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是详尽企业上市失败解析附详细原因及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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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是详尽企业上市失败解析附详细原因及案例

史上是详尽的企业上市失败解析

(附详细原因及案例)

IPO失败的原因归根到底其实就两条:

历史沿革不清晰,盈利能力被质疑!

基本上所有的失败原因都是从这两条衍生出去的。

▶先说历史沿革不清晰,衍生出来的问题包括股权结构不清晰、改制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高管变动、土地和房产出资、频繁变更股权。

对于拟上市企业来说,这条其实是最核心的,中介机构做上市审计尽职调查的时候,对这个也是非常关注的。

如果历史沿革存在重大瑕疵,基本上是做不成的。

但是很多拟上市企业,尤其是大型民营企业基本上都有国企改制或者集体企业改制的背景,早年间监管政策不明确,手续会出现很多的不规范的地方。

此外不少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出于融资便利的考虑,会非常频繁的转让股权(尤其是互联网高科技企业),在没有孵化器或者风投助跑的阶段,非常容易出现文件缺失和出资不规范的地方。

这些就需要中介机构去判断,这些瑕疵会造成的风险和影响程度了,一旦出现判断失误,在过会的时候就会被视同政策性障碍直接否掉。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金能科技、中矿资源勘探、东方红航天生物、天津三英焊业等等,都是如此。

▶然后就是盈利能力被质疑,这个衍生出来的就多了,比如过于明显的财务报表粉饰、所在市场本身扩容性较差、净利润严重依赖非营业因素(税收或者主要债权人减免)、创业板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收入和利润增速明显放缓、税务风险等等。

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比如上海同济同捷、高峰石油机械、苏州恒久光电、上海奇想化工等等。

其实出现这些问题尤其是财务问题,基本上中介机构都是有预判的,只是有的时候企业迫于风投压力会仓促上会,很多问题是在还没有妥善解决或者中介机构团队认识还没有统一的时候就暴露出来,导致一步错,步步错。

当然不排除有的时候是中介机构明知事不可为,为缓解企业施加的压力或加收费用而刻意忽略问题申报。

做了这么多年的IPO,感觉上还是要小心谨慎对待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不要心存侥幸。

因为任何一个过程中被你不重视的问题,在过会的时候都有可能被审核员抓住然后被无限放大,导致不可收拾的局面。

中介机构之间一定要加强沟通,诚然,每个机构处于自身的考虑和职业判断对每个问题的风险考量都不太一样,但是至少出现的事情要及时通报。

如果让审核员抓住各个机构出具的文件中存在判断分歧的地方,那就太不值了。

对企业而言,专业的事情一定要由专业的人士来做,既然请我们中介机构来做,那就相信我们,别自作聪明!

否则出了漏子,我们想补都来不及!

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的路上,被证监会发申委否决发行上市申请、撤销已经通过的核准、向证监会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均属于上市失败。

IPO失败将对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造成重大打击,打乱企业未来的发展计划、失败导致员工流失、社会负面关注等,甚至导致企业走向衰败。

因此对失败教训的借鉴,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显得相当重要。

但很多IPO企业冲刺上市失败,是自己作死,而非外在因素。

1孤独求败,脱离券商规范辅导要求,我行我素

有的企业上市过程中,不听券商关于上市辅导规范的要求,十分自我,略懂点法律法规知识,就我行我素。

在上市中,许多不许做的事情,他偏做,理由如下:

中石油、中国石化、中国银行等央企都这么做,上世纪上市的企业也这么做,我为何不能做。

券商就说了,人家央企是国务院批准上市后才向证监会申报申请材料的啊?

上世纪跟本实际政策有区别。

但企业勇气可嘉,就坚持到底,作死到底。

比如法规要求上市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券商要他处置参股企业,减少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企业以央企等为案例坚持做,而且关联交易越做越大,自寻死路挡也挡不住。

