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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国际非营利组织概述

第二讲国际非营利组织概述

1、郭国庆著:

《现代非营利组织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郑国安等主编:

《国外非营利组织法律法规概要》,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12月版(国外非营利组织研究系列丛书)

3、郑国安等主编:

《国外非营利组织的经营战略及相关财务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12月版(国外非营利组织研究系列丛书)

4、(美)莱斯特·M·萨拉蒙等著:

《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社科文献出版社2001年12月版(清华公共管理教学参考系列/NGO论丛)

5、(美)朱莉·费西尔著:

《NGO与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社科文献出版社2001年12月版(清华公共管理教学参考系列/NGO论丛)

6、王绍光:

《多元与统一:

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7、吴忠泽:

《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管理制度》,时事出版社2001版。

8、李本公编:

《国外非政府组织法规汇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一、非营利组织的产生、发展与演变

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主要的社会力量,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是在20世纪最后20年里发展和成熟起来的。

但是作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之一,非营利组织最早出现在17世纪。

(一)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的历史渊源

一般认为,慈善观念与行为的演变与非营利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关系密切。

1、古希腊罗马的公益捐助传统

在西方,非政府组织的起源要追溯到古希腊罗马传统和基督教传统当中去。

慈悲、慈善行为从古希腊就有了,而基督教圣经的《新约·路加福音》就记载了无私施善的“好撒玛利亚人”。

古希腊罗马时代,由于生产力相对低下,集体的力量受到重视,个人力量的发挥必须以有利于共同体为原则,因此,政治与道德、社会生活是同一回事,并不存在政治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公民们必须致力于公务,“……不遗余力地献身于国家,战时献出鲜血,平时献出年华;他没有抛弃公务照顾私务的自由,……相反,他必须奋不顾身地为城邦的福祉而努力。

”由于城邦是规模很小的共同体,公民以自己的服务和生命交换城邦的安全、稳定和分配,并视自己积极参与公共福利为当然的事情,因此,希腊城邦公民就形成了面向公共设施捐赠的公益传统,富有的公民捐建剧场、竞技场、文化场所等公共设施,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柏拉图以私人财力建立起来的学园。

这个学园对哲学、修辞和文化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

后来,柏拉图把学园连同一块丰饶的地产传承给了他的侄儿,并附了一份契约,规定该产业的经营利润必须用以维持学园以及供给柏拉图弟子与追随者之所需。

这种公益捐赠一直传承下去,直到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慈善模式出现。

但是,当时的法律为了保证遗产留在本家族内,对遗产继承有很多限制,柏拉图的契约并不属于永久性法律安排,而是需要其后的每一代继承者用遗嘱对学园的公益“基金”加以延续。

罗马共和时期,出于竞争公职的需要,很多富豪通过慷慨解囊来获取社会声誉,西塞罗就这一现象提倡“一个人的钱袋既不应当捂得太紧,当该慷慨解囊的时候也一毛不拔,也不应当放得太松,什么人都可以从中掏钱”,并认为捐助公共设施是正当的,值得鼓励的。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古罗马继承了古希腊的公益捐赠传统,并在罗马法中体现出来。

罗马法通过自身的不断演进以法律形式对公益捐赠予以完善,为后世的公益捐赠立法提供了基础。

公元前150年,罗马法开始放宽合法遗产的概念,承认慈善组织“持久的与不死的法人”地位,并赋予慈善组织自然继承人的权益,即有权获得、接受遗赠。

公元96年,罗马帝国皇帝涅尔瓦批准罗马城市有权接受并管理遗赠基金。

后来,这一权利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到奥勒留皇帝时期,甚至私人团体也正式获准接受遗赠了。

罗马早期的严格的遗赠方式和生前赠与规定也不断松动,到4世纪时,君士坦丁大帝敕令规定不论何种文字记载的遗赠均属有效。

到查士丁尼时代,生前赠与只需要当事人同意即可,而赠与额登记的限制也由君士坦丁时代的200所里达以上放松到500所里达以上。

到罗马帝国后期,公益遗赠与遗产信托逐渐合而为一,成为统一的遗赠一信托制度。

至此,公民的公益捐助完成了从柏拉图时的一次性行为到常设性公益基金的转变。

为了确保捐赠者的资助目标能够实现,查士丁尼法典规定了“近似原则”,即在众多的捐赠者的直接资助目标不能实现时,信托组织可以将捐赠款项用于最接近捐赠者愿意的其他目的。

