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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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

XX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

XX县人民政府

(2011年5月日)

尊敬的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一行各位领导:

首先,热烈欢迎高主任、黄市长及一行各位领导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

下面,根据安排,我就XX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XX全县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204个村、4个社区,人口28.3万。

境内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781个,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8个,食品小作坊27个,超市19个,餐馆112户,小吃店365户,学校食堂65户,食品经营门店1175个,小摊贩300多人,共有从业人员3400多人。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深化改革,理顺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目前,没有出现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在保障食品安全中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建设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全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理顺职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县政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乡镇政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责任人抓落实的工作制度。

县级机构改革中加强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了县农业局和畜牧局,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变为政府工作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职责分工的规定重新调整了卫生、食药监管的职责,于2011年4月原县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职能正式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县食安委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各乡镇调整了食安办组成人员,重新明确了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县直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分段监管不脱节、分块监管不掣肘。

二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每年初,县政府都要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下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县蛋奶工程、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乳粉清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有关县领导还多次深入基层检查节日食品市场和调研食品安全工作。

县食安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政府食品安全“总抓手”的角色,加强责任落实,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针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

2009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4次,联席会议5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问题乳粉清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题会议7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体系,修订完善了XX县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监管原则,建立了县乡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与各乡镇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书,将食品监管工作细化到项、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为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别与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四是加大投入,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形成。

县政府逐年增加对食品安全监管技术设备和人员的投入,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施建设。

先后筹资110万元建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5辆,配备速测仪器43台(套),投资37万元为乡镇监测站建设检验检测室,并对全县204个行政村的村级监管信息员进行了明确和备案。

筹资170余万元建立了县质监局食品实验室,配备食品检测仪器100余台,并通过了现场评审认证。

工商部门配备了电脑、检测箱和执法车辆等设施设备。

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监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建成。

五是典型引导,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严格市场准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执行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使违法违规经营者被市场竞争法则淘汰,警示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建立完善农家宴备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问题产品召回、消费预警等系列监管制度,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消费服务逐步进入制度监管轨道。

农业、畜牧、水利部门借助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活动的载体,加快绿色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基地建设,把住了食品安全源头关口。

质监部门大力推广龙头带动、专业合作、股份经营、园区集中四种食品小作坊监管模式,积极破解监管难问题。

商务、工商部门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食品经营示范店工程”,全县建成规范化食品经营农家店200多家。

卫生部门在餐饮行业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放心碗工程”,提高了餐饮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六是创新手段,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组建食品经营者协会,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落实食品安全质量诚信承诺制度,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我们从基层一线推举出了34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聘请了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食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食品安全视察检查活动。

形成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食品安全法》实施的一年多来,为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为保障食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

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现场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向消费者传授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识假辩劣能力和维权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管理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科学执法水平。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重点抓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上岗全过程的法律知识教育,根据管理相对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教育,使《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环节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地教育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平。

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在城区、青铜、米粮等镇举办食品安全经营户培训班15期,组织大型宣传活动5场次,在各类媒体上宣传10次,培训食品从业人员1456人,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了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各监管部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科学监管水平。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食品安全环节监管效果明显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面临机构和职能的调整,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和我县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做到监管无断层、无脱节、无盲点,确保各个环节监管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一是狠抓源头治理,食品源头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农产品安全方面,去年全县新增4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XX鸡蛋、XX香椿、XX菜子油、XX核桃油),无公害生产基地规模达到了37万亩;新增1个有机农产品认证(盛华茶叶),注册完成3个省级著名商标(白仕郎、林业之华、献福),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XX板栗、XX大板栗)申报已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受理。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对城区XX超市、XXX超市、XX街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进行一月一次的例行检测和不定期抽检工作,对县城周边蔬菜生产基地进行不定期抽检,累计检测38批次,涉及蔬菜和水果50多个品种,890个样品,蔬菜(食用菌)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9%,茶叶、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8%和99%以上,除个别产品抑制率出现假阳性以外未检测出不合格农产品,并将检测结果公示,让群众放心消费。

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使农药、种子、肥料、兽药等农资经营行为规范化,管理档案化,质量标准化。

畜牧养殖方面,一是通过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环评”,共审核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43份。

二是实行了驻场防、检疫监督制度,养殖场内专门设有驻场监督办公室,饲养管理、防疫、检疫、收费、消毒、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制度齐全,建立了养殖档案。

三是严格落实报检制度,基层分站检疫人员负责产地检疫和技术服务,按程序认真开具产地检疫证明。

水产品安全方面,县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深入5个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实施水产养殖生产五项制度,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建立健全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水产养殖户的健康养殖生产档案。

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

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

目前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指标超标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积极在全县水产业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

屠宰检疫方面,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的检疫监督室负责监管,两名专职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员负责城区报检点的屠宰检疫。

检疫监督坚持“五关”即入场验证关、宰前检疫关、屠宰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和车辆消毒关。

在涉牧投入上,城区建设示范兽药房3个,春秋两季开展涉牧投入品大检查两次,共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47家,查处销售过期兽药经营户16户52个品种872盒(包),没收不合格兽药标志2791元,查处办结违法案件5起。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县质监部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对全县19家持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管理,目前B类监管企业7家,C类监管企业12家,增强了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查,2010年共抽检60家食品生产经营者的76组样品,经检验合格率为98.7%,较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

三是规范经营行为,食品流通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县工商部门坚持不懈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逐步形成了准入体系、监管体系、监测体系和维权体系等监管机制,实现了自我监管、精确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有机结合,使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

