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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第四十八作文

八经第四十八

  八经,即八项基本原则,文中所论者皆为专制君王设谋,是君主牢牢把持权力和地位的具体操作方法,大题下分为八个小题:

因情、主道、起乱、立道、参言、听法、类柄、主威。

  原文一、因情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

  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

  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

  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

  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

  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

  天则不非,鬼则不困。

  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

  故赏贤罚暴,誉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

是谓赏同罚异。

  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

  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

  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二、主道力不敌众,智不尽物。

  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

  揣中则私劳,不中则任过。

  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

  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

  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

  自取一,则毋道堕壑之累。

  故使之讽,讽定而怒。

  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

  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

  成败有征,赏罚随之。

  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

  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

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

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

  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

  下尽下,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三、起乱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

  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

  乱之所生六也:

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

  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权籍不失,史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有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

  臣有二因,谓外内也。

  外曰畏,内曰爱。

  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

  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暱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

  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

  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

  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

曰质,曰镇,曰固。

  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

  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

  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

  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

此谓除阴奸也。

  医曰诡,诡曰易。

  易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

  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

  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

  僇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

  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侥幸妄举之人起。

  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

  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

  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杀之事。

  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

  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

  即乱之道:

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四、立道参伍之道:

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

  行参必拆,揆伍必怒。

  不拆则渎上,不怒则相和。

  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

  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

  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

  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

  参言以知其诚,易视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

  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

  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

  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

  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阴奸。

  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

  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謟。

  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

  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

  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

  知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衷。

  渐更以离通比。

  下约以侵其上:

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

  此之谓条达之道。

  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五、类柄明主,其务在周密。

  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

  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

  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

  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

  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

  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

  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

  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

  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

  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六、参言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

  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

  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

  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

  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

  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

  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

  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

  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

  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

  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

  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

  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

  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

  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七、听法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

  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

  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

  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

  言程,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

  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

  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

  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

  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

  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

  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

  赏誉同轨,非诛俱行。

  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

  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

  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八、主威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

  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

  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是以法令隳。

  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

  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

  法之年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

  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

  名号、赏罚、法令三隅。

  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译文

(一)因情凡要治理天下,必须依据人情。

  人之常情,有喜好和厌恶两种趋性,因而赏和罚可据以使用;赏和罚可据以使用,法令就可据以建立起来,治国政策也就进而完备了。

  君主掌握政柄并据有势位,所以能够令行禁止。

  政柄是决定生杀的本权,势位是制服众人的基础。

  废除什么,建立什么,如果无章可循,政权就不神圣了;如果和臣下共掌赏罚大权,君主的威势就分散了。

  因此,明君不带偏爱去听取意见,不抱成见去计谋事情。

  所以听取意见不加验证的话,权力就会被奸臣分割;不能使大家尽心竭力,君主就会受臣下困窘。

  所以明君行使权力时像天一样光明正大,任用臣下时像鬼一样神妙莫测。

  光明正大,就不会遭到反对;神妙莫测,就不会陷入困境。

  君主运用权势,管教严厉,臣民即使有抵触情绪,也不敢违背;毁誉褒贬的标准始终如一,不容有妄自非议的余地。

  所以奖赏贤人,惩罚暴行,是鼓励做好事的极致;奖赏暴行,惩罚贤人,是鼓励干坏事的极致:

这就是奖赏和自己意见相同的,惩罚和自己意见不同的。

  赏赐最好是优厚一些,使民众觉得有利;赞扬最好是美好一些,使民众感到荣耀;惩罚最好是严重一些,使民众感到害怕;贬斥最好是残酷一些,使民众感到羞耻。

  然后坚决把法制贯彻下去,禁止臣下私行诛罚,不让他们破坏赏功罚罪的制度。

  该赏该罚,君主一定要清楚;清楚的话,治国方略就完备了。

  

(二)主道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胜过众人的;仅靠一个人的智慧,是不能尽知万物的。

  君主与其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不如用一国人的智慧和力量,所以就能敌得过众人的智力而胜过万物。

  君主遇事只靠自己猜度的话,即使对了,也要花费自己精力;一旦错了,就要自己承担责任。

  下等的君主竭尽自己的才能,中等的君主竭尽别人的力量,上等的君主竭尽别人的智慧。

  因此遇到事情时,就要集中众人的智慧,一一听取大家的议论,然后把大家的意见集中起来。

  如果君主不一一听取大家的议论,臣下后来发表的意见就可能悖于原先的看法,这样君主就不能分清臣下的愚智。

  如果君主不把大家的意见都集中起来,自己就会犹豫不决,犹豫不决的话,事情也就得不到及时处理。

  君主有主见地采取一种中肯意见,就不会有掉入臣下所设的陷阱里的危险。

  所以,要让臣下提出建议,然后威严地责令他完成。

  因此群臣发表言论时,一定要有记录。

  出谋划策的人,等事情发生后,君主要加以检验;贡献能力的人,等功效表现出来后,君主要对成败进行分析。

  成败经过核实,随之进行奖赏或惩罚。

  事情成功了,君主就收取他们的功劳;谋划失败了,臣下就承担其中的罪责。

  做君主的,对合符验身这样容易做的事还不亲自去做,何况是要动手操劳的事呢?

