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1税法概论.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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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财税法规财税法规20132013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第一章税法导论什么是税法?

什么是税收?

为什么要征税?

由谁来征税?

向谁征税?

征税的依据是什么?

应该征多少税?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第一节第一节税收、税法的概念税收、税法的概念一、税收、税法的定义一、税收、税法的定义11、税收的定义、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准,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理解税收的概念可从下面几方面把握:

理解税收的概念可从下面几方面把握:

(11)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国家公共职能的需要。

)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国家公共职能的需要。

(2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其政治权力。

)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其政治权力。

国家的权力有两种:

一种是财产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国家的权力有两种:

一种是财产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不是凭借财产权力,而是凭借政治权力。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不是凭借财产权力,而是凭借政治权利,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并运用政治强制手利,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并运用政治强制手段,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归其支配。

段,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归其支配。

(33)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国家税收就是把一部分社会产品由其他社会成员所有,国家税收就是把一部分社会产品由其他社会成员所有,强制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由国家分配使用。

强制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由国家分配使用。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第一节第一节税收、税法的概念税收、税法的概念22、税法的定义、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国家与与纳税人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律规范的总称。

征税的依据是什么?

征税的依据是什么?

33、税收的特征(三个方面)、税收的特征(三个方面)(11)强制性)强制性(22)无偿性)无偿性(33)固定性)固定性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44、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

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

税法税法是税收的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法律表现形式,体现国家,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关系关系;税收税收则是税法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反映,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经济利益分配关系。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二、税收法律关系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

一样,都是由:

11、权利主体、权利主体22、权利客体、权利客体3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方面构成,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三个方面构成,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11、权利主体、权利主体向谁征税?

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当事人。

(11)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机关、海关海关和和财政机关财政机关;(22)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法人、自然人自然人和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在华的外国企业、外籍人外籍人、无无国籍人国籍人。

权利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权权利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利与义务并不对等,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个重要特征。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22、权利客体、权利客体对什么征税?

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如: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如:

所得税客体所得税客体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客体财产税客体财产财产流转税客体流转税客体货物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货物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3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即:

即:

权利主体权利主体所所享有的权利享有的权利和所应和所应承担的义承担的义务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最实质的东西,是税的东西,是税法的法的灵魂灵魂。

具体表现为:

具体表现为:

(11)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权利、义务;)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权利、义务;(22)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11)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权利、义务)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权利、义务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权利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权利依法进行征税依法进行征税进行税务检查进行税务检查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义务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义务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等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等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22)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纳税义务人的权利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纳税义务人的义务纳税义务人的义务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税款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必须有必须有能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客观情况观情况,也就是,也就是税收法律事实税收法律事实。

包括行为和。

包括行为和事项。

事项。

如:

纳税人如:

纳税人开业经营开业经营产生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纳税人转业停业转业停业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变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更或消灭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实质保护实质是是:

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权利主体双方是是对对等等的。

的。

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的制约。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第二节第二节税制要素和税法分类税制要素和税法分类一、税制概念一、税制概念税收制度总称。

指一个国家一定历史条件下税收制度总称。

指一个国家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税收制度。

即各税类、税种和税制要形成的税收制度。

即各税类、税种和税制要素构成的税制体系。

素构成的税制体系。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第二节第二节税制要素和税法分类税制要素和税法分类二、税制要素包括:

二、税制要素包括:

11、纳税人:

即纳税主体,包括:

、纳税人:

即纳税主体,包括:

法人法人自然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22、课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课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种的主要标志主要标志。

税目:

税目:

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具体征税项目。

它是它是征税对象征税对象的具体化的具体化。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33、税率、税率:

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如: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比例税率;如: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等超额累进税率;如:

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如:

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如:

资源税、车船税定额税率;如:

资源税、车船税超率累进税率:

如:

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

如:

土地增值税二、税制要素二、税制要素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二、税制要素二、税制要素44、纳税环节:

是征税对象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纳税环节:

是征税对象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缴纳税款的环节。

流转税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在分配环节纳税55、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税款的期限。

66、纳税地点: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77、减税免税:

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减税免税:

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二、税制要素二、税制要素88、附加与加成:

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附加与加成:

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

措施。

99、罚则:

主要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罚则:

主要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1010、附则:

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附则:

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

的内容。

该法的解释权该法的解释权该法的生效时间等该法的生效时间等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三、税法的分类三、税法的分类11、按照税法的、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可分为为税收基本法税收基本法和和税收普通法税收普通法。

税收基本法:

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税收基本法:

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在税法体系中起着母法作用。

(我国目前没在税法体系中起着母法作用。

(我国目前没有)有)税收普通法税收普通法:

是:

是对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对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分别立法立法进行实施的法律。

进行实施的法律。

如: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如: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四、税法的分类四、税法的分类22、按照税法的、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可分为税收税收实体法实体法和和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

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税收实体法:

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纳税地点等。

税收程序法:

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如:

税收程序法:

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四、税法的分类四、税法的分类33、按照税法课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按照税法课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11)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消费税消费税关税关税(22)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3)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房产税房产税印花税印花税(44)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资源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四、税法的分类四、税法的分类44、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同,可分为中央税中央税和和地方税地方税。

