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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路内停车智慧管理实施方案

 

为着力解决X城区交通拥堵、停车设施供应不足、停车管理简单粗放等问题,按照**等法规规定,结合城区路内停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X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为着力点,通过实施城区路内停车智慧管理,整合路内停车点车位信息,建立数据库,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市民提供快速引导停车、路内停车点信息服务,改善城区局部交通微循环、缓解交通拥堵,更好服务于X区智慧城市建设。

二、实施原则

(一)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二)提升城市停车智慧化管理水平,强化停车管理职能,简化停车管理流程、提高停车管理效率。

(三)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统一组织,多方配合;规范管理,接受监督。

(四)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三、泊位规划

(一)规划要求

1.城市建成区内具备条件的市政道路为路内停车场规范设置范围。

市政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规划的道路用地及背街小巷等。

市政道路机动车禁停路段和禁停时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2.路内停车位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不得影响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

3.停车位的设置。

单向通行车行道施划泊位后满足4.5米宽、双向通行车行道有8米宽的可以单侧设置;单向通行车行道有9米宽、双向通行车道有12米宽的可以双侧设置;人行道宽度大于5米(含5米)的可以设置。

4.附近两百米范围内有公共停车场且能满足公共停车需要的地段不得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二)规划内容

截止目前,城区共规划路内(含江南新区)停车场83个,涉及48条道路、5265个停车位,其中:

人行道车位1692个、车行道车位3573个。

四、管理模式

(一)主次干道及窗口地区车行道、人行道范围内规划的停车泊位,由区政府授予X建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环集团”)特许经营权进行收费管理,特许经营年限为8年。

(二)支路、巷道及社区车行道、人行道范围内规划的停车泊位,由区城管局委托街道办事处进行收费管理。

街道办事处和建环集团具体管理区域和路段由区城管局牵头拟定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实施方式

(一)由建环集团对市政道路范围内的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运用“地磁感应器+监控视频+后台系统(APP管理)+人工POS机辅助收费(网络支付收费)”的方式,建设路内停车智慧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停车收费管理。

同时,探索运用新技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

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暂不实行智能收费管理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智能收费。

(二)建环集团在实施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的同时,还要承担城区公共停车场引导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停车收费区域内市政设施的维护工作。

(三)建环集团除了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停车泊位线的施划和管理,还要承担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停车泊位线的首次施划工作。

今后,建环集团和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管辖区域内停车泊位的维护管理。

(四)建环集团在建设城区路内停车智慧管理系统时,应完善功能模块及预留端口,在建成后能与市级、区级智慧平台数据共享;同时,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实现视频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五)收费时段及标准

1.收费时段

统一城区所有收费路段的收费时段,即:

每天8:

00至21:

00收费,夜间不收费。

2.收费标准

按照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六、日常管理

(一)路内停车场的设置方案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公示期满后,区城管局应当采纳公众合理意见和建议,对设置方案进行完善,经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通告。

(二)路内停车泊位只能停放核载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准载0.6吨以下的轻型载货车,其他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大型车辆、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出租车不得在停车泊位内候客。

(三)因城市建设、交通组织和停车管理需要增加或减少停车泊位的,由区城管局会同区公安局等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区城管局书面通知建环集团和街道办事处实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免停车费: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抢险、维护市政设施。

2.大型群体性活动需要临时占用路内停车位。

3.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市政作业车辆等特种车辆。

4.残疾军人持本人残疾军人证及本人车辆行驶证停放的车辆。

5.残疾人持残疾人代步车有效证件停放的车辆。

(五)收费管理路段的路内停车位标线、标识、标牌及收费设施应保持完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情况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六)收费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技能培训。

收费人员应佩戴服务标识,持证上岗,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环集团和街道办事处应制定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队伍,明确安全作业管理人员。

七、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X年5月)

1.由区城管局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建环集团先予实施收费管理路段,由建环集团进行泊位线施划和泊位改造。

2.强化宣传,区城管局会同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城区路内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

3.建环集团招录培训收费管理人员。

4.为尽快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建环集团可先采取POS机加后台系统的模式进行收费管理。