君主对用智费心的事还不亲自去做,何况是要百般推测的事呢?

所以君主用人时,不取彼此意见相同的人;意见相同,君主就要严厉地加以斥责。

  使臣下都相互制约而同为君主所用,那么君主就能神妙莫测,臣下也就会竭尽自己的智能;臣下竭尽智能,就不会向上钻君主的空子,而君主驾驭臣下的方略也就完备了。

  (三)起乱君主懂得君臣之间利益不同的,才能称王于天下;认为利益相同,就要被臣下所挟制;与臣下共掌大权;就会被臣下所杀害。

  所以明君详察公私之分与各自利害之所在,奸臣就无机可乘。

  动乱产生于六种人:

君主的母后、君主的妻妄、君主的子孙、君主的兄弟、大臣和有名的贤人。

  任用官吏,督责臣下,太后就不敢放肆;礼仪上区分不同的等级,妻和妾的界限就不会混淆;权势不分给庶子,庶子就不会与嫡子争夺;权位不丧失,君主的兄弟就不敢侵犯;臣民不被私门控制,权臣也就不敢蒙蔽君;禁令和赏赐坚决施行,有名的贤人就不敢暗中作乱。

  臣子有两种凭借,这就是国外势力和宫中亲信。

  国外势力是君主害怕的,宫中亲信是君主宠爱的。

  君主对国外的要求总是给予满足,对亲信的主张总是言听计从;这就是乱臣所要利用的。

  外国暗中安插官吏的情况一旦发生,君主就要追查和惩办与之关系密切并接受贿赂的人,臣子就不敢借助于外国势力了。

  君主按照功劳赏赐爵禄,对于无功而请求爵禄的人,连同替他请求的人一起办罪,左右侍从也就不会成为臣子作乱的凭借了。

  外国势力无从借助,宫中亲信无从利用,那么内奸和外奸作乱的途径就都被堵塞了。

  官吏逐级提拔,一直到担任重大的职务,才是明智的用人方法。

  对于职位很高并担任重大职务的人,要用三种不同办法来加以控制:

一是质,一是镇,一是固。

  厚待他们的亲戚妻子而严加看管,叫做质;给予丰厚的爵禄而且一定实行,叫做镇;检验言论,督责实效,叫做固。

  贤者因有人质抵押而不敢妄自行动,贪婪的人因受奖赏抚慰而消除野心,奸邪的人因有种种约束而无计可施。

  宽容而不予制裁,臣下就会侵犯君主;小的奸邪不除掉,势必要导致大的诛罚。

  可见罪名和罪行相符时就该严加处置。

  留着这些人要坏事,杀掉又会败坏名声,就通过饮食毒死他,否则就交给他的仇敌杀掉他。

  这叫做除阴奸。

  蒙蔽也就是诡诈,诡诈也就是变化无常。

  君主能够见功行赏,见罪行罚,奸臣就不敢诡诈。

  君主不把对是非的判断泄露出去,也不将臣下的谏说互相透露,奸臣随机应变手段也就不敢使用。

  君主的父兄和有才能的人逃亡在外叫做游祸,它的危害在于给敌人增加了力量。

  君主与受过刑罚的人亲昵叫做狎贼,它的危害在于这种人的忿恨和凝结在心头的耻辱会发作。

  君主隐藏自己的愤怒而不发作,掌握了臣下的罪行而不揭露,叫做增乱;它的危害在于怀着侥幸心理而轻举妄动的人会起来活动。

  君主同时重用两个大臣,二者权势相当,叫做卷祸,它的危害在于私家势力强大,劫杀君主的灾难会发生。

  君主随随便便而不能表现出神妙莫测,叫做弹威,它的危害在于后纪用毒酒害死夫君的乱子会出现。

  这五种祸患,君主如果不能察觉,就有被劫杀的灾难。

  官吏的任免,由自己决定则治,由外国势力控制则乱。

  因此,明君在国内讲求事功,而从国外取得利益,所以本国安定而敌国混乱。

  导致危乱的途径是:

