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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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工作管理制度
目录
各项经费开支管理办法3
收费管理制度6
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制度7
经费收支管理制度8
规范收费流程9
票据审批报销制度10
财产管理制度10
校舍、场地维修管理制度11
学校常规维修制度12
食堂管理制度14
学生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5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6
财务室安全管理措施16
现金安全管理措施17
公物损坏赔偿的规定18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9
直饮水管理制度20
各项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日常经费管理,达到控制预算指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项经费开支范畴是指预算安排的所有经费开支,如现金、支票开支的日常运行经费、日常劳务性支出经费、暂付款、固定资产、材料、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请领、使用、审批和报销等过程的规定。
第三条学校所有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当年下达的预算方案,秉承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统筹安排、确保生活、办公、发展重点、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第二章现金、支票
第四条各处室及个人需要领用支票或支取现金,均需首先领取支票或现金借款单,写明日期、借款人姓名、所在部门、资金用途等相关内容,并经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
第五条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一次性经费支出在¥1000元以内,可持签字手续齐全的合规票据到总务处直接报销现金。
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领用转帐支票或使用本人公务卡进行转账。
第六条我校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水电费、电费、电话费等公用经费,总务处要对每次托收金额须予以确认、登记,并建立备查帐。
第三章日常运行经费
第七条日常运行经费是指为维持学校各项活动正常运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咨询费、福利费、劳务费、维修费项费用。
第八条经费报销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合法发票,所开发票抬头一律为“市区第学”,发票应写明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背面应注明资金用途,并由经办人和领导签字。
若购买办公用品,须开据政府采购合法发票并须附有购货清单,不得以“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笼统代以冠名的发票,一律不予受理报销。
第九条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各项开支标准和范围按照《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政部财文字[1996]2号)和《教职工差旅费开支办法》执行。
出差人员按规定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会议通知及相关费用单据,经财务主管领导与本处室主任签字,由总务处会计审核,予以办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购置和报废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第十一条购置固定资产,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到总务处领取“固定资产请购单”;
2、按照固定资产审批权限,由相关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经学校领导签字,领取借款单;
4、采购过程需按照《教学用品采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处室报废固定资产要按照学校规定填制报废请示单,由各处室和总务处按有关规定会签,报学校校长审批。
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须按规定报教育局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总务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年终决算前,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购置各种材料用品应遵循“适用、质优、价廉、优惠”等原则,严禁购买高档、豪华的用品,总务处有权对各处室购置的材料用品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用于材料用品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合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发票必须注明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四者缺一不可。
发票背后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学校领导签字,并填写“入库单”,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十六条有关材料保管处室应设立材料物品明细帐,按时登记入库、领用,健全出入库手续。
每月进行盘库,学期末将盘库单报送总务处,以便进行核对。
年终决算前进行全面盘点,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
第五章暂付款
第十七条暂付款是指学校各类资金运动中所发生的暂付、应收和预付的款项,暂付款的发生,必须在遵守财经制度和会计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实施和执行。
第十八条暂付款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控制、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程序合规,手续齐全。
第十九条学校暂付款只能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有关公务开支,不得用于个人借款。
第二十条预付给外单位的各种工程款、设备款、材料款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同时该项目须在年度预算安排范围之内,款项总额须在预算限额之内。
第二十一条总务处每月底时,对暂付款的发生情况进行核对分析,及时收回款项或予以核销,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暂付款的核实情况。
收费管理制度
1、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
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2、学校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区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3、收费登记必须严格执行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的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学生每次交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收费通知,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时间、收费人员姓名。
4、收费通知每个学生一份。
