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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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3
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
二、项目目标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范围,加大专利转化政策宣传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作用,助力中小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
三、项目任务
(一)联合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调研。
通过走访园区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项目需求,协助制定完善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政策。
(二)推动园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相关融资产品常态化调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和产品需求资源库。
(三)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专利代办处,推动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等“窗口”服务向辖区内园区延伸。
(四)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联合金融机构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专项对接交流活动2场以上,为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宣讲、融资咨询等服务活动。
(五)促使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促成不少于20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质押贷款登记金额不低于2亿元。
园区为国家或省认定的新区或高新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东莞市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牵头,可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东莞市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
具备组织知识产权对接活动必需的人力资源、客户资源、信息资源等条件,设专门机构或者有专人负责管理推进服务工作,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拥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项目成功对接辅导经验。
五、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至2022年12月。
立项3项,每项10万元。
六、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人员资格证明;
(五)企业(单位)征信报告;
(六)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具有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
项目立项后,我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我局报送工作成果,由我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三)所有项目资金管理,应符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及合同要求,及时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动态。
八、联系人及方式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吴城,********。
附件:
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书
附件:
编号
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
申报单位:
(盖章)
联合单位:
(盖章)
项目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工作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年月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编制
2021年
填写说明
一、本申报书适用于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填写。
三、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申报书内各项内容的表述应准确严谨,外来语应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应注明全称。
五、申报书规格为A4纸,各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
申请书宜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5份(全部为盖章原件)。
提交同时,须附电子件。
六、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第一申报单位的牵头申报单位,其余为合作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
项目起止
年月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牵头申报单位)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登记证名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地址邮编
项
目
负
责
人
姓名
项
目
联
系
人
姓名
部门
部门
职务(称)
职务(称)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传真
手机
手机
电邮
电邮
单位
概况
(单位性质、主要业务,主要业绩、资质荣誉简介,300字以内。
)
二、合作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合作申报时填写,可加页)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登记证名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项
目
负
责
人
姓名
项
目
联
系
人
姓名
部门
部门
职务(称)
职务(称)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手机
电邮
电邮
单位
概况
(单位性质、主要业务,主要业绩、资质荣誉简介,300字以内。
)
三、项目工作方案
目标
任务
和工作
内容
(介绍项目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推进措施及实施方式等。
3000字以内。
)
工作
基础
和保障措施
(申请本项目具备的工作基础、制度规范,相关经验和优势资源,项目团队、智力支持、信息化建设等相关条件,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性举措等,2000字以内。
)
计划
进度
(总体进度时间安排,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与阶段性目标,确保项目按时形成成果、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可另附页)
预期
成果
和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的预期成果形式、可考核指标等,可另附页)
四、项目团队(可加页)
项目
团队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所学专业及学历
现从事专业
在项目中任务
签名
项目
负责人
项目
团队
主要
成员
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及
测
算
依
据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资金来源
金额
说明
合计
1.省局项目支出
2.其他来源
省
局
拨
款
项
目
支
出
明
细
支出项目内容
金额
六、相关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申明
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本项目,并承诺:
(一)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及附件真实、完整、有效,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本单位同类项目未获得或未同时申报其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
(三)本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本单位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牵头申报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合作
申报
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七、审查推荐意见
所在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八、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