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四是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食品餐饮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

县卫生行政部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有效载体,以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为重要手段,对餐饮业全面实施餐饮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对全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严格索证索票、验货、建立台帐制度。

2010年共受理食品卫生行政许可174户次,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60家,全县共抽检餐具1025份,合格892份,合格率达87%,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教育、公安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和发展。

(四)突出重点,密切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扎实有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县食安委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以及舆论监督等手段,用市场准入办法来严格控制,采取科技、质量、标准等手段抓好治理。

县食安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高考”、“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问题乳粉和含乳制品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猪肉和辣椒、面条添加食用胶等非食用化工原料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经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围绕“蛋奶工程”,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制。

县食安办充分履行县政府抓学校食品安全总抓手的作用,多次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各乡镇实行乡镇长牵头总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由乡镇政府牵头,中心校、公卫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共同参与经常抓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加强以“蛋奶工程”为主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去年5月和9月先后两次由县食安办、教育体育局牵头,抽调食品药品监督、教育、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对全县实施“蛋奶工程”的85所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涉及学生28850人,共填写检查表170份,现场下发整改通知45份,排查安全隐患132个,现场整改93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39条,确保了学校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集中清查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清查工作责任。

2010年2月、7月、9月国家卫生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三次下发关于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清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县政府迅速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县食安办及时下发《关于做好问题乳粉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县政府与25个乡镇及相关成员单位签订了《清缴问题乳粉工作责任书》,使问题乳粉清查责任落到了实处。

认真开展清查。

在县城和乡镇张贴了《XX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关于限期上缴问题乳粉的公告》100份。

县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与1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面包加工门店、356家乳品和乳品经营户、452家餐饮单位签订了《不存有不使用不经营问题乳粉承诺书》。

全县共出动市场稽查人员640余人次,出动车辆48台次,检查生产企业1家,小作坊15家,批发企业10家,集贸市场6个,餐饮经营户144家,食品经营户2069户,针对存在问题的198家餐饮业经营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查处过期乳粉10包,当场予以查扣。

三是加强区域监管,集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监管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分工,县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采购和使用的食用油索证索票情况,对来历不明的食用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追溯其来源。

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执法人员393人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185户次和餐饮户455户次,有效保障了食用油质量和消费安全。

四是精心组织,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以来,根据国、省、市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各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落实第二阶段整治任务。

县食安办及时下发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实施方案》,对清理整顿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

县政府主管领导带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8部门先后深入到全县学校蛋奶工程蛋糕加工厂、XX街菜市场、XX酒店、XXX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详细查看企业食品采购票据和记录,供货单位资质证等,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现场责令相关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尽快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

目前,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深入开展。

(五)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重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查处,提高监管震慑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实行跟踪问责,对蓄意制假售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从严从重打击,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农业部门先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检查5次,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16次,出动执法车辆80多辆次,参加执法人员139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80余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案件54起,涉及金额22.1万元,其中责令整改40起,立案查处14起。

质监部门整治重点区域6个,重点单位13家,重点品种17个,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6辆次,执法检查人员127人,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158家,对23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16种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备案,备案率为98.6%。

工商部门共检查批发市场16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80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8户,查处流通环节食品案件59起,没收不合格食品698公斤,收缴罚没款4万余元,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38户,核发流通许可证586个。

卫生部门已出动人员1081人次,车辆76辆次,先后监督检查城乡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316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150份,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整改56家,警告25户,当场处罚8户,取缔无证餐饮单位2家,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及原料143.34公斤,有力打击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我县食品安全责任逐步明晰,体系逐步完善,机制逐步科学,但是,我们认识到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与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食品安全法》宣传与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宣传手段与效果具有一定局限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仍然是基层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薄弱环节,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平台,扩大宣传普及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还比较多。

比如一些种植养殖基地农药兽药使用不规范,休药期制度执行还不到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简陋、产品标准缺失、自检能力不足,无证小作坊较多;一些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食品市场安全水平较低;一些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卫生条件差,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发生食物中毒的隐患等等。

(三)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至今还未完成,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和环节的监管还存在“空白地带”和“交叉监管”问题。

分段监管体制造成的监管空白、监管盲区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实现无缝衔接的难度增大。

二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还未健全完善,食品摊贩、小作坊管理办法还没有制定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亟待建立完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亟待加强等等。

(四)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中,普遍遇到了经费不足的问题。

执法装备与执法手段相对落后,执法经费投入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缺口较大。

(五)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分散,执法力量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法实施,食品监管体制调整后,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共有执法人员不足100人,真正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人员不到30人,乡镇无食品安全监管专职人员,监管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通过完善机制、强化协调、加大投入、提升能力,积极破解。

三、整改措施与工作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个行业。

只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这项工作才能抓好、抓出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五个方面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县、镇两级政府要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以确保食品安全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需要。

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特别是镇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确保监管人员满足执法监管的需要。

二是争取立项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将原有各部门的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整合,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从而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工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承担新职责,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部门之间工作职能的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得到落实。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享机制,严格监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安全隐患源头下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社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警示栏、温馨提示牌覆盖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假劣食品的辨识能力和抵御能力,促使食品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地方财力有限,请求市县人大部门向有关部门提议制定政策,扶持食品安全执法体系建设,配备必需的执法工具和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确保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并建议人大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充分进行立法调研,尽快出台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使小作坊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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