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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研究

 

本科生学生学年论文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研究

 

姓名:

裴培

专业:

金融

班级:

金融081

学号:

0811130126

指导教师:

余铃

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11年9月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研究

[摘要]:

中小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实力弱、融资风险大,因此融资难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重要途径。

本文通过对中小企业的现状分析,总结归纳出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

(摘要是指“文章的中心思想”,或者说“文章主要研究了什么问题,研究出的结论是什么”,而非“文章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关键词]: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对策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含义

信用担保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融通资金的过程中,根据合约规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偿还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

信用担保的本质是保障和提升价值实现的人格化的社会物质关系。

信用担保属于第三方担保,其基本功能是保障债权实现,促进资金融通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即由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当某中小企业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代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信用的不足的障碍,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促进资金融通,进而优化金融结构。

(二)信用担保机构功能分析

根据斯蒂格利茨和韦斯的“逆向选择理论”.在信用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是信用资源,信用资源主要是由企业的预期偿债能力体现的。

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与银行巨额存差并存,说明信用价值低的中小企业项目,对银行而言是高风险项目。

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附带苛刻条件,如高利率、提供抵押品等。

这样众多中小企业便面临着严峻的融资困境,而信用担保机构使用自身信用,以收取担保费为条件,承担了部分融资风险,加快了银企合作。

当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不足以凭借自身的信用获得贷款.就要寻求新的信用增级方式,担保机构扮演中小企业信用增级者的角色,通过提升和补充中小企业的信用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担保的核心作用在于信用增级。

从而增加双方交易的机会。

可见,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了中小企业信用缺乏和质押问题,帮助了银行转移风险,拓宽了民间投资渠道。

因此,信用担保的实质是有偿使用第三方的信用来提高被担保人的信用等级,克服信贷交易中的信息障碍,以达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信用担保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手段,已经被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行的现状分析

2009年中央财政已经拨付1O亿元人民币,建立了逾300个担保机构,信用担保机构贷款已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速度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起步于20世纪9O年代,自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十分迅速,信用担保行业己形成一个新兴的,初具规模的朝阳行业。

从2002年到2009年,中国担保机构数量不断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2009年机构数量预计达到4800多家,担保资金2500多亿元。

中小企业贷款累计担保额预计达2.6万亿元,累计担保企业l15万户。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在筹集担保资本金方面有迅速的增长。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主要来源有:

政府预算资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划拨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不动产、社会募集的资金、国内外捐赠、会员单位会费和其他来源等。

2O04~2009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与担保资金规模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担保机构的数量(家)

2188

2914

3366

3729

4247

4800

担保资金规模(亿元)

657

815

1232

1774

2334

2500

累计担保总额(亿元)

2635

4674

8052

13497

17500

26000

累计提供担保企业个数

19万

26.3万

38万

70万

90.7万

115万

资料来源:

信用担保行业协会.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范围不断拓展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即担保种类,是指担保机构所能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业务品种。

担保品种的多少是衡量一国或者地区信用担保业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大小的重要指标。

从我国目前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看,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从事对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融资担保仍为主流,其他业务品种如履约担保、科技三项费用担保、商业汇票担保、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以及小额委托贷款等也快速增长。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结构体系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了“一体两翼三层”的总体框架。

“一体是指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两翼”是指以互助性保和商业性担为重要补充;“三层”是指担保体系由城市,省,国家三级担保机构组成。

在这三层结构中,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再担保服务对象,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再担保服务对象,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社区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再担保服务对象,并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

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结构性的缺陷

1.多数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

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取的担保费用也很有限,缺乏有效的资金补偿机制。

商业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较小,同样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多数商业性担保机构把高担保费作为资金补偿来源。

也就是说,在机构数量和担保贷款金额上,政府担保的份额过重,民间资本型(包括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的比重严重不足。

截至2003年6月底,全国信用担保机构为966家,民间资本型担保机构约占35.2%。

在2001年100亿元左右的总担保金额中,政府担保资金为66亿元。

这说明了财政出资的政府担保在整个体系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从国际经验看,在美国、日本和德国等政府出资规模很大的国家,政府担保贷款数额也不会超过中小企业贷款总额的10%,政府担保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说到底是一种市场现象,因为它主要是由中小企业的金融困难所引起的,而金融因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和违约、抵押和扭保中的问题、金融业的整合和贷款紧缩等。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作为一个宏观调控者和社会管理者而存在和运转的,它在市场上的职能在于监管市场、制定市场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

