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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丹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1—2020年)

丹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3

第三章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9

第四章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12

第五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7

第六章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20

附件:

1、附表

2、附图

3、丹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编制说明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丹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为了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1】216号)文件精神,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以及特殊类土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1】216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丹阳市城乡一体化规划》、《江苏省丹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其它相关行业规划;

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4、丹阳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划的适用范围为丹阳市,总面积1059km2。

四、规划期限和基准年

本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规划期2011—2020年,规划近期2011—2015年,规划远期2016—2020年。

第二章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现状

丹阳市环境地质条件相对较为简单,但是人为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以及特殊土体(附图1),主要分布在访仙、后巷、埤城、界牌、陵口以及皇塘等乡镇。

(一)滑坡、崩塌

受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及降雨作用的影响,丹阳市已发生地质灾害、以及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访仙、后巷、埤城等镇的低山丘陵区;已发生地质灾害在人类经济活动及降雨的作用影响下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由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引起的。

根据丹阳市滑坡和滑崩隐患点的地质环境背景和发展趋势分析,滑坡、崩塌隐患22处,其中17处为岩质滑坡、崩塌隐患,5处为下蜀土滑坡、崩塌隐患。

(二)特殊土体

丹阳市内特殊土体主要有膨胀土(下蜀组)、淤泥质软土和砂土。

1、膨胀土

主要分布在丹阳市山前岗地区,普遍堆积有厚度不等的下蜀土。

下蜀土具有一定的胀缩性,即遇水膨胀、脱水收缩的特性。

据区域资料,下蜀土的自由胀缩率在40-65°之间,具有中—弱胀缩潜势。

下蜀土垂直裂隙发育,有利于地表水入渗,在其与下伏基岩之间的结构面附近或内部不同岩性结构面之间易形成滞流,软化土体,并加大地下水的侵蚀作用,形成滑坡。

若在施工中不注意这一工程地质特性,则可能造成工程建筑因膨胀收缩而产生裂缝、挤压或地基下滑。

在斜坡地带,下蜀土的胀缩性还常导致斜坡失稳。

2、软土

丹阳市30m以浅软土主要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埋深一般在2-5m之间,厚度一般在2-7m,主要分布于云阳镇、司徒镇、陵口镇以及导墅镇等,其它低洼平原地区呈片状分布。

厚度大于7m的软土主要分布于长江沿岸的后巷镇、新桥镇和界牌镇(附图2)。

软土的天然含水量高,孔隙比大,压缩性高,强度低,渗透系数小,具有流变性、触变性的特点,工程地质性质差。

工程建设中,极易引起地面形变而对诸如路基、建筑物等造成危害,特别是当软土在基础下厚度、埋深不同,受外荷载作用下排水条件各向不同,以及各部位的荷载不同,常引起建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导致房屋倾斜、开裂,甚至损坏、倒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3、砂土

丹阳市30m以浅砂土发育较少,岩性为粉土,主要分布于陵口镇-吕城镇、导墅镇-皇塘镇、新桥镇和界牌镇。

顶板埋深一般在4-10m,厚度一般2-12m(附图3),其中界牌镇、新桥镇的张家村-钱家湾、陵口镇区以及皇塘镇被分布厚度大于12m,顶板埋深一般大于6m。

砂土的特点是沉积时代新,沉积速度快,颗粒细且均匀,压密程度低,连接性差,饱水,且潜水位埋深浅,在地震和动荷载强烈作用下,砂性土的内部结构遭受破坏,容易产生砂土液化,在基坑和地下工程开挖中,易引发涌水、流砂及基坑壁坍塌等问题,影响到附近已有建筑物的安全,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首先是受地质环境条件控制的,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因素,后者激发了地质灾害或者说加速了地质灾害发生的进程和规模,当然包括危害程度。

在规划期内,自然地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的可能性极小,气候因素和人为活动的变化,将是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因素。

随着人类活动强度和方式的变化,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有增多的趋势。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规划区地质环境脆弱点表现在多个方面,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条件。

(二)已发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在一定的触发条件下有可能成灾。

(三)丹阳市长江沿岸和局部的低洼冲湖积平原区分布有淤泥质粉质粘土和砂土,易发生地面不均匀沉降灾害和砂土液化,对工程建设极为不利。

(四)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加剧,工程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等人为地质灾害有增加的趋势。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丹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直受到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丹阳市地质调查工作开展较早,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完成了区域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自2000年开始,丹阳市先后完成了全市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勘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明了丹阳市地质灾害隐患、掌握了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分布状况、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并划分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了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扎实依据。

(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初步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体系,落实了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并帮助当地政府建立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制度、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等。

(三)推行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按照“一门式”服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受理-评估-认定-备案程序。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绩显著

从2000年以来,丹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已取得明显的效果和成绩。

对于分布在市区的滑坡、崩塌危险点,基本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组织-政府落实-群众参与(先由专业队伍指导),由上至下的群测群防体系。

