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方案本科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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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方案本科论文

试验检测方案

 

工程名称:

九龙镇镇龙片区迳头村、九楼村、

大坦村、麦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

 

施工单位:

金中天集团港航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金中天集团港航有限公司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年月日

 

审批负责人:

 

审批日期:

年月日

试验检测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建设地点:

***

3、工程造价:

***万元

4、项目简介:

对设计范围内的***村内的主要道路进行雨污水系统的改造,巷道内进行雨污分流完善,并进行改造后的路面修复,及村内建筑单体雨污合流立管的改造等。

5、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

代建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二、试验检测工作概况

(一)、工作临时试验室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区***,按招标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施工现场不必设立临时试验室,所有现场无法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均送第三方进行检测。

(二)、试验检测单位

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及监督抽检单位为: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或广州市***检测有限公司等。

广州市***检测有限公司具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频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CMA认证),并且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的试验检测单位。

该单位地址位于***。

对于本工程中的检测试验检测项目,我司将有关的检测项目送至监理、业主等的同意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

现场配备试验管理人员和试验工,配备适当的简易试验设备,以进行必须在现场进行的一些简易检测项目,如混凝土坍落度、管沟回填土,路基稳定层的压实度等。

现场的试验工作主要是:

原材料(管材、钢筋、水泥、灰砂砖等)和半成品等抽样送检。

砼、砂浆等试块的制备和送检。

现场密实度检测。

设立试验台账,收集整理试验资料。

试验结果的及时反馈,以指导现场施工。

对“不合格品”及时反馈和配合处理。

 

第二章本检测计划的编制依据及有关规范标准

一、检测计划的编制依据

本检测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

1、***的承包合同、设计图纸、招标、文件。

2、穗建筑【1999】388号,《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暂行办法》。

3、穗建筑【1999】387号,《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

4、穗建【2000】211号,《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实行见证取样的送检的规定》。

5、穗建材【2001】200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的通知》。

(含附件一:

主要进场检验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抽样规则)

6、穗建材【2001】270号,《关于开展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7、穗建筑【2001】333号,《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监督抽测暂行办法》。

8、穗建筑【2001】395号,《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9、穗建筑【2002】28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10、穗建筑【2004】125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11、建设部令2005年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含附件一: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12、建城【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13、建设部2006年,《市政基础设施实体质量监督工程指南》。

14、各种与建筑材料、工程项目施工等有关的规范、标准(如下一点内容所述)。

第三章原材料质量检测

一、原材料的取样送检频率及方法

本工程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包括:

水泥、砂、钢筋、混凝土、砂浆、HDPE排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灰砂砖等。

(一)、水泥

1、水泥进场验收

水泥进场验收: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全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砼结构中严禁使用氯化物的水泥。

不同强度等级、品种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堆放。

散装水泥的储存,应尽可能采用水泥罐或仓库。

2、抽查数量

检查数量及验收方法:

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

水泥试样必须在用一批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试点至少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用防湿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备注:

委托单位填写检验委托单时应遂项填写以下内容:

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性能检验项目等。

(另注:

水泥的强度报告一般先出3天强度报告,但28天强度报告,仍应要报审,附在3天强度报告后)

3、检验项目

(1)、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水泥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只做以下比检项目:

细度;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2)、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细度;2)安定性;3)凝结时间;4)胶砂强度;5)氧化镁;6)三氧化硫;7)碱含量;8)标准稠度;9)烧失量;10)不容物。

(二)、砂

1、执行标准: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JGJ52-92《普通混凝土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检验批次;

(一)、混凝土用砂

混凝土用砂应同厂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m³米或600吨为检验一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以400m³或600吨为检验一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

在堆料的顶部、中部、底部各均匀分布的8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每次8个不同部位,取样22kg

(2)、路基或垫层用砂

路基或垫层用砂每5000m³作为一检验批。

3、混凝土用砂检验项目

(1)、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砂子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CI-含量检验。

(2)、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颗粒级配;2)表观密度;3)紧密与堆积密度;4)含水率;5)含泥量;6)泥块含量;7)有机物含量;8)云母含量;9)轻物质含量;10)坚固性;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2)CI-含量;13)碱活性(根据双方确定)检验。

(三)、碎石(卵石)

1、执行标准:

GB/T14684-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JGJ53-92《普通混凝土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检验批次:

(1)混凝土用碎石(卵石)

