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语言文字会议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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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语言文字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2020年9月10日
会议地点
园长室
主持人
张丽凤
出席人
全体教师
会
议
内
容
会议内容:
宣传动员,营造推普氛围
一、 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
1. 宣传推普意义,通过幼儿园橱窗、网站等形式展示宣传标语横幅,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2. 教师之间开展寻找生僻字、错别字的活动,在园内掀起学普通话的热潮。
3. 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家长、社会宣传说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共同做好推普工作。
4. 教师为幼儿树立榜样,明确“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在一日活动中,坚持说普通话,教师之间、教师与幼儿之间坚持用普通话交流。
在日常生活中鼓励幼儿多说普通话,让幼儿大胆说、慢慢说、说清楚。
5. 向全园家长发放《推广普通话倡议书》,倡导全园家长讲普通话。
二、 园内创设浓厚的推普环境
1. 利用星期一(9月14日)的升旗期间做好国旗下的讲话,对全园师幼做推普工作的动员,介绍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
2. 幼儿园使用普通话的督查力度,教师组织活动、幼儿园交际语言必须使用普通话。
3. 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推普意义大”钢笔字比赛活动。
4. 开展教师讲故事比赛、家长给幼儿讲故事、幼儿朗诵会活动。
5. 开展自愿纠错行动,对幼儿园内外橱窗、指示牌、广告牌等不规范字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用字马上予以纠正。
6. 各班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
小班段:
(1)充分利用一日生活各环节,鼓励幼儿主动说普通话,努力创设自
由、宽松的语言交往环境,支持、鼓励、吸引幼儿与教师、同伴或其他人
用普通话交谈,培养幼儿听讲普通话的习惯,体验语言交流的乐趣。
(2) 落实“一天学一句普通话”的活动方案,如小班的“我爱上幼儿园;”“老师早上好!
老师再见”等。
在活动中注重和谐情景的创设,让每一位孩子都能主动参与到说普通话,爱说普通话的活动中,增进幼儿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其社会交往。
(3) 开展“我与爸爸妈妈说普通话”活动。
要求幼儿在家与父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话交流,逐步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
中班段:
(1) 推广中班幼儿进行口述的语言活动,发动家长,宣传引导做好配合工作。
幼儿向家长记录口述在园的活动、感受、趣事等。
(2) 开展“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的活动,幼儿与老师一起自制宣传小旗、宣传单,鼓励幼儿人人争当推普员,人人当小记者。
(3) 开展幼儿“绕口令比赛”活动,比赛准备期,孩子们积极准备,在紧张的比赛中,孩子们各显神通,活动中既调动了幼儿学讲普通话的主动性,又推动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和普及,在幼儿中掀起了“学讲普通话”的高潮,重要的是提高了孩子的能力,无论是自信心还是语言表达能力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大班段:
(1) 在主题墙面、区域创设等活动和环境创设中注意与幼儿生动的语言、丰富的作品等积极结合,并与教师的语言、提示有机互动、巧妙展示,积极创设与幼儿语言密切联系的活动区域:
如“阅读区”,从而引导幼儿说好普通话,有兴趣的认识生活中的文字,养成阅读兴趣。
(2) 积极营造浓郁的普通话语言环境,开展幼儿讲故事表演。
(3) 设置图书角和语言区,不断增加和丰富图书角内图书的数量和种类,使幼儿对阅读图书感兴趣,并乐意讲述图书的内容,从而发展幼儿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幼儿园语言文字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会议地点
园长室
主持人
张丽凤
出席人
全体教师
会
议
内
容
会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第四条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第七条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使用
第九条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 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 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 招牌、广告用字;
(四) 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 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 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 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 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第十七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 文物古迹;
(二) 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 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 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 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章监督
第二十一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第二十五条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语言文字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会议地点
园长室
主持人
张丽凤
出席人
全体教师
会
议
内
容
会议内容:
校园内推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
推广普通话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
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幼儿园特制定本规定。
(一)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具体包括教学的讲授与提问、指导、答疑等场合。
(二) 教师教学中不仅自己要用普通话,而且在幼儿回答问题、小组讨论等教学活动中对幼儿使用普通话要有明确要求。
(三) 教师书写教案、编写教学计划及撰写其他教学文件时均应注意规范用字,特别是在教学中直接面对幼儿的文字使用,如板书、多媒体课件、家园联系册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
(四) 幼儿在各领域教学活动中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提问、答问、讨论以及校园内师幼之间或幼幼之间相互交流等。
(五) 师幼在园内的其他活动中也要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如在园内学术报告、各类比赛、竞赛均用普通话交流,各种张贴物(如海报、通知等)、各种宣传媒体(如印刷物、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网页、校刊校报等)更要成为规范用字的典范。
(六) 全体教师都应按规定要求,自觉参加上级普通话有关水平测试培训,并通过统一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相关等级,持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七) 教学中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将作为教师业务考评、职称评聘、教育教学方面评优评先的参考,是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的基本内容之一。
(八) 学校行政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要关注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有关教师交流,促进规范和提高。
(九) 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教案等用语用字的规范审核把关。
(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提高师幼语言文字水平,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十一)以前制作的标牌中含有不规范字的,应改换成规范字,公共场所使用的题词和招牌中的手写体,提倡写规范汉字。
(十二)幼儿园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面向广大教师、幼儿、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十三)幼儿园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基础,面向师幼、面向社会的用字必须使用国家通用的规范用语即通用普通话。