显然,政府并不具有解决市场问题的立宪依据和能力。

而且,中小企业贷款缺口作为一种市场现象,市场本身有机制、动因和能力来解决它,即由民间资本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提供贷款担保。

事实上,由于中小企业量多面广,贷款需求具有明显的个性化,新陈代谢速度较快,每年新增的企业户数很多,因此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

所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过分依赖于政府担保,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经营性的缺陷

1.担保品种贫乏,期限集中于短期目前中国多数担保贷款的期限都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

担保品种基本上局限于流动资金,鲜有设备、技术改造之类的长期贷款担保。

国际上,多数国家都是对中小企业的长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所以担保期限较长,一般都在2年以上。

最长的是美国,其担保期限长达17年。

担保品种也很丰富,包括创业贷款、票据贴现、科技开发贷款、设备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

2.缺乏风险分散机制。

由于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担保机构又由于实力过于弱小而处于谈判上的弱势地位,所以大多数银行都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转嫁给了担保机构,有很多担保机构甚至被迫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

国际上,担保机构一般只承担80%的贷款责任,在美国为80%、加拿大为85%、法国为50%、日本为50~80%、德国为50~80%。

担保机构不仅集中了过多的贷款风险,而且它们极其缺乏风险分散机制。

绝大多数担保机构,尤其是商业担保机构,都是寻求反担保条款来分散风险,或者是提高担保收费转移风险。

中国大多数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较少。

由于各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普遍较大,可以拨付给中小企业型担保机构的资金比较有限,加之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千差万别,政府领导认识不一致,发起部门各异,担保机构呈现出高度分散化的趋势。

各机构的章程、担保办法又不相同,管理体制存在差别。

在地方政府财力本来就有限的情况下,又分散出资,不可避免地造成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过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3.缺乏资金补偿机制,资金来源受到限制。

首先,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支柱是政策性担保机构。

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收取的担保费用很低,资金来源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资产划人为主,但地方财政资金和资产划人大都是一次性的,且规模不大,缺乏后续资金注入及补偿机制。

其次,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也较弱,同样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多数

商业性担保机构把高担保费作为资金补偿来源,部分担保机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一半收取担保费,一些机构的担保费甚至更高。

而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担保费一般为1%左右,法国为0.6%,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区仅为0.5%左右。

由于担保机构缺乏资金补偿机制,使其承保能力弱、展业困难,从而一旦发生代偿就有财务亏损或破产的危险。

4.严重缺乏担保方面的专业人才一些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往往是由不熟悉担保业务的政府官员担任,但是政府担保机构却只有在专家的经营管理下实行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才能实现保本或微利经营,达到不以盈利为最终目标的政策性目的。

民间资本型担保机构目前业务开展缓慢的原因之一也是缺乏专业人才的管理和运作。

同时,中国目前还没有担保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

也造成了现有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的欠缺。

(三)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与健全的内控机制

目前,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内部管理来看,很多机构缺乏规范的担保保证金制度、集体审核制度、风险内控制度、运行监测制度、代偿制度和债务追偿制度等,在担保过程中存在的行政指令担保、人情担保和拍脑袋担保等现象,使得担保机构信用度降低,风险加大。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缺乏规范的审、保、偿分离制度和运行监测制度等:

担保公司数量的增加使竞争加剧,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担保公司为获得业务,未充分考虑风险损失而采取低价竞争,给自身的长期发展埋下隐患,也扰乱了整个行业的有序竞争。

(四)信用担保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我国的立法明显滞后。

中个小企业信用担保经过数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一个新兴行业,该行业有自己独特的运行规律,需要有专门的立法予以规范。

然而国家对担保机构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对担保机构的准人制度和运行机制也未明确规定。

《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有关信用担保的条文,操作性不强,应该有配套措施,《担保法》应规范担保行为而非担保机构。

另外,信用担保机构普遍存在实力不如银行,但却要面对比银行贷款业务更为棘手的难题,必然长期依赖国家产业政策的倾斜。

而有关的产业政策最终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才能较好地发挥其作用。

(五)缺乏健全的信用管理系统

从信用环境方面来看,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信用环境有待改善,缺乏对其信用评级制度。

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共享的以中小企业的信用征集、登记、评估和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没有建立针对中小企业信用的评级制度。

社会信用信息失真。

有关中小企业经济行为的基础信用资料不规范,信息不完整,市场缺乏足够准确的信息作为评价和判断信用状况的基础资料。

四、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建议

(一)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同时加强担保机构与行业协会、信用评级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

众所周知,一个健康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应该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制度上的。

只有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体系,既衡量相应的风险,又有效地对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者实行社会监督,才能减少欺诈行为等道德风险。

