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安全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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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安全监理细则.doc

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

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监理部

二零一零年三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机械施工区域和作业特点 2

三、监理细则编写依据 2

四、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要点 3

(一)既有线上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3

(二)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局长一号令:

5

(三)对照上海路局建工函[2009]260号,监理检查以下各项:

5

(四)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路桥函[2009]181号的有关规定:

6

(五)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综函[2009]192号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要点:

7

杭州铁路北站货场一期工程

临近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杭州北站一期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接长桥涵11座、铺设线2.25公里、铺设道岔5组、折除既有线道岔3组、填土石方为49万方。

新建房屋总面积3.7万平方米,其他水、电、道路、生产房等同步配套建设。

其中

(1).K230+280为既有永安路公铁立交桥,其规模为7.7+16.6+7.7米分离式框架结构,现浇砼接长5米。

(2).K230+088为既有沈半路公铁立交桥,其规模为7.+11.+11.+7.米分离式框架结构,现浇砼接长5米。

(3).上塘河过水桥为老桥(K230+161.88现状1-10.0米上钣梁)拆除和桥涵新建(K230+192.63和K230+161.88里程9.0~10.4m架框桥和一座,新建框架桥位于宣杭线中心部分采用顶进施工,位于新牵出线部分采用现浇施工。

(4).K228+449为1-5.0×3.5货场排水涵,接长采用3.3米框架涵顶进,外加3.7m砼片石挡墙。

(5).K229+260、K229+381均为1-0.6直径排水圆涵,接长8.0米,为明挖基础,管节采用工厂预制,现场安装。

(7).K229+526为1-3.0×2.35人行通道涵,接长17.0米明挖现浇。

(8).K229+624为1-1.0直径排水圆涵,接长16.0米,为明挖基础,管节采用工厂预制,现场安装。

(9).K229+869为1-0.6直径排水圆涵,接长16.0米,为明挖基础,管节采用工厂预制,现场安装。

(10).K229+856为1-1.8×2.0人行通道涵,接长16.0米,为明挖现浇。

(11).K230+121.5、K230+228.5分别为1-3.5×2.5人行通道框架涵,接长8.0米,为明挖现浇。

(13).K228+425-K230+691段路基为既有线帮宽,单面坡坡率为4%。

(14).K228+425-K230+691段轨道工程,有碴线路、铺轨2.25公里、采用50kg钢轨、混凝土枕1600根/公里

二、机械施工区域和作业特点

施工机械主要有汽车吊、挖掘机、装载铲车、振动式压路机,混凝土泵车,钻孔灌注桩机、旋喷桩机等。

主要使用分布区间一般为:

汽车吊在永安路、沈半路等中桥吊装拆除模板及钢筋安装等处作业及机械进出场;挖掘机、装载铲车、振动式压路机主要在既有线区间、车站路基施工及桥墩基坑开挖、回填等作业;混凝土泵车,专用于桥涵混凝土浇筑作业;钻孔灌注桩机施工主要为上塘河桥涵支墩基础和围护桩作业;旋喷桩机为桥涵旋喷桩地基加固和止水帷幕作业。

三、监理细则编写依据

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

2、上海铁路局局长一号令。

3、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4、上海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建工函[2009]260号。

5、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路桥函[2009]181号。

6、上海铁路局机务处[2009]150号、上海铁路局工务处[2009]192号和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

四、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要点

(一)既有线上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既有线上或营业线旁施工必须执行铁道部、上海铁路局有关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规定。

2、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

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6、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走行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扭结、变形;

(2)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不得短于300mm;

(3)钢丝绳有磨损或锈蚀时,应按规定进行折减,并按折减结果决定降低使用等级或更换;

(4)钢丝绳断丝达到下表的规定时,应更换。

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

吊索(无弯曲时)

6

手动起重设备

4.5

捆绑吊索

8

机动起动设备

5

载人升降机

14

7、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

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a、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b、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c、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d、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9、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

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0、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11、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了下表规定。

施工机械与输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m)

类别

Kv

位置

起重机械

其它施工机械

<1

1~15

20~40

60~110

200

<1

1~25

(不含)

25~110

(不含)

110~200

(不含)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1.0

2.0

2.5

3.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0

2.0

4.0

6.0

12、在建工程吊装拆卸作业(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3、夜间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及照明标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4、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

15、高处作业中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1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

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1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18、季节性施工包括冬期施工、雨期施工、高温、台风等季节施工。

要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品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局长一号令:

1、没有计划不准施工;没有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没有调度命令不准施工。

2、不准利用列车间隔实施点内作业项目;不准随意取消或变更天窗计划,必须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把关人员未到现场不准施工;邻近既有线施工项目未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不未到现场不准施工。

4、严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所有施工必须指派专人防护,防护联系中断必须停止施工。

5、所有邻近既有线的施工机械必须“一机一人”防护;所有路料必须及时回收、堆放整齐。

6、发现设备不良和施工安全隐患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并向列车调度员(车钻值班员)报告。

