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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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完成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2022年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2年我县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目标为100户,具体任务数详见《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领域民生实事项目及重点工作的通知》。

二、实施对象要求

实施对象:

低保和低边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及 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实施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结合老年人失能情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在如厕洗澡、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做到先施工改造,再配置辅具,让必备功能的生活设施更加安全、便利。

坚持尊重意愿,改造与否由老年人家庭自己决定,不应强制实施。

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予改造。

三、补助标准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支出标准为6000元。

改造项目完成后,由县民政局根据验收结果将政府补助标准内的改造费用直接支付给改造服务机构。

四、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区分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见附件4)。

基础改造服务包8项内容,为必备功能。

拓展改造服务包12项内容,根据老年人家庭自愿选择,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改造项目应以施工类为主,适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不得以添置一般性家具、家电产品代替适老化改造,确实需要的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一)如厕洗澡安全。

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室内行走便利。

实施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三)居家环境改善。

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四)智能监测跟进。

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加强老年人安全监护。

(五)辅具器材适配。

适配与无障碍改造有关的辅具器材等,适应居家生活。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改造对象(4月15日前)

1.评估筛选

乡镇(街道)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筛选出的困难老年人,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对象公示

各乡镇(街道)根据能力评估结果,初步拟定实施对象,并将实施对象名单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实施对象名单上报县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县民政局进行审核认定。

(二)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8月底前)

1.评估设计。

县民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单位,同步确定专业验收机构。

改造服务单位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见附件3),根据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提出一户一改造方案,填写《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见附件5),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由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2.改造实施。

改造服务单位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广泛听取住户意见,及时发现并修正问题,确保改造效果。

专业验收机构做到对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

要做好技术指导、施工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填写《县居家适老化改改造前后比对档案》(见附件6),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果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

(三)检查验收(9月底前)

由专业验收机构进行实地验收评估,填写《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见附件7),经老年人家庭确认后,报县民政局审核,验收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依据。

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

乡镇(街道)要做到逐户实地验收,市、县民政局将进行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督导。

各乡镇(街道)街道要认真做好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政策宣传、信息公开、项目公示工作,确保辖区内困难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能知晓项目政策及相关要求。

(二)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标准确定老年人家庭,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8月底完成100%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9月底组织验收,并录入“浙里养”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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