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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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方案.docx

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稻病虫害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农药减量增效,确保规范化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绿色农业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病治虫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统防统治实施主体

凡在我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

(二)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废弃物处置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有1名以上获得农作物植保员初级工或初级技术职称资格以上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与统防统治工作相适应的器械和作业队。

三、统防统治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享受补助的对象为参加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农户,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户类型。

农作物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大户,并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由服务组织统一供药,作业人员为服务组织作业队或纳入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

2.大户互助类型。

农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含50亩)的大户间联合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合同服务面积在100亩以上(含100亩),由服务组织统一供药,作业人员纳入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

3.大户带动散户类型。

农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含50亩)的大户与散户联合开展统防统治,由大户出面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合同服务面积包括散户(明细)且合同服务面积在100亩以上(含100亩),由服务组织统一供药,作业人员为服务组织作业队或纳入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

散户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后,使用服务组织统一提供的药剂自己打药的,不得享受统防统治补助。

(二)补助标准。

参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农户,按照作业面积给予20元/亩的补助。

四、操作程序

(一)服务组织认定。

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应在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审核认定后,可在县域内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二)申报对象申请。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地往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实际和当年摸底情况,将市下达的推广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乡)、街道。

申请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的农户需填写《宁波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当年农作物种植面积情况、实施田块所在地等信息,并将补助申请表上报到当地镇(乡)、街道农办。

各镇(乡)、街道农办初审后,将申请农户的相关信息抄告相关村经济合作社。

(三)签订协议。

初审后,农户与经认定的服务组织签订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协议,确定作业区域和面积、双方责任和服务费用等内容。

签订协议后,由服务组织将协议复印件提交到相关村经济合作社。

(四)村级确认与公示。

村经济合作社对本村参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户的相关信息(包括农户姓名、所在地点、协议面积和签订协议的服务组织等)进行确认,并在村宣传栏进行公示(见附件2)。

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相关资料上报到所属镇(乡)、街道农办。

(五)镇级审批。

各镇(乡)、街道农办对村级上报的申请对象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后将相关资料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

(六)作业服务。

服务组织按照作业协议,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

开展统防统治时,服务组织需做好防前基数和防后药效调查,并做好相关田间档案记载。

服务组织收取的农资、用工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七)村级核查。

服务组织在完成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后,村经济合作社需对本村参加统防统治农户的相关信息(包括农户姓名、所在地点和补助面积等)和作业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上报到所属镇(乡)、街道农办。

(八)镇级复查。

各镇(乡)、街道农办对村级上报的申请对象资料和作业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上报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九)县级抽查与公示。

县农技中心对申报资料中农户姓名、实施统防统治所在地点和补助面积等信息进行抽查。

抽查确认无误后,对享受补助的对象及补助面积与金额在县新型业态农业门户网上予以公示。

(十)发文与兑付。

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农林局与财政局联合下达补助资金文件,及时进行兑付。

五、资金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对参加统防统治的农户要建立完善一户一卡制,督促补助款通过银行及时发放到农户卡中。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对农户补助面积、资金等进行审批与复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应人员的责任;对不符合工作要求、造成补助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做好实施总结。

服务组织在今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于12月30日前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情况等工作总结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附表:

1.宁波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申请表

2.公示格式

3.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核查表

4.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抽查表

5.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认定表

附表1

宁波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补助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所在区县(市)、乡(镇)、村

联系电话

统防统治

补助情况

作物名称

面积及所在地(亩、自然村)

水稻

早稻

单季晚稻

连作晚稻

其他作物

本人承诺:

本人享受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资金补助的面积与实际实施面积相符,如有弄虚作假,同意接受相应处理。

申请人:

年月日

镇(乡、街道)农技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表2

公示格式

根据《宁波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方案》和县有关政策,对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要求的农户按照每亩20元标准进行补助。

现将具有补助资格的农户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为xx月xx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

xxxxxxxx(镇级)、xxxxxxxx(县级)

______年______村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

统防统治补助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作物

名称

统防统治

协议面积

(亩)

所在地

(自然村)

签订协议的

服务组织

备注

村(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______年______村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核查表

序号

姓名

作物

名称

统防统治

协议面积

(亩)

所在地

(自然村)

签订协议的

服务组织

备注

村核查意见

(盖章)年月日

镇复查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4

______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抽查表

序号

姓名

作物

名称

统防统治

协议面积

(亩)

所在地

(自然村)

签订协议的

服务组织

备注

县抽查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5

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认定表

项目名称

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项目实施单位

注册登记名称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或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有(附盖章的复印件)

合作社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处置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制度

项目实施方案

专业作业队(个)

(附具体名单)

专业植保技术人员(名)

(附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植保器械

担架式喷雾机(台)

存放地点

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台)

存放地点

植保无人机(台)

存放地点

计划实施面积

项目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农技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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