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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生态保护补贴计划.doc

美国生态保护补贴计划

2002年5月13日,美国《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简称《2002年农业法》)经布什总统签署正式生效。

该法案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显著加大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据农业部的估算,在《2002年农业法》的6年有效期(2002至2007年)内,联邦政府除保留《1996年农业法》规定的666亿美元农业补贴外,还将新增519亿美元农业补贴。

新增的补贴额中,将有171亿美元用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的补贴,从而使2002至2007年间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贴总额达到了220亿美元。

根据《2002年农业法》的授权,农业部将通过实施土地休耕、水土保持、湿地保护、草地保育、野生生物栖息地保护、环境质量激励等方面的生态保护补贴计划,以现金补贴和技术援助的方式,把这些资金分发到农民手中或用于农民自愿参加的各种生态保护补贴项目,使农民直接受益。

《2002年农业法》授权农业部实施的主要生态保护补贴计划如下:

1、《保护保障计划》(CSP)

CSP计划是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负责实施,农牧民自愿参加。

该计划的重点是对已经开始在自己经营的土地上实施土壤、水、气、能源、动植物生命和其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农牧民提供经济和技术扶持,奖励那些正在实施各种环保措施以便达到最高环保标准的农牧民。

与此同时,CSP计划还实施了一些强有力的激励政策,鼓励那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尚不完备的农牧民积极参与该计划,以便使其农业经营活动达到最高的环保标准。

CSP计划规定,只有私有的和印第安部落所属的正在使用的农用土地,如农作物用地、牧草地、改良牧场、放牧地、草原以及农用地周围附带的林地等,才能享受该计划提供的补贴。

已经获得了《保护保存计划》、《湿地保存计划》和《草地保存计划》补贴的土地,以及CSP计划依法开始实施之后才改变为作物用地的土地,不能享受CSP计划的补贴。

该计划的最大特点是,在保持土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扶持农牧民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一个农民或牧民在其经营的土地上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多少以及这些措施在其经营土地上的应用范围大小,CSP计划把对一个农场主或牧场主的补贴分为三档:

第一档的合同期为5年,最高年补贴额为2万美元;第二档的合同期为5至10年,最高年补贴额为35万美元;第三档的合同期为5至10年,最高年补贴额为45万美元。

根据法律规定,CSP计划中用于技术援助的支出不得超过CSP计划总经费的15%,绝大部分经费将用于现金补贴。

CSP计划于2003年财年正式开始实施。

由于受年度拨款额度的限制,CSP计划目前并未在全国铺开,而是优先选择部分流域进行实施。

美国共分为2119个流域,CSP计划每年将覆盖约1/8的流域。

这样,8年内全国各流域的农牧民就都有机会享受到CSP计划的补贴。

布什政府承诺在今后7年中为CSP计划投入资金134亿美元,可满足9万份以上CSP项目合同的经费需求。

2、《保护保存计划》(CRP)

CRP计划最初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案》于1985年设立的,《2002年农业法》重新授权将该计划实施至2007年。

CRP计划由农业部农场服务局负责实施,农民自愿参与,主要针对那些土壤极易侵蚀的和其他环境敏感的作物用地进行补贴,扶持农作物生产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长期性植被保护措施,最终达到改善水质、控制土壤侵蚀、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境的目的。

除负责实施该计划的农场服务局外,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和州际合作研究、教育与推广局,以及各州林业机构、地方水土保持机构和相关的私有机构等,也为CRP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为了获得CRP计划的补贴,需要满足计划所规定的各种条件。

例如,一个农作物生产者原则上必须拥有或经营其耕地达1年以上,这些耕地在1996至2001年6个作物年度中已经耕种了4年,且土地的加权平均侵蚀指数达到8以上等。

CRP计划提供的补贴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土地租金补贴,二是分担植被保护措施的实施成本。

对于农民自愿退耕并纳入CRP计划的土地,在农民提出申请之后但未被正式批准加入CRP计划之前,农场服务局将根据这些土地所在郡的土地相对生产率和当地的旱地租金价格,评估、确定一个年度土地租金补贴价格。

农民可按照这个补贴价格申请加入CRP计划,也可自愿降低补贴价格,以增加其获准加入CRP计划的可能性。

农民获准加入CRP计划后,即可按批准的补贴面积和年度土地租金补贴价格享受土地租金补贴。

分担成本是指根据农民实施种草、植树等植被保护措施的成本,CRP计划向农民提供不超过成本的50%的现金补贴。

2003年5至6月,CRP计划开展了新《农业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项目申请与签约,共收到申请71077份,涉及耕地415万英亩,实际批准申请38621份,签约面积200万英亩。

此次签约的全国平均土地租金补贴价格为5653美元/英亩·年,当年为新签约面积发放土地租金补贴约113亿美元。

自CRP计划开始实施以来,已共计签约619932份,享受租金补贴的土地面积达3410万英亩,年土地租金补贴总额约163亿美元。

《2002年农业法》规定,CRP计划的补贴总面积最多不得超过3920万英亩。

3、《湿地保存计划》(WRP)