丹阳市一些位于景区、重要道路、重要开发区的露采矿山亦已关闭,根据轻重缓急对关闭宕口分期分批进行治理,并对部分停采宕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恢复了原有的自然风貌,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等多种媒体,在每年“4.22地球日”和汛期,多次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对群众义务监测员及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防灾、避灾等知识技能的培训。

通过广泛宣传,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保护地质环境和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四、地质灾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不健全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但是,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的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使得一些重大隐患点和重要防治工程无法得到及时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工程建设设防重视不够,减灾基础设施标准低

工程建设设防至今尚未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在场地选址、设防标准上,由于忽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而留下不少隐患。

(三)工程建设中,防灾工作力度不够

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程经济建设规划前期论证工作中有时忽视了地质灾害这一因素,经常出现次生灾害,加剧了地质灾害的损失,所以,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是当前以及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四)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导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落后,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

(五)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群众的防灾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资料还未实现完全共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能全面展开。

群众对特殊类土(膨胀土、软土、砂土)灾害的危害认识不足,防灾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一、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想

从丹阳市实际情况出发,以控制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为主要手段,实现对地质灾害的有效监控和预测预警;以改善地质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目的,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丹阳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财产、资源、环境保护并重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突出民生问题,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类活动聚集地以及重大工程、开发区作为防治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兼顾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地质灾害防治应紧密结合丹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因地制宜,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集中力量加以突破,讲究实效,带动和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与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围绕江苏省、镇江市和丹阳市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和减灾工程在空间布局和时间安排上要与江苏省、丹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增强全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一)总目标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下,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全面了解并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基本状况、分布规律和发展趋势;建立并逐步完善基于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度,提高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能力,将地质灾害防治滑坡、崩塌灾害点在目前防治基础上基本得到有效、稳定的控制和整治;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被动应急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及经济的的损失。

(二)分期目标与要求

根据丹阳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结合丹阳市实际,规划目标分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目标。

规划目标的内容主要有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工作、地质灾害减灾工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以及为实现以上目标需要的保证措施(附表1)。

1、近期目标(2011年~2015年)

(1)基本建立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行政监督管理体系;

(2)全面了解和掌握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危害程度以及发展动态;

(3)完善本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4)逐步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结合露采矿山治理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11处(附表1)。

2、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监督管理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化、科学化;形成全市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长效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和预测的准确率;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为减灾防灾和决策指挥系统服务;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立与丹阳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实现总体目标。

第四章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参考地质灾害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划定。

丹阳市地质灾害可划分为滑坡、崩塌、软土和砂土、膨胀土地质灾害易发区(附图4,附表2)。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原则:

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

(一)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分布在丹阳市的后巷镇、访仙镇、埤城镇、云阳镇等地低山丘陵和残丘地带,总面积266.66km2,其中高易发区面积14.8km2,中易发区面积18.64km2,低易发区面积233.22km2。

(二)软土地质灾害易发区

软土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主要根据其顶板埋深和厚度,结合丹阳市实际情况,丹阳市软土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划分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其中中易发区面积74.2km2,低易发区面积208.3km2。

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丹阳市东北部,包括后巷镇、新桥镇和界牌镇;低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跃进河以东除中易发区以外的区域、司徒镇东南-云阳镇一带、窦庄-陵口-后巷-导墅西北低洼地区等;其它地区为不易发区。

(三)砂土地质灾害易发区

砂土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主要根据其顶板埋深和厚度,结合丹阳市实际情况,砂土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划分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其中中易发区面积141.8km2,低易发区面积195.6km2。

中易发区主要分为2块,分别位于丹阳市东北部(面积60.6km2)和中部地区(面积81.2km2),包括新桥镇和界牌镇,云阳横塘-陵口-吕城一带,以及皇塘镇;低易发区主要分布在中易发区外围地区,中部吕城-陵口-访仙和皇塘镇分布面积较大;其它地区为不易发区。

(四)膨胀土地质灾害易发区

丹阳市膨胀土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丹阳市北部和西部的低山丘陵区,总面积233.22km2(膨胀土地质灾害易发区与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为同一区,为下蜀组膨胀土分布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根据丹阳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特点,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国土总体规划,以人口密集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以及旅游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将丹阳市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附图5,附表3)。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丹阳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丹阳市共有5个重点防治区(Z01,Z02,Z03,Z04,Z05),主要分布在仿仙、后巷、埤城等镇矿产资源开采强烈的低山丘陵区,总面积为33.5km2。

区内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和残丘,山体原始坡度一般在30°左右,最大达40°以上。

地层主要有震旦系黄墟组灰岩、千枚状粉砂质泥岩、千枚状泥岩、灯影组白云岩、白云质灰岩。

由于之前露天采石活动强烈,开采秩序混乱,目前虽然全部采石场已经停采废弃,但形成了的坡度陡、高度大的不稳定斜坡,顺层开采面较多,斜坡面上岩石破碎严重,悬石、危岩较多,具临空面,非常不稳定,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威胁进入废弃矿区人群的人身安全。

