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秧歌》的去政治化解读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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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秧歌》的去政治化解读汇编

张爱玲《秧歌》的去政治化解读

 

摘要:

上世纪五十年代,张爱玲在香港发表的作品《秧歌》等,由于政治色彩浓厚,一直被大陆学术界认定为“内容虚假,艺术粗糙”,未能在国内出版。

《秧歌》一书描写了土改时期,解放区农民由饥饿所迫,抢粮烧仓,最终引发的一场悲剧。

本文从《秧歌》的创作背景、创作手法、艺术成就三方面来论证,《秧歌》一书取材真实可信,文字干净典雅,‘平淡而近自然’的艺术手法,更是对人性的深度挖掘。

可谓是张爱玲创作生涯上的突破。

关键词:

张爱玲;《秧歌》;《赤地之恋》

众所周知,在中国文学史上,张爱玲是个罕见的天才。

她在20世纪40年代,因短篇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而极负盛名,风靡整个上海滩。

而她的后半生,却在很长时间内鲜为人知。

直到80年代,她才逐渐重新走进国内的学术界。

她的一生,生前是个传奇,死后,却也遍布了流言。

她在1942——1945年红遍上海,此时她二十出头,面对众多溢美之词,她骄傲地说:

“出名要趁早,来的太晚的话,快乐也不是那么痛快。

”[1]然而,1952年,她被迫出走香港,1955年孤身一人去到美国,开始了隐居生活。

人们对她的《金锁记》《倾城之恋》给予高度的评价,不断的对这两部作品进行分析研究。

但对她此后的创作或一概不提,或批判否定。

至今仍有学者认为,“《小艾》、《十八春》等可以说是平庸,《赤地之恋》和《秧歌》则是对《金锁记》、《倾城之恋》等的背叛”,是“‘反共反华’坏小说”[2]。

也就是因为这些狭隘的偏见,和大陆对意识形态文化的专制,《赤地之恋》和《秧歌》至今无法在国内出版。

中国现当代的作家,没有谁像她那样,在不到10年的时间中有着沦陷区、国统区、新中国、英殖香港乃至异域美国的不同人生体验。

在出道之初,她就已经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赞美。

热心读者的追捧,居高不下的销量自不必说;傅雷先生一生专注于翻译,评论文字甚少,却发表了《论张爱玲的小说》这篇长文来论述她的创作;《传奇》销路甚好,初版售罄时,《杂志》社举办“《传奇》集评茶会”,上海许多作家评论家出席,袁昌硕、苏青等都对她的作品赞不绝口;著名女性文学研究者谭正壁先生也写了《论苏青和张爱玲》来阐述自己眼中的这个传奇年轻女作家;当代著名汉学家柳存仁化名‘柳雨生’三度撰文评价她,文中溢美之词更是无需赘述。

然而,这么一个耀眼的人物,从50年代到70年代末,都一度缺席于中国文学史。

直到80年代,钱理群等人编著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中,才对她有了一个专章的论述,却也仅限于她的沦陷时代作品,对她之后的创作后期一字不提。

因此,内地人人都熟知《金锁记》,《倾城之恋》,也知晓《封锁》《白玫瑰与红玫瑰》,但看过《十八春》和《小艾》的人却并不多,更别提《赤地之恋》和《秧歌》。

《赤地之恋》以一个下乡青年刘荃的视角,写出了农村土改,上海三反,以及抗美援朝的场景。

《秧歌》以金根送妹妹金花出嫁开篇,继而写到妹妹走后,他抱着女儿阿招,想念他那多年不见、在城务工的妻子月香。

后来,月香顺应“回乡生产”的号召回家,却发现乡亲们家家户户都说收成好,却全都喝着“薄得发青”的薄粥。

生活的窘境,长期的饥饿,再加上干部的催逼,使得原本和睦的邻里反目成仇,也使得原本情深的夫妻产生隔阂。

要过年了,干部给每家每户摊派了“四十斤年糕,半只猪”送给军属,金根在送年糕的途中与王同志发生争执,群众暴动抢粮。

一片混乱中,金根被打伤,阿招被踩死。

月香带着血流不止的金根跑到山上,试图求助于金花,却被金花的婆婆拒绝。

金根为了不连累他人投河自尽,月香放火烧了粮仓,自己也葬身火海。

一、《秧歌》创作的前前后后

张爱玲是个政治观念相当淡漠的人,或者说,除了人性本身,她对一切外在的东西都很淡漠。

否则也不会在功成名就的时候与汉奸胡兰成恋爱,更不会在美国与共产党主义分子赖雅结婚。

在她的前期创作中,她写都市中的男欢女爱,写家庭中的互相倾轧,写小市民的微妙心思,写普通人的病态人生。

她言辞并不犀利,却特别精准;她题材并不广阔,却入木三分;她意象虽然新颖,却用得精彩。

以至于傅雷先生在1944年的《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高度称赞《金锁记》为“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却也提到了她题材的局限性:

