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绿化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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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绕城公路乐化至温家圳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目 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
标段划分一览表…………………………………………………………………2
第二篇投标须知…………………………………………………………………………3
第三篇合同条款…………………………………………………………………………8
第四篇投标书格式………………………………………………………………………13
第五篇合同格式…………………………………………………………………………14
第六篇互通平面图(另附)……………………………………………………………20
第七篇互通绿化工程评标办法………………………………………………………21
第八篇互通绿化工程验收办法………………………………………………………22
2
景鹰高速公路互通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拟对景鹰高速公路互通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进行招标。
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第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范围为景鹰高速公路经公桥、三龙、分水岭、凰岗、乐平、鄱阳、黄金埠、万年、鹰潭南、岗上十个互通立交范围内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土方工程的施工一并列入本次招标工程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合同段,各合同段划分见《标段划分一览表》。
3、接到一个以上合同段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应对每个合同段分别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凭本邀请书于2009年2月7日至2009年2月9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00持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到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大道509号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工程养护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现场考察的请自行安排;如有疑问的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予以书面答复;投标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景鹰高速公路养护处进行咨询,景鹰高速公路养护处电话:
0791-6135866,6135867,6135874。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10:
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大道509号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工程养护部,否则视为放弃。
招标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工程养护部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大道509号邮编:
330006
联系人:
漆志然、宋远
电话:
0791—6895735传真:
0791—6895953
招标人: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
2009年2月7日
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
互通名称
桩号
内容
HT1
经公桥互通
K950+445
互通区内平面及坡面绿化
三龙互通
K990+335
分水岭互通
K1000+822
HT2
凰岗互通
K1024+550
互通区内平面及坡面绿化
乐平互通
K1038+495
鄱阳互通
K1054+900
HT3
黄金埠互通
K1110+800
互通区内平面及坡面绿化
万年互通
K1078+600
HT4
鹰潭南互通
K1141+750
互通区内平面及坡面绿化
岗上互通
K1133+400
2
景鹰高速公路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
第二篇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景鹰高速公路于2007年11月28日建成通车,路线全长202.6公里,沿线设有十一个互通立交。
现对景鹰高速公路经公桥、三龙、分水岭、凰岗、乐平、鄱阳、黄金埠、万年、鹰潭南、岗上十个互通立交进行绿化改造。
1.2工程质量目标
优良工程
1.3主要工程内容及时间
1.3.1本次招标绿化工程包括经公桥、三龙、分水岭、凰岗、乐平、鄱阳、黄金埠、万年、鹰潭南、岗上互通立交范围内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求设计方案综合考虑互通区范围内平面及边坡立面效果,设计重点要求突出主线两侧绿化景观;设计中保留(或利用)原有成活绿化苗木的部分应该在整体设计方案中得到反映,并标注明显,便于区分。
由于互通土层覆盖较薄,投标人必须根据设计方案的苗木种植要求铺筑一定厚度的种植土,土方工程的施工一并列入本次招标工程内容。
1.3.2施工工期:
2009年3月30日前完工。
1.3.3管养期限:
本绿化工程管理养护期为2年(包括互通区范围内原有绿化苗木均需管理养护2年)。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养护经费。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绿化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拥有自己的苗圃,且近两年至少有两项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4不准投标人对本工程进行分包。
3.5本项目分四个合同段,各合同段实行独立招标。
3.6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所指定的合同段进行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招标人不安排现场考察。
如果投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协助,一切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会议。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和解答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日6天以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应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日3天以前,将书面答复(含补遗书)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以发出修改书(或补遗书)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这些修改书(或补遗书)应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修改书(或补遗书)将按发出的先后顺序编号发布,如先后发出的修改书(或补遗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修改书(或补遗书)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A、投标书;
B、授权书原件(如有);
C、设计方案;
D、投标报价清单;
E、施工图设计、施工效果图(A1图纸);
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10、造价限制
各互通区绿化工程限制总造价(含土方工程)如下:
经公桥互通15万元,三龙互通25万元,分水岭互通90万元,凰岗互通20万元,乐平互通25万元,鄱阳互通40万元,黄金埠互通25万元,万年互通80万元,鹰潭南互通30万元,岗上互通100万元,十个互通总价450万元。
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超出上述对应互通的限制总造价,否则超出部分费用视为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设计要求及评标原则
