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风海镇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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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风海镇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观风海镇“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和实施《毕节试验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15年)》,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威宁县“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观风海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师队伍优先优质发展战略,以“国培计划”为抓手,以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教师队伍建设有效途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全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观风海镇“十二五”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围绕“强化能力,提升素质,聚焦课堂,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一德四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为主要内容,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富有教育家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配置均衡、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用五年时间对全镇中小学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县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少于240学时)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

四、“十二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任务

(一)提升师德建设水平

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使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确立教育教学工作中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教师普遍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

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营造学校人人都是德育教师、处处都是德育环境、课课渗透品德教育的“三维德育环境”;中心校相关部门深入学校组织交流活动,总结经验,发扬先进;观风海镇教育党总支和各校的师德建设纳入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将重点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

继续开展“优秀班主任”、“名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促进班主任的专业化发展。

形成师德建设工作合力。

学校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以及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选拔要突出师德和教书育人的实绩,考核重点是教师的思想品德素质、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职务评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完善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继续提升教师学历层次。

到2015年,各学段新任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适当比例。

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70%以上,鼓励镇上小学、初中教师向本科化迈进;鼓励向研究生学历提升。

优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学校之间、学段之间教师高级职务配置不均衡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

  “十二五”期间,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1、义务教育阶段“十二五”期间新增教师,由中心校提供预算编制,县根据教育发展需要进行补充,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特岗教师计划”。

2、学前教育“十二五”期间新增教师根据县统一安排,我镇教师将逐渐得到合理补充。

(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根据全镇各类学校的动态需求,强化编制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制,发挥学校在用人方面的主体作用;将教师的创新实践和成效纳入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以师德为核心、绩效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完善学校教师统一管理机制。

(五)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根据省、地、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在已基本普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2010年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基础上,推进中级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

到2015年,力争8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接受省规定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45岁以下未达到省规定的“中级水平”者,不颁发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

(六)加大骨干培养力度

推荐县级名师及骨干教师,推荐省地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构成多层次骨干教师梯队,提高各类骨干教师在教师群体中的比例。

努力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工程。

(七)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配置的工作机制,明确政策导向,探索合理调配骨干教师和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在镇内学校间的流动,并与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提拔任用挂钩;同类学校间地、县级骨干教师、高级职务教师的比例基本均衡,各级骨干教师有效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到2015年,力争每所学校的主要学科至少有1名在县内或镇内有影响、能引领教研组发展的领军教师,偏远地区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八)提升培训者队伍水平

 构建以镇为单位的学科培训者队伍,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力争镇级培训真正取得实效。

同时注重镇级教研员队伍建设,培训者要求达到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水平。

(九)创新教师教育工作模式

开展“培训者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教师教育制度、模式、内容、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变革,满足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加强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

实行培训者入职资格、在职提高和骨干培训制度。

每年举办高质量的培训者培训活动,对优秀的培训者选送到县外、地区外或省外培训,提高培训者策划、组织和实施管理培训工作的能力。

五、“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重点工作

(一)青年教师成长实施计划

青年教师的培训,按照初级教师职务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思想、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学科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及学科专业知识等内容进行培训。

培训时间为120学时,平时培训与假期集中培训相结合,以校本培训为主进行。

青年教师培训对象主要为:

教龄0-5年,年龄30岁以下的中小学青年教师。

1、0一1年教龄的新教师,通过培训,使其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初步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常规,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1一5年教龄的青年教师,通过培训,形成先进的教学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加深对本学科教学规律的认识,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使一大批青年教师成长为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骨干力量。

(二)骨干教师培养,进一步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将骨干教师培养与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有机结合,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养链”,促进不同层次教师的共同发展。

完善名师、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机制。

以县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及评选为平台,拓宽各个年龄段教师的专业发展通道。

教育行政、师训、科研各部门与有关学校联手,确定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制订培养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同时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力度。

实行骨干教师目标管理。

建立名师、骨干教师信息库和电子档案。

制定名师、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鼓励骨干教师自主设计发展规划,创造条件促进骨干教师自身的提升和发展,参加高层次的培训进修、学历提升、学术交流等。