(十四)园内的各种大型会议,学习,公开观摩教学,家长开放日,来访接待必须使用规范的普通话。
(十五)幼儿园工作汇报,员工交流,家访及社区公开活动必须使用规范普通话。
(十六)幼儿辅导、家长咨询等必须使用普通话,教职工在家庭生活及社会交往中提倡使用普通话。
(十七)说话要文明,有礼貌,态度亲切,用语应规范。
幼儿园语言文字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21日
会议地点
园长室
主持人
张丽凤
出席人
全体教师
会
议
内
容
会议内容: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幼儿园是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重要阵地,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全体师幼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积极、有效、深入、有序地推进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在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之中,聚焦幼儿语言运用能力发展,努力提高教师与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推动我园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校园环境,现将本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领导小组职责,高度重视工作开展
1. 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在园长的带领下,拟订了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主要负责人员,落实责任到位,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同时要求教职工通过不同的途径进行自学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知识,从思想上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加强对语言文字法规的宣传力度。
提高对幼儿园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认识,领会精神,明确意义,促进校园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3. 我园严格执行各项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制度、奖惩条例,明确提出普通话为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教师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等,使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 加强日常的检查,做到语言文字工作经常化。
通过定期对幼儿园的用字情况进行检查,把普通话运用能力作为幼儿园文明班评选以及对教师的工
作考核结合起来。
促进了全园的语言文字推广、规范工作。
二、 倡导宣传方式多样,增加语言文字规范
1. 在幼儿园门厅、走廊、过道、楼梯等处设置提示标牌、宣传语。
在家园联系栏张贴语言文字普及知识,让全园师生以及家长养成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际的习惯。
2. 利用橱窗、专栏、微信公众号、校讯通、家长群、网络平台等媒介,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促使广大师幼说普通话,讲文明语,写规范字。
3. 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家长进课堂等活动,向家长宣传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的重要意义。
4. 通过班内各项主题活动,园内的故事演讲赛等形式大力普及普通话工作。
号召全园教师积极投身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去,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孩子们抓起,为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 开展形式多样活动,提升语言工作水平
1. 开展“我爱读”系列活动。
通过绘本教学、开展亲子阅读、设立图书角等适合幼儿年龄的活动,让幼儿感受文字的精彩、培养对学习文字的兴趣、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开展经典诵读活动,让幼儿感受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感受祖国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更加热爱我们国家的语言文字。
2. 开展“我是小小推普娃”活动。
每周组织一次,在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后,进行语言文字相关的国旗下的讲话,为幼儿树立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激发幼儿爱说普通话,说好普通话的兴趣。
3. 加强家园联系。
利用推普周、家园小报、班级网页、家长会、日常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家长进行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宣传,鼓励幼儿带动家长,提高家长规范文明用语的意识,鼓励家长参加亲子诵读等活动,教师加强对家长准确吐字发音的指导,加强了家园的沟通,使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真正实现了家园共育。
4. 开展语言文字各类评优活动。
幼儿园开展了教师语言领域公开课、语言文字工作主题研讨。
引导教师把语言的规范、有效的问题引导进行重点的研讨,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四、创设浓厚学习氛围,促进语言文字运用
1. 幼儿方面
(1) 启动园本课程快乐阅读。
每月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亲子阅读活动,九月,幼儿园的亲子阅览室将定期定点开放。
(2) 在幼儿园中开展中华经典古诗词诵读活动。
利用餐前,起床,离园前的时间带领幼儿学习,朗诵古诗词,练习吐字、发音让幼儿在学说普通话的同时,接受熏陶,树立礼仪之道,逐步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
(3) 开展小小监督员活动。
各班每天选派一名幼儿担当班级普通话监督员,监督小朋友、家长及教师坚持说普通话。
(4) 开展普通话示范班评比活动。
每学期评选一次,通过班级互评、家长参与推评相结合的形式,推选出用语用字规范的班级为普通话示范班,通过该活动,激励全园班级积极争学、赶超,不断进步。
(5) 继续发挥幼儿园小广播的作用,开展小百灵故事电台,特别建立、百灵鸟家长志愿团队,邀请家长们一起利用每周三离园前十五分钟,轮流到小电台讲故事,使幼儿园的家长、孩子通过听、说、练,提高说普通话的能力。
2. 教师方面
(1) 开展大家来找茬活动。
继续开展每月一次的大家来找茬活动,通过教师之间相互检查,相互监督,发现工作中的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及时记录,相互提醒,及时整改。
(2) 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我会记、我爱读活动。
通过开展语言文字培训及教师语言规范知识比赛、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用语用字的规范意识,提高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能力水平。
(3) 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说课、上课、评课”等活动,在主持、说课、上课、研讨等环节上促进教师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4) 开展新教师以语言领域为主的教学实践课观摩,进一步督促新教师语言文字的规范化。
(5) 加强对教育教学资料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检查:
如班级月工作计
划、周活动安排、区角活动记录、主题活动安排、幼儿成长档案记录等资料的检查。
3.家长方面
(1) 开展大手牵小手百灵鸟在行动活动。
这学期我们创设丰富活动内容,带领幼儿与家长开展爷爷奶奶爱说普通话和爸爸妈妈故事诵读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使不同类型的家长们也能从意识、行为上关注到用语用字的规范。
(2) 开展以规范用语、用字为主题的班级家长学校活动。
各个班级在每学期组织一次以规范用语、用字为主题的班级家长学校活动,运用知识讲座、普通话朗诵、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不断提高家长的用语用字规范意识与水平。
(3) 结合中秋、国庆等等节日,开展趣味亲子同乐,趣味猜谜活动。
家长猜字谜,要求家长正确写出谜底中的字;幼儿猜物品,要求必须用普通话正确读出谜底。
对达到要求的家长及幼儿给予适当奖励,以此来激励大家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4) 通过公众号、微信群、校讯通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引起家长们更多的关注语言文字,能够在自己的生活中习惯使用普通话,更好地发挥语言文字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今后,我园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造规范的校园语言文字推普环境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增强我园师幼说好普通话的规范意识,不断提升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