臣下被君主憎恶,就借助外国势力,使君主像得了头晕病一样;臣下被君主宠爱,就借助君主的左右亲信,使君主像吃了暗中下的毒药一样。

  (四)立道检验考察的途径是:

通过严格核查来谋取功效,通过交互衡量来追究过失。

  严格检验,必须对臣下的言行进行解剖;交互衡量,必须对臣下的过错加以斥责。

  不进行解剖,坏人就会轻慢君主;不加以斥责,臣下就会朋党为奸。

  进行解剖的结论足以看出臣下事功的多少;严加责罚之前,不要把意图泄露给众人。

  观察臣下行为和听取臣下意见的一般情况是:

臣下有紧密勾结的迹象,君主就奖赏那些与之离异的人;臣下知道奸情而不告发,君主就将他和坏人治同样的罪。

  对于言论,要汇合各方面的情况,一定要根据地利加以衡量,参照天时加以思考,运用物理加以验证,适应人情加以分析。

  这四方面的情况都符合了,就可以了解是非了。

  分析臣下的言论,用以了解他对君主是否忠诚;从不同角度观察臣下,从而了解他各方面的表现;掌握亲眼目睹的情况,以便了解臣下的反常行为。

  一人专职,使亲近宠幸的臣子有事可干;反复强调,让出使远方的使者感到畏惧。

  列举往事来了解臣下的旧况,留在身边来了解臣下的内情,派到远地来探知臣下的表现。

  掌握表面现象来探问暗中情况,运用诡使方法来杜绝侮慢行为;用正话反说来探明自己疑惑的事,从反面考察来了解隐蔽的奸邪活动;设置谏官来纠正大臣的独断,列举错误来观察奸臣的动静。

  公开说明,引导臣下避免过错;谦恭下士,核察臣下是直是诣。

  宣布已了解的事情以便揭露未被发现的坏人坏事,促使坏人内部争斗以使他们自行瓦解。

  深入探究一件事情的真相,使众人有所警戒;故意泄露不同的想法,使坏人改变企图。

  遇到类似情况,要通过检验弄明真相;列举臣下过失,要指明他的根本毛病。

  知道臣下的罪过,就要对他的罪过用刑,以便禁止他的私威;暗中派使者时时巡查各地官吏,以便了解他们是否忠诚。

  逐步更换官吏,以便离散勾结在一起的奸党。

  君主和臣下约定,要他们告发上级:

针对相国,就和廷臣约定;针对廷臣,就和他属下的官吏约定;针对军吏,就和兵士约定;针对派遣的使者,就和他的随从人员约定;针对县令,就和他任命的属吏约定;针对郎中,就和他的侍从约定;针对后姬,就和宫女约定。

  这就叫做条达之道。

  假如把臣下的告密和要办的事情泄露了出去,君主考察臣下的政治手段也就无法施行了。

  (五)类柄明君最要紧的事情,在于周而无缺、密而不露。

  因此,如果君主的喜爱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赏,从而窃取恩德;如果君主的愤怒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罚,从而瓜分威势。

