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文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蘑菇沟垃圾场生化车间盐酸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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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文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蘑菇沟垃圾场生化车间盐酸采购项目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蘑菇沟垃圾场生化车间盐酸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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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蘑菇沟垃圾场生化车间盐酸采购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工程编号:
JM-2021-03-10608-Z01】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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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响应文件包封密封标贴〔格式〕
附件2 最后报价表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附件5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第一章谈判邀请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工程根本信息:
〔1〕采购工程编号:
JM-2021-03-10608-Z01
〔2〕采购工程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蘑菇沟垃圾场生化车间盐酸采购工程
〔4〕采购内容:
盐酸〔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和第二章采购需求。
〔6〕采购工程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HYPERLINK":
//baike.so/doc/935652.html"\t"_blank"中小企业开展,保护环境等。
2.邀请供应商方式:
发布公告
3.谈判文件提供期限:
自本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 17:
00 时止。
4.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应于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ccgp〕免费下载。
5.确认参加谈判的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应于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ccgp〕点击“登记〞,确认参加谈判。
6.谈判保证金要求:
按本工程预算金额的1%计算数额〔取整数到元〕交纳,详见供应商须知。
7.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一份,副本三 份。
8.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已报名确认参加本工程谈判供应商于2021年6月25日09:
00 时至09:
30 时将响应文件提交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9.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25日09:
30时;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需求咨询人:
郭春城 联系:
〔0431〕88779602
谈判程序咨询人:
闫镇 联系:
〔0431〕88779636
谈判保证金咨询人:
高碧莹 联系:
〔0431〕88779630 :
〔0431〕88779620
网上注册咨询人:
祝海磊 联系:
〔0431〕88779623
:
〔0431〕88779602 88779607
邮政编码:
130011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工程根本信息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工程联系人
迟孟春
座机
无
采购工程名称
蘑菇沟垃圾场生化车间盐酸工程
采购工程编号
JM-2021-03-10608-Z01
采购预算
分包情况
〔每包预算〕
不允许分包
现场考察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否
现场考察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本工程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依法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采购工程详细需求〔分包填列〕
〔一〕工程概述
长春市蘑菇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车间〔生化车间〕需使用盐酸对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
按照目前污水处理车间的使用量计算,一年需使用盐酸520吨,故需采购盐酸520吨。
技术要求〔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果未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总酸度〔以HCl计〕:
≥31%〔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砷:
≤0.0001%〔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铁〔以Fe计〕:
≤0.01%〔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灼烧残渣:
≤0.15%〔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游离氯〔以Cl计〕:
≤0.01%〔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硫酸盐(以SO42-计〕:
≤0.03%〔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数量:
520吨
外观:
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
产品要求〔包括产品认证等要求〕
所提供的产品须在有效期内。
该药品的生产企业须依法持有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许可证。
〔四〕效劳要求〔效劳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总体要求
选择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为长春市蘑菇沟垃圾填埋场提供520吨盐酸作为污水处理生化车间专用药品。
中标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
〔五〕合同草案主要条款
1、供货期〔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供货至完成520吨供货量
2、交货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长春市蘑菇沟垃圾场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
〔3〕供货范围:
520吨盐酸
〔4〕交货进度:
按招标方需求确定每次的送货量和送货时间。
3、付款方式:
采购方每月月初对上月供应盐酸货款进行结算,直至全部货物送完为止。
4、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1〕按招标文件验收,保障药品质量、符合购置数量。
〔2〕供货方负责送卸货,并在接到采购方供货需求后,5日之内〔含5日〕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所供货物须附有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后出具的质量证明书。
内容包括:
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质量指标、等级、批号或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
〔4〕首次货到后7日内(含7日〕,为采购方货物试用期,在此期间内假设货物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导致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5〕每次货到后,采购方进行现场验收,确认货物的种类正确、包装完好、性能无误后,方可卸车入库。
采购方主要针对盐酸的纯度进行现场检测,经化验后纯度≥31%视为合格品。
货物检验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拒收、退换货或解除采购合同。
〔6〕药品承运单位须具有?