5.区发展改革委制定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6.区商务委划定城区商圈范围。

7.区市场监管局监制路内停车收费公示牌。

(二)第二阶段(202X年6月初至8月底)

1.建环集团完成管理区域内所有停车泊位的施划及改造工作,安装地磁感应器、监控视频等设施设备,实现智能收费。

2.区城管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规划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域的泊位。

3.完善所有收费管理路段公示牌和标志标线的设置。

4.由区城管局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收集城区闲置土地相关信息,协调闲置土地业主建设停车场,缓解停车难。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为有效推进X城区路内停车智慧管理工作,成立协调工作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城管执法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部门职责

(1)区城管局:

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编制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负责路内停车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负责推进路内停车智慧化建设;委托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路内停车日常管理工作。

(2)区公安局:

负责路内停车管理工作中的执法保障;负责路内停车泊位外乱停乱放车辆的查处工作;配合编制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

(3)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制定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负责路内停车建设项目的备案或核准工作。

(4)区国资委:

按职能职责参与相关工作。

(5)区商务委:

负责划定城区商圈范围。

(6)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负责配合编制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

(7)区财政局:

按职能职责参与相关工作。

(8)区司法局:

按职能职责参与相关工作。

(9)区交通局:

负责配合编制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

(10)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监制路内停车收费公示牌及监督检查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11)区大数据发展局:

负责指导路内停车智慧化建设工作。

(12)区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配合编制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

(二)工作保障

1.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涂改停车位,损坏、盗窃路内停车位收费管理设施的,由区城管局、区公安局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2.停车泊位周边的车行道、人行道、巷道等区域乱停乱放的车辆,由区公安局依法查处;未按停车位规定停放、车头逆向停放、超出或跨骑车位、车载售物、利用车辆停放期间打广告、在停车位内连续停放影响停车设施正常使用的车辆,由区城管局依法查处。

3.侮辱、威胁、殴打停车管理人员的,区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区城管局依法对不缴纳停车费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X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违法行为人拒不缴纳罚款的,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九、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X城区路内停车场规划方案

      2.X城区路内停车场规划表

      3.江南新区公共停车场

      4.X城区路内停车泊位取消路段

附件1

 

X城区路内停车场规划方案

 

为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现状调查和对车行道拟撤销泊位和人行道拟增设泊位的现场踏勘,综合“城区路内停车泊位规划方案审查会”意见,科学、规范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规划原则

(一)城市建成区内具备条件的市政道路为路内停车场规范设置范围。

市政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规划的道路用地等。

市政道路机动车禁停路段和禁停时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路内停车位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不得影响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过街设施。

(三)停车泊位的设置。

单向通行车行道施划泊位后满足4.5米宽、双向通行车行道有8米宽的可以单侧设置;单向通行车行道有9米宽、双向通行车道有12米宽的可以双侧设置;人行道宽度大于5米(含5米)的可以设置。

二、规划具体方案

(一)原有规划中需取消的泊位

为适应城区交通管理需要,将《2016年城区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中的763个泊位进行取消,具体为:

白岩二支路23个、诗仙路20个、后街金座14个、天星路23个、安顺路27个、安居路26个、安庆路34个、王牌路25个、上海大道155个、果园路15个、静园路71个、黑龙江路单侧50个、天城西路23个(社保中心段)、鼓楼一巷21个、鼓楼三巷20个、消防支路27个、北山路(钟鼓楼街道段)87个、万顺路19个、老王牌路(断头路)5个、龙都支路28个、龙腾路16个、新星路11个、牌楼骨科医院23个。

(二)本次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

截止目前,城区共规划路内(含江南新区)停车场83个,涉及48条道路、5265个停车位,其中:

人行道车位1692个、车行道车位3573个。

在新的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中,有15条道路的2237个泊位属于新增,具体情况如下:

1.人行道增设泊位路段

增设泊位涉及8条人行道路段,增设停车泊位共1457个。

(1)北滨路二段孙家书房路还房至水晶郦城段

该路段人行道宽12米以上,停放形式为斜停,设置规格2.5米×5米,该路段要设置停车位需开设车辆进出口,预计施划245个停车泊位。

(2)北滨路三段

拟设路段人行道宽10米以上,停放形式为斜停与垂直停放相结合,设置规格2.5米×5米,需新开设车辆进出口,部分位置设置500毫米隔离球50个,预计施划259个停车泊位。

