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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措施

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措施

篇一:

国土工作整改措施

  一.土地规划、计划、土地整治项目及耕地保护方面

  1、对临时用地的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

切实加强临时用地的管理,立即组织对全县范围的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对该办临时用地手续的予以补办,完善资料,该取缔的予以取缔,该征用的要求企业按照征地标准征用后报批,做到规范用地,依法管理。

  2、设施农用地管理不够,复垦保证金未及时收取。

  整改措施:

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管理。

1)已组织对辖区内的设施农用地进行清理、归档、建立台账。

同时建立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乡镇政府组成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纳入日常管理。

2)对于历史遗留、尚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且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和不超过用地规模的,重新由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及政府审批。

超过用地规模的,应予以核减并复垦后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对生产设施用地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已解除,而附属设施用地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解除的,督促经营者限期处置附属设施并负责复垦。

3)加强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的跟踪监管,基层国土所在土地巡查中要对设施农用地开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4)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于已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的,或擅自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应予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对于逾期未予纠正和整改的,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恢复土地原状。

  3、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还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用地预审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与合作。

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四是明确预审管理机构,确定预审管理人员。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时,有个别分项工程设计方案考虑不全面,设计不配套,部门之间衔接不够,致使实话过程中有局部调整现象。

  整改方案:

在今后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加大前期宣传动员工作,设计时尽量征求和满足当地农户的意愿,使设计更全面、完美,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尽量避免工程布局出现重叠现象,为项目顺利实话打下坚实基础。

  5、项目实施监管力量还有待加强,个别项目存在工期滞后。

  整改方案:

在实话过程,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好当地农闲季节,尽全力避免由于气候因素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

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切实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6、项目实话过程中由个别项目设计时间和施工时间间隔较长,地理条件、基础条件变化过大等实际情况,如省政府安排部署的20XX年全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暨烟汗收购现场会项目存在变更增加工程量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完状况了县政府的审批程序,没有等待市级审批即开工建设。

  整改方案:

在今后的项目中,实施过程中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县的相关变更增减工程量的程序进行,必须做到报批审批后再执行。

  二、土地供应、出让管理及融资方面。

  1、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

  存在问题

  1)20XX-20XX年期间供应的各类用地,至今共欠缴出让金14702.5874万元。

  2)延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未严格征收滞纳金。

截止20XX年7月24日,欠缴滞纳金金额约为3137.3941万元。

  整改建议:

(1)对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欠缴出让金和滞纳金的,下达限期缴款通知书或律师函,责令土地使用者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土地价款,在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当地土地市场交易活动。

  

(2)对因政府原因(如规划调整、拆迁补偿未完成等)造成土地使用者无法使用土地而欠缴出让金的,应认定为土地使用人未违约,政府应尽快召集相关部门形成解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划调整、拆迁补偿的完成时间,约定缴款时间。

  2、未履行用地验收,延迟竣工未缴纳违约金

  没有履行用地验收程序。

对宗地延迟竣工的,没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收取违约金。

整改建议:

1)经清理发现有延迟竣工的,按照出让合同计算应收违约金,向土地使用者下达限期缴款通知书或律师函,在全额缴清违约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当地的土地交易活动。

  2)表明态度,下一步认真整改,切实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用地验收程序。

对已达到竣工时限的,督促用地单位尽快提供竣工资料,加快推进用地验收,验收时要认真核实项目开竣工时间,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收取违约金,否则不予通过用地验收;对已监控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而尚未完成工程建设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符合延期开竣工条件的宗地,要按程序办理延期开竣工审批手续。

  3、产业项目用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工业用地供应后,存在将该土地用于白酒生产项目的情况。

  整改建议:

做好向检查组的解释工作,理由如下:

1)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战略部署,在四川范围内将白酒业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柱产业。

同时白酒业在宜宾经济发展中具有龙头作用和支柱性地位,在扩大投资、增加税收、吸纳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特殊贡献。

2)我市在向国土资源部争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中,对白酒产业提供用地属于积极争取的政策范畴,建议实行“差别化”对待。

  4、资料档案不完备

  资料档案不完备,有的材料内容不够规范,一些供地要件缺失。

  整改建议:

对清查发现档案资料内容存在瑕疵和漏洞的,立即更正和弥补,对资料不齐全的庚即补充完善。

各宗用地涉及的资料要件要逐一清点后及时整理归档,做好档案资料完整、齐备。

  三、征地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

  1、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

  存在问题:

