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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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市职业教育统筹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鼓励区域龙头标杆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教育,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准入机制,加快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社会与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构与职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建立**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重点研讨实习实训基地的规划、遴选、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协调解决基地遴选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设立遴选和管理小组。

在市教育局设立**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遴选和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基地遴选和管理小组”),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基地遴选和管理小组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等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组员,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组织遴选市级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指导、监督学生实习实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实习实训绩效评估;向联席会议汇报相关工作执行情况;协调、落实工作执行中的其它问题。

(三)明确责任单位职责。

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的遴选与管理应按照“尊重企业意愿、坚持公平公正、强化政策引导、择优分期分批、鼓励创新发展、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被遴选为**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或单位和参与的职业院校均为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申报生产性实习实训任务、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确保实习实训工作进度和实现预期目标,落实实习实训场地、设备和指导教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遴选条件与程序

(一)遴选条件。

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遴选应根据“本地性、先进性、生产性、学习性、公共性”的原则进行,申报参加遴选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稳定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事业单位;

2.建立较为科学的治理结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高效,征信良好;近三年未出现重大环保、安全生产、质量事故;

3.承担的实习实训内容属于企业或者单位主营业务领域,生产设备设施与工艺水平较高,在区域内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4.乐于承担社会责任;近三年来,在人才培养、社会培训、技术研发、课程建设等方面与职业院校开展3项及以上合作,项目合作进展顺利,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发挥良好,并有参与区域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意向;

5.有职工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学生实习实训所需的岗位和技能大师、产业导师、指导师傅等。

指导师傅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推选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担任;

6.有较强接纳能力,能够为实习实训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实习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并提供办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7.能遵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已经被列入“**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等省级以上相关项目名录的申报对象实习实训基地可直接认定为**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

(二)遴选程序。

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的遴选,采取分期、分批、分类、择优的方式进行。

市教育局按年度发布组织遴选市级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通知。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出认定申请。

基地遴选和管理小组组织评审,形成遴选名单并报批后向社会公示。

1.自主申报。

企事业单位根据年度遴选通知应如实提交如下材料:

(1)**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1);

(2)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单位取得的资质、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单位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三年工作总结;

(5)单位与各类院校合作项目协议(复印件);

(6)其他合作佐证材料。

2.评审组织。

由基地遴选和管理小组组织,邀请**市行业企业实习实训基地评定委员会成员和政府其他部门、职业院校有关专家或领导,共同成立遴选评审小组,负责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的遴选工作。

3.开展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行业大类制定评审规则,并按规则对各类申报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对外公示。

对拟认定的**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告遴选结果,并向申报企业或单位颁发“**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证书。

三、支持与管理

(一)加大支持。

充分发挥政府专项政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资源等作用,加大对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的支持力度,努力促进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发展。

1.对遴选出来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承担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承担市本级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补助经费按每生每月200元的标准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由职业院校通过实习实训专项经费补贴方式支付给**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所属企业或单位。

同一实习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对遴选出来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优先推荐**市和**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建设项目。

3.组织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合作,大力实施校企产教融合、技术攻关、产品设计与知识产权保护等项目合作,努力为实习实训基地和行业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持。

4.支持遴选获得“**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称号的企业或单位加强后备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先邀请企业或单位参与人才招聘活动、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

5.为遴选获得“**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称号的企业或单位的员工在职培训、技能鉴定等提供公益性服务。

(二)规范管理。

1.**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所属企业或单位)应明确专门机构,落实责任人员,加强与职业院校的对接交流,根据专业特色和企业运营情况讨论实习实训实施细则,包括师傅遴选标准、绩效目标、绩效评估办法等,商议签订实习实训协议,制定实习实训学生名册和信息表,协调基地与职业院校的合作事宜。

2.**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与相关职业院校开展实习实训工作,应按照要求填报《**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任务书》(附件2),并制订相应实习实训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包括实习实训的具体内容、安排、设备、师资、预期目标、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报遴选和管理小组备案后按照建设任务书要求启动实习实训项目。

工作方案和任务书一经审定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后实施。

参训学校遴选专业教师全程跟踪指导,负责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协助企业做好实习实训工作,并监督实习实训质量。

3.**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要制定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实习实训工作发生费用,主要包括:

聘请实习实训指导师傅、水电费和实习实训耗材、学生食宿和交通费用、实习补助、实习保险、劳保等项目,不得用于企业基本建设、购置设备等支出。

4.各单位要确保实习实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绩效评估

(一)评估组织。

基地遴选和管理小组负责对**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进行绩效评估。

对获得“**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称号的企业或单位如发生分立、并购重组、转业等重大事务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重新组织认定或备案。

(二)评估内容。

主要是实习实训实施情况、实习实训学生满意度、执行绩效、财政补助经费申领、使用和管理、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同类企业及院校的作用等。

(三)结果运用。

每年第四季度,市教育局根据评估结果对基地的实习实训项目情况进行核定,实习实训任务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后由各职业院校支付相应补助经费给实习实训基地(所属企业或单位,同类财政补助经费不重复申领)。

对实习实训期内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绩效评估不达标者酌情核减或取消经费补助。

对未尽到相应责任的基地暂停或取消称号,不再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已获得“**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五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1.编报虚假申报信息;

2.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较严重人员伤亡的;

3.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权利,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4.擅自改变培训目标和实训方式;

5.补助经费使用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

6.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意见规定行为。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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