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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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

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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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区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洪涝灾害、地震及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旱灾和台风灾害等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时使用。

涉及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业技术内容,专门制定分灾种卫生应急技术方案。

二、自然灾害类型和特点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跨寒带、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几乎每年均在不同地带发生自然灾害,且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季节性强、分布地域广、经济损失大,严重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

认识自然灾害类型和特点,有利于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

我国常见自然灾害种类主要有洪涝灾害、旱灾、地震及地质灾害、台风和雨雪冰冻灾害等。

自然灾害发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

一般来说,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往往使人类猝不及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缓发性自然灾害往往渐进式发展而形成,往往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如不及时应对,同样可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疾病流行,甚至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洪涝灾害

形成洪涝灾害的原因很多,降雨过渡,地势低洼,堤坝等水利设施溃决等,都可以造成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形成一般须要一个降雨积累过程,可以在一周或数周内形成,为预警和应对留下空间,但是堤坝溃决造成的洪涝灾害可以突然发生,往往难以做到预警。

我国洪涝灾害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容易发生的地区主要在七大江河及其支流的中下游,除了黄河凌汛发生在冬春季外,主要发生在降雨集中的梅雨季节和夏季。

洪涝灾害发生时,居民住宅、公共设施、农田和工业生产设施被淹,环境会和生活饮用水源被污染,生态环境被破坏,病媒生物如蚊虫、鼠类等原有生态平衡被打破,大量灾民失去正常生活条件和秩序,洪水退后,被淹死的动植物、垃圾、淤泥等造成环境急剧恶化,病媒生物大量滋生,灾区群众抵抗力下降等,这些都是洪涝灾害时的主要特点。

(二)旱灾

旱灾主要是降雨不足造成。

旱灾一般渐进式形成,持续时间长,受害面积大,影响广泛。

长期、大面积的严重干旱,会引起粮食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饮用水源枯竭,饮用水质量下降,继而造成对群众生活和生产严重影响,甚至发生次生灾害,如容易引发森林火灾、蝗虫灾等。

(三)地震及地质灾害

破坏性地震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灾害,往往是瞬间突发性的严重人类灾难。

地震灾害事件具有突发性及难预见性、灾难性,而且容易引发次生灾害,如有毒化学品或放射源泄露、火灾等。

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也是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的严重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在山区发生频率较高,发生原因主要有暴雨、地震、过渡采矿等不当生产行为等造成。

(四)台风

台风是我国沿海发生频率最多的一种自然灾害,每年我国沿海都遭受台风袭击。

台风由于速度快、能量强、冲击力猛、破坏性大,是造成沿海地区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生产损失的主要自然灾害,我国也是受台风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台风袭击可以造成洪涝灾害,还可以造成公共设施破坏导致停电、停水、电讯中断、交通中断、建筑物损坏、水源污染、食品浸泡、霉变等次生灾害。

(五)雨雪冰冻灾害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口可以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可以造成交通中断、电力设施破坏、商业供应链中断、公共设施破坏、摔伤等急剧增加,学校、银行等公共服务行业被迫停课停工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生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害

(一)洪涝灾害

洪水泛滥,淹没了农田、房舍和洼地,灾区居民大规模的迁移;各种生物群落也因洪水淹没引起群落结构的改变和栖息地的变迁,从而打破了原有的生态平衡。

野鼠向高地、村庄迁移,野鼠和家鼠的比例结构发生变化;洪水淹没村庄的厕所、粪池,大量的植物和动物尸体的腐败,引起蚊蝇等各种媒介滋生和各种害虫的聚集,引起了水源污染、食品污染,易导致传染病流行。

主要表现为:

1、疫源地的影响

由于洪水淹没了某些传染病的疫源地,使啮齿类动物及其他病原宿主迁移和扩大,易引起某些传染病的流行,如出血热、血吸虫病等。

2、传播途径的影响

洪涝灾害改变生态环境,扩大了病媒昆虫滋生地,各种病媒昆虫密度增大,常导致某些传染病的流行。

疟疾是常见的灾后疾病。

另外洪水冲毁既往掩埋病死的动物尸体高地,引起人畜共患疾病,如炭疽,口蹄疫等。

3、洪涝灾害导致人群迁移引起疾病

由于洪水淹没或行洪,一方面使传染源转移到非疫区,另一方面使易感人群进入疫区,这种人群的迁移极易导致疾病的流行。

其他如眼结膜炎、皮肤病等也可因人群密集和接触,增加传播机会。

4、居住环境恶劣引起发病

洪水毁坏住房,灾民临时居住于简陋的帐篷之中,白天烈日暴晒易致中暑,夜晚着凉易感冒,年老体弱、儿童和慢性病患者更易患病。

5、个体免疫力降低和精神心理压抑

免疫力降低,使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下降,易发生传染病。

另外,心情焦虑,情绪不安,精神紧张和心理压抑,影响机体的调节功能,导致一些非传染性疾病和慢性传染病增加发作机会,如肺结核、高血压、冠心病及贫血等都可因此复发或加重。

(二)旱灾

旱灾是一种非突发性的渐进性灾害,长期、大面积的严重干旱,会引起大面积人群的粮食、饮用水短缺,和饮用水质量下降,营养严重缺乏,健康状况急剧下降,加之灾期灾后生活环境恶化,容易引发各种疾病如营养不良性疾病、中暑及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威胁灾区群众健康的首要问题是饮用水匮乏和食物短缺。

救援工作除一般的救灾、济民、安抚工作外,重点是解决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问题,加强人畜粪便、垃圾管理,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和各类传染病。

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做好救灾药品、器械、物资的供给工作。

(三)地震

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人员伤亡严重、人的心理创伤、水源和食品污染、媒介生物滋生和传染病流行。

1、生态环境破坏

1)城市供电供水系统中断,道路阻塞,群众不得不喝坑水、沟水、游泳池水等不洁饮用水,并生活于露天之中。

2)粪便、垃圾运输和污水排放系统及城市各项卫生设施普遍被破坏,造成粪便、垃圾堆积,苍蝇大量滋生。

3)人员伤亡严重,由于受条件限制,许多尸体只能临时就地处置,在气温高、雨量多的情况下,尸体迅速腐败,产生恶臭,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

4)人员密集,居住拥挤,感染机会多,对传染病病人又缺乏隔离条件。

5)当地各级医疗卫生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资源匮乏。

2、水源污染

1)供水条件变化地震后,城市集中式供水设施遭受破坏严重,供电与供水中断。

农村山区因地震造成塌方堵塞形成的堰塞湖水质也存在污染问题。

2)供水水质恶化震后厕所倒塌、粪便垃圾污物大量堆积、下水道堵塞、尸体腐败等,都能污染水源,导致饮用水水质恶化。

3、食品污染

灾民居住生活环境污染严重,缺乏洁净水、炊具和餐具;缺乏食品运输专用车;灾民家庭缺乏防止食品变质的条件;加之鼠害严重,容易造成食品污染;剩余食品再加热条件差,饮用开水困难,都容易引起食源性疾患和经接触传播的疾病发生和流行。

灾后初期,由于食品供应暂时紧张,还会出现食物中毒问题:

如砸死或其他原因致死的畜禽被灾民食用;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将超期、变质和伪劣食品在灾区销售;灾区抛洒、丢弃的食品较多,这些食品有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可能性;灾区食品缺乏,人们采食野菜、野菇食用时,也可能发生中毒。

4、媒介生物滋生

1)蝇类滋生震灾发生后,死亡的人和动物的尸体被掩埋在废墟下,还有大量的食物及其他有机物质。

在温暖的气候条件下,这些有机成分会很快腐败,提供了蝇类易于滋生的条件。

2)蚊类滋生地震造成建筑物(包括贮水建筑与输水管道)大量破坏,自来水浸溢,特别是生活污水在地面上的滞留,会成为蚊类大量滋生的环境。

3)鼠类增殖由于地震造成大量的房屋破坏,一些原来鼠类不易侵入的房屋被损坏,废墟中遗留下大量的食物使得家栖的鼠类获得了大量增殖的条件。

5、传染病流行

地震后,由于饮用水供应系统破坏、食物短缺、居住环境被破坏等原因,极易导致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

同时,由于人口迁移、流动,干扰了一些正常免疫工作的开展,造成无免疫人群中某些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台风