  “未批先征”的量较大。

初步统计,筠连县20XX-20XX年未批先征的面积为4731亩。

整改意见:

  依法规范征地行为,抓紧落实征地报批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实话用地行为。

  2、社保资金未到位

  存在问题:

  根据市人社局统计数据,截止20XX年年椉,筠连县累计拖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9923万元。

  整改意见:

  强化督办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限期归垫。

  3、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问题。

  存在问题:

  “未批先征”的用地项目,补偿兑现后方取得征地批文,批文下达时的政策标准高于实话征

  地补偿时的标准。

  整改意见: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由于先行拆迁导致已实施的安置补偿标准与批文下发后的安置补偿标准不一致的,要依法按照不低于批准征收时的补偿标准执行。

  4、安置房建设滞后问题

  存在问题:

  筠连县安置房建设进度比较滞后。

  整改意见:

  将安置房建设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制定目标,倒排工期,限期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篇二:

在全市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块开个短会,主要目的是研究一下如何做好全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

下面,根据我市实际,我谈一些看法:

  一、要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近几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土地问题,土地执法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

为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一,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规定。

20XX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XX]31号)、《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XX]71号)和《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XX]3号)等一系列严格土地监管的文件规定。

  第二,提出了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国土资源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制度,一个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一个是最严格

  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就是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由粗放低效利用向集约高效利用转变。

  第三,实行了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

一是实行约谈制度。

国家土地总督察已对全国违法用地情况比较严重的九个城市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省政府也要对违法用地情况比较严重的市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是颁布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处分办法》,即15号令。

15号令明确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要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

一是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是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四是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第四,采用了先进的土地执法监管手段。

充分利用遥感卫片和网络技术,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三种手段并用。

从20XX年开始,国家已实行了八次卫片执法检查。

今年将开展第九次卫片检查,这次卫片检查要实行全覆盖。

既要查每个市,也要查每个县、每个乡。

以后不再看你上报的数字,

  而是从卫片检查得出数据。

  讲以上这些是为了让大家真正了解上级政策,正确把握土地管理形势。

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不犯错误,不走弯路。

作为一名县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准确掌握政策底线和刚性要求,清楚地了解哪些是国家允许的,哪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只要我们的做法是与国家政策相冲突的,我们就坚决不能干,干了就会出问题,就会得不偿失。

  二、要正确估价我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地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

但是,实事求是的讲,取得的成绩仅仅是初步的,我市专项整治行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最重要的一点是土地违法面广量大,违法用地比例居高不下。

20XX年1-9月全市新发生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的比例高达90%,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76.7%,甚至个别县区达到了100%。

虽然通过拆除复耕和完善手续,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有所减少,但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仍就高达48.3%。

这个比例大大超出15号令规定的问责底线。

这就意味着,一些县区将被问责,一大批干部将受到处理。

造成违法用地处理不到位的原因是多方

  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党委政府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没有把违法用地的处理放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上来认,一定程度上抱有侥幸心理,存在等待观望思想。

甚至认为,用地是为了发展,因公违法不算违法。

因为有了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由此造成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大被动。

去年12月16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才利民副省长两次点名批评了违法用地比例较高的四个市,其中就包括我们菏泽市。

  今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一年,从3月份开始,我市将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党中央之所以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就是进一步增强全党实践科学发展观自学性、主动性。

科学发展离不开国土资源工作,节约用地,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意。

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五个统筹,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作了明确的表述,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当前保增长刻不容缓,然而,我们要追求的增长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增长,不是求一时一事的得失。

所以,我们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一个最实际的行动,就是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国土资源工作,站在全局通盘考虑、抓在手上,自觉执行节约用地这一基本国策,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这种歪风,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彻底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改工作

  当前,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中央决定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的货币政策,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到20XX年中央投资带动4万亿元。

我市也紧紧抓住这一重要契机,在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积极向中央、省争取投资。

落实中央、省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土地资源的有力支撑和保障。

在当前扩大内需的形势下,在严格落实保护资源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如何统筹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解决好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任务十分艰巨。

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了“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也就是说,国家对国土资源严管的要求并没有因扩大内需而放松,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5%问责的标准并没有因为扩大内需而降低。

省政府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就是给各地自查自纠的机会,提前做好工作,避免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问责,使地方经济发展受到大的损失。