(三)对照上海路局建工函[2009]260号,监理检查以下各项:

1、凡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既有线栅栏的(无栅栏的为相邻线路路肩、桥梁护栏等以外2m位置)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口员和工地防护员。

2、挖掘机、吊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要求每台机械设置一名工地防护员,固定式施工机械在可控范围内设置一名工地防护员。

3、施工机械所在工地必须设置应急处理明示牌,清晰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

4、工地防护员除按规定配备相关防护备品外,现场必须配备对讲机、信号旗、厂制的应急短路铜线。

5、挖掘机、吊机等危险性较大的自行式施工机械在既有线来车时必须停止作业,工地防护员要密切掌握既有线行车状态。

6、各类钻机等固定式施工机械在移机、转场前,架子队安全员、技术员及现场监理员和工地防护员必须全部到场。

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进行移机。

7、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机操作。

8、挖掘机、吊机等施工机械在作业时,其走向应设置为垂直既有线的方向。

旁站监理内容:

监理单位对施工机械进场检验、作业场施处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强制性规定落实等内容加强检查,严格执行固定式施工机械移机、转场时的监理旁站。

(四)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路桥函[2009]181号的有关规定:

1、所有影响营业线路桥设备安全的施工必须按规定报路局工务处进行施工安全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施工,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审批手续是否办理。

施工上报安全审批的有:

(1)在营业线路堑堑顶(路堤坡脚)外15米范围内进行的基坑开挖施工;在营业线路堑堑顶(路堤坡脚)外30米范围内进行基坑(深度≥4米)开挖施工;

(2)在营业线路堑堑顶或路堤坡脚外20米范围内进行的搅拌桩、钻孔桩等施工,在营业线路堑堑顶或路堤坡脚外30米范围内进行的管桩和高压旋喷桩等施工。

(3)施工机械可能侵入营业线铁路限界的施工;

(4)其它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梁、涵洞、隧道设备稳定和设备使用的施工,如埋设光电缆等。

2、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安全方案时,要详细审查施工人员组织、工程概况、工程与营业线设备的相对位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工程施工对营业线路桥设备可能造成的危害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线路限速或封锁等施工条件)、位移沉降观测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检查是否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3、参加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备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安全审批意见。

4、监理单位要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的管理。

由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各负责段的监理组组长每天对营业线旁施工的检查、巡视安全状况,针对吊车、打桩机等作业机械的施工位置、责任人、防护员进行巡查,对缺岗的作业点执行停工指令。

对设备进、退场及设备的完好性建立管理台帐。

对作业点施工引起线路几何尺寸量测有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发现违未经安全审批而擅自进行的施工,应立即制止。

(五)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综函[2009]192号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要点:

1、钻孔桩施工,检查泥浆池是否可能外泄侵入道床或堵塞排水系统。

桩身钢筋笼应根据桩位与营业线的距离采取合理的分节段吊装并采取限位措施。

2、基坑施工,基坑施工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支护;开挖前应提前通知工务段;基坑周围不得堆集材料、弃土等,以免影响基坑稳定。

3、插设钢板桩施工,插打钢板桩时可能导致机具侵限的,应在天窗点内施工。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工艺标准,确保钢板桩施工质量。

为防止线路横向位移,距路堤坡脚8米以内的插打钢板桩施工,现场监理要加强旁站。

4、拔除钢板桩施工,距路堤坡脚30内的钢板桩监理必须在现场监督拔除,基坑回填质量,监理员旁站。

5、软土地区拔除钢板桩还应执行如下规定:

(1)距路堤坡脚3米内的钢板桩禁止拔除;

(2)距路堤坡脚3米至8米内的钢板桩拔除,必须在天窗点或慢行条件下施工,同时有监理和工务段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如果发现轨面发生变化,则立即停止拔桩。

6、钻机等大型机具或大宗材料进出道口的规定,进出道口时应与工务段签订有关进出道口协议。

听从道口工指挥。

7、锤击式打桩机、深层搅拌桩等机具的稳定,为防止此类高大机具倾倒而侵入铁路限界,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设置多股缆风钢丝绳,锚固端应有足够抗拔力,不得将钢丝绳系于树根、电杆或块石上。

缆风绳垂度不大于1%L(L为长度);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不大于60度。

8、对于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移机,施工单位应有安全措施,监理单位应检查地面进行换填夯实,桩基支承腿地基稳固情况,当存在支点地面变形时需垫牢固才允许移动。

对吊机、打桩机等大型机械在邻近供电设备的施工时,监理应检查施工单位保障安全距离的措施方案及按照审批的方案执行情况,监理单位有监理检查、巡视。

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监理立即制止并下发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在应急处理时,遵循“先防护、后处理”的基本原则,尽量减少损失。

附:

杭州铁路北站货场一期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展开表(责任表根据工程进展作动态管理)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监理部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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