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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免费范文
篇一:
个人合伙(héhuǒ)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hézuò)协议
甲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dáchéng)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工程名称及主要(zhǔyào)经营地: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hézuò)经营工程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方式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恳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第一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当:
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归还,合作财产缺乏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根据,按比例承当。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成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早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tuìhuǒ)。
合作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sǐwáng)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mínshìxínɡwéi)才能人;
③个人丧失(sàngshī)偿债才能;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shíjì)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展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视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chūzī)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tóuzī)占比分配。
3.合作(hézuò)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展,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hézuò)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hézuò)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九条制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展赔偿。
(二)制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展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huòzhě)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zhīfù)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qīngcháng)后如有剩余,那么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方法进展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bùfen),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方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假如逾期(yúqī)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假如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当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背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背?
合作企业法?
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当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背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局部。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jìrù)本钱。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shíjiān):
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dìdiǎ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
合伙(héhuǒ)经营协议书(2022)
合
伙
经
营
协
议
书
合伙(héhuǒ)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
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
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经营工程为: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统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视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恳求(qǐngqiú)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
定的时间(shíjiān)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fēnpèi)与债务承当
1、工资(gōngzī)分配:
、
2、奖金盈余(yíngyú)分配:
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根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当: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当。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才能;
④被人民法院强迫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héhuǒ)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shēngxiào),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qǐsù)。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展(jìnxíng)结算。
(三)出资(chūzī)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
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在单笔交易额为万元内全
权进展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工程进展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账户上流转,
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
每〔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
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视权和详细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
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1、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yuēdìng)进展,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
伙人共有(ɡònɡyǒu);
4.合伙人有退伙(tuìhuǒ)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yìwù):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cáichǎn)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制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有违背,以其
业务获得利益的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展赔偿;
(二)制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wěituō)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fèiyong)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那么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方法(bànfǎ)进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qīngcháng)的局部,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方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篇三:
合伙经营(jīngyíng)协议书范本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效劳的局部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经营工程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chūzī),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
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tǒngyī)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视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bude)随意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gōngzī)分配与债务承当
1、工资(gōngzī)分配:
2、奖金分配: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化,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奉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根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当: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当。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才能;
④被人民法院强迫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合伙(héhuǒ)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héhuǒ)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héhuǒ)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chúmíng)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tuìhuǒ)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工程进展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视权和详细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展,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制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quántǐ)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展赔偿;
(二)制止合伙人参与(cānyù)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bude)同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cóngshì)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yíngyè)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