混凝土用碎石(卵石)应同厂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m³米或600吨为检验一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性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以400m³米或600吨为检验一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

每次从15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2)路基或垫层用碎石

路基或垫层用碎石每2000m³作为一检验批。

3、混凝土用碎石(卵石)检验项目

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卵石(碎石)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颗粒级配;2)表观密度;3)紧密与堆积密度;4)含泥量;5)泥块含量;6)有机物含量;7)针片状含量;8)坚固性;9)压碎指标;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1

)碱活性(根据双方确定)检验。

(四)、钢筋

1、钢筋进场时的验收

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斩圆盘条》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短时间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2、验收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一般试样根数及长度的规定:

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

试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组拉伸试件,一组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

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备注:

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3、冷拉钢筋:

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

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4、检验项目: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质量的全项检测报告原件,则只能检验下列必检项目:

拉伸(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弯曲。

若不能提供或必检项目的检测指标与所提供的报告有较大差异的,应进行全项检测,全项包括:

1)拉伸(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度);2)弯曲;3)化学分析(碳C、硅Si、锰Mn、硫S、磷P);4)尺寸;5)外观;6)重量。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质量的全项检测报告原件,则只须检验下列必检项目:

拉伸(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弯曲。

若不能提供或必检项目的检测指标与所提供的报告有较大差异的,应进行全项检测,全项包括:

1)拉伸(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度);2)弯曲;3)化学分析(碳C、硅Si、锰Mn、硫S、磷P);4)尺寸;5)外观;6)重量。

(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低碳钢热轧圆盘条质量的全项检测报告原件,则只须检验下列必检项目:

拉伸(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弯曲。

若不能提供或必检项目的检测指标与所提供的报告有较大差异的,应进行全项检测,全项包括:

1)拉伸(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度);2)弯曲;3)化学分析(碳C、硅Si、锰Mn、硫S、磷P);4)尺寸;5)外观;

(五)、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

本工程构件钢筋约不需要焊接和机械连接。

(六)、混凝土

1、执行规范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50-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51-200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20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检验强度评定标准》GBJ107-87。

检验项目:

坍落度或维勃稠度、强度(抗压、抗折)。

2、普通混凝土试件选择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及抗冻性试块为正方体,试件尺寸按下表采用。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允许最小尺寸表

试件尺寸(毫米)

骨料最大粒径(毫米)

100*100*100

31.5

150*150*150

40

200*200*200

50

当非采用标准试件100mm*100mm*100mm和200mm*200mm*200mm立方体试块确定强度时,必须将其强度值分别乘以0.95和1.05,将其折算成标准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550mm)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3、混凝土抗压试件

(1)、混凝土抗压试件的取样

根据《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应制取试件检验器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抗压极限强度。

试件制取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同强度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合地点随机制取。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管道基础、路面等)时,每批货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1组。

(2)、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八)、砂浆

1、执行标准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JGJ70-9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0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

检验项目:

稠度、分层度、抗拉强度。

2、砂浆稠度和分层度试样取样

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样时,其取样方法和原则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样用料的1-2倍。

3、砂浆抗压强度试块取样

评定水泥砂浆的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的试件为准,试件边长70.7mm的立方体,试件3件为一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设计制取,不得挑选。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1组。

一般及次要砌筑体,每工作班制取1组。

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4、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1)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2)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九)、混凝土外外加剂

1、执行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

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其匀质性羡慕主要有:

固体含量或水量、密度、氯离子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和细度。

2、外加剂取样办法

生产厂根据产量和成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50t或10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砼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数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件应充分分混勺,分为两等分,一份按GB807-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制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3、混凝土泵送剂取样方法

每50t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要的泵送刻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勺,分为两等分,一份按《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标准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制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规定。

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年厂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勺,分为两等分,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7474-1999)用作实验;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制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九)、HDPE排水管

1、验收批次

同类型、规格、管径的HDPE结构壁缠绕管每30t作为一批,不足30t亦为一批,生产期不超过15天。

2、检验项目

外观尺寸,环刚度,扁平试验,烘箱试验,纵向回缩率试验,落锤冲击试验等,每一组试件取长度为300±10mm的管材试样6段。

宜堆置在仓库(棚)内,短时间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第四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测

一、地基处理工程

1、碎石砂垫层的实测项目

软土处理的碎石垫层的实测项目可参见《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有关砂垫层的规定。

二、道路工程

(一)、土方路基

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的等级标准进行土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检测。