“我不责备作者的题材只限于男女问题。

但是除了男女之外,世界究竟还辽阔得很。

人类的情欲不仅仅限于一二种。

”[3]的确,只写这些,视角是有些狭隘,题材也不够宽广。

但是,在当时,她熟悉的世界里,只有这些夹杂在新时代的旧人物的喜怒哀乐;而且在当时的上海沦陷区文坛,张爱玲的横空出世让所有人都耳目一新。

她的作品一度供不应求,这些作品在评论家看来不够恢宏,却恰恰满足了读者的需求。

新中国成立后,她对于全国以及文坛的政治形势捉摸不透,以梁京为笔名,在《亦报》上发表了《十八春》和《小艾》。

说她是个职业作家,写作是她唯一的经济来源也罢,说她摸不清形势,投石问路也罢,《十八春》的出现,引起了一阵“梁迷”热潮,丝毫不亚于当年的张迷。

但描写底层女工小艾悲苦人生的《小艾》,并不被读者所欣赏。

说到底,群众最喜欢的,还是浅薄的充满着男欢女爱的言情小说。

但在1951年,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着各种翻天覆地的革新局面,作家创作这样的“小资产阶级”小说,无疑是要被批评的。

所以自此之后,她暂时搁笔。

然而,身为一个满清重臣的后裔,作品又充满着浓浓的“市井风气”,为人又一向被认为孤高冷傲,政治怎么可能放过她?

再加上1947年曾和胡兰成恋爱结婚,她无意之中,就陷入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她并不是没有努力过,试图融入这个全新的社会。

在《中国的日夜》里,她甚至前所未有地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的诗。

在这篇散文中,她描述了菜场买菜途中的所闻所见,“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走在我自己的国土上,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4]1950年,她也曾应邀出席了上海的第一届文艺代表大会,当时与会登记的名字是“梁京”。

张爱玲天生对服装有着异于常人的独到审美,让她穿当时所谓最时髦的列宁装,的确是不大可能。

所以她尽可能选择了素气的“白绒线衫和灰色旗袍”,安静地坐在会议的最后一排。

但是在一片灰蓝色的海洋中,这身“小资产阶级格调的服装”与会场格格不入,突兀得刺眼。

会后,她听从夏衍的安排,下乡参加了几个月的土改工作。

回到上海时,她却发现,这里充满着新秩序,新风气,已经不再是她所熟悉的那个城市。

最终,在1952年的11月,她选择了离开。

虽然有着很多并不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她对上海依然是深爱的。

正如她在《上海人》中所说“上海人虽坏,却极有分寸。

”“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5]如果可以,她何尝不想在这里终其一生。

但是,在当时一片歌颂光明的大陆文坛里,不会也不愿写无产阶级作品的张爱玲自然找不到她的容身之处。

“一般所说时代‘纪念碑'式的作品,我是写不来的,也不打算尝试。

”[6]但没想到,而这为生存做出的让步,却被视为叛逃。

她以“在港大复学”为由去到香港,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未能成功。

好友炎樱说要在日本为她谋事,却也终究不了了之。

在她的小说里,女主人公往往选择“结婚”来作为一种谋生和存活手段。

但高傲如她,绝对不会走这样的路,正如她自己所说:

“女人为了生存而嫁人,本质和妓女没什么两样,不过是批发和零售的关系。

”[7]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除了写作,没有任何一技之长的女子,又能够做什么呢?

