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935093 上传时间:2024-02-1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维护危险化学品经营秩序,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摸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的经营现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通过严格行政许可核查和监督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通过依法查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中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组长:

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区应急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成员:

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法制审计和行政审批服务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应急信息保障中心、区应急救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

四、整治时间及工作安排

从202A年8月18日起至11月15日,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31日)

区应急局制定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印发各相关企业。

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解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企业对照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全面开展经营行为和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问题隐患,完善安全经营条件,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规范档案信息管理。

第三阶段:

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

全面摸排全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底数,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票据式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活动。

第四阶段:

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通报,并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应急发布”进行发布。

同时全程进行督导检查,对各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五、整治内容

(一)企业持续具备经营许可条件情况。

重点整治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延期换证继续经营,营业执照变更未按规定变更许可证,企业失联失控,伪造、变造、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等行为;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安全条件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失联失控和拒绝阻挠监督检查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或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告知限期接受检查,经公告仍不接受监督检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对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并撤销经营许可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或不执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再培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未按规定组织演练,应急救援器材缺失,资金投入不足,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未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治理未闭合,相关档案资料不健全等行为。

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

(三)企业规范经营情况。

重点整治企业未与采购方和销售方签订购销合同,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如实记录上报经营情况,超许可范围经营,使用无专业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向承运人履行告知义务,不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等行为;整治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按规定审核购买资格,未建立销售记录且不如实记录,不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的行为;整治涉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和未如实进行年报的行为。

对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缔。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方位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经营活动。

(二)严格执法,严打重罚。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严厉处罚、停业整顿、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本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尤其是企业主要责任人失联失控、拒绝阻挠执法检查、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等行为,及时媒体公开曝光,震慑非法违规企业,引导合法企业守法经营,切实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行为,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