  所以明君的言论深蕴固藏而不表露,紧锁密闭而不外泄。

  所以用一人察得十人的阴谋活动,是统治下层的途径;用十人察得一人的阴谋活动,是揭露上面的途径。

  明君上下兼用,所以坏人不会有所遗漏。

  伍、闾、连、县各层组织的人像邻居一样处于互相监督之中;告发坏人就赏,不告发坏人就罚。

  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也是这样。

  所以上面和下面、贵者和贱者,在法制面前都互相畏惧,在公益面前都互相劝勉。

  人性要求,既有生的实惠,又有生的名声。

  做君主的,既有贤智的名声,又有赏罚的实权。

  名和实都得到满足,所以大福大善必得流芳。

  (六)参言君主听话不进行检验,就无法责求臣下;不考察言论是否有用,臣下就会用邪说迎合君主。

  言语这种东西,重复得多了,容易使人信以为真。

  对本不真实的东西,听十个人说,自己就会产生疑惑;听一百个人说,自己就会倾向于相信;听一千个人说,自己就会确信不疑了。

  口才笨拙的人说的话使人心疑,善于辩说的人说的话使人信任。

  奸臣危害君主,得力于人多;凭借辩说而取得信任,用类似的事例来掩饰奸私。

  君主不盛怒斥责而等待参验,势必会助长臣下行奸。

  懂得治国道理的君主在听取臣下的话时,会督察它的作用,考核它的功效。

  根据功效来确定赏罚,所以无用的辩说不会留于朝廷之内。

  担任公职办事的人,如果智慧不足以胜任,就罢官。

  对说话大而不当、浮夸不实的,要追根究底,这样就能察觉坏人并严加斥责。

  无故而言行不符,就是行骗;臣下行骗,就要治罪。

  对臣下的言论一定采取对应措施,对臣下的主张一定要求带来效用,所以朋党的观点就不敢对君主陈说。

  听言的方法,总是要让臣下老实地谈论,君主可以从中了解奸情;总是要让臣下广泛地议论,君主得以采纳一种意见。

  君主如果不明智,坏人就会钻空子。

  明君听言的原则是,对于使自己高兴的话,就要求兑现;对于自己恼怒的话,就追究根源;等到情况有了发展变化之后再下结论,以便获取臣下是诽谤还是赞扬、是为公还是为私的真凭实据。

  采用几种说法进说来玩弄智巧,诱使君主自己从中采取一种意见来逃避罪责;所以让臣子同时进献几种说法是不可行的。

  君主所取的,是不要让臣下在一种意见之外又附加另一种意见,企图摆出一种可能、或许的圈套;而应使谏言跟以后的事实相符合,据此准确判明谏言的诚实与欺诈。

  明君所要采用的方略是,绝对不容许臣下作模棱两可的进说,一定要他们挑出一种;绝不容许他们妄自行动,一定要就其言求其功,这样奸臣的进路就给堵死了。

  (七)听法官吏权势大,是由于没有法度;法度不起作用,是因为君主昏暗。

  君主昏暗没有章程,官吏就胡作非为;官吏胡作非为,结果俸禄就会无限地增加;俸禄无限地增加,征收的租税就多;租税征收多了,官吏就越发富裕。

  官吏富裕,权势又大,是由混乱的政事所造成的。

  明君治国总是挑用能办事情的人,赞扬忠于职守的人,奖赏有功劳的人。

  大臣推荐的人要是合乎标准,君主就喜欢,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一定得到赏赐;推荐的人不合乎标准,君主就恼怒,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一定受到处罚。

  这样,进言的人就不敢褊袒自己的父兄而愿意推荐有才能的仇人了。

  君主给臣下的权势足以执行法令,俸禄足以保证办好公事,而私利无从产生。

  所以民众虽然劳苦,但并不感到官府赋税重。

  不要让任事的人权势太重,而要使他们得到的宠赏只表现在爵位上;不要让当官的人谋取私利,而要使他们的利益只表现在俸禄上。

  所以臣民尊重爵位而看重俸禄。

  爵禄是君主用来奖赏臣民的,臣民重视君主用来奖赏的爵禄,国家就能治理好。

  刑罚烦乱,赐名有误,奖赏和赞扬不当,就会使臣民怀疑,因为臣民对赞扬和赏赐同样重视。

  对受赏的人有所非议,就不能鼓励立功;对受罚的人有所赞扬,就不能禁止奸邪。

  明君的做法总是。

  受奖赏一定因为他对国家有功,受赞扬一定是因为他为君主效劳。

  奖赏和赞扬一致,贬斥和处罚并行;既然如此,民众虽然受到赏赐也不感到荣耀。

  受到重罚的人必有恶名,所以民众害怕。

  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臣民害怕刑罚,国家就治理好了。

  (八)主威君主如果表彰个人品德,就会分散自己威势;如果听信仁慈说教,就会败坏法律制度。

  臣民因为有法制而畏惧君主,君主却压低自己的权势对待臣下;结果臣下就敢于放肆地触犯法令,把轻视君主的习惯作为荣耀。

  这样一来,君主的威势就分散了。

  臣民因为有法制约束而难于违抗君主,君主却听信仁慈说教去扰乱法治的推行,结果臣民就会公开追求施舍,热衷于枉法贿赂的腐败政治。

  这样一来,法令就被败坏了。

  尊崇臣下的私行而分散君主的威势,施行贿赂而动摇法制;君主听之任之就要扰乱法,加以制止就要受到诽谤,因而君主地位被人看轻,政府法制被人败坏。

  这就形成了所谓没有法度的国家。

  明君的治国原则是,不允许臣下靠个人品行得到荣誉,不允许臣下因私家利益得到功名。

  功名的取得,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制。

  在法制规定之外,即使有着别人难以具备的品行,也不能得到表彰;所以臣民就没有因私利而得到名声的。

  设立法度来统一民众,用赏罚有信来发挥民众的作用,用明确称誉和贬斥的标准来鼓励好事和禁止坏事。

  名号、赏罚、法令是三位一体的。

  所以大臣有所作为的话,就在于尊君;民众有了功劳的话,就在于利君。

  这就叫做有法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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