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专多元化办学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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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专多元化办学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职业教育与就业、增收、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力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最大限度让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就读职业学校或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培训及劳动力就业各项方针政策,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按照“学技能、好就业、促经济”的发展思路,灵活办学模式,让我市每一位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就读职业学校或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项劳动技能,适应园区产业发展需求,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和经济发展。
二、办学模式
(一)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
1.招生对象:
根据《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被市招委会录取的初中毕业生。
2.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须参加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
期间,参加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积极引导在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3.优惠条件:
实行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二)订单班人才培养(参照漳政办〔2018〕122号文件执行)
1.招生对象:
根据有关企业需求,202*年秋季起开设普遍需要的专业订单班2个(60名/班),招收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2.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其中前二年为在校学习(期间,校企双方开展教学与实践互动),最后一年安排到工业园区企业顶岗实习。
3.优惠条件
(1)毕业即就业。
订单班学生与市人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专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原则上在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园区企业工作需满3年)。
(2)生活费补助。
对签订《培养协议》学生学费、教材费、服装费全免,在校期间(前两年半)给予生活补助,每半年1000元。
(3)实习补贴。
①学生在校期间(前两年半)安排一定的时间到工业园区企业教学实习,实习期间由企业提供免费食宿。
②最后半年安排到工业园区企业顶岗实习,由企业按同岗位企业员工支付薪酬。
③毕业年度参加实习3个月以上的学生,市就业专项资金每月给予生活费补贴300元,连续补贴三个月(根据龙人社〔2018〕549号文规定)。
(4)就业补贴。
毕业后就业享受技能人才就业补贴,即:
高级工每年6000元、技师每年12000元、高级技师每年24000元,期限三年(根据漳政综〔2020〕12号文规定)。
(5)专项补贴。
低保户家庭子女除享受上述补贴外,还可以享受:
①在校期间可向学校申请困难补助。
②毕业后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享受每年3600元就业补贴,期限二年(根据漳政综〔2020〕12号文规定)。
(三)职业技能专项培训
1.招生对象:
未被普高、中职或技校录取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应、往届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2.学习方式:
每一期一年(前3个月集中培训学习,后9个月顶岗实习),每期两个专业各一个班(60人/班)。
通过在学校集中式专项教育与在企业实践培训、送教入企、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行“师带徒”“双导师”制度。
3.优惠条件
(1)包培训包就业。
根据双向选择,推荐学员在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2)一补二免。
给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生活费补助、免培训费和免住宿费。
(3)培训结束,由职专颁发给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证书;愿意参加人社部门技能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给予相应等级补贴。
三、具体做法
1.职专与工业园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建立联络制度,适时了解园区企业用工信息及动态,每年2~3月份,根据需要调整专业设置。
2.中考结束后,职专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组织挂钩各初中校行政、教师到各初中校参加家长会,引导家长转变“唯学历”教育观,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观念,并采取“一对一”指导学生志愿填报职专。
调剂各专业招生计划,通过降分录取,对有志愿填报的考生做到应招尽招。
3.依托各初、高中学校做好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去向了解,职专提供“点单式”培训工种选择,每期集中开办两个专业(工种)职业技能专项培训班,让每一位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得到应训尽训。
四、保障措施
1.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及办班中需解决的困难,支持培训班的人、财、物等要素;
2.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教育局,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园区企业与职专搭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合作平台;负责加强与企业沟通,做好学业生实习、就业安排。
3.市人社局根据每年未被高中、大学录取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名单按户籍提供给所在乡镇(街道),按户籍计入各乡镇(街道)招工考核任务;负责订单班合同签约和跟踪管理、政策兑现等工作;实时了解并把未读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的企业职工纳入培训范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按规定给予补贴。
4.各乡镇(街道)做好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技能专项培训班的动员组织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落实,并列入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