这一原则尽管在古罗马时代因一个捐赠者一般捐助整个公益项目而作用不大,但该原则对当代公益非政府组织解散后资金的处理具有巨大影响。

行会、互助会等互益性组织尽管在古罗马昌盛时期也大量出现,但法律对这些组织并没有特别的规定。

而所谓的公益捐赠往往也是富人们利用个人财力进行的,一般公民投人公益捐赠的现象几乎没有。

所以,尽管富人们的善行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福利效应,但这种个体性的公益行为一方面难以在社会上形成慈善风气,另一方面还可能蜕变成富人们彼此攀比和哗众取宠的形式。

因此,这一公益慈善的传统在基督教兴起之后就衰落了。

2、基督教传统与中世纪的教会慈善

欧洲的中世纪政教不分,主张在世俗之外存在着上帝最终审判的精神王国。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之城是历史上善和精神性的隐喻,人之城代表着人邪恶的趋向和物欲,上帝之城是天堂,人之城是此世。

两个城市平时是混合的,直到最后审判时才分离。

上帝之城必然战胜世俗之城,基督徒的理想国不在尘世而在天国。

奥古斯丁的“双城论”融宗教精神与希腊罗马的理性精神于一体,为生活与苦难中的基督徒提供了心灵慰藉和生活的希望。

到“430年奥古斯丁去世时,古典文化一基督教文化的融合已基本完成”,但当时的欧洲仍然是个小共同体本位的时代,除信仰以外,并不构成一种利益上的大共同体。

中世纪的自治城市中出现过行会基尔特和一些慈善组织,如在16世纪的意大利都灵地区出现过慈善医院、在文艺复兴时代的佛罗伦萨出现过孤儿院等,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古希腊罗马的公益传统——至少在形式上如此。

但是,基尔特和自治城市也是排外的小共同体,因此,行会和这些慈善组织也并不是社会领域的主要现象。

作为信仰共同体,基督教的影响范围广泛,教会系统对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并直接影响了现代慈善观念和人们对非政府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的认识。

中世纪的欧洲是神权政治时代,教权高于政权,形成了与世俗权力平行的一套复杂的权力系统,教会享有专门税收——什一税,拥有宗教法庭,还拥有大学、图书馆等。

基督之爱使教会能够动员教徒通过不断捐献来赎罪,由此救济不幸者,彰显“主”的慈爱。

教会医院、育婴堂、孤儿院、救济院、养老院等在欧洲各地都由教会建立起来,到14世纪的时候,教会又大量投资于教育,办起了大学。

随着王权在英国、法国的加强和16世纪的宗教改革,教会对公益的垄断受到沉重打击,教会公益事业开始走向衰落,世俗国家在慈善活动中的地位开始上升,随之而来的是慈善基金开始由教会控制转向世俗控制。

17世纪以后,大批修道院解散,教会对公益领域的主导地位急剧下降。

王权的集中使英国、法国成为绝对主义国家,欧洲向中央集权化发展,行会、村社等服务于小共同体利益的组织形式也在王权的打击下削弱、萎缩。

与此同时,国家开始逐渐承担起社会公益的提供责任来。

1601年,英国通过了两个著名的法律:

《慈善事业法》(TheStatuteofCharitableUses,即后来的《慈善法案》)和《济贫法》(ThePoorLaw),鼓励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企图缓解大批无地穷人造成的社会不稳定。

《慈善事业法》被誉为“英美慈善基金的‘大宪章’”,规定国家或君主是基金的总建立者。

在英国政府对民间公益捐助的倡导下,出现了一些响应者,比较著名的是1602年捐建了牛津大学图书馆的托马斯·波德里爵士。

17世纪下半期,英国还出现了私人捐助办学的现象。

但是,在资本主义来临的前夜,政府还没有承担起提供社会福利的职责,而教会的社会公益提供功能又锐减,社会公众也尚未形成捐建公益事业和互助事业的社会性行为,因此,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需求缺乏满足的渠道。

(二)资本主义早期的非营利组织

近代资本主义开始于17世纪的英国。

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里,先后出现了一些带有政治色彩的社会团体,以及主要开展慈善救济等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组织。

这一现象先后出现在17世纪后期英国革命期间和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期间,在美国的南北战争期间也有突出的体现。

