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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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江津区中山古镇“6·4”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以下简称古镇古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全区古镇古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古镇古寨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党**周年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落实古镇古寨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一镇一策”“一村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有序解决古镇古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夯实古镇古寨消防安全基础。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X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民族宗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开展全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李仪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族宗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相关部门、镇街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四、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1)历史文化街区:
瑞映山-纯阳山;
(2)市级传统风貌区:
X区重棉四厂;(3)历史文化名镇:
涞滩古镇;(4)传统村落:
涞滩镇二佛村、渭沱镇白坪村;(5)历史建筑:
钱塘镇陈伯纯民宅、张家村石氏民宅、龙凤镇三境寺白塔、太和镇唐家村唐家祠堂、龙凤镇龙多山寨、清平镇瓦店碉楼、三庙镇唐家沟渡槽、南津街花园村黄氏民宅朝门、铜溪镇老百货公司、国营华川机械厂大礼堂、金子畜牧站、金子粮站、原四川矿业学院办公楼、重棉四厂—电影院、天星粮站、奓口石院子、梓潼古寨城门城墙、黄锡滋产业建筑群-黄家港101#。
(二)主要内容:
(1)保护规划编制和消防内容落实;
(2)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及落实;(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4)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通等存在的火灾隐患;(5)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6)电气线路敷设、电器产品使用管理以及火源、危险源的使用管理;(7)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运行;(8)相关人员消防宣传教育;(9)联勤联防、联户联防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10)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等其他工作。
五、任务分工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古镇古寨“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区民族宗教委:
负责对古镇古寨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制定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排查。
区经济信息委:
负责指导古镇古寨用电用气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古镇古街管理单位和供电、供气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区住房城乡建委:
按照职能职责参与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古镇古寨改造和相关项目建设中,完善消防基础施。
区文化旅游委:
负责对古镇古寨内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制定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牵头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中消防安全内容,并督促落实;督促指导制定“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区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对古镇古寨制定和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指导古镇古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古镇古寨建立和完善政府专职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善古镇古街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六、时间安排
2021年6-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一次联合会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部门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该项工作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改。
古镇古寨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按照排查整治10项主要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该项工作于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
(三)排查检查。
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成立检查组,分区、分片对辖区内古镇古寨逐一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及时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该项工作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政。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一镇一策”“一村一策”整改方案,妥善处置。
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报告区政府协调研究解决。
对构成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大灾隐患的,由区政府挂牌督办。
该项工作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五)巩围提升。
在推进古镇古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排查整治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镇街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措施,切实摸清古镇古寨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集中连片的砖木、草木结构建筑,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好。
(二)强化综合施策。
各部门、各镇街要研究安排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购置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将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防控手段纳入民生工程。
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古镇古寨保护、建设、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中,将消防安全融入其中,给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夯实古镇古寨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日常管理。
各部门、镇街要制定古镇古寨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申请、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
要组织古镇古寨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四)强化救援准备。
各镇街要督促古镇古寨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
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完善古镇古寨灭火救援预案,对辖区古镇古寨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要加强对古镇古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