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遵守国家平安、环保、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采购方平安、环保、职业健康的相关要求,药品所有权移交给采购方前的所有平安、环保、职业健康等责任均由供货方承担。
四、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技术要求:
无
〔二〕效劳要求:
无
〔三〕合同草案条款:
无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工程采购人详见谈判文件。
1.2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依据?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合格的供应商
2.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本工程供应商特定条件,详见采购需求。
2.2 通过长春市政府采购网〔ccgp〕下载本工程谈判文件,并按第三章第6条的要求确认参加谈判。
2.3 为采购工程提供整体设计、标准编制或者工程管理、监理、检测等效劳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工程的其他采购活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信息发布
本采购工程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谈判公告、成交公告、更正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长春市政府采购网〔ccgp〕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
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工程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集中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完整地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参加谈判确实认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ccgp〕点击“登记〞,确认参加谈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新用户注册〞中的?
一般供应商注册简介?
。
未报名确认的,不具备参加谈判资格。
7.答疑会
7.1 谈判工程原那么上不召开答疑会。
如召开的,将在谈判邀请中明确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7.2 谈判工程召开答疑会的,答疑会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
采购人代表对参加答疑会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如果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
7.3 谈判工程需要现场考察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局部。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缺乏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9.联合体
9.1 除特别说明外,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供应商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9.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9.4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5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强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不得限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谈判文件中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认定该响应文件无效。
11.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完整地编制响应文件。
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规定
12.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
按照财政部?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方法?
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经审核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排斥符合要求的本国产品。
在谈判文件中未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
供应商必须报价本国产品,报价进口产品的,报价无效。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2.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13.报价
13.1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
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3.2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所附的货物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3.3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当包括货物、运输、伴随效劳、税费等一切费用。
13.4最后报价相关规定见第三章27条。
14.谈判保证金
14.1谈判保证金应为人民币。
供应商应按本工程预算金额的1%计算数额〔取整数到元〕,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局部。
14.2谈判保证金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采用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方式,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格式详见附件2〕,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保证金付款账户名称应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交存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
谈判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开展银行长春分行
账 号:
6101 0155 2600 03485
14.3凡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4.4集中采购机构按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4.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报价有效期
除特别说明外,报价有效期为30日;少于此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6.响应文件的签署
16.1供应商应递交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谈判文件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假设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那么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带有“专用章〞字样等其它形式的印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
16.4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6.1条、第16.2条和第16.3条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17.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文件的装订
响应文件要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不小于5号字的标准字体、A4型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在不破坏原有装订以及黏贴痕迹的条件下,可添加或者去掉文件的装订方式。
17.2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封装在一个包封中并密封完好,同时在包封外加盖密封标识。
17.3响应文件的标记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包封上应粘贴密封标贴,密封标贴格式见附件1。
未按此要求粘贴和填写密封标识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4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7.1条、第17.2条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18.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供应商应当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并登记签字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接收。
18.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同时应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局部。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谈判小组组建
20.1谈判小组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20.2除特殊情况外,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1.谈判过程的组织和保密
21.1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谈判评审活动,并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21.2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得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2.谈判文件确实认
谈判文件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确认。
23.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谈判小组首先应当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3.2资格性审查是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报价的资格。
23.3符合性审查是指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文件。
23.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5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审查
24.1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当供应商缺乏3家的,采购工程终止。
24.2采购工程〔采购工程分包的以每包计〕采购多个产品的,以所有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家数。
即多个产品中的每一项产品均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5.恶意串通的认定及处理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6.谈判
26.1经响应文件初审确定合格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时机。
26.2谈判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效劳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局部,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最后报价
27.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效劳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7.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效劳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3本工程采用两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
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应按照最后报价表填写,格式见附件2,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其响应无效。
27.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局部。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无效。
28.评定成交标准
28.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效劳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出后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如出现供应商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c除后相同的情况,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出现技术指标相同,按效劳优劣顺序排列;如效劳相同,按节约能源、环境保护顺序排列;如以上均相同,按供应商确认参加谈判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分包采购的,按包分别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价格扣除: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暂行方法?
规定,如果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28.2在被认定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中,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出后最低的具有成交候选人的推荐资格。
29.评审报告的编写
谈判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0.成交供应商确实定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1.成交结果的公布和成交通知书的发出
集中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2.询问、质疑和投诉
32.1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函接收联系人:
卞鹏、周涛,联系:
〔0431〕88779620。
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2.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2.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2.5质疑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32.6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2.7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3.采购活动的终止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