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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准格尔旗政府采购中心

Preparedon21November2021

 

招标文件准格尔旗政府采购中心

准格尔旗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

NMGZQCG2009-08-18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3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5

(二)谈判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

(五)评标及授予合同.................................7

三、技术配置及要求........................................11

四、合同条款............................................16

五、合同格式............................................18

六、报价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21

(二)竞争性谈判投标报价表............................22

(三)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23

(四)有关证明文件....................................24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5

(六)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26

(七)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27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

(一)项目编号:

NMGZQCG2009-08-18

(二)项目分包情况及交货期:

第一包:

中央监护系统(1套);第二包:

成人呼吸机(1台)第三包:

小儿呼吸机(1台);交货期:

签订合同1个月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设备的质量,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100万元)。

2、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应细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按照招标人需求制作竞标文件提交;

4、投标人应遵循招标采购中的通行原则,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9月22日上午9:

00前,准旗中蒙医院会议室,其后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参加谈判时间、地点:

2009年9月22日上午9:

00开标后,中蒙医院会议室。

(六)谈判方式:

开标后,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阅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经集体研究,确定进入实质性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就价格、技术标准、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条款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

谈判结束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报出各自的最终承诺报价。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

2009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8:

30—11:

30、下午3:

00—5:

30(节假日除外),准旗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领取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验证。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存款或汇款的形式向招标机构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到帐。

投标时需出示汇款底单原件、存款底单原件,否则以无效投标处理。

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中标者将自动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入:

准格尔旗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准格尔煤田矿区支行

帐 号:

064030

联系人:

陈春媚

(九)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由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支付设备总价30%的货款,余款从设备正常运行后一年半内付清。

(十)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关事项有疑问,应在截标48小时前书面通知我中心。

同时我中心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必要修改、补充,并在网页上公布,请投标人一并关注。

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

(十一)联系方法: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

地址:

准格尔旗财政局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永刚 陈春媚

采购单位联系人:

田军

2009年8月18日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2、定义

⑴“招标机构”系指内蒙古准格尔旗政府采购中心。

⑵“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谈判文件

4、招标事项说明

⑴招标书是阐明投标书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和相关的合同条款。

招标书由下列部分组成:

①谈判邀请;

②投标人须知;

③采购项目要求;

④合同条款;

⑤合同格式;

⑥报价文件格式。

⑵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投标文件构成

⑴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①投标函;

②投标报价表;

③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④资格证明文件;

⑤设备的详细配置;

⑥设备所具有的功能;

⑦交货时间。

⑵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6、报价

⑴投标报价用人民币,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运输、税金、相关服务等需由买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及用户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⑵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修正总价为准,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3)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的某一项,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

7、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⑴、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

⑵、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⑶、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8、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⑴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书(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内容必须一致。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⑵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⑷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5)本次招标不要求提供备选方案(如因项目要求提供备选方案,可另加说明)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

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目录页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对于拒绝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⑴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投标报价表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⑵正副本信封均应:

①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②按注明的地址发送至招标机构;

③注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⑶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五)、评标及授予合同

10、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⑴招标机构依据项目特点聘请用户单位及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⑵比较的标准包括:

投标书所报的投标报价;交货条件;厂家授权支持及安装调试人员实力;投标人的企业实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和业绩;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书的质量;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承诺。

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设备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是否提供了设备彩页和国家权威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设备的质量、性能是否的安全可靠,设备运行是否平稳,对用户是否实用,运行成本、维修费用是否经济;

⑶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⑷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⑸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评分标准如下:

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评委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评的权力。

1.3.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1.3.2资质证明文件过期的;

1.3.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1.3.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3.5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叶、打孔、插条等)的;

1.3.6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1.3.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8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内容分为商务、技术和售后服务3个部分,各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评定。

(1)商务部分占50分,主要由投标报价和商务评价两部分组成。

其中,投标报价占40分,商务评价占10分。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商务评价由经济专家、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对投标企业提供的反映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信誉、销售业绩和所投标设备生产企业的规模、银行资信以及产品销售和市场占有情况等进行比较和评价后,根据合格的投标企业的总体水平,分别给出各自的分值。

(2)技术部分占40分。

主要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使用功能和货物选用的原器件质量及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稳定性、操作和维护性能、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设备、管理水平、研发能力、安装调试能力等根据投标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技术专家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

(3)售后服务部分占10分。

由技术专家重点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售后服务承诺、拥有的本地化服务的队伍、设施和具备的条件以及开展同类货物服务的历史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11、合同授予标准

⑴谈判后,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进行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⑵招标机构将按规定,把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

12、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为采购金额或数量的10%。

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作出任何改变。

13、买方与招标机构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买方和招标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14、签订合同:

⑴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实施意见。

15、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内蒙古准格尔旗政府采购中心。

16、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技术配置及要求

中央监护系统技术参数

进口品牌

1个中央站带6个床旁监护仪

便携式一体化床旁机

监测范围:

成人、儿童、新生儿监护模式

中文操作界面

系统接口:

有线/无线网络,RS-232,PS/2,MIB,远程设备接口,支持HL/7,以太网连接

中央站可升级带8个以上床旁监护仪,具有扩展性

床旁监护仪为便携式一体化床旁机,内置蓄电池

数据可以存储,全面的数据回顾:

波形回顾、报警回顾、ST回顾、事件回顾、趋势回顾、12导心电回顾

数据可以激光打印输出

支持我院正在运行的重庆中联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双向交流。

监测参数:

心电图(兼容三导联、五导联监护)、心率、心率失常及ST段分析、SpO2、脉搏、无创血压、体温监测等

成人呼吸机技术参数

1、基本特征

(1)原装进口,技术先进,通过国际国内认证。

机器附件也必须原装进口(包括台车,空压机,支撑臂,呼吸管道,湿化器等);

(2)原装进口空压机

(3)彩色显示屏;

2、呼吸模式

基本模式

(1)容量控制/辅助(VC/AC)

(2)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VCV,SIMV+PCV)

(3)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

(4)压力控制(PCV)

(5)自主呼吸(SPONT)

(6)压力支持(PSV)

(7)后备窒息通气(APNEA)

特殊模式或功能

(1)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Bi-Vent/BIPAP/Bilevel)

(2)压力调节容量控制模式(PRVC/Autoflow/VV+)

(3)无创面罩通气模式(NIV)

(4)叹息功能(sign)

(5)呼气灵敏度可调(0-70%)

(6)CO2监测

(7)肺开放工具(OpenLong)

3、触发方式

流量触发或压力、流量双触发

4、调节范围

(1)吸气流量范围:

0-3.3L/S

(2)呼气流量范围:

0-3.2L/S

(3)潮气量:

5—4000亳升

(4)窒息时间可调:

5-40秒

(5)压力水平:

0—120厘米水柱

(6)PEEP:

0——50厘米水柱

(7)控制呼吸频率:

1—150次/分

(8)压力支持:

儿童0—80厘米水柱成人0—120厘米水柱

(9)氧浓度:

21—100%

(10)吸呼比:

1:

10—4:

1

(11)压力触发灵敏度调节范围:

-20—0厘米水柱可调

(12)流量触发灵敏度调节范围:

0—100%可调

5、监测、管理系统

(1)呼吸力学监测参数:

呼吸频率、呼气末压力、呼气末流量、平均气道压力、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分钟吸气量、分钟呼气量、总PEEP、吸呼比、氧浓度、平台压

(2)同屏同时显示两个呼吸环及三道呼吸波形:

a、压力-容量环b、流量-容量环c、同屏显示压力/流量/容量三个波形

(3)可以记录显示100条以上报警,呼吸机设置,窒息时间,24小时趋势回顾;

(4)呼吸记录功能:

能将病人信息、报警信息等保存在计算机中,进行回放、分析和打印,

6、流量传感器

7、后备电源

停电后可继续工作≥30分钟;

8、同步雾化器

进口,与呼吸同步,雾化时对吸入氧浓度无影响

9、湿化器

10、过滤器

吸呼气过滤器可消毒

小儿呼吸机技术参数

1.进口品牌

2.儿童、新生儿模式,小潮气量:

按5~8mL/Kg计算,10~24mL

3.高频率:

最高可达100~150次/分

4.低流速:

2~30L/min,小机械性死腔和可压缩容积

5.可大范围调节氧浓度(21%~100%)

6.压力、通气量,潮气量和窒息等报警装置

7.能有效处理患儿自主呼吸和机械呼吸的关系

8.能释放吸气压力,以限制吸气峰区(PIP)并有呼吸末正压

9.具有精确测定气道压力(PIP、PEEP)的装置

10.可以使人—机同步

特别要求:

1.供货商的工程技术人员到招标现场对机器的性能和其他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2.供货商明确承诺保修期内的服务内容,保修期后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方式。

四、合同条款

(一)说明

合同条款,是用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

对于合同其它条款,双方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本“合同条款”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设备条款

甲乙双方应将招标书、投标书及谈判小组确定的设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交货(工)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技术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购设备、配套设备、附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要求。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设备资料,如样本、工程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服务手册、维修指南等。

(四)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到指定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五)装运条件

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负责免费安全运输到目的地。

(六)安装与调试

l、设备和工程安装调试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与其他相关设备能够正常连接。

2、乙方提供的设备应由甲方代表在场时才可开封安装。

3、工程安装时,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七)验收

l、乙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用户单位的各项指标。

2、乙方提供的设备应按乙方出具的并得到甲方认可的货物验收大纲要求及方法进行验收,正常运行后办理验收手续,填写验收报告。

3、验收报告是付款时所需要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如果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是有缺陷的,甲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八)违约责任

l、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额的5%违约金。

(九)违约终止合同

l、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⑴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完成工程施工。

⑵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10天内,或经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⑶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2、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货物,乙方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十)生效及其它

l、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

2、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份,签证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未尽事宜,以谈判文件为准。

五、合同格式

准旗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准格尔旗中蒙医院

乙方(供应商):

鉴证方:

准旗政府采购中心

经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编号NMGZQCG2009-08-18项目医疗设备经甲方、乙方、签证方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采购货物清单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

货物名称

货物配置

数量

金额

合计

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货到验收合格后,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我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合同保证金。

第三条:

履约保证

乙方在供货前若违背本合同条款,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所供货物按标书要求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

第五条:

售后服务

此设备质保期为年。

在设备整个适用期内,乙方应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在收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应在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甲方现场实施维修。

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

维修过程所需零配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最长不超过48小时送达甲方现场(包括节假日)。

质保期过后,由乙方协助甲方与设备厂商维修部门另行签署维修协议。

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六条:

验收

乙方将所供货物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负责验收,买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时间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到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不得超过10天。

如在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乙方必须及时更换有关部件,使设备最终达到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要求,并提供书面保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计划。

合同货物从验收合格次日起30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

第七条:

培训

1、乙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2、乙方应对买方的操作人员、诊断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

3、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八条:

货款的支付

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由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支付设备总价30%的货款,余款从设备正常运行后一年半内付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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