完善县、乡、校三级骨干教师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骨干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抓镇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水平

积极推进镇的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基地的相关机构的资源,重新定位镇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教师就近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抓研训模式变革,进一步提高研训工作实效

实施“校本研修项目”,提升校本教研的实效性。

教师专业发展的主阵地是学校课程教学改革,针对课程教学中的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和培训是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

“以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突破口;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目标;推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取向的教育教学研究,着力提升校(园)长驾驭课程改革的能力、教师把握教学实践的能力和研训员指导课程实施的能力。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研训效能。

积极推进基于信息技术的课程建设校本化实践,利用信息技术将新的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法融入教学,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五环节中的有效应用;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培训、网上教研、课堂教学直播、教学质量分析等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教研活动,为教研组合作交流、课程建设的校际合作、多校学习共同体的实践等提供数字化支撑。

学校要把教研组建设和教育科研等有机结合,探索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落到实处。

继续实施“请进来、走出去、走下去”教师培训机制,让更多的教师能够领略名师风采,吸取名师理念,提升自身水平,服务教育,服务学生。

(五)抓全员继续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教师需求

  “十二五”期间,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以可持续发展教育为指导,加强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教师发展为本,以教师需求为导向,实施分层、分类、满足教师不同需求的培训计划,在课程开发、培训方式、内容要求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紧密结合课程改革和教学实践。

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实施重心在学校,中、高级职务应按规定完成240学时、360学时培训,鼓励学校开展基于本校实际的校本培训。

加强对民办学校以及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服务。

采用符合课改要求和区域特点的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和充实培训资源库,搭建培训网络平台,为教师提供丰富的选择和便捷的共享条件。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检查评估、考核激励制度,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管理、研究与服务,确保各类教师培训的规范有序。

学校校长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健全培训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确保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实施有学校特色的培训课程,注重培训与校本教研、教育科研等工作的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11年6月底前为启动阶段。

拟发《观风海镇“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认真做好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宣传,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1年7月一2014年为全面实施阶段。

注重过程、讲求实效,保证培训质量,深入基层和学校,加强对培训特别是村校培训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将“继续教育工程”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2013年4—5月省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评估。

(三)评估验收阶段:

2015年1—12月为评估验收阶段。

2015年3月底前,中心校(学校)完成自查评估;2015年4月底前,迎接县的评估验收准备;2015年5月底前,县的评估验收。

6—7月,开展全镇“继续教育工程”自查自纠工作;8月,迎接省、地评估验收准备;9一12月迎接省、地的评估验收。

县教育局将对“继教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十二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增加经费投入,明确政策导向,完善监督保障体系,为全镇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观风海镇“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的实施推进、政策落实、研究指导、资源整合和评估监控,分析和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创建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

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中心校各职能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镇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学校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校长的首要任务是教师队伍建设,必须将任用教师和培养教师有机结合,使学校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场所。

学校要成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本规划和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规划及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培训接受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由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对全镇的“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考核、统一发证。

加强过程监控,确保培训质量。

(二)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财政教育经费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行动计划配套经费落实到位。

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确保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并做到教师人均培训经费逐年增长;多渠道筹措教师奖励经费,用于对各类优秀教师的奖励;支持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资助优秀教师参加省内外高层次培训进修和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建立健全项目实效与经费拨付挂钩的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政策保障

根据省、地、县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五年一个周期的管理制度和继续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中小学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低于360学时的培训(其中县级以上集中培训不低于240学时)。

教师参加符合规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培训学时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入《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

五年内,教师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取得“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明确政策导向;规范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

要将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项目,对高一层次学历、高级教师职务比例、教师教育教学规范、教研组建设和课堂教学质量、师德建设和绩效工资实施等相关指标作为学校工作的基础性要求予以考核,对培养高层次教师以及骨干教师在校内外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等作为发展性要求予以奖励。

学校要根据地区、县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对教师师德、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实现每一位教师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监督保障

建立观风海镇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及评价制度,逐步形成促进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将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相结合,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骨干教师选拔、特级教师评审等的依据。

对继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不力和不作为的单位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时整改;对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观风海镇中心学校要依法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并将教师队伍建设列为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导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观风海镇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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