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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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的部署要求,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和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以“四区”(果蔬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贫困乡镇和移民区)为重点,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消费需求。

二、建设目标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资金400.8万元,按照财政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县上报的建设需求和鲜活农产品产销现状,拟在全县7个乡镇组织10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19个,新增库容0.52万吨。

将围绕鲜活农产品,以蔬菜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贫困乡镇和移民区“四区”为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田间地头,构建以农业农村部定点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为龙头、市县集配中心为骨干、田头市场冷链设施为基础的区域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促进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使产销对接更加顺畅,“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大幅提升,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推动全县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三、建设任务

(一)实施区域

2021年,以余丁乡、石空镇、宁安镇、新堡镇、鸣沙镇、恩和镇等6个蔬菜主产区,舟塔乡、白马乡、石空镇、大战场镇等4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喊叫水乡、徐套乡、太阳梁乡3个贫困乡和大战场镇宁原村、太阳梁乡德盛村等41个移民村(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重点,围绕蔬菜、瓜果等两大类农产品实施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实施主体

以县级以上星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重点,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优先支持产业重点乡镇建设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产地田头市场。

(三)建设内容

节能型机械冷库(高温库)。

在蔬菜、瓜果等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全部配备变频制冷机组,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

各类库体根据需求选配移动式皮带输送、除土机、清洗机、分拣机、色选机、检测、烘干、制冰机、立体式货架、托盘、周转筐、提升机、包装辅助设备;1000吨以下建设主体自主选择安装物联网控制系统,1000吨以上必须安装物联网控制系统。

(四)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

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贫困乡镇包括已脱贫的乡镇及移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补贴比例不超过设施造价的4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补贴标准详见附表3)。

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四、实施进度

(一)调研摸底(4月中旬-4月下旬)。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业务部门的安排,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全县县级以上星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重点,对冷藏保鲜设施需求情况进行调研摸底。

(二)启动部署(5月上旬-5月中旬)。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由各乡镇农业主管领导、业务人员及全部项目建设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启动暨培训会,部署2021年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

(三)编制方案(5月下旬-6月上旬)。

依据前期对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情况、建设成本等前期调研情况,按照《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编制《***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厅备案批准。

(四)组织申报(6月中旬)。

本《方案》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批准后进入组织申报阶段。

全县项目建设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并公示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确定建设主体名单;已确定的建设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协助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申报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申报。

坚持建设主体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将严格过程审核,公示建设主体,对未通过审核的建设主体及时给予反馈;并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1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申报起止时间、方式内容等相关事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及时准确开展申报工作。

通过审核的建设主体须提供项目建设点卫星定位坐标。

(五)示范培训(6月上旬)。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指导人员在全县开展建设主体申报、建设、验收、观摩示范等培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施工建设(6月下旬-9月上旬)。

建设主体按照区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在***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信誉良好的建设企业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

建设企业须具备合法营业执照且注册期两年以上,经营范围包含冷库建设,技术人员有电工证、焊工证(企业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交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保函。

建设主体与建设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建设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单位签定建设协议之日起10日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将取消其补贴资格。

(七)项目验收(9月中旬-10月中旬)。

建设主体完成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后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单位会同相关部门,邀请技术专家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

建设主体应提供施工日志及相关票据,设施建设容积误差不超过标准要求容积的±5%,补贴100万的项目还需提供发票。

根据情况也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

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

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向建设主体兑付补贴资金,并公示冷藏保鲜设施补贴发放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组织保障到位。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 ,成员有县财政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纪检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和验收组,分别抽调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协调县农业农村、财政、住建、应急、纪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农村局下设由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审批、建设指导、技术咨询、组织验收等日常工作。

县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强化协调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用地需求。

对需要集中建设冷藏保鲜设施的田头市场,应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用地需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要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冷藏保鲜设施,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积极协调推动将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建设主体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优惠信贷支持范围,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贷流程。

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实行“应担尽担”。

(三)强化制度完善,确保项目过程资金监管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补贴范围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额度测算等关键环节,全面建立内部控制规程,确保决策规范严谨、公平合理、公正科学。

要规范补贴验收流程,特别是加强对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超过50万元的申请补贴情形的验收监管。

要做到“一档一本三公开”:

要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建立一个档案,帮助建设主体建立一本施工日志,加强实施过程监督、定期调度,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

要在本县公开公示预审结果、确定的建设主体,在验收结束后,要公开公示补贴规模、发放进度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

(四)强化风险防控,确保项目管控措施到位。

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

要压实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核验程序,确保设施质量。

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

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管理运营模式,在全县示范推广,打造与我县现代农业产业相适应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五)强化机制创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贯,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大力推广有利于降低能源消耗、促进控温效能的设计方案,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

开展专业化、全程化、一体化服务,通过示范推广、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以及编写简明实用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帮助建设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提升支持政策实施效果。

切实抓好建后管护,确保有人建,更要有人管,使设施能够安全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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