.1.2验当:
经办员和客户到房产处办理房屋评估报告,房屋他项权证,核对房屋座落地段套型,按市场价进行估价和当地实际情况折合当款。
4.1.5.1.3签合同:
经办员收齐有关证件,签订典当合同(附表15)。
4.1.5.1.4公证:
客户跟经办员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属人个财产,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盖章,如果是独身,到派出所开独身证明,如果是有限公司、出据该公司同意典当的董事会诀议,如果是国有企业应出据该房屋同意典当的职工代表大会诀议,经公证处公证后,合同生效。
4.1.5.1.5受当:
接柜员根据典当合同、公证书开出当票,交给客户签字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5.1.6复核保管:
复核员根据公证书、典当合同、复合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将房屋手续记保管帐,入库保管。
4.1.5.1.7付款:
现金收付员按当票支付当款,收取费用,加盖业务章、名章。
4.1.5.1.8交付款项、当票、合同: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对典当合同、当款、当票交给客户。
4.1.5.2房屋续当
4.1.5.2.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典当合同,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双方约定续当期限,当户应从新办理房屋续当手续。
4.1.5.2.2签合同:
经办员根据原始当票、合同,签订新合同,原始当票、合同收回。
4.1.5.2.3.公证:
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
4.1.5.2.4受当:
接柜员根据典当合同、公证书、原始当票、开具新当票、交客户签字确认,无误后加盖名章,将该笔业务记贷款明细帐。
4.1.5.2.5复核保管:
复核员根据公证书、典当合同、复合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记保管帐。
4.1.5.2.6收款:
现金收付员按当票收客户应付综合费用,加盖业务章、名章。
4.1.5.2.7交付款项、当票、合同:
复核员复核款项无误后,将款项、当票、合同交给客户。
4.1.5.3房屋赎当
4.1.5.3.1受理:
接柜员审查客户出示的当票、身份证、典当合同,核实与当票是否相符,如果不是本人,需要出示代取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并在当票后登记代取人证件的地址,身份证号码,并在当票后签字,方可代取。
如果客户提前赎当应退综合费用给当户,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超过5日按天计算,如逾期赎当应按逾期天数补交,核对留底帐务,无误后加盖名章、收取本金综合费用差额,记贷款明细,原始当票、合同收回。
4.1.5.3.2复核:
复核员复核当票无误后加盖名章,记保管帐。
4.1.5.3.3收款:
现金收付员点清当金,综合费用差额。
4.1.5.3.4出库:
经办员将封存的证件出库,交还客户。
4.1.5.5房屋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当户既不续手又不赎当的,转为绝当,拍卖后,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缴。
4.1.6挂失
当户当票遗失,拿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挂失手续,填写当票挂失申请书(附表16),提供到期日、当物名称、重量、金额、查对存根及帐务,核实无误后,5日后补办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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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词解释
当票:
当票实质上是简明形式的借款合同,即典当双方达成的当户向典当行还本付息的书面协议。
续当:
续当又称展期,指当户在典当期限届满时不赎当,而以原当物在同一典当行继续进行典当的行为。
赎当:
赎当又称回赎,指当户在典当期限届满时,偿还当金本息及相应费用,从典当行换回原当物的行为。
提前赎当:
指当期未满,典当双方终止典当交易的行为。
逾期赎当:
指当期届满后或在当期届满后的一定宽限期内,典当双方终止典当交易的行为。
绝当:
绝当又称死当,指当户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