隆基股份第一次被否,就是因为跟无锡尚德的服务费关联交易过大被否,第二次上会就乖了,摆脱了与无锡尚德的关联关系才有机会上市。

有的企业说,世上本无路,人走多了就有路了,无人敢先,我奋勇为先。

我想,大多数人选择的一定是正道,谨慎的道,你选择肯定是歪门邪道,否则为何大家都不走这条道呢。

2不重视上市,各方关系不摆平,仇家举报起诉

有的企业上市前没有足够重视,没有给职工股权激励,或者股权激励等事项引发员工内部矛盾;跟竞争对手恶意竞争,树敌过多。

俗话说,内贼难防。

外部的竞争对手防范,主要自己合法经营,对方就找不出瑕疵。

但企业内部矛盾激发,则可能导致火山爆发。

员工手上的料,肯定让老板吃不好睡不好,死法一定很痛苦。

往往会发现,项目已公告发审会时间,但证监会又很快发布了暂缓审核或取消审核的情况。

做出这一决定的很多原因是被举报了,中介机构需要核查有关举报事项,因此“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

作为监管部门的证监会,如果有举报就要尽量核实。

据分析,上会前数小时被取消上会资格的同花顺,失利的主要原因是同花顺涉嫌“推荐的炒股软件属虚假宣传,诱骗股民投入升级软件”而被举报,存在影响发行的问题。

凯立德导航当年上市的时候,竞争对手都纷纷向法院起诉侵权事项,知识产权纠纷导致公司无法在A股路上走下去,最后只能登陆新三板。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主要是企业要有处理纠纷的应对能力,要及时化解矛盾,为上市构建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很多企业由于举报,导致媒体新闻负面报道铺天盖地,企业最终在上市路上倒下。

3财务造假

业绩指标是重要的上市条件之一,也是投资者特别重视的因素。

因此,有了良好的业绩,才可能有机会登陆资本市场。

但很多企业业绩出现波动,下滑,不符合上市财务要求,就动歪脑筋。

特别是创业板,要求业绩连续增长,业绩下滑了就没法上了,许多企业就想起了财务操纵的手法。

A股历史上,被揭出造假上市的典型案例,既包括主板的通海高科、红光实业,也包括中小板的绿大地、胜景山河等企业。

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

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042.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8.52%;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305.8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52%;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28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6.53%。

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有重大遗漏。

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在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下,未达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目的,经过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的共谋、策划,由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人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其中,在上市前的2004年至2007年6月间,绿大地使用虚假的合同、财务资料,虚增马龙县旧县村委会960亩荒山使用权、马龙县马鸣乡3500亩荒山使用权以及马鸣基地围墙、灌溉系统、土壤改良工程等项目的资产共计7011.4万元。

绿大地还采用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绿大地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总计2.96亿元。

绿大地的招股说明书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

4关联方控制了发行人的生产、销售环节,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

发行人的重要的销售收入、生产、采购都来自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有严重缺陷,利润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

按照规定,发行人必须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具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在上市前,必须切断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关联方收购或转让来减少和消除关联交易。

但许多企业仍然顶风作案,带病上会,冲刺挑战发审委。

被否案例如下:

嘉兴佳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至201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持续存在机器设备、存货转让等关联交易,存在大额资金拆借、相互代付电费、共用商标等行为。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不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2011年3月之前你公司与关联方沁阳思可达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存在交叉任职;2009年、2010年沁阳思可达与你公司存在纯碱供应商的重合;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3月存在较多资金拆借。

你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智能化产品代理销售两部分,2011年毛利比重约为75%、25%。

其中,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市场竞争激烈,2010年你公司在建筑智能化前50名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约1.29%。

2010年9月,金石投资、滨江控股、自然人股东吴忠泉和杨铿增资成为你公司第四至第七大股东。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4,386万元、4,981万元、3,0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21%、19.67%、9.54%。

发审委认为,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海澜之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澜集团曾是上市公司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2009年、2010年,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与海澜之家、海澜集团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申报材料和你公司代表、保荐代表人的现场陈述未就上述具体事项作出充分、合理解释。

发审委认为,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深圳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河源特灵通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妹夫梁秉东(林含笑配偶)控制的企业,是你公司的主要代工厂之一。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对河源特灵通的委托加工交易占当期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32.60%、22.62%及36.04%。

2011年度,河源特灵通为你公司加工手机459.59万部,占河源特灵通总加工量的74.13%。

综上,报告期内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锯联和长沙环胜报告期内系你公司前五大客户,而你公司第二大股东中联重科系长沙环胜的主要客户。