学生家长按通知所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学生交纳应交的费用,学校在收费时,需向家长另附本校本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知单。
学生交纳费用时,学校要给学生开具正式收据。
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杜绝乱收费现象,确保收费的规范、透明,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设立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检查,杜绝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出现。
2、检查收费管理:
学校校委会负责学校的收费及管理、使用工作。
会计室和收费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
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收费。
3、检查所收费用是否统一使用正规票据和填写通知单。
各项收费都要给学生出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收据,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4、每学期检查费用使用情况。
按规定的用途掌握使用好各项收费,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及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坚持亮证收费,同时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所有经费收入归口总务处(财会室)统一收取,不得多头收费。
所有收费应开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严禁收费不开据和收费不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
“帐外帐”。
三、学校各项开支,由总务处财会人员审查。
无学校领导批准、经手人、证明人和财物保管人员签字的发票,总务处拒绝付款。
四、学校一切公用开支,应由出纳员(协同经办人)统一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学校现金。
严禁公款私借。
五、学期末,总务处及时向教代会和校委会提交本年度详细收支报告。
规范收费流程
票据审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好,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实处,发挥更大效益,特订如下规定:
1、经费报销的程序是:
经申请领导批准,持报销发票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购物发票需经保管员验收签名)交总务处审验提交有关领导审批,出纳员凭借手续齐全真实合法的票据付款报销。
2、购置财物须两人或多人参与监购。
3、凡出差须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方能进行,报销严格按区财政局公布标准予以报销。
4、学历教育不给予报销,老师论文发表及所取得各项成绩奖项,严格学校制度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的校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保证财产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门保管人员,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产的保管工作。
二、按照校产的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采取定物到岗、到人的校产管理承包责任制度。
三、建立固定资产帐,保管人员及时进行增减变动的核算,并坚持定期核对,做到核算准确,手续完备,帐、卡、物相符。
四、建立和完善校产领用制度,对教师借用的办公用具和生活设备要及时进行登记。
五、各班使用的校产,应分班造册,开学初与班主任核对后交各班保管使用,并由班主任与学校保管人员签订“校产保管责任状”,学期末由总务处组织验收。
对各班丢失和损坏的校产,责令其照价赔偿或修复。
六、图书、仪器、文体器材应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保管,登记分类明细账。
七、及时做好各项校产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校舍、场地维修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安排基建项目。
学校房屋、设备、设施以实用、安全为原则,确实需要维修时,应于年初提出申请,经审议批准后列入学校年度收支预算。
二、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规的要求,学校2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报校委会商议,校长批准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报教育局审批。
三、加强基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学校成立基建管理班子,按照互相制约的原则,分工负责,并明确一名原则性强,工作认真熟悉基建业务同志负责现场施工,监督工程质
to
四、学校基建管理人员应坚持基本程序、基建计划办事,坚持按图施工,监督工程质量。
不扩大基建规模。
五、工程竣工后,学校应认真审查、复核工程数量、造价,然后报校务会审批。
文印室管理制度
1.文印室是学校的机密工作场所,学生及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文印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文印室承印的试卷、资料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文印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承接印刷任务。
3.文印室承印的试卷、资料要分年级、科目、部门予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名称、开张、印数、数量等。
4.建立领用物资和印刷物品台账,领用各种物资和印刷各种资料须及时登记。
5.每学期结束前要及时统计好印刷试卷、资料的数量,报总务处。
6.应保持文印室内外的整洁、卫生。
7.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坚持离岗关门制度。
学校常规维修制度
为全面做好常规维修工作,提高常规维修效率,特修订学校常规维修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度的实施,应该达到如下目标:
维修及时,科学管理,责任到家,长效服务,师生满意。
二、报修制度
1、各部门、办公室及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如有需要维修的,请主动及时填写报修单。
2、学校的公共区域(如楼道、会议室、食堂、厕所等),如发现有需要维修的,各部门负责人或承包人有责任及时填写报修单。
3、如需紧急维修的,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可拨打相关维修人员或总务处相关主任电话报修。
三、维修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安排人员开出“公务维修联系单”,交有关工人按要求维修,报修袋内的报修单,由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收集,开出“公物维修联系单”有关维修人员上下午各取一次。
维修人员自行科学安排,合理计划,努力完成
“公物维修联系单”,原则上保证做到当天事、当天了。
2、对报修单中无能为力完成维修的,及其他特殊原因的,必须及时提出维修建议,同时向总务主任汇报,共同制定维修方案。
杜绝不维修又不汇报的现象发生。
3、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或空闲时间,须加强巡视,发现属维修范围内,又未有报修单的维修事项(特别是公共区域),同样要及时维修。
4、维修人员接到须紧急维修的部门、办公室的电话,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立即按要求维修,急事急办。
5、维修人员平时须合理备好必要的常用维修物品库存(如日光灯、继电器、开关、水龙头、门口、门闩、玻璃等),以提高维修时效。
6、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后,及时在“公物维修联系单”上填写维修结果,签上维修人姓名,并且整理和保存、备查。