于是她接受了美国新闻处的翻译工作,但在她翻译的文献中,除海明威以外,均不对她口味。

此时,生活困窘的她说;“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是没办法。

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

”[8]1811953年,在美新处的资助下,她开始写《赤地之恋》和《秧歌》。

《赤地之恋》先写中文,后被译为英文,而《秧歌》则是先完成英文,其次改为中文。

由于两者创作时间相近,题材相似,多被人称之为姐妹篇。

但也正因为这两部作品反应出的农村现象与中共宣传有很大偏差,一向被大陆学者认定为“反共反华”。

她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长期缺席,也就不足为奇。

在文革期间清理阶级队伍时,文学家对她的评判是:

“张爱玲声称自己在一切潮流之外,不接受任何政治、社会、宗教的意识形态。

在阶级社会里,不存在不受意识形态制约的作家。

”事实上,张爱玲曾表示对“左派压力”是“本能的反感”,并嘲讽过无产阶级文学。

“她不是中间派作家,至少是中间偏右的文人,还有可能是汉奸文人的同路人或同盟军。

”[9]哪怕到了思想解放的80年代,张爱玲终于难得地出现在钱理群等人编著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教材里,却被这样评价:

“张爱玲四十年代的小说创作,……是中国二十世纪文学发展到这个时期的一个飞跃。

……既是通俗的,又是先锋的;既是中国的,又是现代的,是中国文化调教出来足以面对世界的。

”“四十年代上海洋场小说的代表作家”,“有很好的艺术素质”,“却被她的政治立场所蔽。

”这里讲的“政治立场”语焉不详,但紧接着批评张爱玲“做为一个满清达官显臣的后裔”,其作品表现了“强烈的阶级没落感”,“在洋化环境里却依然顽固地存留着封建心灵”。

[10]由此可知,大陆学者30年后依然不肯为她洗清罪名,何况当时正如火如荼进行着“三反”“五反”运动的中国?

很多人都说,她晚年在美国,穷困潦倒,生活十分窘迫,似乎是以一种幸灾乐祸地心态来讥笑她的流亡生涯。

但是从文革时期,傅雷夫妇,老舍,吴晗,周瘦娟等诸多作家的下场就可以知道,出身清代官宦人家又写着“资产阶级言情小说”的张爱玲当年如果留在上海,后果不堪设想。

中国有句古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内地已经没有她的容身之处,而在香港,她又还没有被大众所接受。

从内地去到香港,彼时的香港还处在英国统治下,作家接触到的,自然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观,价值观。

尝试着以香港读者的立场来写全新的小说,这也是她唯一的生存之路。

写完《秧歌》和《赤地之恋》之后,她与已经移居美国的胡适有了书信来往。

或许是受其启发,她于1955年秋天离开香港,到达美国。

一开始倒也度过了一段平和闲适的生活,1956年认识美国著名戏剧家赖雅,两人于8月份结婚。

在这几年里,她只发表过一篇短篇小说《五四遗事》。

1967年赖雅去世,她在柏克莱加州大学陈世骧教授主持的“中国研究中心”担任研究员,但她一向昼伏夜出,极少去上班。

陈世骧离职之后,她职位自然不保,就专心在家研究《红楼梦》兼译吴语小说《海上花列传》。

她以“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来评价自己,并于1977年出版了十几万字的《红楼梦魇》。

二、虚化政治——《秧歌》的重新解读

著名文学评论家陈平原在《文学史的形成与建构》里直言不讳:

“说到底,体例明晰,叙述井然,结构完整的‘文学史’,主要是为满足学校教育而产生的,这就决定了其写作很容易受到政教权力的控制,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11]

因此,我们也就知道了,为什么严家炎的《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中说“张爱玲的起点也就是她的顶点。

在四十年代,她可能已把自己的生活积蓄乃至艺术积蓄使尽了。

五十年代所写的《秧歌》、《赤地之恋》等作品,不仅内容上不真实,违背生活逻辑,而且艺术上也平淡无奇,失去光泽。

”[12]杨义的《中国现代小说史》,谈到《秧歌》,只以一句“平心而论,张爱玲对中国农民心理和农村文化的了解是极其有限的”[13]草草收场。

国内著名学者唐弢也说“这部小说恰恰是张爱玲根据不真不实的资料,再加在上海参加半个月土改的情形写成的反共小说……以耳代目,写的作品就是道听途说,连艺术上也粗制滥造,没有什么可取了。

”[14]柯灵先生曾经说:

“《秧歌》和《赤地之恋》的致命伤在于虚假,描写的人、事、情、境、全都似是而非,文字也失去作者原有的光彩。

……张爱玲1953年就飘然远引,生平足迹未履农村……怎么能凭空变出东西来!

”[15]257这样未经求证就众口一词的说法,不得不让人起疑。

柯灵先生对张爱玲生平事迹尚不熟悉,如何敢这样信口雌黄?

敢问这些大陆学者们,真的认真读过这部小说吗?

这些评价真的是中肯的吗?

