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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投入保障制度

1.1、财务部门在投标时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规定,单独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向建设方提出。

其围包括:

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生活设施,办公场所,娱乐场所,现场围档,场地硬化,医疗救助等。

1.2、公司收到建设单位(或总承包方)拨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设立专用帐目,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于购置工程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用于该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到专款专用。

1.3、项目经理应确保公司自身安全费用的投入有效实施(包括: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费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本公司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修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等的费用)。

1.4、项目预算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和需要,提出安全生产费用需用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司财务部应按安全费用需用计划组织财务计划,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1.5、财务部门、质量安全部门应对安全费用进行跟踪管理,以确保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1.6、本制度由财务部门和质量安全部门共同监督执行。

附: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围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费用

1、培训费

包括: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培训取证的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的费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费用。

2、宣传、活动投入

包括:

开展安全活动费用;召开现场会议费用;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组织参观学习的费用,以及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安全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照片等费用。

(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1、现场洞口、临边防护设施(包括:

钢管、扣件、盖板、脚手板、安全网等)

2、现场用电设施(包括:

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以及照明灯具等)

3、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三)安全防护劳保用品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防暑降温、防寒物品等费用;

(四)文明施工设施

1、现场围挡(包括大门);

2、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3、现场厨房、厕所、淋浴室;

4、消防器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现场七牌两图、警示标识标牌;

6、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7、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五)人工费

包括: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六)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服务费

(七)其他的安全费用

2、拟建与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论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拟建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当前有关法律、法规、规和标准进行辨识和论证,同时为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对建设项目立项的安全审查提供依据,所以建立安全论证制度。

2.1论证过程中,论证工作人员对拟建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系统地全面的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中各种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2.2论证项目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并提出相关预防及解决办法。

2.3论证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提醒项目部提前做好减轻消除办法

2.4论证建设项目当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针对季节和地质因素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5最后将论证结果总结汇编成书面的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做好提前准备工作。

3、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3.1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使用维护的原则,采用科学的使用维护方法。

坚持设备设施使用前检查维护,使用后检查维护制度。

3.4安全设施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3.5安全设施、设备到货后,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工程部复印一份,原资料归公司资料室,复印资料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3.6安全设施、设备按照使用说明,定期拆解设备设施,进行大、中修,同时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记录归档。

4、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施工现场的风险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4.1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工程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便于运输、施工作业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逃生;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性能可靠,按要求保管和摆放;现场设备、工具、材料摆放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4.3施工作业坑按要求进行开挖,作业坑周边清理出宽于一米的人行通道,安全通道设置不少于两个,作好通道台阶,方便上下,通道上不得有任何设备,设施和其他物品。

作业坑旁平整出设备摆放区和操作区。

必要时作业坑采取排水、防滑和防塌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

4.4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流动施工现场设指示牌。

4.5开工前按照场地布置图在作业带以外规划界定安全停车区,人员进入作业带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非作业人员、车辆严禁在作业带滞留,待命施工车辆停在预定地点。

4.6施工现场按设计要求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实行“三定”管理,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4.7各类气瓶现场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挪动时不能碰撞。

氧气瓶不能和其他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4.8对于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施工介质,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计划,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4.9在施工中要根据施工外界条件采取遮阳防晒、防雨措施,随时进行气体浓度的监测。

4.10有毒介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警示线,在明显位置帖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等容。

4.11密闭空间作业和有毒介质作业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4.12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标准的防护劳保用品,并要求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4.13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和安全员,进行巡回检查。

4.14夜间施工场地要设置足够的照明,作业带以使用的照明灯具要符合防爆要求

4.15在靠近道路作业时,要在路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过往安全,天黑要设置信号灯、配备值班人员,防止人员或车俩误入作业坑。

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1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5.2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

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

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

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

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3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4)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5)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6)密闭空间进行防水、喷漆作业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该场所进行通风;若已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进行处理;慢性中毒症状比较不易被发现,公司对从事此类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发现职业病症状将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岗位,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6.1、安全帽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

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弹性带系牢。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4)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

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5)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6)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7)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8)在现场室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带电作业时。

(9)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

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

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2安全带

建筑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

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

(1)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2)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

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3)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

(4)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5)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

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6)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

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7)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

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

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8)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9)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

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6.3防护服

建筑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

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限制。

防护服有以下几类:

(1)全身防护型工作服;

(2)防毒工作服;

(3)耐酸工作服;

(4)耐火工作服;

(5)隔热工作服;

(6)通气冷却工作服;

(7)通水冷却工作服;

(8)防射线工作服;

(9)劳动防护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建筑施工现场上对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

(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

(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

(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6.4防护眼镜

物质的颗粒和碎屑、火花和热流、耀眼的光线和烟雾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

这样,在时就必须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选择和使用防护眼镜。

(1)防打击的护目眼镜。

金属切削作业、混凝土凿毛作业、手提砂轮机作业等适合于佩戴这种护目镜。

(2)防紫外线和强光用的防紫外线护目镜和防辐射面罩。

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辐射线面罩应由不导电材料制作,观察窗、滤光片、保护片尺寸吻合,无缝隙。

(3)防有害液体的护目镜简易主要用于防止酸、碱等液体及其他危险注入体与化学药品所引起对眼的伤害。

(4)在镜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属铅面制成的铅制玻璃片的护目镜,主要是为了防止X射线对眼部的伤害。

(5)防灰尘、烟雾及各种有轻微毒性或刺激性较弱的有毒气体的防护镜必须密封、遮边无通风孔,与面部接触严密,镜架要耐酸、耐碱。

6.5防护鞋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

对绝缘鞋的要求有:

(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围使用;

(2)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3)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6.6防护手套

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

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

戴用防护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

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

(1)劳动保护手套。

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碱手套。

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

(4)橡胶耐油手套。

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

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

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6.7、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常用的安全护具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

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

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

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

(1)安全帽:

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

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

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安全带:

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

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试验负荷重标准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

一些工地经常使用的方法是:

采用麻袋,由装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铁块,以达到试验负荷的重的标准。

用专作实验的架子,进行动、静荷重试验。

锦纶安全带配件极限拉力指标为:

腰带1200~1500kg,背带700~1000kg,安全绳1500kg,挂钩圆环1200kg,固定卡子60kg,腿带700kg。

安全带的负荷试验要:

施工单位对安全带应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

试验荷重为225kg,吊挂5min,检查是否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安全带的检验周期为:

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

对新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查试验,旧安全带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抽检。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

(3)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7.1依据和省规定的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7.2新入厂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的容为:

(1)公司级教育:

由人事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

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

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

教育的主要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

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

教育的主要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对策等。

7.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7.4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

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级教育不准上岗。

7.5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7.6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7.7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7.8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7.9施工班组由班组长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7.10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7.11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7.12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7.13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7.14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机械工等工种)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8.1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8.2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8.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8.5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8.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8.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8.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8.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8.11公司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8.12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协查制度

 为了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9.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9.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当班负责人迅速向上级负责人如实汇报事故情况,并同时向社会医疗救援部门请求人员救助和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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