11.1投标人应在上述造价限制范围内,遵照“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全绿覆盖、尽量利用、形式多样”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设计所选苗木品种应耐干旱、易存活,并适宜当地气候及地质情况。
设计重点要求突出主线两侧绿化景观。
设计方案不得出现互通区露土现象。
11.2评标原则。
在工程限价范围内绿化总体效果美观,苗木品种好、质量优、规格高,单位面积苗木拥有率高。
12、投标报价依据
12.1投标人依据自行设计的方案、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结果及企业自身具体情况在限价范围内自主报价。
12.2投标人的总报价由土方工程总价和苗木工程总价(含互通区内本次招标种植的苗木及互通区内所有原有苗木二年的绿化管护费用)组成。
12.3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包括土方工程的厚度、数量、单价及总价;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并列表附于投标书之后。
12.4土方工程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22元/m3。
12.5投标书及报价清单中的文字及数字应清楚,不得涂改。
且报价清单每一页都要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6投标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缺陷修复、管理维护、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的费用。
12.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每一条款。
如果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阅读马虎、误解和漏看,或对现场了解不清等,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变更或索赔要求。
13、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15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5、投标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9款和15.2、15.3、15.4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两份投标文件。
当投标人中标后,再补交四份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图纸部分)和投标书、报价清单等(文字、表格部分)要求分别包装。
15.3设计方案(图纸部分)包装封套上仅写明:
a.招标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b.景鹰高速公路互通绿化工程合同段投标文件。
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同时设计图纸中所有关于投标人信息的图标要求用白色硬质封条贴封。
15.4投标书、报价清单等(文字、表格部分)包装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层封套上加贴封条。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a.招标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b.景鹰高速公路互通绿化工程合同段投标文件。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16、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允许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评标
17、评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设计要求综合评出设计美观、品种适宜、树种优良、报价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
六、授予合同
18、授予合同
招标人将对设计美观、品种适宜、树种优良、报价合理等综合评审最佳的投标中局部不合理的部分(包括:
设计方案、苗木品种及数量)请相关专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该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和相关专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在二天内予以修正完善到位,则该投标人即为中标人,并以其修正后的设计方案及其报价清单(经招标人审核确认)负责实施和完成该互通的绿化工程。
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给通过评审设计方案最佳、品种适宜、树种优良、报价合理,且按招标人意见予以修正和完善的投标人。
19、中标通知书
19.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
20.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第三篇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果出现含糊不清,应由业主作出解释;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书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5)设计图纸
(6)投标报价清单
(7)合同条款中可能规定的其它构成本合同的文件
(8)合同协议书
合同履行中,业主、承包人有关工程的商洽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业主工作
业主应完成以下工作:
(1)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平面图,该资料仅供承包人参考。
(2)在工程施工期间为承包人提供施工车辆临时免费通行证。
3.承包人工作
3.1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向业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业主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管养及维护工作。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业主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2承包人未能履行3.1款各项义务,造成业主损失的,承包人赔偿业主有关损失。
三、工期
4.进度计划
4.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后3天内,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业主。
4.2承包人必须接受业主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业主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业主确认后执行。
5.开工和完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和完工。
四、质量与检验
6.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检查和返工
7.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绿化施工规范和要求以及业主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7.2苗木规格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绿化行业标准的部分,业主一经发现,要求承包人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要求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因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8.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073—96)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现场安全作业的交通控制工作,施工人员必须着反光安全服,同时接受高速巡警及路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五、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9.1施工中业主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业主承担,但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变更而改变。