(3)天台路

拟设路段人行道宽9米,停放形式为斜停,设置规格2.8米×5米,该路段要设置停车位需开设车辆进出口,部分位置设置500毫米隔离球10个,预计施划110个停车泊。

(4)龙都大道

拟设路段人行道宽9米,停放形式为斜停和平行停放,设置规格2.8米×5米,该路段要设置停车位需开设车辆进出口,预计施划86个停车泊位。

(5)安宁路

拟设路段人行道宽9米,停放形式为斜停和平行停放,设置规格2.8米×5米和2.2米×6米,该路段要设置停车位需开设车辆进出口,预计施划223个停车泊位。

(6)红花街

拟设路段人行道宽10米,停放形式为垂直停放,设置规格2.5米×5米,该路段因社会车辆长期停放,破损严重,需要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改造、设置车辆进出口,预计施划39个停车泊位。

(7)江南大道

江南大道滨江壹号A、B、C区拟设路段人行道分别宽8米、20米-35米、15米,停放形式均为垂直停放,设置规格2.5米×5米,需要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改造、设置车辆进出口,预计施划328个停车泊位。

江南大道海宁皮草城段拟设路段人行道宽15米,停放形式为垂直停放,设置规格2.5米×5米,需要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改造、设置车辆进出口,预计施划145个停车泊位。

(8)玉龙路

玉龙路新兴公园外拟设路段人行道宽20米,停放形式为垂直停放,设置规格2.5米×5米,需要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改造、设置车辆进出口,预计施划22个停车泊位。

2.车行道增设泊位路段

拟设置停车泊位涉及7条车行道路段,增设停车泊位共780个。

(1)X2线

X2线位于白虎路接枇杷坪东路之间。

该路段周边均为移民小区,停车位不足,车辆停放无序,需在该路段设置车行道停车泊位,拟设路段宽8米,停放形式为平行停放,设置规格2.2米×6米,预计施划65个停车泊位。

(2)渝东花园路

该区域停车场不足以满足停车需求,人行道又不足以施划停车泊位,需在该路段设置车行道停车泊位,拟设路段宽8米,停放形式为平行停放,设置规格2.2米×6米,预计施划55个停车泊位。

(3)回澜路

车行道宽15米,双向4车道,单侧长度约77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51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170个停车泊位。

(4)玉龙路

玉龙路共分为6段,预计施划365个停车泊位。

1段车行道宽15米,双向4车道,单侧长度约64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51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170个停车泊位;

2段车行道宽15米,双向4车道,单侧长度约17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12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40个停车泊位;

3段车行道宽18米,双向4车道+两侧停车带,单侧长度约26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20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65个停车泊位;

4段车行道宽18米,双向4车道+两侧停车带,单侧长度约13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9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30个停车泊位;

5段车行道宽18米,双向4车道+两侧停车带,单侧长度约13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9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30个停车泊位;

6段车行道宽18米,双向4车道+两侧停车带,单侧长度约20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10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30个停车泊位。

(5)梨花路

车行道宽7米,双向2车道,单侧长度约33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210米,采用单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35个停车泊位。

(6)腾飞路两侧

车行道宽15米,双向4车道,单侧长度约18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10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30个停车泊位。

(7)步云路两侧

车行道宽15米,双向4车道,单侧长度约230米,有效利用长度约150米,采用双侧平行式停车方式,预计施划60个停车泊位。

三、实施时间

202X年5月20日

四、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

建环集团

配合单位:

江南新区、区商务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运管处、区城管执法支队以及涉及实施路段的街道办事处、涉及实施路段的各管网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施划时要按照规范施划,尽量避开盲道、检查井、公交站亭、消防设施等区域。

(二)具体实施时,实施单位与配合单位需紧密配合,做好人行道施划地段商家、居民的解释工作,以便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件2

 

X城区路内停车场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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