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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财政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好财政资金,严格收支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支出,维护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需要,做到相互监督,民主公开、合理有效地规范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如下:

一、对分管工作发生支出报销的签字管理。

按照党委、政府分工责任制,分管工作范围发生的相应支出,须有分管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批并完善经办人、经办事项内容后,分管财政领导才予签字报销。

二、关于车辆支出费用管理。

书记、镇长、财政用车由财政所刷油卡,实行凭油卡定点加油管理制度,其余车辆根据用车需要,按照核定里程所需油费,认真审核填发派车单,经分管工作领导及驾驶员签字后,按月结账方式加强车辆油费管理。

计生专用车辆从镇计生工作经费或列支报销,开展计生工作用车油费及发生的修理费用,报销时,在报销凭证上需有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或计生办负责人签字,分管财政领导才给予报销。

若遇集中性工作,如计生迎检、计划生育集中宣传等车辆用油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油费支付主体。

如因交通事故发生车辆修理费用,驾驶员必须按车辆保险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维修维护,不能在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报销。

500元以内的车辆修理费用,驾驶员向办公室汇报后可直接维修,500—2000元由分管党政办公室和分管财政领导安排维修,3000元以上需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修理。

三、办公费用的支出管理。

办公费用的发生实行限额管理,300元以内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办公室负责人直接安排购买,1000元以内的,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在报销凭证上审核签字后,分管财政领导才予签字报销。

10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购买,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政办才能安排购买,否则不予签字报销。

镇内和临时购买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由党政办登记购买,但须在购买处作好购买物品及用途签字记录。

在县以上购买办公用品或公务用品及打字复印等,须按收费合理德原则选择收费最低的服务处理,不须临时结账发生的支出,经办人必须登记经办内容,并签上经办人姓名。

报销时,经党政办人员审核原始记录,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签字报销。

四、差旅费用的支出管理。

公务差旅由党政办作好差旅人员,差旅内容,差旅时间登记后,按普财行字〔2010〕01号文件规定,经办公室登记人员签字后方可报销。

如会议差旅,有车辆接送和会议食宿安排的,则车费和食宿费用不予报销,其他报销事项按差旅有关规定报销。

五、会议支出管理。

会议用餐及会议费用支出,按会议安排标准严格控制管理,会议用餐每次人均不能超过15元(烟酒除外),会议费用的报销,由党政办人员核实原始签字记录和派餐卷并签字后经财政的领导审核签字报销。

六、工作接待及工作用餐支出管理。

党委、政府工作接待实行对口接待和派餐制限额支出管理制度,,接待一律由办公室发给派餐卷,无派餐卷的不予认可和报销。

按人均20元以内标准安排,工作或有特殊接待按人均25元以内标准安排,工作接待及工作进餐报销时,须有进餐发票,经办人审核后,才予签字报销。

干部下队开展工作产生的邮费、生活费,一般由个人自行承担。

若因特殊工作下队回来较晚用餐,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同意可由政府统一报销,但人均不得超过10元标准,若超过10元标准,超出部分由就惨人员共同承担。

计生办工作用餐和接待用餐费用,用镇财政下拨到计生工作经费或社会抚养费支出。

七、公务在外临时接待或其他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确需接待的,经办人员需在报销凭证中注明接待事由,需记账接待的做好接待内容记录,接待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从简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确定。

报销时,须经党政办公室人员核实原始签单记录并签字,分管财政领导审核后才能签字报销。

八、大笔支出和工程项目的支出管理。

凡支出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若支出在3000元以下的,须由负责工程的领导提供工程进展情况,按工程进度付款,待工程结束后,凭验收结果报告单核施工合同结算,除按合同留出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全部付清。

九、实行分管财政领导一支笔签字报销,所有支出票据都必须由分管财政领导按规定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未完善签字手续,擅自支出的,镇党委、政府一律不予认可,由支出部门或个人自行负责。

分管财政领导签字报销按以下规定进行,1000元以内,经认真审核支出报销凭证内容后,可直接签字报销,1000元—8000元支出,需请示主要领导同意方能报销,8000元以上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方能签字支出。

十、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不断完善补充。

十一、本规定从二00一一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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