中国往往有着这样的“政治决定论”,仿佛一部作品,要么它就是和政治疏离的纯艺术领域,像《金锁记》,《倾城之恋》;要么就是和政治接壤的非艺术领域,但必须按照中央的指示来写,一旦反应出当局者所不想看到,或者说不能让人民看到的“现实”,就会蛊惑人心,给政府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像《赤地之恋》和《秧歌》这样有着一旦政治色彩的作品,普通大众看不到。

学者们可以看,可以评,但绝不能说它好。

仿佛一旦说了它好,自己的政治立场就也有了问题。

《秧歌》的故事来源,据作者自己跋中所言,是有一个明确的来源。

“三反运动”的时候,她曾看到《人民文学》刊载过一位作者的自我检讨。

文中说,1950年春天,他在华北地区某个农村工作,正值春荒,农民为饥饿所迫,聚众抢劫政府粮仓。

作者据此写了篇小说并登在报刊上,后来又“对此有了新的认识,又自己做了检讨”。

[15]256想来张爱玲当时看到这篇文字,就有所触动,只是迫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她当然什么都不能写,只能等1953年去到香港。

这一篇作者的检讨也就恰恰解释了《秧歌》里的情节:

“顾冈站在旁边看着,那皇皇的锣声与那滔天的火焰使他感到一种原始性的狂喜。

「这不正是我所寻找的么。

」他兴奋地想。

「一个强壮的惊心动魄的景象,作为我那张影片的高潮。

……「文艺报」与「人民文学」上对于文艺作品的取材曾经有过极明确的指示。

作家们不应当老是逗留在丑恶的过去上,……应当抛开过去,致力于描写新的建设性的一面。

作家不能如实的描写自己看到的景象,而必须按照中央的指示来进行创作。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到文革结束,都是如此。

所以,在50年代一片歌功颂德的作品中,张爱玲的这部小说出版后虽在美国出版界好评如潮,却始终被大陆学者所排斥。

的确,张爱玲只在乡下参加了三四个月的土改,但是对于一直在上海生活的她,这段时间的接触,了解到的,就是截然不同的世界。

如果那些学者能够看到她2010年才发表的《异乡记》,就会发现里面很多描写,和《秧歌》里有着惊人的相似。

比如:

“这一带差不多每一个店里都有一个强盗婆似的老板娘坐镇着”[16]42;“杀气腾腾”,“‘咕呀,咕呀,’缓慢重拙的,地球的轴心转动的声音……岁月的推移……”[16]39;“太阳像一条黄狗拦街躺着。

太阳在这里老了”;阳光下的珍珠米粉,[16]45“金黄色泛白的一颗颗,缓缓成了黄沙泻下来。

真是沙漠。

[16]61”在《秧歌》几乎就是这样的原话。

因此,《秧歌》并不单单是张爱玲几个月乡下土改的记忆,更是她1946年那段身心备受煎熬的乡下寻亲记的遗响。

否则难道单凭臆想,可以把场景描述得那样真实有力,生动逼真吗?

在1953年9月的中央政府扩大会议上,61岁的梁漱溟和毛泽东发生争论,因为他下乡调查发现,国家“发展重工业,打美帝”,“农民生活太苦”。

这也可以说明,在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不果腹,是确有其事,并非作者凭空捏造。

大陆学者往往说这部作品“取材不真实”,然后才是“艺术粗糙”。

似乎这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难道有人去考证过曹七巧、白流苏、范柳原是否确有其人吗?

如果说《秧歌》写了这么一个在中共不当领导下的农民的生存悲剧,就说明作者对中共有敌意,这是反共反华作品;那么《倾城之恋》中,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的爱情,我们难道就要说,作者认为香港沦陷的好吗?

小说不是报告文学,并不负需要百分百真实的责任。

时代只是个一个大背景,而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在这个谁都无能为力的环境下,人性呈现出一种怎样的状态。

扭曲也好,温情也罢,张爱玲从始至终都不在于指责某个时代,或某个政治体制。

对此,胡兰成的评价却是相当准确:

“到了她手里,文学从政治走回人间,因而也成为更亲切的。

时代在解体,她寻求的是自由、真实、安稳的人生。

”[17]这也是她从始至终的文风。

她从不去评价时政,她只是一个超然冷静的记录者,用她自己独有的语言,把一个个故事娓娓道来。

《秧歌》中的故事,仅仅发生在一个不知名的村子,但正因为它的不知名,它才更有可能是全国任何一个村子。

文中不止一次的出现“还是你们的王同志好啊”这样的话,对比周村的常费同志,那个把要求离婚的妇女暴打一顿送回去的同志,他也的确是个难得的好干部。

但是,这样一个大家公认的“好干部”,也只知道一味的服从上级指示,不顾人民死活,那其他的干部呢?

