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年产20万吨有机大米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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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新上年产20万吨有机大米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盐城华亿米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〇年三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盐城华亿米业有限公司新上年产20万吨有机大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环境简况....................................................-12-
三、环境质量状况........................................................................................-16-
四、评价适用标准........................................................................................-19-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41-七、环境影响分析........................................................................................-42-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4-
九、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55-
十、结论与建议............................................................................................-62-
ii
附图:
附图一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 本项目周边300米概况及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四 本项目与射阳县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备案登记表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附件5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件6 法人身份证
附件7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8 审批信息表
项目名称
新上年产20万吨有机大米项目
建设单位
盐城华亿米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射阳县海河镇沙东工业园区18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224300
建设地点
射阳县海河镇沙东全民创业园2#地块(N33°47’3.15〃,E120°0’26.12〃)
立项审批部门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19-320924-13-03-552193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
号
稻谷加工C-1311
占地面积(m2)
14120
绿化面积(m2)
1474.13
总投资(万元)
100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5%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6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1、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表1-1。
表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包装形式 来源及运输
1 稻谷 28万t/a 散装 市场采购,汽车运输
2、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1-2。
表1-2 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圆筒初清筛
TCQY180
1
/
2
平面回转筛
TQLM150*2
1
/
3
稻谷流量称
/
1
/
4
去石机
TQSX150
2
/
5
全自动变频砻谷机
MLGQ51E
3
/
6
平面回转筛
TQLM200
1
/
7
谷糙筛
MGCZ70×25×2
1
/
8
立式砂辊米机
MNML52
7
/
9
立式铁辊米机
MNML29
1
/
10
螺杆空压机
L37
3
/
11
白米分级筛
MMJP150×3×2+1
2
/
12
米糠粞分级筛
KXP200
1
/
13
粉碎机
SPSF60*45
1
/
14
抛光机
CM8000S×2E
4
/
15
抛光机
CM8000S×2
2
/
16
色选机
3次选
6
/
17
中速提升机
36/28
9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9-
18
慢速提升机
W6
22
/
19
慢速提升机
W15
7
/
20
慢速提升机
W20
8
/
21
慢速提升机
W30
10
/
22
皮糠打包秤
/
2
/
23
磁选器
/
13
/
24
清理吸尘风网
/
2
/
25
去石风网
/
2
/
26
大糠风网
/
1
/
27
米机风网
/
3
/
28
抛光机风网
/
3
/
29
米线吸尘风网
/
2
/
30
提粮送糠风网
/
1
/
31
旋风除尘器
/
19
/
32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14
/
项目能耗使用情况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210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200万
燃气(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他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8t/a,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放射性同位素和电磁辐射设施的使用情况
本项目无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盐城华亿米业有限公司现拟投资10000万元,新征位于射阳县海河镇沙东全民创业园2#地块,新上年产20万吨有机大米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1号)中二、农
副食品加工业,第2条:
粮食及饲料加工中含发酵工艺的项目编制报告书,年加
工1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编制报告表,其他的项目填写登记表。
本项目为大米加工
项目,不含有发酵工艺,且年加工量大于1万吨。
因此,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
为此,盐城华亿米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勘查、资料收集、项目初筛(见表1-3)及其他相关工作的
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此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决策和建设单
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施及管理的依据。
表1-3 项目初筛分析表
序
号
初筛项目
初筛结论
1
项目产业、行业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已在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
2019-320924-13-03-552193;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年本)》及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
2
项目选址、用地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
3
项目与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
本项目所在地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
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
本项目不在射阳县生态红线保护区内;“三废”污染物及噪声经
治理后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质量达到区域目标要求产生不良影响;水、电及土地的使用不会改变当地资源利用现状;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5
当地基础设施建
设情况
项目所在地给水、供电均已完成敷设并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
可以满足项目运营需求。
6
项目所属行业有
无卫生防护距离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情况
项目无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厂界南侧27外的居民。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新上年产20万吨有机大米项目建设单位:
盐城华亿米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总投资:
10000万元
建设地址:
射阳县海河镇沙东全民创业园2#地块(N33°47’3.15〃,
E120°0’26.12〃)
劳动定员:
职工人数15人(不设置食堂、宿舍)
工作时间:
两班制生产,每班12小时,全年生产350天,年工作时间8400
小时
四周环境:
项目东侧是园区路及射阳县宏途盛纺织有限公司,南侧是农田、居民,西侧是农田,北侧是盐城市必新米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周边300米土地利
用现状详见附图三。
3、项目内容及规模
盐城华亿米业有限公司新上年产20万吨有机大米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新征位于射阳县海河镇沙东全民创业园2#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14120平方米,主要建设大米生产车间、仓库、泵房、门房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7466.46平方
米。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20万吨大米的生产能力。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14120
/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7466.46
/
2.1
大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3360
1F
2.2
仓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32
1F
2.3
门卫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48
1F
2.4
泵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26.46
1F
3
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
7466.46
/
4
容积率
/
1.05
/
5
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856.46
6
建筑密度
%
52.88
/
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474.13
/
8
绿化率
%
10.44
/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4,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5。