就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说,首先,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地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相关政府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采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

其次,政府应鼓励民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信用调查评估等中介机构,允许这些机构在以独立法人身份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用户有偿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

最后,中小企业本身要重视信用意识的培养,应具有将信用作为无形资产来经营的理念。

(二)拓宽信用担保品种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品种单一的问题,要积极开展保付代理、资产运作与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金担保、电子商务履约信用担保和其他融资以外的信用担保品种。

担保公司可以开展比如给债务人提供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投资咨询与顾问、财务以及法律咨询与顾问、制定改制方案、分离重组等中间业务。

中国的保险业也可以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业务,利用保险公司的信誉、实力和分散风险的机制,解除银行对风险的担扰。

(三)努力促进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扩大和发展

从结构上来看,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的财政性担保机构居于绝对主导地位,民间资本型担保机构的比重太低。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政府财政的可行性、效率的低下和行政手段的弊端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的国际经验,都表明财政性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是不合理的,所以应逐步减少政府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的比重,提高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这些间资本型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的比重和地位,同时在市场的基础上改善政府性担保机构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其效率。

虽然商业担保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中小企业贷款又呈现风险高和缺少反担保品的特点,但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市场还是有足够的吸引力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

首先,从需求来说中小企业始终存在资金缺口。

需要外源性间接融资,但中小企业的资信有限,所以离不开外部的融资担保。

中小企业担保市场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市场容量也很大:

其次,商业担保机构可以采用多种风险分散机制来规避自身的担保风险。

如再担保、参加贷款保险、反担保条款和实行经营多元化等。

政府除了积极建立再担保机构外,还应该从工商和财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扶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发展。

(四)建立有效的资金供给制度

建立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首先要解决的是稳定而充足的资金来源。

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财力有限,而实体部门和居民部门在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较大。

所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组织资金来源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现实国情,多层次、多渠道地筹集担保资金。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通过扩大对社会保障基金、邮政储蓄、保险基金等的融资力度获取资金,有条件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甚至可以采用直接上市融资的方式获取资本。

此外,政府可以考虑定期将财政收入增长的一定比例用于补充担保资金,或者将征白中小企业税收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

最后担保机构可从每年担保费和利息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一部分作为风险补偿基金,同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私募和上市募集资本金的方式来实现担保资金的外部补偿。

(五)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1.建立再担保制度。

再担保是担保体系中分散和转移担保风险的重要方式。

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应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建立完善再担保制度,这样担保机构在承担担保责任的同时,可通过再担保方式将承担的风险部分转移给再担保机构。

一旦中小企业发生违约,需要担保机构发生赔付时,可由再担保机构按照与担保机构约定的方式和比例予以赔付。

我国再担保机构的建立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即全国性再担保机构和省级再担保机构。

其中,全国性再担保机构主要任务是解决省级再担保机构的再担保问题,省级再担保机构主要任务是解决省内各地市担保机构的再担保问题。

这种多层次担保机制即增加了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有利于担保规模的扩大,又规避了担保公司的部分风险损失。

2.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分散风险。

担保机构还可通过引入金融衍生品等方式来分散风险。

我国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资本短期溢价潜力的中小企业。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引入灵活的衍生工具如“担保换期权模式”,可以将中小企业自身所具有的高增长潜力的无形资产价值充分挖掘出来,担保机构变单纯的承担贷款风险为潜在的资本增值承担风险,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真正实现了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3.设立动态的风险监控机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健康运营,就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担保前,担保机构要严格按照担保标准审查中小企业的资信情况,工作人员应从专业角度出发严格审查融资企业的贷款申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反担保措施等,进而做出是否给予其提供信用担保的建议,保证信用担保的安全性。

担保中,担保机构应对受保企业的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受保企业的各种异常变化,迅速把握担保风险的各种预警信号,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于未然。

一旦担保风险发生,担保机构则应通过法律途径向企业追偿,以减少损失。

(六)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营造担保业发展的良好的运行环境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信用担保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综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信用担保体系,其共同点之一首先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非常完善。

中国应借鉴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人资质、设立与退出制度、财务与内控办法、业务范围与操作流程、风险防范与损失分担机制、鼓励扶持政策、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能依法规范经营、依法防范风险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参考文献

[1]□狄娜.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2007年度发展报告.银行家,2007.11

[2]□文学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科技管理研究,2007.10

[3]□邱锡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研究及其策略.经济师,2009.2

[4]□陈柳钦,孙建平.论制度创新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上海财经大学学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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