每月一次交总务处。
四、考核制度
1、由总务处主任负责对维修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2、听取师生对维修工作的意见或投诉,并进行核实和处理。
3、细化维修的岗位职责,同时与维修人员的收益有机结合,提高维修人员的责任心、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相关制度
1、在维修中发现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会同班主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合理赔偿,情节严重的,向德育处通报。
2、根据学期维修记录的统计资料,向德育处提供信息,作为对班级考核、评比时的组成依据。
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食堂的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一、凡从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持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二、食堂必须保证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传染和食品中毒的事情发生。
三、食堂采购要坚持索证、索票制度,不得购买“三无”产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四、做好食品留样管理,食品要做好分类、严加保管,严防苍蝇、老鼠的侵害。
五、学生进入食堂必须听从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
六、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服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学生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建全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
2、保持餐厅地面的干净、整洁、无杂物,用餐后由食堂工作人员对餐厅地面进行清扫。
3、桌面、座椅无油渍,清洁整齐摆放,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搞好桌面、椅子的卫生,保证用餐后及时清理。
4、玻璃明亮,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大厅内的玻璃、门窗进行洗刷,适时对食堂空气进行通风。
5、保持墙面的清洁卫生,定期对餐厅内的地面、桌椅进行消毒。
6、保持餐厅内无苍蝇、老鼠,对出现的苍蝇、老鼠采
取有效的灭蝇灭鼠措施。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向供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采购肉类食品还应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建档保管。
二、采购散装食品应做感官检查并记录,保证色、香、味、形正常。
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其包装、标识要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卫生要求,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卫生部颁布的该产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财务室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
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护、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
00之前办理。
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七、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现金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保险箱贮存现金限额的规定,财务保险箱存入500元以下。
二、多余的现金须在当天下班前缴银行,逢校休或节假日,须将全部现金存入银行。
三、存、取现金在10000元以上时,必须两人同行;发放工资或存、取金额较大时,必须有专车接送。
四、学校出纳应忠于职守,保持警惕,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临时离开时,须检查抽屉有否锁上;下班后,须检查门窗有否关好锁牢,如有异样,即清除隐患。
五、发现失窃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禁止任何人随意进出和翻动东西,并立即报案。
公物损坏赔偿的规定
一、按班、年级、办公室坐落位置严格划分责任区域(另附),实行责任管理。
二、教室办公室内损坏,玻璃一块(窗50元,门20元),室牌每个20元,黑板1000元,灯开关20元,电扇开关40元,墙面划痕、脚印、污渍一处50元,门500元,厕所节门200元,灯管非正常损坏每支10元,室内装饰牌(镜)每块20——50元。
课桌椅三年内损坏每套150元(单人桌100元,椅50元)桌面出现划痕等损坏每处30元。
三、楼道、楼梯内损坏:
墙面、地面砖每块50元,楼梯砖每块100元,扶手每损坏一处20-50元,装饰镜、吊牌每块50-100元。
墙面划痕、污溃、乱写乱画每处30-50元。
四、其它公物的损坏均按原价赔偿。
以上损坏行为有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无责任人的由班、年级、办公人员赔偿。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任何人员无证维修、更换或接触电源等带电仪器。
二、电工进入工作场地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章制度。
三、每周必须定期检查,电工操作工具如有损坏或绝缘层破损立刻更换。
四、进入工作区域,应切断电源。
不能切断电源而必须带电操作时,应用明显标志线围成工作区域作警戒,旁人严禁入内。
五、电工操作时,旁人、闲人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并与之闲谈。
工作完毕,必须立即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节水节电措施
一、学校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做到统一管理,每月对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检修一次。
二、大力宣传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备的重要意义。
在师生中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
三、杜绝常明灯现象的发生,各室冬季或阴天上午9时前关灯,下午5时后开灯。
一经发现长明灯现象即报告德育处,纳入班主任考核。
楼道内照明灯,各班门前“三包”,班级负责,教育学生不得随意乱动电器设备。
四、水是生命之源,要教育学生不玩水、不浪费水,增强节水意识。
五、不注意节水节电的班级不能评为文明班级。
不注意节水节电的处室不能评优。
直饮水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内直饮水供应各环节卫生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并保障师生员工饮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对直饮水生产车间、生产流程、规范操作、清洗消毒及公共饮水设备维护,进行规范管理。
3、定期对直饮水质进行检验,每次检验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并由卫生部门出具检验报告。
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供水,并及时进行处理。
4、生产车间、供水平台及公共饮用水设施设备卫生管理责任到人,定期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饮水设备设专人管理,持健康证上岗,每日转查并做好记录。
设备厂家要定期对饮水机进行维护维修,每季度对饮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洗、维护,确保饮水设备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