采石宕口距离村庄道路较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加强滑坡、崩塌灾害群测群防;加强区内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按附表1治理规划近期实施治理工程11处,远期治理工程11处。

(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除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之外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为一般防治区。

防治灾种为滑坡、崩塌、特殊土体等灾害。

1、山麓缓坡及岗地滑坡、崩塌及膨胀土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的山麓缓坡及岗地区区域,总面积233.22km2。

地层岩性主要有:

南华系苏家湾组千枚状泥质砂岩、千枚状泥质粉砂岩,含砾千枚状砂质泥岩,震旦系黄墟组灰岩、千枚状粉砂质泥岩、千枚状泥岩;寒武系幕府山组白云岩、白云质灰岩;浦口组砂砾岩及下蜀组粉质粘土。

区内主要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以及膨胀土地质灾害。

总体来讲,危害相对较小。

露天采石活动形成的开采面不稳定斜坡,软弱夹层以及断裂裂隙发育,分布有小型滑坡、崩塌隐患。

岗地地区砖瓦厂取土形成的斜坡,降雨易诱发滑坡、崩塌,威胁到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胀缩性土体工程地质性质比较复杂,一旦遇水就会发生吸水膨胀,强度明显下降,工程地质性质变坏,在失水干燥后,其土质虽然恢复坚硬,但却发生收缩变形,产生明显的张开裂缝。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加强区内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

2、云阳-陵口-导墅-皇塘砂土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主要分布在陵口-导墅-皇塘地区的冲湖积高亢平原和古河道平原,总面积81.2km2。

该区30m以浅,普遍分布有厚度不等的粉土层,在基础施工过程中,饱水的粉土等细小颗粒容易发生生悬浮渗流,引发涌水、涌砂和基坑壁坍塌等问题,影响到在建工程和附近已有建(构)筑物的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对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并采取消除液化的措施;基坑开挖要采取严密的支护和防渗止水措施。

3、后巷-新桥-界牌软土、砂土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主要分布在后巷镇太平河、新桥镇和界牌镇长江和九曲河沿岸的低洼平原区,面积约87.9km2。

该区地形平坦,30m以浅分布有大量的软土和砂土,上部主要为软土覆盖层,埋藏浅,厚度较大,变化于2—27m之间,易发生地面不均匀沉降灾害;下部分布有较厚的粉土和粉砂层,易发生地面形变灾害以及砂土液化。

该区在工程建设中,若处理不当,将给整个工程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基坑开挖要采取严密的支护和防渗止水措施;对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并采取消除液化的措施。

第五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一、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工作

(一)地质灾害跟踪调查评价

定期开展地质灾害跟踪性调查评价,适时了解、掌握城乡建设尤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地质灾害问题,跟踪评价崩塌、滑坡、特殊类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效果,对已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质量及有效性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为下一步《规划》的修编、调整提出合理的意见。

(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以地质灾害勘查评价等已有资料为基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研究丹阳市致灾地质作用活动程度与各地区社会经济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该区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二、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一)崩塌、滑坡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崩塌、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重点是群测群防,监测应统一要求,专家指导。

目前,对于危害较大的灾害体已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点共22处(附图6,附表4)。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今后应每年不断补充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在监测的基础上,实施预警、警报、临灾预报。

(二)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

丹阳市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初步建成,还应进一步完善汛期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置制度、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等,并落实相应职责。

三、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到2015年初步建成丹阳市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分布和灾情信息的图数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建成全市较完善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形成数据获取、分析、信息发布“一条龙”的工作框架,提高工作效率和地质环境管理水平,为减灾、防灾和决策指挥服务。

四、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一)崩塌、滑坡治理工程

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崩塌、滑坡灾害,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勘查、设计和治理工程。

丹阳市需治理崩塌、滑坡隐患点共22处(附表1,附图5),计划2015年前实施治理工程11处,2020年前实施治理工程11处。

(二)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由城建、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结合各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对拟建和在建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水利水电、风景区工程等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可能因建设活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问题,一并列为建设内容,进行相应的治理,避免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在运营中,也应按有关要求,落实监测、巡视检查等防灾措施。

(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是指《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规定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所采取的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的措施,工作阶段以年为单位,其具体任务随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危害程度等而发生变化。

根据丹阳市2001~2010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数量和应急处置情况,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数量可按每年3处列入防治规划中。

五、近期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安排

丹阳市近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为1310万元,主要防治项目及资金估算见下表。

丹阳市近期(2011-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估算表

预算资金(万元)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

合计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

监测

地质灾害调查及治理方案设计

660

20

1310

地质灾害跟踪调查

100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80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

120

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

80

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100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

150

第六章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地质灾害防治又是一项跨地区、跨行业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局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涉及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

二、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城镇规划和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对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保障机制,同时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因人为引发或者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丹阳市以及下辖各行政区均应制订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培训计划,作为加强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的水平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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