早期的非营利组织和资本主义的民主、自治、慈善等价值取向及社会精神有关,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不平等的现实。

(三)资本主义成熟期的非营利组织

现代非政府组织的出现

资产阶级革命后,契约论成为资本主义民主国家权力合法性的理论来源,与之相适应,个人权利开始受到重视,个人可以选择利益满足的渠道,于是,在国家之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国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本成型,市场经济也为人们普遍接受,国家和市场成为满足人们利益需求的两大机制,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和公益满足方式也开始变化:

人们开始通过结社自由在市场交换和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之外寻求更好地满足自身利益的方式。

但是,这个过程也比较长。

首先,西方国家政府的治国理念经历了从放任主义到凯恩斯主义的转变。

这个转变一方面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认识到市场失灵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作为高效率配置资源的一个有效机制,在很长时间内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追捧。

但是,19世纪末期开始不断出现的经济危机和由此引发的世界大战使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认识到市场的缺陷,从而开始补充市场不足,承担起提供社会福利的职责,凯恩斯主义大行其道。

其次,传统的基督教慈善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基督之爱的普爱主义被摒弃,随着救助弱者成为国家的职能,尽管普通民众在基督教博爱思想的影响下仍然捐助公益事业,但这时的公益事业真正转向对公共生活如教育、科研的关注。

并且,这种对公共生活的关注日益勃兴,在国家之外形成了独立于国家和市场的公民社会领域,以教育为例,在以市场规则运作的“教育产业”和国家主办的“教育事业”之间“仍有很大的空缺需要第三种力量来填补”,该领域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和繁荣就不足为奇。

立足于公民社会的社会公共性,有别于基督教慈善传统的新的以志愿行动为特点的公益组织出现了。

其典型论述是20世纪50年代英国的拿但委员会(NathanCommittee)在论及公共福利时认为福利国家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传统的慈善寿终正寝。

该委员会尽管不确定这些新的公益组织或者既有的公益组织能够承担什么新的社会责任,但把它们视为现代国家中某种开创性的先锋来对待,由此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推到了新的阶段。

19世纪末,资本主义的发展“帝国主义”或“垄断资本主义”成熟时期,随着资本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非营利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并出现新的特征:

1、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致力于社会变革、社会改造的工人团体不断涌现。

2、出现了一批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会和一批致力于慈善事业的非营利组织。

著名的摩根、卡内基、洛克菲勒等基金会,都诞生于这个时期。

1897年,救世军(SalvationArmy)诞生。

1919年,伦敦成立救助儿童会(SavetheChildren),它后来成为全世界苦难儿童的救星。

1942年,在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救助穷人的慈善机构——乐施会(OxfamUK),这一组织后来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网络。

3,致力于战场救护的非营利组织日益活跃,促成了国际公约的签订并成功地建立了国际红十字会。

1864年8月,英、法、意、美、荷等16国代表在日内瓦签署《万国红十字会公约》,制定了改善战地伤病者境遇的国际通则,并建议各国成立民间的救护团体。

国际红十字会的成立对缓解战争所带来的对人类生命的摧残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4、一批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非营利组织出现在科学、教育、卫生等领域。

在科学领域,最著名的是诺贝尔基金会的成立。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非营利组织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伴随世界范围内经济社会的重建和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巨大变化,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形式的社群组织层出不穷,在社会重建和社会变革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联合国体系诞生,非政府组织开始登上国际政治的舞台。

《联合国宪章》第71条规定:

经社理事会作为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联合国机构,在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时,须与有关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

1952年,经社理事会在其288号决议里,进一步定义“有关非政府组织”为:

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

在联合国的上述方针下,非政府组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即登上了国际政治的舞台。

3、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恢复重建的过程中,一批致力于慈善救助的非营利组织应运而生。

卜皮尔1950年创设了世界宣明会(WorldVision)。

许多世界著名的慈善救济和扶贫组织,也都是在这个时期诞生的。

4、人权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人权非政府组织开始登上国际舞台。

1961年,著名的人权非政府组织大赦国际(AmnestyInternational)(1977年,挪威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授予大国际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它们在人权保护方面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在伦敦成立,以后又相继成立了人权观察、美洲观察等一批国际人权非政府组织,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应运而生。

环境问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就引起人们的重视,联合国成立不久的1948年,一个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自然保护机构——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在日内瓦成立。