来势凶猛,范围广,破坏力强,致人伤害严重,伤害种类繁多复杂,如砸伤、压伤、摔伤、淹溺等,医疗救援要求紧迫,具体情况类似水灾、地震。

同时需要排险、救困、洗消、防爆等综合救援。

风灾常常伴发洪涝水灾,对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卫生救援的任务紧迫而繁重,具体情况类似水灾、地震。

(五)雨雪冰冻灾害

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有冻伤、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食物中毒、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急性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和旅途精神疾患等。

四、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一)灾前准备阶段

1、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由于幅员广阔,各地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也不尽一致。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质等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危害进行评估,按照《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方案。

2、信息收集、监测和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系统进行监测,同时要建立健全与农林、气象、水利等多部门信息通报交流、工作会商等协调机制,共同构建监测信息平台,收集各类监测信息和数据,组织专家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测预警分析。

明确监测信息的收集、报告实行归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后统一口径进行报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开展手机疫情报告系统的培训及技术储备,以便在灾害发生期间及时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健康教育

社会公众是防灾的主体。

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区自然灾害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和手机短信、宣传材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病救灾的卫生常识,增加公众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认知,提高灾民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要广泛开展“喝开水、吃熟食、洗净手”的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知识,针对雨雪冰冻灾害尤其要注意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4、建立风险沟通机制

自然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公众的恐慌,其危害程度可能远远大于灾害本身,政府应该建立一套权威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在可能的灾害发生之前,就应利用媒体建立与公众的信息通道,定期发布各种公众需求的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增加信息透明度,以提高公众对危机的心理承受力,增强公众的信心和决心,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不同的自然灾害风险沟通内容不同,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灾种制定风险沟通预案。

风险沟通的原则是及时、公开、透明,及时就是在第一时间主动告知自然灾害信息和潜在的风险问题,提醒公众做好准备。

灾害发生时,政府及媒体应加强对公众正确的媒介观、信息观的引导,加强对公众的灾害应对能力教育,增强民众防范意识和减灾能力。

5、应急队伍管理和培训演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库和现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资料库,对其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及时更新各成员的信息资料;并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

以现场应急处置为主要任务,人员组成应确保专业结构合理、来源广泛。

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骨科、外科、内科、妇产科、皮肤科、心理卫生等医疗救治人员和流行病学、消杀、检验、信息网络等防疫人员,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托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卫生应急队伍。

可以是“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原则,由上一级部门调配。

要定期组织对承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队伍和工作人员定期举办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有条件的可选择综合力量较强、专业特点符合应急救援需要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基地来承担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6、社会准备及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政府的领导下,联系教育、社区等部门组织开展学生、居民模拟开展地震、洪涝灾害疏散逃生及台风期间避免外出等演练工作,提高社区内各类组织和居民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地区易发和常发的自然灾害情况,评估本单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并对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整合卫生资源,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能迅速扩大灾害救治能力。

(二)灾害发生阶段

发生自然灾害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洪涝灾害

(1)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

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及时对灾害造成的公共卫生危害进行评估,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所有救灾防病信息均应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报告。

(2)医疗救援

灾区医疗机构要保障灾害期间的诊疗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渠道通畅。

如因灾伤病人员的数量较多,超过本地医疗机构救治工作负荷,为及时、有效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可根据情况,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将伤病员集中运送至外地(省)治疗。

如因灾造成大量危重伤员,为提高救治成功率,可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员集中在医疗条件好、救治质量高的医院救治。

要根据医疗技术力量和群众临时安置点情况,设置临时医疗点和巡回医疗队,临时医疗点和巡回医疗队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设置,临时医疗点一般在2000人以上临时安置点设置,医务人员按照1:

1000配备;巡回医疗实行全覆盖和划区包干,巡回医疗队配备2-3人,负责5-10个2000人以下的临时安置点。

(3)监测

1)疫情监测灾区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对灾害相关传染病实行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受灾地区的国家或省疾病监测点要强化对监测病种的监测,扩大监测范围。

2)食品和水质监测灾区疾控机构加强灾区的食品监测,确保食品卫生,霉变粮食或霉变食品引发的食物中毒是灾区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安全事件,食物中毒实行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强化水源水和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增加监测频次,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3)鼠类和蚊、蝇等虫媒监测灾区疾控机构开展室内、外鼠密度和出血热等带毒率监测;组织开展室内、外蚊、蝇等虫媒密度监测。