中央税中央税消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税地方税一般为其他税一般为其他税55、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可分为国内税法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外国税法等。

等。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第三节第三节税收的立法原则税收的立法原则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一、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最高原则,它是民主和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最高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税收法定原则一般由以下三原则组成:

税收法定原则一般由以下三原则组成:

11税收要素法定原则。

税收要素法定原则要求税收要素法定原则。

税收要素法定原则要求税收诸要素必须且只能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法律税收诸要素必须且只能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法律中加以规定。

中加以规定。

22税收要素明确原则。

税收要素、征税程序等税收要素明确原则。

税收要素、征税程序等不仅要由法律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不仅要由法律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给权力的滥用留下空间。

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给权力的滥用留下空间。

33征税合法性原则。

征税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征税合法性原则。

征税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税收要素和法定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税收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征收程序。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二、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在现代各国的税收法律关系中,所有纳税人的在现代各国的税收法律关系中,所有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也必法律地位平等,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也必须公平合理,但公平合理并非绝对的等额负担。

须公平合理,但公平合理并非绝对的等额负担。

学术界对公平原则的理解存在两种观点:

学术界对公平原则的理解存在两种观点:

11受益说。

在受益说中,包括有横向公平和受益说。

在受益说中,包括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凡自政府得到相同利是指凡自政府得到相同利益者应负担相同的税收,益者应负担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纵向公平是指凡自政是指凡自政府所得利益不同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

府所得利益不同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

22负担能力说。

认为凡负担能力说。

认为凡具有相同纳税能具有相同纳税能力者应负担相同的税收,不同纳税能力者力者应负担相同的税收,不同纳税能力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

应负担不同的税收。

税收负担能力是指各纳税税收负担能力是指各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其基础有所得、财产和消费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其基础有所得、财产和消费三种。

三种。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能够正确体现能够正确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的是的是:

从税收负担能力看,负担能力大的多纳税,从税收负担能力看,负担能力大的多纳税,负担能力小的应少纳税,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负担能力小的应少纳税,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税;从纳税人所处的生产和经营环境看,由于客从纳税人所处的生产和经营环境看,由于客观环境的优越而取得超额收入或级差收益者应观环境的优越而取得超额收入或级差收益者应多纳税,反之少纳税;多纳税,反之少纳税;从税负平衡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及多从税负平衡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及多种经济成份之间的实际税负必须尽可能公平种经济成份之间的实际税负必须尽可能公平。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三、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要求以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经济发展的妨碍。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第四节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我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我们通常所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说的税收立法税收立法和和税收执法税收执法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一、税收立法机关一、税收立法机关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制定税税收法律收法律在税收法律体系中在税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一、税收立法机关一、税收立法机关2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授权立法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

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

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消费税消费税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一、税收立法机关一、税收立法机关33、国务院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4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有权制定税收地方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有权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

性法规。

其他省、市一般都无权自定税收地方性法其他省、市一般都无权自定税收地方性法规。

规。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一、税收立法机关一、税收立法机关55、国务院、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章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是:

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是:

财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和海关总署海关总署。

如:

如:

财政部财政部颁发的颁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税务代理试行办法66、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如: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如: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二、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我国税收立法权的现状为:

我国税收立法权的现状为:

一是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一是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二是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二是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权。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具体说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层次如下:

具体说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层次如下:

1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性税种的立法:

全国性税种的立法2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

发布实行发布实行“条例条例”或或“暂行条例暂行条例”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调整税率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调整税率税法解释权税法解释权33、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条例解释权税收条例解释权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44、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立法权(包括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立法权(包括基金和费用)基金和费用)55、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省级政府、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省级政府:

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制定地方税法实施细则权制定地方税法实施细则权调整税目税率权调整税目税率权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我国税收执法管理权限主要由国务院、地方主管部我国税收执法管理权限主要由国务院、地方主管部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等分别承担相应的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等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权限。

管理权限。

中央税中央税国务院及其税务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掌握,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掌握,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地方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握,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分享部分划入地方金库。

收,地方分享部分划入地方金库。

地方自行立法地方自行立法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部门掌握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围划分

(一)税务机构设置

(一)税务机构设置我国现行税务机构设置包括中我国现行税务机构设置包括中央政府设立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国家税务局局和和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两个系统。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

(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财政、税务税务、海关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划分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地方政府固定收入方政府固定收入和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收入。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国内消费税,海关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国内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

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及其地方附加等。

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及其地方附加等。

制作讲解:

吕晓青制作讲解:

吕晓青(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国内增值税:

中央国内增值税:

中央75%75%,地方,地方25%25%;营改增部分归地方;营改增部分归地方营业税:

集中交纳的部分和金融、保险提高的营业税:

集中交纳的部分和金融、保险提高的3%3%归中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央,其余归地方所得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中央和地方共享,中央部分归中央,其余中央和地方共享,中央60%60%,地方,地方40%40%。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归中央,其余归地方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城市维护建设税:

铁道、银行、保险公司上缴的归中城市维护建设税:

铁道、银行、保险公司上缴的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央,其余归地方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94%94%收入归中央,其余收入归中央,其余6%6%和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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