表1-4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表1-5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序号
工程名称(车
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1
大米生产车间
有机大米
20万t/a
8400h/a
4、公用及辅助工程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等。
(1)供水
本项目预计用水量为210t/a,由射阳县明湖自来水厂提供。
(2)排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8t/a,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海河镇供电所提供,电耗主要为加工设备,办公及配套设施用电。
年用电量约200万千瓦时。
(4)贮运
本项目原料及成品运输主要为汽运;本项目设置原料仓、凉米仓、成品仓,为大米生产车间内隔断设置,设置4032平方米的产品仓库。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1-6。
表1-6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1
贮运工程
/
原粮仓、凉米仓、成品仓
4032m2
产品仓库
/
陆运
2
公用
工程
供电
200万千瓦时/年
由海河镇变电所提供
给水
210t/a
由射阳县自来水厂提供
3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14000m3/h
原粮接收、初筛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
除尘+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14000m3/h
去石1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
米高排气筒(2#)排放
14000m3/h
去石2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
米高排气筒(3#)排放
14000m3/h
垄谷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米
高排气筒(4#)排放
14000m3/h
谷糙分离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
+15米高排气筒(5#)排放
14000m3/h
碾米1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
米高排气筒(6#)排放
14000m3/h
碾米2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
米高排气筒(7#)排放
14000m3/h
碾米3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
米高排气筒(8#)排放
14000m3/h
抛光机1、2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
尘+15米高排气筒(9#)排放
14000m3/h
抛光机3、4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
尘+15米高排气筒(10#)排放
14000m3/h
抛光机5、6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
尘+15米高排气筒(11#)排放
14000m3/h
色选、分级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
+15米高排气筒(12#)排放
14000m3/h
色选、分级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
+15米高排气筒(13#)排放
14000m3/h
提粮送糠(副产品)粉尘:
旋风除尘+脉冲
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14#)排放
/
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
加强管理、设置卫
生防护距离
固废处置
/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
/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废水处理
/
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噪声治理
/
装减震垫、隔音、消音、绿化
5、“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21号),射阳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表1-7。
表1-7 射阳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江苏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与本项
目的距离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范围
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射阳县)
生物多样性保护
核心区(射阳县)范围:
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D10#至D11#),南界至射阳-大丰界线,西界至亭湖
-射阳界线(点120°31′5″E,33°35′17″N至点120°32′38″E,
33°33′11″N),北界从K4#沿新洋港出海河至D10#。
北缓冲区(射阳县)范围:
南界以新洋港出海河北岸为界,北界以射阳盐场北界为界,西界为20世纪50年代老海堤界,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
实验区包含两部分:
1.北二实验区(射阳县)范围:
北界为滨海-射阳分界线(从D5.1至13.2#),东界以海水-3米等深线为界,南界为从控制点
JB11#直线至控制点JB13#,西界从控制点13.2#沿直线至控制点16#,直线至双洋港控制点15#,再沿直线至控制点JB11#。
2.北三实验区(射阳县)范围:
南界从控制点JB17#至D9#,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西界为控制点JB15#至20#,再直线至JB17#,北界从控制点
JB15#直线至控制点D8#。
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射阳县)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部分(含海域)
36.49km
射阳河合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取水口位于射阳河学尖大沟出水口上游200米(120°16′26″E,33°50′13″N)。
一级保护区,范围为: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
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
/
17.93km
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
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两岸
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
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和两岸背水坡堤脚
外100米的陆域范围
射阳河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保护区:
明湖水厂取水口
(120°20′55″E,N33°45′13″)上游
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
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
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
陆域范围。
/
31.71km
射阳河(射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
射阳县境内西起与阜宁交界,东至射阳河闸,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陆域范围,其中射阳河(射阳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两岸纵深2000米,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取水口为中心半径2500米(与射阳县射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面积不重复计算)。
8.61km
盐城市级生态红线区域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与本项
目的距离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临海高等级公路(G228)生
态绿地
生态绿地
/
射阳县境内临海高等级公路道路及其两侧各20米的范
围。
34.23km
沈海高速
(G15)生态
生态绿
地
/
射阳县境内沈海高
速道路及其两侧各
4.85km
绿地
30米范围。
连盐铁路生态绿地
生态绿地
/
射阳县境内连盐铁
路及其两侧各15米范围。
4.94km
新洋港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
射阳县境内新洋港河流水域及北侧30
米陆域范围。
38.42km
由表1-7可知,本项目距离生态保护区均较远,不在射阳县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与射阳县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四。
(2)环境质量底线
射阳县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点(射阳县环境监测站点)的PM2.5不达标,即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公司河能够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环境功能目标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达到区域目标要求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取自射阳县明湖自来水厂,且用水量较小,不会对自来水供应状况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用电来自海河镇变电所,其供电量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求;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不会改变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8。
表1-8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本)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即为允许类。
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年本)》(修订),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年本)》(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
4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
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
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经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本项目不属
于高污染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的产业,故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
由表1-8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6、“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
对照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的要求。
7、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对照国务院下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