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省政府的良苦用心,紧紧抓住这一契机,认真研究和用足用好有关政策,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坚决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不被问责。

篇三:

当前基层土地违法案件的形势及遏制措施

  当前基层土地违法案件的形势及遏制措施

  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土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土地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发展的重要经济,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大量土地特别是耕地被占用,给我国的耕地保护政策带来了极大冲击,而老生常谈的“土地执法难”问题也变得更为现实和复杂。

笔者通过对所在市、镇及园区土地违法情况的初步调查,浅显分析当前基层土地违法的表现形式及其产生原因,并提出一些可操作性较强的应对措施。

  1当前基层土地违法的表现形式

  从我园区情况看,近年来,由于不断强化土地资源意识和资产意识,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土地违法现象大大减少,但仍存在部分违法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

  1.1未批先用

  “先上车后买票”是当前土地违法的普遍现象,一些企业或个人在未经办理任何土地手续,甚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侵占农用地搞建设。

  1.2边批边用

  一些基层政府以及用地单位错误认为,交了报批费,建设用地材料也已上报,批文下来是迟早的事,因此可以占地建设了,由此造成边批边用违法事实。

  1.3少批多用

  部分企业或个人总想“钻空子”,“占便宜”,用地批准后,往往不按出让合同的合法面积建造,而是随意扩大用地范围,侵犯了周边土地权属者的权利。

  1.4以租代征

  一些基层政府及村委,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农用地出租给企业办厂牟利,以此规避依法审批需缴纳的相关规费及补偿费,而由此造成的耕地破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不可恢复的。

  1.5擅自变更用途

  一些用地单位擅自改变已批土地用途,将办公用地、住宅用地改为商业等,从中谋取暴利,从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2违法用地存在的原因

  造成基层土地违法案件存在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依法用地意识不强,违法行为认识不足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

  国策,但一遇到个人、集体和部分地区利益与法律相冲突时,则往往采取利己的实用主义态度。

这是由于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对违法用地者难以形成舆论压力。

加之一些基层国土部门对违法者往往采取罚款或补办手续了之,处理对事不对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者的气焰。

这些都在客观上导致违法者对自身违法行为认识不足,依法用地法律意识不强。

  2.2经济利益驱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已成为衡量工作成绩优劣,身份高低的一个重要参数,也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乃至各级政府所追求的一个首要目标。

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城市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价格不断攀升,用地企业纷纷抢占地皮。

然而国家当前政策却是紧缩地根,用地指标相当紧张,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强行违章,认为事情败露后执法部门一般也就是罚款或补办,机会收益还是大于风险成本,从而导致违法。

因此,牟取经济利益是当前违法行为产生并蔓延的一个重要动因。

  2.3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措施不明确,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

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

  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采取制止措施的时间只能是在发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

而对于制止的措施和手段,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土地管理部门实际上对于土地违法行为无法行使强制执行权。

  2.4政府行为突出

  一些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往往有批地的冲动。

在长期的耕地保护任务与短期的任职“政绩”这一对远近利益之间,不少基层政府领导选择了后者,而忽视了前者,这可能与我国现行的干部任用机制也有一定关系。

一些党政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没有真正担负起保护耕地的责任,在招商引资急于发展经济,“土地财政”急于追求政绩的压力下,往往忽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现违法用地,政绩工程,以及补偿安置不到位等现象。

  2.5执法监察队伍能力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土地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能力有强有弱。

同时,部分土地执法监察人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工作策略简单,工作方法落后。

作为执法监察人员,政治意识不强,学习积极性不高,综合素质低下,作风不过硬,战斗力不强,

  是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需要的。

  土地违法相关案件难处理之处在于,一旦房屋或建筑物建成,要恢复原状姑且不说物理上的难度多大,现实中也涉及更多工商企业或众多平民住户,所以再动迁或强制拆除就极其不易,操作阻力异常大,现实中往往也只能罚款或补办了事。

  因此,如何才能有效遏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转变观念,大胆改革,积极实践,实事求是,走出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中制止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建立起具有高度影响力、约束力、管制力的现代监察体系和队伍,确保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3针对土地违法的遏制措施

  3.1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土地政策法规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校、干校与管理学院要开设土地政策法规课程,中小学教育尤其应当注意普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常识。

  二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传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不仅要宣传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先进典型,也要揭露批评非法用地与破坏耕地的违法案件。

  三是基层国土部门平时也要注意对周围的百姓和群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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