设计要求每层松铺厚度应大于30cm(使用15t静力压路机),路基回弹模量不大于35Mpa。

(二)、底基层、基层

本工程的路面结构为土基压实+25cm厚6%水泥稳定石粉渣+20cm厚C30混凝土面层。

设计要求:

土基压实度≥96%,5%水泥稳定石粉渣的密实度要求大于98%以上,砼路面抗压强度≥35Mpa,抗折强度≥4.5Mpa。

(三)、路基、基层压实度评定

按路基和基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测,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i,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

粗粒土及连结构层压实度检测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采用核子密度仪时,必须对比试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三、给排水工程

1、雨水工程概况

本工程因道路路面标高起伏较大,各区段的排水量变化较大,故管径类型较多,感观直径DN600、DN500HDPE缠绕管,DN800、DN1000Ⅱ级混凝土管,支管直径DN300缠绕管。

2、水工程概况

排污干管管径为DN400~DN700,污水接户管为DN300,管材为HDPE缠绕管,污水检查井采用Φ1000马路甲式检查井。

3、排水沟槽的回填及压实检测

按《理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

2004)、《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执行。

4、给水沟槽的的回填及压实检测

按《理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

2004)、《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执行,每50m每层检测一组。

 

第四章检测工作管理程序集办法

二、材料监督抽检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材料监督抽检制度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11月颁发了穗建建筑【1999】388号文,“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暂行办法》的通知”。

该文主要内容包括:

监督抽检分为常规监督抽检和随机监督抽检两种,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结构用钢材及焊接试件、水泥、混凝土、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土建类材料,必须试行监督抽检,建筑设备材料、配件实行监督抽检的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常规监督抽检次数不少于单位工程同种材料所需试验总次数的10%,试验总次数在4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施工单位委托试验次数可在规范的试验总次数中扣除监督抽检的试验次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除对所监督的工程进行常规监督抽检外,还可对工程所用建材或工程结构进行随机抽检,其比例不作限制。

在监督抽检试验报告中加盖“监督抽检”章,提供检测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领存,一份交由该工程监理(见证)单位备查,一份送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捏监督机构备案。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于1999年11月颁发了穗建建筑【1999】387号文,“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该文主要包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试验的所有须进行试验的结构用钢材及焊接试件、水泥、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土建类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建筑设备类材料、配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见证人应由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施工试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见证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工作。

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递交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姓名及见证员见证号,每个单位工程见证人为1-2人,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副本)应同时递交该工程的试验室,以便监督机构和试验室检查有关资料时进行校对。

(2)、有关试验室在接受见证取样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见证试验委托书,见证应示出《见证员书》,并在见证试验委托书上签名。

(3)、施工企业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时,必须有见证人在旁见证,见证人有责任对试样制作及送检进行监护,试件送检前,见证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并填写见证记录。

(4)、有关试验室在接受试样时应作出是否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判定,并对判定结果负责,试验室在确认试样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才能进行试验。

(5)、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在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也应见证取样送检。

5、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三、主要材料的质检记录管理

施工中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必须要有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凡试验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证明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一)、水泥

1、水泥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场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别、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和试验编号)。

2、混凝土试配单,混凝土块试验报关单上注明的水泥品种、标号、试验编号与水泥出厂证明或复验单上的内容相一致。

(二)、钢筋

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机械性能试验。

2、进口钢筋,应有机械性能试验、化学分析报告和可焊接试验报告。

3、集中加工的钢筋,应由加工单位出具的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明和钢筋试验单的抄件(复印件)。

4、钢筋试验单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要有试验结论,第一次试验有问题须加倍取样,合格时两次试验报告姚同时保留。

(三)、焊条

1、焊条应有出厂合格证。

2、须进行烘焙记录。

(四)、砂、石

1、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按有关规范取样进行试验。

2、砂、石的试验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则上不应使用,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后,应有复试报告,并有审批手续。

(五)、混凝土外加剂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内容包括:

厂名、品种、包装、重量、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新型材料应进行性能试验。

(六)、混凝土抗压、抗渗强度试验资料

1、28天标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抗渗强度试验报告。

2、先浇结构混凝土及冬期施工混凝土均应有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做为拆模、张拉、施加临时荷载、检验抗冻能力等的依据。

3、如果强度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采用实物钻芯取样试压时,应有钻芯试压报告的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4、如果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请设计验算时,应有设计人员签署的验算资料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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