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QP-07-07人力资源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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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QP-07-07人力资源管理程序.doc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发行日期

2011.12.24

QZ-QP-07-07

B1

7/7

文件修改目录

版本

修改内容

修改人

修改日期

B1

依09年基础全面修改文件

2011.12.24

部门

总经办

业务部

工程部

PMC

生产部

品质部

管理部

财务部

份数

签署

制作:

审核:

核准:

1 目的

规范人力资源任用管理工作,为人力资源的规划、招募、聘用、异动、考核、培训等提供指导。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O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3.1职位:

有特定工作内容、职责、职权的工作岗位的统称。

3.2直接人员:

直接从事产品实际生产、检测的一线操作人员。

3.3间接人员:

公司内除直接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3.4外招:

面向公司以外的社会人群招募公司员工,称为外招。

3.5内招:

面向公司内部现有员工招选某一职位人员,称为内招。

3.5扩招:

人事招聘中,在原有人力配备的基础上增扩人手。

3.7补缺:

人事招聘中,因原有人力配备流失(离职或异动)而招募新员。

3.8异动:

员工职位、职级或在组织架构中所处位置(即所在部门)发生变化。

4 职责及权限

人力资源部依此程序为标准,制定计划,安排各项工作,各部门依程序制订用人计划、招募、聘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5 作业内容

5.1组织编制

5.1.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之需,进行工作分析,设定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进而确定从事各职位工作的人员权责、适职条件、需要人数等,并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确定。

5.1.2根据各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分成直接人员、间接人员两类

5.1.3根据权责分工及不同职位的相互关系,建立组织架构,并根据各职位人员配备数,确定组织编制,各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组织编制,人力资源部汇总制订全公司组织编制。

每年12月份制订下年编制,如因公司经营决策有重大调整或重大形势变化,经总经理同意可在需要时修订。

5.2招聘计划

每年12月份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编制拟定《人力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汇总据以制订该年度全公司《人力需求计划》,作为人力资源部全年安排招聘活动的指导。

5.3招聘原则

5.3.1人员招聘必须根据人事编制安排,不得超出批准的编制(确须超出原编制招员的,应先修订编制,经总经理审批)。

5.3.2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5.4招聘时机

5.4.1原有人员异动或离职,需补缺。

5.4.2工作业务量扩大,现有人力不能满足工作需求,需扩招。

5.5录用人员基本要求

5.5.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思想正派。

5.5.2身份正当,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国家规定的其它证明。

5.5.3能认同公司精神和理念并愿意为公司服务。

5.5.4患有精神性、传染性及其它有可能影响正常工作、危害公众健康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录用。

5.5.5隐瞒、伪造、冒用证件、个人履历的人员不得录用。

5.5.6受过刑罚或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录用。

5.5.7被公司辞退、开除或自动离职的原公司员工不得再行录用。

5.6录用人员岗位要求

各部门应根据不同职位要求,对性别、年龄、教育程度、相关工作年限、专业知识、技能及其它适职条件做出规定。

5.7招聘种类

5.7.1外招,适用于公司现有人力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时(数量不够、任职资格不足)。

5.7.2内招,适用于公司现有人力资源可以满足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内招形式。

内招报名人员需经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5.8招聘程序

5.8.1人事需求申请

5.8.1.1需求部门根据当时实际需要提出人事需求申请,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并按程序呈部门主管人员审阅签核。

5.8.1.2需求部门应对申请职位的要求条件做出明确说明,便于人力资源部遴选初试。

5.8.1.3需求部门应于实际需求日前提出人事需求申请,直接人员提前7天申请,间接人员提前15天申请,以便于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招聘。

5.8.1.4人力资源部应按部门需求及时组织招聘,如到需求时间未招到合适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向需求部门说明原因,并与需求部门协商,再行确认预计时间,并视需要重新确认需求任职条件。

5.8.2遴选初试

5.8.2.1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需求申请制订招聘计划,组织招聘,主要形式有:

a)、厂区门口就地招聘(主要用于招聘直接人员和间接人员中要求较低且需求较分散的情形)。

b)、职介机构推介(主要用于招聘需求较分散的情形)。

c)、参加人才招聘会(主要用于专业性强的间接人员且需求较集中的情形)。

d)、与院校合作,由校方推介(需求层次统一且人数较多的情形)。

e)、猎头公司招聘(主要用于招聘高阶间接人员的情形)。

5.8.2.2人力资源部组织接待应聘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向应试者了解个人背景,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并记录。

不符合公司基本要求或需求部门基本条件者,予以谢绝。

5.8.2.3应聘直接职和间接职主管级以下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初试;以上人员须经人力资源经理初试。

5.8.3复试

5.8.3.1人力资源部将初选合格的人员推荐到需求部门,由需求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及其它方面的复试。

5.8.3.2需求部门如复试认为合格,提请批准录用(直接人员由人力资源经理批准,间接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如认为不合格,予以谢绝。

5.8.3.3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的人员必须是比需求职位高的管理职人员,且最低亦须经主管级人员面试。

5.8.3.4部门经过复试以后,无论是否预备录用应聘人员,均转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5.8.4人力资源部应负责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描述、证明其个人素质、能力的材料,供需求部门和批准录用人员阅查并予存档。

5.8.5内招

各部门应积极鼓励本部门员工参予内招,内招录用按异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8.6录用

5.8.6.1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录用意见,通知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

5.8.6.2正式录用报到前,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录用人员常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5.9新进报到