王同志在收钱收猪收年糕时,是挨家挨户的去做工作,凭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来让他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那其他的干部呢?

“强抢强占”的事情,估计不会少吧。

因为“在这个村子里,他是绝对的权威”,哪怕有再多的不满,又有谁敢把这些村干部怎么的呢?

在于青的《天才奇女——张爱玲》中,他也承认说“个别的饥荒现象是有的,个别的没有处理好政治任务与群众实际生活的关系的情况也是有的”然而他紧接着就说:

“但那绝不是本质和主流。

”[15]257既然是存在的,真实的,那为什么不能够写呢?

难道作家的使命就单单在于反应所谓的“本质和主流”吗?

然而这“本质和主流”不就是为共产党唱颂歌吗?

让我们把时代背景虚化掉,单单来解读作品本身。

在张爱玲的小说中,最常见的技巧,就是夸张的意象,绝妙的反讽,间接的内心独白,镜头化的环境描写,以及恰如其分的心理描写。

而这些,在《秧歌》中无一缺席。

例如开篇的“下午的阳光淡淡地晒在屋顶白苍苍的茅草上”、“像是把一盆污水漏出天涯海角,世界的尽头”“太阳像一只只狗当街躺着。

太阳在这里老了”;描写金花出嫁时,“新娘子坐在那满是浮尘的阳光里,像一个红红白白的泥人,看上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然而又很奇异仿佛是长久永存的。

”说起金根想念她的妻,“想起她,就像心时有一个飘忽的小小的火焰……却把手掌心烫得很痛。

”他想起那年去城里找她,她做佣的那一家的厨房“在那昏黑的厨房里,那橙黄色的油纸伞高高挂着,又大又圆,如同一轮落日。

”月香回到家,他却又觉得不真实:

“倒幸亏有这异样的感觉,不然心里总是恍惚惚的,疑心是在做梦。

”写阿招想吃东西,却不肯开口叫妈时,“她的沉默四面包围着她……越是不开口,越是不好意思开口。

”写王霖初见顾岗时,说起很多自己的过去,又觉得不妥,“难道他自己已经成了唠叨的老年人,只生活在自己的回忆里。

自己想觉得很难过。

”想起他的村民,他觉得心安“他们使他感觉……被丢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

”王霖想起自己年轻时代的爱人,相识、结婚、离散、整个的过程都仿佛是一个鬼魅的神话。

写顾岗对月香的遐想“他到了夏天,脱了棉袄裤,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在灯光中的她,更显得艳丽,……当天晚上就梦到了她”以及对月亮的描写“但是那月亮仍旧在那里,琥珀洞窟里的一团蒙蒙的光……”。

写金根一家磨米粉做年糕,自己饿肚子,却要给军属送去:

“第二天他们天一亮就起来,磨米粉做年糕。

古老的石磨“咕呀,咕呀”响着,缓慢重拙地,几乎是痛苦地。

那是地球在它的轴心上转动的声音……悠长的岁月的推移。

”“金根两只手搏弄着一只火烫的大白球,……仿佛他所做的是一种.最艰辛的石工,带有神秘意味的——女蜗炼石,或是原始民族祀神的雕刻。

三、洗尽铅华——《秧歌》新境界

对于熟读《金锁记》,《倾城之恋》的我们来说,张爱玲写农村,写土改,想想便觉得不可思议。

的确,《秧歌》比起《金锁记》、《倾城之恋》,也的确有着很大的不同。

但绝不是“对艺术极大的背叛”更非她“创作生涯上的败笔”。

[15]255恰恰相反,在她的写作生涯中,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在平淡和细腻上下足了功夫,使得这部作品更加真实可信,干净自然。

比如场景中细节的描述,人物心理的刻画,小贩荷生哥和谭大娘对于两根芝麻糖的谦让;金花婚礼上新郎母亲的殷勤招待;月香刚回家时邻里们一起聊天,金根来送水的尴尬;顾岗初进谭大娘家里时,以及搬到金根夫妇房里时,每个人的变化;妯娌之间的反目,男人的无奈;顾岗忍受不了饥饿,在房里偷吃东西又被发现的羞愧;王霖来收钱,金根坚持说没有,两人各执一词的争论;月香拿出私房钱,被金根暴打的委屈;阿招被母亲暴打时的惊恐;妹妹金花来借钱,月香的拒绝,金根的不安;这一切的一切,都写得细致入微,通过人物的语言行动,每个人的心理活动,也都被表现的可见可感。