世界自然保护基金(1961)、地球之友(1969)、绿色和平组织(1970)等著名的环保组织相继成立。

6、致力于和平事业的非政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和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无国界医生组织(DoctorwithoutBorders)是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的国际志愿者组织,它由各国的专业医学人员组成,旨在协助那些饱受战火及自然灾害蹂躏的灾民脱离困境。

(四)当今世界的非营利组织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尽管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建立起福利国家制度,但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福利国家的弊病也开始暴露,非政府组织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就被视为对政府失灵的补救了。

同时,作为一种争夺发展中国家的战略,发达国家也开始利用本国的非政府组织来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道路进行民间渠道的干预,而其副产品就是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遍地开花了。

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上,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非政府组织的国际会议——“环境NGO论坛”。

这是一次划时代的会议,它标志着非营利组织开始积极介入国际重大事务的决策,逐步成为国际政治舞台上的一文重要力量。

20世纪70年代以来,非营利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从美、欧、亚的发达国家到非洲、拉美和前苏联集团中的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咱数量都呈现出惊人的增长势头。

根据《经济学家》杂志2001年度趋势报告,截止至2001年,全球已有30000个国际性非政府组织。

在美国,1987—1997的十年间,符合美国联邦税法501C条款规范的慈善组织以每年5·1%的速度增长,至1997年已有734000个。

而十年前几乎没有非政府组织的俄罗斯,目前已765000个非政府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影响力日益强劲,尤其是在诸如动物权利、全球效应、种族歧视等公共议题方面,其影响举足轻重。

(五)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导致近一二十年来非营利组织令人瞩目的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增长、社会多元化、公民社会理念的兴起等。

但近二十多年来西方国家广泛开展的政府的治道变革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西方政府改革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政府改革的重要背景和推动力量,而政府改革则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历史机遇。

这一论断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与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关系。

从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角度看,西方政府治道变革具有下述一些特征:

1、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

“从摇篮到坟墓”——“掌舵而不是划桨”。

表3一1公营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长处比较

公共部门

私营部门

第三部门

最适合公营部门

政策管理

E

I

D

管理实施

E

I

D

实行公平

E

I

D

防止歧视

E

D

D

防止剥削

E

I

E

提高社会凝聚力

E

I

E

最适合私营部门

经济任务

I

E

D

投资任务

I

E

D

产生利润

I

E

I

提高自足的能力

I

E

D

最适合第三部门

社会的任务

D

I

E

需要志愿劳动的任务

D

I

E

产生微利的任务

D

I

E

提高个人的责任心

I

D

E

加强社区

D

I

E

提高对他人福利的责任心

D

I

E

注:

E=有效果I=无效果D=取决于环境

资料来源:

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

《改革政府:

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政府部门》,330—33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

2、向基层分权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开展的政府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用分权式的管理环境取代高度集权的科层结构。

以分权为特征的改革大致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

(1)分散联邦政府的权力,尽可能地将公共服务的责任交给基层。

“激励拨款”取代专项拨款与整笔拨款方式;

(2)分散公共机构权力,通过参与式管理以及建立各种代表委员会使之参与决策的方式,强化组织内部协作;

(3)简化机构等级;

(4)加强公共机构内的劳资合作,采取不解雇政策使雇员拥护改革。

3、顾客导向

改革者倡导重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他们主张“以顾客为中心”,以“顾客至上”的目标来改善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4、以市场为基础

以市场为基础是近二十年来西方政府治道变革的基本特征之一。

在认识到官僚制并不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惟一方式后,许多国家在压缩开支、削减政府规模的过程中引入了市场机制。

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在他们的畅销书《改革政府:

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上海译文,1996)中罗列了36种可供选择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是促成近二十年来西方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首先,政府的某些职能被非营利组织所替代。

其次,为了精简政府机构,增加公共服务提供的灵活性,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政府将越来越多本应由各级政府机构负责提供的社区服务、培训或有关社区发展的项目的决策、计划、融资等公共服务转交给非营利组织承担。

再次,非营利组织是政府与公众联系的一座桥梁,一些非营利组织在整合公众观点、表达不同团体利益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因此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往往要借助于非营利组织的力量。

最后,市场化基础上的竞争打破了政府垄断公共服务提供的局面,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非营利组织间相互竞争,谁能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谁就获得合同。

