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个人心得体会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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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个人心得体会五篇
国家公务员考试把政府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申论试卷的内容,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下面是为你精心整理的考公务员个人心得体会五篇,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
这部法律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21字。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
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
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
近20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
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
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
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
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作为_区2021年度招考录用的新公务员中的一员参加了由区人事局和_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2021年_市第_公务员初任培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中,培训班紧紧围绕“快速适应岗位,争当合格公务员”这一主题,精心安排庆阳市委党校学识渊博的教授专家开展深入浅出地授课,使我较为系统的学习了《公务员法》、《公文写作》、《成就事业的五大要素》、《从和谐自我到和谐社会》、《经济法》、《我国的法治体系》等一些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
通过培训学习,我认清了这次培训的重大意义、认清了公务员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更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严格遵守《公务员法》的要求,在创新中不断迎接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各种挑战。
一是明确了党的大政方针,政治理论素养有了很大提高。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
应该熟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清各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要善于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只有首先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才能够走的稳,走的远。
而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证我们正确方向的根本。
培训期间,通过对必备理论的学习,认真解读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等理论知识,对《公务员法》的认真学习和细心揣摩,让我深刻领会了公务员的内涵,进一步树立了人民公仆意识,为任职后依据公务员法干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这些理论知识为我消除了迷惘心理,照亮了前进努力的方向。
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公务员精神就是:
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具体到工作当中首先应尽职尽责,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次要廉洁奉公。
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
最后要团结协作。
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是明确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极大提高了思想认识。
通过学习,我明白公务员培训不仅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务员转变角色,走上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不仅要快更要彻底,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责任意识,这对于我今后的成长、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使我学到和掌握了实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导了以后的实践,从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踏实学习,以良好的品德树立个人良好的形象。
在工作岗位上准确正确的定位自己,用开放的心态,实干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学习,提高素质。
争做一名合格、优秀公务员。
三是明确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此次培训重视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基础培训和整体培训。
课程内容十分丰富,注重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强调与实际结合,与实用融合。
尤其是“从和谐自我到和谐社会”、“学习、忠诚、敬业、执行、创新——成就事业的五大基本要素”等课程的设置。
通过解读“和谐”、“自我”等含义,我逐渐明晰了认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内涵,使我认识到要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
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
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
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
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
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
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
三是要加强执行力。
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
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
四是要加强实践。
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
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
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
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
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为今后创新工作打下了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得以重温学生时代的幸福时光,为以后继
续提高理论知识素养,更深入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结合实际的畅谈又让我对当前和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为胜任新的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深知,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干好工作和争做合格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学,然后知不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
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如何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尤为重要,不仅是身份转变更关键的是思想转变,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公务员职责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际交往都不甚明了。
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多结合实践工作。
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定要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
而这些都是我目前比较欠缺和亟需加强锻炼学习的。
要弥补不足,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
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我们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个人能力。
一是要调整心态,增强自信。
“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态是前行的动力。
培训中,教授专家多次从心理调适、生命的意义、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解惑、指导,使我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
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心甘情愿、脚踏实地当好一名“新兵”的态度。
二是要珍惜岗位,踏实工作。
生疏的工作内容,紧迫的任务,一点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验,虽有压力,更是学习的动力。
要切实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
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确认识事业和自身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
三、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是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法宝。
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录用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
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
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四是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
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做到始终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
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定不移,在法律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今后我必将加强自身学习,落实“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善待每一个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钟,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公务员。
依法治国,意味着“人治”到“法治”的迈进,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标志着领导和管理方式从经验到科学,从依靠领导个人权力到依靠法律治国的大跨跃。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
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更是首当其中,成为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核心。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
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
作为一名乡镇宣传干部,首先自身要充分学习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做好法律宣传学习工作。
再次,自身建设的要求。
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行业形象。
多年来法制教育,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学习法律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
一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
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
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宣传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
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加强农村法律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学习活动及专题讲座,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国家公务员考试把政府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申论试卷的内容,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正是基于此,笔者从研究和辅导申论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的特点从命题、资料、测点三个方面谈几点看法。
一、从命题上看:
主题鲜明,意义重大继去年的弘扬黄河精神、乡土文化问题之后,广受人们关注的社会道德问题和安全文化教育问题,又成为202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申论试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
众所周知,社会道德问题和安全文化教育问题,一直是我国近年来社会热点话题。
道德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公共安全,加强安全文化教育,树立“生命第一”理念,都将为我们做到人与自然和谐、推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无疑,这又是抓住热点、围绕发展、唱响时代主旋律的考题。
因为这样的命题,试卷主题十分鲜明,考生一下子便能抓住材料的中心。
试卷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应试考生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个无声的“动员令”,意义重大深远,不可低估。
一是让大家共同面对,共同思考。
一年一度的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不能不说是“大考”,在考场上是在考考生,可是考试一旦结束,试题就必定打破了原有的局限性,迅速扩展到全国各地。
那么,这自然就引起了国内不同人群的思考。
正是这种无界限的让国人共同面对,共同思考,将唤起人们的忧患意识,让人们都来关心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共同写好“申论”这篇大文章。
笔者认为,能令人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来广泛地思考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无疑,这应该是命题者的初衷。
二是让大家共谋良策,共谋发展。
如何弘扬和传承中华美德,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如何树立“生命第一”的理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面对眼前这么大的考题,别无选择,只能是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
可是良策何来?
只能是走群众路线,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共谋发展大计。
只有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才能解决问题。
笔者感到,这正是申论命题的题中之义。
二、从资料上看:
合理调整,更趋科学一是内容精当,字数稳定。
A卷资料以社会道德为中心,正负面材料充分对比,突出正面先进事例,呼唤中华美德,讴歌社会主流;B卷资料围绕“公共安全”问题一一列出,从不同角度说明了人们缺乏必要的危机意识和“自救”避险能力,揭示了由于管理监督缺失导致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最后引出古代罗马哲学家塞内加关于人类灾难的哲学思考。
两卷资料选择精当,内容集中,通俗易懂,说服力强。
A卷给定资料共9则,全文6200字;B卷给定资料5则,6700字。
与前几年相比,字数相对稳定,资料容易把握,这是申论考试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二是紧凑有序,层次分明。
申论试卷的给定资料,往往都比较零散,是未经加工或半加工的“语言文字的碎片”,上段与下段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所以有的人一打开试卷,就如坠入云里雾中,觉得眼前的文字“乱糟糟一片”,不知从何下手。
然而,2021年两张申论试卷的给定资料却一改这种情形,给人一种全新的感觉。
相对来说,资料结构紧凑,清晰自然,排列有序,看不到零散与混乱。
整个资料逐次展开,自然顺畅,层次分明。
斧凿的痕迹甚少。
给定资料这样调整,更趋科学、合理。
三是中心明确,段意清晰。
以往的申论考试,把握试卷给定资料的中心内容或其反映的主要问题,都是考生应试的一个难点。
可是,2021年两份申论试卷的给定资料,只要认真读下去,便直接“可圈可点”,无须翻来覆去地审读。
因为每一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