业主将根据承包人合同内已有的综合单价依据增减数量进行合同价款变更。
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业主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确定变更价款
10.1因业主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变更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已有的单价,无论数量如何增减,一律不得重新报价。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本标段中没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相邻标段合同单价。
(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业主确认后执行。
10.2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六、验收和结算
11.验收
11.1工程完工后10天内,承包人向业主递交完工结算报告、实际绿化平面示意图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方法,进行工程结算。
11.2验收办法
(一)、术语
(1)、地径(D):
指苗木主干在地表面处的直径。
(2)、胸径或干径(d):
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篷径(P):
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4)、高度(H):
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5)、冠径:
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二)、土方工程
(1)、土方来源和土质由承包人确定:
承包人必须确保土质满足绿化植物生长的要求,由于土质问题导致植物生长达不到设计目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土方工程验收时间:
承包人完成了土方工程平整工作3天内通知业主进行土方工程的验收。
(3)、土方工程量验收:
土方厚度以松铺厚度为准,加铺土方按照实际发生面积丈量,填土厚度按1坑/500m2的频率挖坑检测,点位由业主随机布置,厚度按照所测点位的平均深度计算。
(三)、草本、灌木植物工程
(1)、草皮按栽种的实际面积丈量。
草皮的成活覆盖率的计算方法:
由业主进行随机抽检,每处抽样面积不得少于10m2,抽样面积内成活草皮占抽样面积的百分数即为该样本的成活覆盖率。
各样本的成活覆盖率之平均值即为验收草皮的成活覆盖率。
抽检面积不得少于验收总面积的30%,裸露面积记入死亡面积内。
(2)、灌木植物栽种的株数以实际计算为主,大面积点株困难的,参照草皮随机抽样的方式;灌木的成活率,以点株计算单个样本成活率,各样本成活率之平均值为验收面积成活率。
抽样面积不得少于相对应验收面积的30%,灌木的规格验收同成活率的验收。
草本植物,参照本条款执行。
(四)、乔木植物
(1)、乔木植物的株数为实际成活的株数。
(2)、乔木植物的规格验收参照相关标准。
(3)、乔木植物栽种前必须挖基坑,根据植物的高度和胸径,基坑深度和直径在60-100CM甚至更大(承包人根据树种选择并在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
挖好基坑经验收后,再施基肥和换填腐殖土栽种。
(五)、外观效果
(1)、要求树木生长较好,树干直立、树冠完整,无明显偏冠。
如发现树干歪斜超过10度,则以每四株作为一株死亡验收。
(2)、草皮及造型灌木要求修剪合理,线直面平,无枯枝碰线枝。
如发现修剪未及时到位,则以每3m2作为1m2死亡验收。
(3)、要求绿化长势旺盛,无病虫害。
如绿化单位未认真及时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出现严重病虫害,每3m2草皮及造型灌木枝叶枯黄、病虫面积计1m2的死亡面积;每3株枝叶枯黄、病虫的乔、灌木计一株死亡。
11.3验收标准:
绿地内栽植的单株植物要求成活率、保存率100%。
群植的花灌木成活率、保存率要求96%以上。
播种类草本植物出苗率较高,无斑秃,且分布均匀,达到有关绿化标准,第二年生长季节覆盖度达95%以上。
11.4苗木工程验收时间:
(1)、2009年9月初验栽植质量、苗木数量和成活率。
(2)、2010年5月根据绿化有关标准检查养护质量(质量要求同初验),复验成活率。
(3)、2011年5月竣工验收保存率、覆盖度。
12.合同价款
1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业主、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工程报价均为综合报价。
12.3投标人设计图纸所列绿化工程数量与投标报价清单数量出现不符时,招标人仅认可投标报价清单数量,合同价款依据投标报价清单金额确认。
13.结算
13.1支付方式:
初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50%,一年后复验合格再付20%,两年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13.2初验、复验及竣工验收的计量支付款额分别以该次验收实际成活苗木数乘以苗木单价为准。
如出现验收工程量大于设计工程量导致增加的费用将不予以计量支付。
如验收规格达不到设计规格时,采取以下方式核减苗木单价:
验收规格与设计规格相比偏差10%~20%时,按合同单价的80%进行支付;
验收规格与设计规格相比偏差20%~30%时,按合同单价的50%进行支付;
验收规格与设计规格相比偏差30%以上时,该部分工程量不予以计量支付。
13.3复验与竣工验收时,因承包人管护不善出现死亡后补种的苗木管护期仍为两年。
招标人为提高苗木成活率,达到绿化景观效果,对承包人复验及竣工验收前突击补种的苗木直接按比例进行扣款惩罚,即复验时按补种苗木款的10%予以扣除,竣工验收时按补种苗木款的20%予以扣除,扣款不返还。
13.4承包人在办理结算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14.合同生效与终止
1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4.2业主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业主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民工工资的支付
业主有权在承包人未履行其应支付的劳务工资义务时,可以直接动用承包人的计量款、工程保留金用于其所拖欠的劳务工资或材料款的支付。
16.合同份数
本合同四份,由业主承包人各执两份。
第四篇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
1、在研究了景鹰高速公路互通绿化工程项目第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元(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将在二天内按照你单位的意见对我们的投标设计方案和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和完善,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你单位审核确认)负责实施和完成该互通的绿化工程。
我们保证在签定合同协议书之后三天内开工,并在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本合同,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5天的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
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
(全称)(盖章)
邮政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年月日
第五篇合同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
鉴于业主为改造景鹰高速公路互通立交绿化工程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第合同段的投标书,现由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一方于年月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第合同段由K+至K+,互通的绿化工程,以及完成这些工程并修复缺陷。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招标文件与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6)设计图纸;
(7)投标报价清单;
(8)合同条款中可能规定的其它构成本合同的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5.鉴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