竞争无疑促进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二、主要国家(地区)的非营利组织

20世纪见证了非政府组织在发达国家的繁荣,也见证了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国家的出现和成长。

1995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部门比较项目在考察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的22个国家的非营利部门的情况时发现,22个国家的非营利部门是一个1.1万亿美元的产业,雇用了近1900万名全职工作人员,超过了最大私营部门企业的就业人口。

不仅如此,这些国家的非营利部门吸引了相当数量的志愿力量,如果将平均占总人口28%的志愿者所贡献的时间换算成全日制就业职员的话,非营利组织的全日制职员的数量就达到2960万人,那么,这22个国家的非营利部门的就业就平均占到全部非农就业总数的7%,占到服务业就业总数的14%,占到公共部门就业总数的41%。

2004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部门比较项目公布了新的研究成果,并用“公民社会部门”取代了“非营利部门”,但内涵没有变化。

其中,被研究的国家扩充到了36个。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公民社会部门总支出达到1.3万亿美元,占36个国家GDP总和的5.4%。

如果将这36个国家的公民社会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的话,其支出规模排世界第七。

这36个国家的公民社会部门的总就业量相当于4550万全职工作人员,其中,2530万是领薪雇员,志愿者超过2020万人。

总体上看,36个国家有1.32亿人从事志愿活动,即每l000个成年人中有98个志愿者。

由此可见,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这些国家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美国的非营利组织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教育、培训、咨询、扶贫济困等各类服务,在满足公民需求方面举足轻重,是美国社会中一重要的文化、社会和经济力量。

许多享誉全球的机构,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费城交响乐团、美国企业研究所等等,都是非营利机构。

数量最多的国家。

1、美国非营利组织概况。

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在20世纪50年代约有5万个,到2004财政年度,登记免税非营利组织就有1680061个。

美国非营利组织是美国社会中既非政府亦非企业的机构和组织的总称,又称第三部门、独立部门、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或社会组织。

其最主要的特点是正规性、非政府、非营利、非政治、公益性以及自愿参与。

根据独立部门与美国都市研究所出版的《非营利组织年鉴》(Non-ProfitAlmanac)显示,至1998年为止,全美共有120万个慈善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及慈善团体,共有1090万雇员,以及580万名志愿者。

这些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占全美总收人的6·1%,约为4436亿美元。

(萨说6.9%)这些非营利组织所雇用的员工数占全美劳动人口的7·1%,如果将志愿者计入,则占全美劳动人口的10·8%。

1997年,这些非营利组织的年度收益总计为6650亿美元,其中有38%来自于会费及服务收入,有31%来自于政府,20%来自民间捐赠,11%是其他收入(例如投资收益及利息所得)。

其中,健康医疗服务、教育及研究方面的相关机构所得,占了2/3的比例。

在美国,70%的人至少属于一个非营利组织,1/4的人是4个或更多组织的成员。

以美国退休者协会为例,美国每两位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中便有一人属于这个组织。

根据独立部门(IndependentSector)与美国都市研究所(UrbanInstitute)最近出版的《非营利组织年鉴2001》(TheNewNonprofitAlmanacinBrief2001)显示,美国的非营利组织近年来快速成长。

近年来,非营利组织部门每年的就业年均增长率为2.5%,高于商业部门的1.8%和政府部门的1.6%。

在过去30年中,在非营利组织部门就业的人数翻了一番,到2001年为止,该部门就业人数达到l250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口的9.5%。

其中,从1997年到2001年,就业增长最快的是社会服务类非营利组织。

总支出8200多亿美元,约占GDP的8%。

在美国,有25%~30%的人经常性参加志愿者活动,60%以上的人有参加一年志愿者活动的经历。

一般学校都要求每个学生要作为志愿者服务一段时问。

2000年,全美国89%的家庭向非营利组织捐过款,平均每个家庭捐款1620美元。

有44%的成年人即8390万人参加过共计155亿小时的志愿活动。

他们的志愿服务相当于900万全职雇员的工作,创造的价值相当于2392亿美元。

如果将志愿服务的时间所创造的价值计入的话,非营利组织部门的收入占全美国总收入的6.7%。

美国社会福利的一半是非营利机构提供的,资金主要来自捐助和服务收入。

2、主要类型

美国的第三部门可以分为两大类:

会员性组织和公益性组织。

会员性组织是人们维护共同利益或追求共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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