5.9.1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人员按通知日期前来报到,按规定缴交个人一寸免冠证照1张,填写《员工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建立个人档案、办理厂证,发放工衣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食宿(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所属部门做好工作安排预备事宜。

5.9.2报到日期在15号(含)之前的,年资从当月起计;报到日在15号以后的,从下月起计。

5.9.3人力资源部统筹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入职培训。

5.10试用考核:

5.10.1试用期

5.10.1.1新进员工试用期直接人员为七天,间接人员为一到三个月,试用期时间以自然月为单位,报到日在15号(含)之前的,试用期开始时间从当月起计;报到日在15号以后的,从下月起计。

5.10.1.2如确具丰富经验、表现优异、有重大突出表现者,报经总理核准,试用期可缩短,但只能缩减一次。

5.10.1.3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应予辞退,但本人确有强烈上进心,具发展潜力,可免予辞退而将试用期延长,但至多只能延长一次。

5.10.2考核办法

5.10.2.1每位新进员工由所属部门根据其试用期工作表现定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跟催。

5.10.2.2第一次考核时间直接人员在报到7天内,间接人员为自报到之日起算起的第十天,以后的考核时间为每月25-28日。

5.10.2.3试用期满考核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所属部门进行,高阶人员会同总经理。

5.10.3试用期间经试用不合格的提前1天通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提前7天通知辞退。

试用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会同主管部门并报总经理审批,确定薪资福利。

5.10.4试用期每一阶段考核时,直属上司应将考核意见反馈给考核对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了解本人对考评意见的看法。

5.11稽核管理

5.11.1员工自新进报到之日起,即应按公司考勤制度正常出勤,接受管理人员的工作分配指派,履行本职位工作职能,服从主管人员依权限进行的管理,积极参加、接受公司培训。

5.11.2各级管理人员依权限对下属员工进行管理、指导、考察,并有权按规定根据其工作表现提请奖惩。

5.11.3公司每年12月组织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作为年度职位、薪资调整依据。

5.12培训管理

5.12.1基本培训:

在一周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录用人员进行东莞O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消防安全知识、品质方针和环境方针、品质、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品质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操作规范等培训。

5.12.2上岗培训:

5.12.2.1新员工由其上级主管人员按照《岗位说明书》安排员工培训或实习,所有参加培训成员需填写《培训签到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5.12.2.2上岗培训完成并考核通过后,其上级主管应将有关资料交给人力资源部,(考核可以是笔试或者口试)。

5.12.3在职培训:

本公司各部门主管应最迟于每年12月份提出次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呈总经理核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如因新技术或新设备引进或招募新员工需临时提出培训要求,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

各部门如需开展外部培训,应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与备案。

5.12.4消防与安全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每年举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习。

5.12.5确认及汇总:

人力资源部确认各部门培训计划内容及课程时数安排的适宜性,并汇总成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5.13异动

5.13.1异动时机

晋级:

在本职位工作表现出色,业绩显着,或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考评成绩达良好,可由部门建议,经总经理批准,提升职级。

晋职:

表现一贯优异,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更高职级之职位或经内招考核通过、或年度考核成绩优秀,可由部门建议,经总经理批准,予以录用到更高职级之职位。

迁职:

因人力结构调整或经内招考核,在同一职级调迁职位。

降职:

因组织架构调整或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调整到原职级以下职位。

5.13.2异动申请

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报申异动,经被提请人原所在部门同意,交由人力资源部签核意见,送交总经理批准。

5.13.3异动试用

晋职、迁职人员均参照5.10规定进行试用,试用不合格者,返还原单位;如原部门因工作调整,不能重新接收,予以辞退。

晋级、降职人员不需再行试用。

5.13.4异动手续

按程序经批准异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开具《人员调动申请表》,办理好原职务之工作交接,接受异动部门新工作安排。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换办厂证、调整住宿等。

5.14离职管理

5.14.1正常辞职,直接人员需提前15天提出,间接人员需提前30天提出,部门员工获准离职,部门主管根据需要与其面谈;离职人员在部门主管处拿《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好离职原因、所属部门、工作物品交接、个人签名后由部门主管代其办理辞职移交手续。

5.14.2员工被辞退试用期内提前一天、试用期后提前七天通知并结算其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其领薪日期。

离职人员在部门主管处拿《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好后,由其部门主管代其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员工本人在厂门口等待发放其工资。

5.14.3办公室人员离职,在人力资源部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好后,当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结算并发放其工资,其部门主管视其情况而定是否做离职面谈。

5.14.4结算员工工资定为每天下午15:

00——17:

00,工资以及考勤由部门主管提供,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后结算并予以发放。

5.14.5财务部在结算工资后辞职表单需复印一份留人力资源部存档,原档可留财务部存档。

5.15应届毕业生/实习生接收

为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公司根据人力资源规划选招学校在读生到公司实习,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习生个人表现,在其毕业后接收为公司员工。

5.16考勤

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按实际情况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超过8小时即为加班。

写字楼考勤实行指纹按卡,车间员工实行磁卡刷卡制度。

5.17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

员工自正式入职日起依法签定合同,并依岗位签定保密协议。

6相关文件

《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岗位说明书》QZ-QR-015/B1

《人力需求计划表》QZ-QR-016/B1

《人员招聘申请表》QZ-QR-017/B1

《员工登记表》QZ-QR-018/B1

《培训需求申请表》QZ-QR-019/B1

《培训签到表》QZ-QR-020/B1

《人员调动申请表》QZ-QR-021/B1

《员工离职申请表》QZ-QR-022/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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