全文中最精彩的,莫过于谭老大杀猪时那一幕,以及民众抢粮和粮仓失火的场景,“去了毛的猪脸在人前出现,竟是笑嘻嘻的,两只小眼睛弯弯的,瞇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她的心轻得异样,完全是一个空白,一个空空洞洞的东西吊在半空中。

···那简直是像梦境一样离奇的景象,平常只有在戏台上看得见的,而忽然出现在正午的阳光下。

”。

“仓库已经被吞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个骨架子。

···巨大的黑色灰渣像一只只鸟雀似的歇在屋梁上。

它们被称作「火鹊、火鸦,」实在非常确当。

这些邪恶的鸟站成一排,左右瞭望着,把头别到这边,又别到那边,恬静得可怕,在那渐渐淡下去的金光里。

”作家在乡下所经历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几个月而已。

但就是这几个月的光景,让她见到了一个陈旧却又全新的世界,让她懂得了困苦却又坚毅的农民,让她体悟了卑贱却又高尚的生活,让她写出了这部最优秀的写实作品。

也恰恰因为她一直生活在光怪陆离的上海,来到这土里土气的乡下,她的感受才更加深刻,才能写出这部不俗的《秧歌》。

张爱玲自己最喜欢的作品,莫过于《红楼梦》和《海上花列传》。

她称赞前者“由夸张趋平淡”,对于后者,说它“写得淡”,“是最好的写实作品”。

在她的前期作品中,她着重于人性的黑暗面的暴露,尤其是在畸形的社会下,女性的心理扭曲及命运悲剧。

如“疯狂的毁了全家人的七巧”,如“为了拉拢乔琪乔搭上自己外甥女的梁太太”,如“费尽心机得到一个并不完全属于她的男人的白流苏”,如“靠男人生存,却一而再再而三被抛弃的霓喜”,如“一不小心上了当的坏女人娇蕊”。

虽然他们的悲剧有迫不得已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她们自己的选择。

这些都是她前期公认的最好也是最出名的作品,但是,其中的文艺范似乎太重,故事性似乎太强,传奇色彩似乎也太浓了点,让人看过后唏嘘不已,回味良久,却清楚的知道,这只是一部小说,在现实生活中,总不大可能发生,即使有,也是极个别的,或者说没有描写中的那么夸张。

就像《金锁记》出版一年后。

她在《自己的文章》里说: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

时代是这么沉重,不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

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

”“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

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

……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

”[17]264

所以,在尝试性的写了《十八春》、《小艾》这类写实作品之后,她写了《赤地之恋》和《秧歌》。

如果说《赤地之恋》描写的是在极端的政治环境下人性的扭曲和沦丧,那么《秧歌》写的,则是在困苦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存留和无奈。

曾有幸亲见张爱玲并畅谈达七小时之久的著名学者水晶说:

“她主动告诉我,《赤地之恋》是‘授权’(commissioned)的情况下写成的,所以非常不满意。

”对此,符立中表示了鲜明的反对:

“美新处根本无权去‘授权’这部作品,(commissioned)应译为委托。

”[8]202

的确,张爱玲对自己的《赤地之恋》很不满意,而这部小说也仅仅在香港出版,中文版销路尚可,英文版无人问津。

“她对《赤地之恋》并没有信心……这次经验更坚定了她的信念,绝不写她不喜欢不熟悉的任何故事。

”[8]184但《秧歌》不同,张爱玲不仅把这部小说寄给胡适,还一直期待着《时代》杂志上能有其书评。

赖雅对她的《秧歌》也十分赞许;英国作家毛姆说这部作品写得很好,她也很高兴。

倘若这不是她倾注了心血的力作,又怎会如此重视?

对于这篇小说,文学界的评论向来兵分两路。

海外学者夏志清认为:

《秧歌》是张爱玲最伟大的作品。

它是人的身体和灵魂在暴政下面受到摧残的记录。

[18](P71)很多人说,这个论断直接表明了夏志清的反共立场,仿佛也间接映射出张爱玲跟她是一丘之貉。

的确,秧歌是一部中国农民的受难史,这受难也是在中共的领导下。

但张爱玲只是依据自己在乡下的经历,写出真实的农民生活,她的目的也并不在于借此表明自己对“共产党的不满”。

相反,在文中,她多处表达出人民对共产党的拥护。

群众为饥饿所迫,抢粮烧仓,只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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