受灾地区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疫情的主动监测和症状监测;必要时,设立临时疾病监测点,强化疫情的监测。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传染病疫情手机报告系统,保证灾区疫情报告系统受到破坏时能够迅速启用。

(4)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传染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5)疫情报告

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按规定网络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审核,定期编写灾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对灾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预测发展趋势,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考。

(6)环境卫生处理

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选择可用的水源,做好水源防护,加强水质的处理和消毒,加强水质监测。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理居住环境。

做好垃圾、粪便及污水的排放、无害化处理。

对住房、公共场所和临时安置点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做好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7)风险沟通和心理援助

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洪涝灾害可能发生的相关传染病和疾病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

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个人卫生、急性传染病预防等。

向媒体和公众做好洪涝灾害风险沟通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

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8)自救与防护

受灾的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

对因电、水、油、热、气(汽)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

救灾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体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9)评估

卫生部门在洪涝灾害进行卫生应急工作时,要不断进行需求评估,主要是对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置的及时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应急处置措施,减少洪涝灾害对公众的健康损害,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的实现。

2、旱灾

(1)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干旱灾害卫生应急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灾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将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授权下,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抗旱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2)饮水卫生

旱灾期间,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机构重点开展饮水卫生工作,负责对所需的水质处理、消杀药械等旱灾卫生应急物资进行调配。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开展对集中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

各级疾控机构要负责对水源选择、开辟新水源和水源保护等工作进行卫生学技术指导,重点加强对分散式供水、临时供水设施的水质处理和消毒技术指导,加强水质监测,增加监测频次,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预防肠道传染病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3)疾病预防与控制

各级疾控机构要开展灾区介水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等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做好每周疫情分析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防控建议,并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

(4)食品安全

旱灾期间,由于缺乏生活饮用水,细菌性污染导致的食物中毒发生几率增大,是灾区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安全事件。

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布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防止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和误食有毒野生植物,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协调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各类应急队伍集中就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置。

(5)环境卫生

旱灾期间,灾区卫生部门要开展灾区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加强灾区粪便、垃圾的管理,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灾区群众实施环境清理,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污水沟、塘,避免蚊蝇孳生,加强对病媒生物的监测控制,消除可能导致疫病发生、流行的环境卫生隐患。

(6)医疗服务

干旱灾害期间,灾区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做好传染病、高温中暑病人及森林、草原火灾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特别是在伏旱期间,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援队伍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组织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救治等工作,确保伤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医疗救援队伍的组成以烧伤、创伤、骨科、外科等专业医护人员为主。

(7)健康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开展旱灾期间的卫生防病知识科普宣传。

由于旱灾的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是由缺水、缺粮及其污染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因此,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宣传饮水、食品安全、环境、高温中暑等卫生知识,增强灾区群众自我防病能力。

(8)灾后跟踪监测

鉴于干旱灾害对于水源影响的延迟性,灾区卫生监督机构应在旱灾应急响应解除后继续保持对当地各水源状况的跟踪监测,重点关注采用水库作为水源地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警惕因前期抗旱用水过多,后期补充不足,导致水量急剧减少、水质恶化的情况。

一旦发现有可能影响居民生活饮用水供应时,应及时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水利等有关部门,并为解决供水问题提出卫生学建议。

3、地震

(1)地震灾后风险评估和卫生需求评估

地震发生后,灾区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接到报告、指示或通知后,应立即启动本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设立医疗卫生救援现场指挥所,迅速组织专家组及时对医疗卫生单位及人员伤亡进行对灾后风险、灾害造成人的健康危害的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卫生需求等进行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外援等需求意见。

(2)医疗救援

根据评估结果,灾区卫生行政部门立即调集医疗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伤病人员转送、院内救治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同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当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救援力量不足时,迅速派遣救援力量给予支援。

(3)信息报告和通报

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基本责任报告单位,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工作和技术支持,报告内容包括地震灾害和受灾基本情况,以及因地震造成的各类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和潜在危害及其处置和评估等信息。

初次报告除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外,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时限为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

阶段报告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报。

必要时,按上级要求进行书面方式上报。

总结报告应在应急响应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同时必须上报书面报告。

救灾防病信息报告原则上以《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为主,在紧急情况下或报告系统出现障碍时,使用电话、传真或手机等其它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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