WRP计划最初也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案》于1985年设立的,《2002年农业法》重新授权将该计划实施至2007年。

WRP计划由美国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负责实施,农民自愿参与,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现金补贴和技术援助,使其致力于湿地的恢复、改良和保护工作。

土地所有者参与WRP计划时有三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一种选择是永久性出让土地的使用权。

WRP计划为土地所有者提供土地使用权补贴,补贴额选择以下三个额度中的最低者:

土地的农业价值、WRP规定的补贴额上限或土地所有者提出的补贴额。

除提供土地使用权补贴外,WRP计划还承担湿地恢复工作的全部成本。

第二种选择是出让30年的土地使用权。

此时的土地使用权补贴额度为第一种选择的75%,WRP计划只承担湿地恢复工作成本的75%。

第三种选择是签署湿地恢复成本分担协议。

该协议的最短期限通常为10年,在协议期内恢复和重建失去的湿地生态环境,WRP计划承担湿地恢复工作成本的75%,在这种选择中,未来土地的使用权不受限制。

参与WRP计划的土地必须是可恢复为湿地的且适合野生动植物生存的私有土地或印地安部落所属土地。

对于选择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土地所有者必须已经拥有该土地达1年以上。

一旦出让土地使用权,则土地所有者只能出租这些土地开展打猎、钓鱼和其他非开发性的娱乐活动,不得进行与湿地保护目的不相符的生产活动。

《2002年农业法》规定,参与WRP计划的面积总规模不得突破2275万英亩,每年批准进入WRP计划的面积不得超过25万英亩,但未对资金投入规模做出规定。

目前,WRP计划共有湿地保护面积1074万英亩,尚有120万英亩的发展空间。

2003财年自然资源保护局划拨资金294亿美元,共批准213万英亩土地进入了WRP计划。

4、《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EQIP计划是根据《1996年农业法》设立的农民自愿参加的生态环境保护补贴计划,1997年开始实施。

《2002年农业法》修改了EQIP的部分内容,并授权农业部商品信贷公司将EQIP计划实施至2007年。

EQIP计划针对农牧民在土壤、水分、空气和相关自然资源方面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难题,为农牧民提供资金补贴和技术援助,以实现农业生产和环境质量的同步提高,优化环境效益,促使农牧民的生产活动满足联邦、州、部落和当地的环境标准。

EQIP计划优化环境效益的国家优先目标包括:

①减少因营养物质、沉积物质、农药或过量盐分所致的非点源污染,保护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

②减少颗料物和各种对环境有害气体的排放。

③减少农用地的土壤侵蚀和沉积。

④加强对濒危物种栖息地的保护。

农业部根据这些优先目标,向各州下拨EQIP计划资金。

畜牧业生产者和农作物生产者所拥有的耕地、牧草地、放牧地、私有非工业性林地以及其他农牧场土地等,均可申请E-QIP计划的补贴。

EQIP计划的补贴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为农牧民分担环保工程措施实施成本的75%。

对于农牧场年毛收入不足10万美元的小规模经营者和从业不足10年的新农牧民,EQIP计划可分担成本的90%。

二是激励补贴。

主要是通过补贴,鼓励农牧民实施各种土地管理措施,如养分管理、粪肥管理、灌溉水管理、野生生物栖息地管理、害虫综合防治等。

《2002年农业法》规定,在EQIP计划的实施期(2002至2007年)内,每一个人或实体所获得的EQIP计划补贴总额不得超过45万美元。

EQIP计划自1997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经签约117625份,覆盖面积达5150万英亩,资金投入达108亿美元。

根据《2002年农业法》,EQIP计划6年实施期的总投入将达61亿美元。

其中,2002年财年为4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2006财年达到13亿美元。

5、《草地保存计划》(GRP)

GRP计划是《2002年农业法》授权设立的一个土地所有者和土地经营者自愿参加的生态保护补贴计划。

草地在美国的私有土地中所占比例最大,目前全国私有草地和灌木地面积达525亿英亩。

GRP计划于2003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是农业部首次投入资金和技术对草地实施恢复和保护。

该计划由农业部的自然资源保护局和农场服务局负责实施,农业部的林业局参与协作。

GRP计划的目标是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签订长期租用协议以及提供资金补贴和技术援助的方式,帮助计划参加者恢复草地和灌木地的功能与价值,实现对200万英亩恢复或改良草地、放牧地和牧草地的保护。

GRP计划为获准参与该计划的土地所有者或土地经营者提供以下可供选择的补贴方案:

第一种是永久性出让土地使用权,GRP计划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补贴。

补贴数额为土地的合理市场价值与这些土地的放牧价值之差。

第二种是出让30年的土地使用权。

对这种选择的补贴数额相当于第一种选择的30%。

第三种是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协议期限可为10年、15年、20年或30年。

在协议期内,GRP计划每年按不超过土地放牧价值的75%的标准支付土地租金。

第四种是签订草地恢复协议。

对于纳入GRP计划的土地,如果自然资源保护局认为需要实施草地恢复措施,则签订草地恢复协议。

凡纳入草地恢复协议的土地,根据实施恢复措施的难易程度,GRP计划最多可分担草地恢复成本的90%。

根据《2002年农业法》的规定,2002至2007财年GRP计划的资金总投入最高可达254亿美元。

2003财年GRP计划共签约800余份,保护面积达241万英亩。

6、《私有牧场保护计划》(CPGL)

CPGL计划系根据《1996年农业法》设立,但在1996至2001财年间该计划并未得到联邦政府拨款。

《2002年农业法》重新授权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负责将该计划实施至2007年,并规定每个财年为该计划拨款6000万美元。

CPGL计划是一个全国私有牧场所有者或经营者均可自愿参加的生态保护扶持计划,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技术援助,在促进牧场和相关社区的经济与社会稳定性的同时,解决牧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该计划不提供现金补贴,仅为私有牧场所有者或管理者提供技术援助。

CPGL计划的技术援助重点包括:

①维护和改良私有牧场及其管理。

②实施各种牧场管理技术。

③保护和改良水的数量与质量。

④维护和改良野生动植物及鱼类的栖息地。

⑤进一步提高食品和纤维生产的能源效率。

⑥保护土壤免受风蚀或水土流失。

⑦运用植物同化温室气体并增加土壤有机质。

⑧运用牧场提供生物质能源和工业品原料。

⑨维护和改进牧场的审美学特性,增加娱乐活动。

⑩鼓励应用可持续放牧系统等。

7、《野生生物栖息地激励计划》(WHIP)

WHIP计划是一个以建设和保护野生生物栖息地为目的的生态保护补贴计划,于1998年开始实施。

《2002年农业法》重新授权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将WHIP计划实施至2007年。

WHIP计划面向全国,无申请时间限制。

计划参加者对纳入该计划的土地必须具有所有权或在计划的合同期内拥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

WHIP计划的补贴重点是:

①种群数量正在下降或显著减少的野生生物物种的栖息地。

②无其它资助渠道的一些对鱼类和野生生物有益的保护措施。

③各州或印地安部落确定的鱼类和野生生物栖息地。

对于获准纳入WHIP计划的土地,自然资源保护局与计划参与者一般签署期限为5至10年的合同。

合同期内自然资源保护局除提供技术援助外,还可按不超过栖息地建设和改良成本的75%给予现金补贴。

此外,对于一些关键动植物栖息地的建设和保护,合同期限可长达15年,补贴额度也可更高一些。

这类15年的长期合同所占用的资金最多不得超过WHIP计划资金总额的15%。

WHIP计划自1998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签约11万份,签约总面积达160万英亩以上。

8、农牧场土地保护计划(FRLP)

FRLP计划于2003年5月实施,主要以购买土地保护使用权(即限制未来土地用途的权力)的方式,限制农牧场土地未来转变成其他非农业用途,从而达到保护农用土地的目的。

FRLP计划的具体做法是:

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与州政府机构、印第安部落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合作,由这些机构出面购买农牧民的土地保护使用权,自然资源保护局则通过FRLP计划为这些机构的购买业务提供不超过50%的匹配资金。

所需的其余资金由购买机构负责提供或筹集(包括接受土地所有者的捐赠款项等)。

FRLP计划所保护的土地主要是私有的农场和牧场土地,包括农作物用地、牧草地、草原和草场等。

9、《资源保护与开发计划》(RCDP)

RCDP计划是一个以帮助人们保护和开发经济、自然和社会资源为目的的综合性农村发展与保护计划。

其目的是通过技术和资金扶持,在农业部选定的RCDP项目区内,加速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高经济活动的整体水平,改善项目区内居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标准。

该计划于1964年2月开始运作。

《2002年农业法》使该计划获得了永久授权,由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负责实施。

RCDP计划采用在全国各地有选择性地设立项目区的方式,向项目区的管理机构――RCDP计划委员会,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

一个RCDP项目区一般覆盖数个郡的范围,经联邦农业部部长批准设立,由一个专门成立的RCDP计划委员会负责项目区管理和项目实施工作。

该委员会由能够最大限度代表项目区内各阶层利益的地方政府和私有机构的领导组成,负责根据项目区内居民的要求,编制和实施有助于当地农村社区综合发展的RCDP项目规划。

RCDP项目涉及自然资源改良、社区改良、林业发展、农村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农村经济发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娱乐与旅游业发展、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鱼类和野生生物栖息地建设与保护、废物管理与利用等众多领域。

截止目前,农业部已经批准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68个RCDP项目区(有关法律规定,全国设立的RCDP项目区最多不得超过450个),共覆盖了全美国85%以上的郡和77%以上的人口。

自然资源保护局的目标是,到2005年使RCDP计划覆盖全美国。

来源:

《全球科技经济了望》

200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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