同时,金锯联和长沙环胜均系湖机国际的主要股东,而中联重科系湖机国际的第一大客户。

另外,金锯联、长沙环胜、湖机国际的主要股东均系你公司和中联重科的前员工。

这将可能导致你公司的业务不独立,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你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威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为你公司提供机顶盒的外协加工,并代购部分辅料。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分别为900.48万元、1734.43万元、1872.87万元,占你公司当期外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9.14%、79.81%、35.09%。

报告期内你公司转让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前后与其交易金额较大,业务体系的完整性存在瑕疵。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5内控摆样子,不能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内控机制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充分实现,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对内部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的一套政策、制度、措施与方法。

财务核算混乱是内控机制薄弱的常见体现。

许多企业在上市时,只注重形式,不重视实质。

对于需要规范的事项,往往摆摆样子给中介机构看,甚至拒绝整改。

在没有保证的内控下,会计也无法准确的核算成本和收入,会计政策滥用的情形处处可见。

6由于内控被否的案例很多,举几个案例如下:

湖北永祥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未能对下列事项的合理性提供充分可靠证据:

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成套设备中的单机均价分别是单独单机均价的1.99倍、2.71倍和2.66倍,成套设备毛利率高于单机产品毛利率。

对需要交付并投入运营的“成套设备”,在该成套设备中的各批次单机设备单独签字确认验收后,即确认该单机的营业收入。

上述事项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会计控制)制度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改聘审计机构对近三年及一期申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未经你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你公司目前所有生产经营房产均为租赁取得,其中87.77%租赁房产因占用农村集体用地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你公司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第二十四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7会计核算薄弱,不规范,没有高薪请有水平的财务总监

会计核算如果违背会计准则和企业具体实务,财务报告就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真是情况,特别是会计政策滥用或错误使用,必然导致上市失败。

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披露建筑工程设计成本核算方法时称,对于项目直接费用的计提依据是每个项目的完工百分比乘以项目的预估总直接费用,减去之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成本。

但根据反馈意见回复,你公司在实际进行成本核算时,未按照上述披露的方法对建筑工程设计成本中的项目直接费用进行核算。

你公司和保荐机构在聆讯现场也未就上述差异的原因予以说明。

发审委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占比约为80%,其中化工原料、工程塑料等主要原材料的占比在报告期内出现一定的变化。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未按主要产品类别充分披露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和具体原因。

你公司和保荐机构在初审会后的告知函回复以及聆讯现场均未能对上述变动情况和具体原因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的成本信息,无法印证你公司报告期内成本变动的合理性。

发审委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收入为3,169.94万元、利润为1,303.34万元;预测2009年第四季度收入为2,055.54万元、净利润为908.85万元,预测2009年全年收入为5,225.48万元、净利润为2,212.19万元。

你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过程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则显示其未能实现前次申报时披露的盈利预测且数据差异较大。

上述情况表明你公司报告期内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83.74万元、3,275.60万元和8,404.4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22%、39.00%和67.71%,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83%、4.73%和30.64%。

你公司对报告期内硬件产品销售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反馈意见回复中财务数据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你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字起为“圈钱”,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必须与企业的发展和业务相匹配。

但许多企业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随便编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以为政监会不会关注这个问题,导致最后光荣牺牲。

融资必要性不足也属于募投资金运用的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能够自筹解决资金问题,就没必要上市融资。

如前文所述的福星晓程和同济同捷等公司,申报材料都显示其账面资金充足,是“不差钱”的企业。

这样的企业如果仓促上市,往往被怀疑为“上市圈钱”。

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湖南金大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申报材料和你公司代表、保荐代表人的现场陈述,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所依据的产品和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你公司董事会未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

另外,你公司未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发审委认为,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可行。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设备为产能过剩行业,国家重点支持的是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风电行业经营环境产生重大变化,而你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1.5兆瓦、2.0兆瓦、2.1兆瓦风电设备铸件,上述情形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5万吨2.5-6兆瓦风电大型铸件关键部件项目”,产能较2010年增长142%,而你公司2.5兆瓦及以上风电设备铸件报告期仅实现少量生产及销售;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1年1月1日后需要履行的合同及意向性订单情况,2.5兆瓦及以上产品占比也不高。

你公司募投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不相适应,且新增产能存在市场销售风险。

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具有可行性。

9上市权力和利益斗争不止,董事高管频繁变动

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发生重大变化,是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

但有的企业上市时,却为了利益不惜调整人事,造成董事高管的频繁变动。

老板认为,只要自己在,就没实质变化,但监管部门不这么认为。

看看具体案例:

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前,公司董事会由6人组成,后经过3次调整增加至9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外,3年内董事会仅张浔、刘新平二人未发生变化。

申请材料及现场陈述中未对上述董事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不符,发行人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了重大变化。

10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为了隐瞒发行障碍,有的公司采取硬伤不披露,或采取虚假披露和误导性陈述的方式,希望不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

但13亿人都在看这份招股书,你就保证没有人了解内幕,看来这招是风险很大的。

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2011年11月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比,你公司2010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首次报送且经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3家关联人的情形,同时还存在1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披露不一致的情形;你公司2011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第二次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5家关联人的情形。

在未披露关联人中,嘉成设备、嘉成技术和山德视讯的业务范围与你公司的业务范围相似。

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情形。

11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和输送利润

企业上市中,许多企业造假动机提升,毕竟业绩是IPO考核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

通过第三方操纵利润比较困难,风险也大,于是许多企业都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调节IPO企业的利润。

所以,关联交易一直是证监会IPO审核的一个重要关注点,证监会也要求拟上市公司在辅导时就应该减少和停止关联交易。

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关联交易不停,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2010年12月,你公司股东资兴良美以每股3.90元增资305万股,占你公司发行前股份4.99%。

你公司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向资兴良美采购7—8龄雌性西伯利亚鲟、杂交鲟和史氏鲟,该批采购鲟鱼价值共计3,660.10万元,重量共计131.49吨,计划于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实现加工;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110.28万元和10,318.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81.10万元和3,482.39万元,扣除与资兴良美关联交易影响后,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063.83万元和7,978.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24.85万元和2,765.00万元。

上述交易对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影响重大。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不符。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你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威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为你公司提供机顶盒的外协加工,并代购部分辅料。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分别为900.48万元、1734.43万元、1872.87万元,占你公司当期外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9.14%、79.81%、35.09%。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发行人资产不完整,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TCL为你公司第二股东,报告期内你公司向TCL采购原材料并向其销售平板电视等订制电源,其中向TCL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683.38万元、2709.02万元和1856.34万元,其销售价格比销售给第三方的同类产品价格分别高3.25%、14.11%和16.29%。

TCL采购你公司大尺寸平板电视定制电源与向第三方采购类似产品价格相比,2009年12.78%-11.29%,2010年高10.31%-8.86%,2011年不存在可比产品。

你公司在申报材料和现场聆讯中未就上述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作出合理说明。

发审委认为,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12、IPO出资瑕疵解决方案

企业出资存在瑕疵,并不是个别现象,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也并不一定会构成实质性障碍,关键还是要看以何种方式解决及解决的彻底性如何。

对于我们承接的IPO综合服务项目,如果存在出资瑕疵,首先应该做出如下判断:

A、出资瑕疵发生日距申报期末的期间跨度是否小于36个月?

如果小于36个月,则可能需要考虑调整申报期,使期间跨度大于或等于36个月。

B、出资瑕疵目前是否还持续存在?

如果持续存在,则应考虑如何尽快解决。

出资瑕疵从性质上讲是严重的,我们在提供IPO综合服务时,不能因为所涉金额较小就掉以轻心,而应该想尽办法彻底解决,免留后患。

当然,从成功案例来看,“所涉金额较小”也常常成为拟上市公司解释出资瑕疵对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的理由之一。

主要解决方法及思路

对于拟上市公司持续存在的出资瑕疵,其主要解决方法及思路如下:

A、股东补足出资

无论是何种出资瑕疵,首先要确保此出资确实到位、资本确实是充足的,需要相关股东补足的,要以后续投入方式使资本到位。

以货币资金补足包括两种:

一是:

股东再拿出现金资产补足,这种形式最直接、简单;

二是:

股东以应付该股东的应付股利(如未分配利润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产生应付该股东的股利)补足),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资产补足,但也有以债权补足的。

关于补足的金额,一般而言是缺多少补多少;但更谨慎的做法是按照近期末财务报表每股净资产折算出来的金额补足,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如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足的会计处理,首先应该追溯调减“实收资本(股本)”之不实部分,涉及所得税等税务问题的,还应考虑税务影响;然后借记相关资产,贷记“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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