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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改革

关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改革

  内容提要:

本文从银行的近期几项货币政策出台入手,由现阶段国有银行存在的产权结构,不良资产等一些问题着眼,提出用法人治理结构来改革国有银行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继而引出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联系,再分析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相似的种种弊端,最后提出一点关于民企参与国企改革实践中的可能以及办法。

关键词: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科斯定理委托——代理法人治理结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背景

数据:

1.今年1-7月全国11个省份房地产投资增速超过50%,35个大中城市里10个房地产投资超过70%.

2.前8个月的工业增长率已经达到%,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已经超过了30%。

3.今年1-7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累计增加额为18872亿元超过去年全年贷款397亿元。

4.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占了万亿。

多年以来,它们承担对国有重点企业贷款的份额,到现在为止还占90%,承担着75%的国有重点建设项目的贷款份额。

从全国整体来看,1978年至2001年,民营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由%提高到%,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中民营经济所占比重由%升到%,年均升5个百分点;城镇从业人员中民营经济的比重从%提高到%,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中民营经济的贡献率从%提高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营投资所占比重达到%。

而到2002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加值中,民营工业的比重达到%。

政策:

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2003年8月28日,央行正式宣布从9月1日起实施《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办法》,。

从9月21日开始,央行决定上调1个百分点的银行存款准备金率。

9月15日,资本市场遭遇“黑色星期一”,股票,国债均出现大面积下滑,金融市场反应剧烈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人认为资金面紧张是股市持续低迷的主要原因。

关于银行

银行作为我国权力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它的角色实际上一直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

首先是金融总量的调控工具。

但是,当国有企业经过20年时间的改革探索,已经逐步实现改制后,国有银行的改革问题成为学术界、改革的决策者关注的焦点。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的金融结构由过去单一的计划性的金融体系演变为正规金融体系和非正规金融体系[由于过去20多年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自动生成的还没有被现行法律认可的金融体系]构成。

而在正规的金融体系中,四大国有银行掌握了70%以上的金融资源,国有商业银行支配了绝大部分的信贷资金供给。

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已经逐步成熟的今天,这种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金融机构存在着以下三点问题:

1)产权关系不清,治理结构缺失。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虽说是国家所有,但是其内部的所有者缺位和所有权管理缺失问题十分突出。

长期以来,尽管商业银行法已将银行规定为企业,但是在思想上和实践中政府却一直把国有银行当作行政机关对待,致使其不仅缺乏严格的董事会制度,甚至连银行行长的任免亦缺少规范的委托代理程序。

改革开放以后,四大银行承继了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的垄断性和低效率。

虽然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我国应经陆续设立了10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90余家城市商业银行。

但是,银行组织体系仍然严重畸形,垄断局面并没有打破。

2)不良资产与人员冗余。

毋庸讳言,国有银行20%左右的不良资产难以在短期内解决,每家银行几十万的员工也难以裁减。

巨额贷款的投放转而变成不良资产的股权,最后选择退出。

这正是国有银行业不良资产形成的一般过程。

虽然这些年来,这四家银行加大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并且用它们的经营利润来消化历史包袱但是,从背景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银行是在将大量资金投资房地产业——一种具有高开发风险的行业来冒险。

一旦房贷泡沫出现并增加,后果就是不良资产越积越多。

庞大的机构与员工数量是国有银行的另一隐患,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与其公平竞争的法则不能相容的。

员工数量的冗余已经成为了国有银行现在进行现代化改革时背上的一个大包袱。

如不加以彻底的改进,企盼国有银行现代化就只能是一个梦想。

3)低下的资本充足水平与相对落后的金融科技水平和金融产品。

科斯定理认为:

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上看是无关紧要的,只要这些权利能自由交换。

在人民币尚不能在市场上自由兑换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法则就使得银行有很“充分”的权力“利用”手中的货币。

但是目前中国的国有银行改革外部条件就是资本充足水平不够以及推出的金融项目落后。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国家的保护伞下,银行缺乏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和本土竞争力而形成的。

一点建议:

i.国有银行的所有者缺位和所有权管理缺失,是使其经营目标多元化、经营行为政府化,始终不能真正商业化、市场化的根本原因。

也是银行改革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尽快在市场意识上树立起银行的本质是企业的概念,运用先进企业的管理方法,使其市场自由化,减少政策的干预,把目标应该放在长期和远期。

商业化经营银行,运用企业的“法人代理制度”进行银行的管理。

ii.根据我国第二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广义货币乘数计算,上调一个百分点银行准备金率将冻结商业银行1500亿元的超额储备金,在理论上将使货币供应量减少7000亿元。

从表面看,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得商业银行减少增加不良资产的风险,一方面又可以给今年经济的“过热”降降温。

但可以清楚地见到,央行的这次动用最强力有效的货币工具来宏观调控货币市场,给我国的金融市场带来了明显的冲击。

但是即使准备金率上调了1%,商业银行每年仍然有1%的贷款余额空间。

所以在不良资产的处置仍是个头疼问题的时候,我觉得还要充分的利用手中可以利用的一切,在处理不良资产的问题上,加大力度;再次剥离和转移部分或全部不良资产是大势所趋。

1998年我国成立了4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

但是本来应该是银行所具有的某些权力却移交给了资产管理公司,比如将一些拥有的资产按市价打折处理的权利。

如果银行直接参与进行处理,就会节省许多交易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销。

我认为要在短期内处理好不良资产的问题,银行需要更多更好的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

作为政府政策上要再放宽一些,只有“自由”了,才能使企业更好的在市场中存活。

iii.按照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标准,加快从资本结构、治理体系、组织结构、业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变革。

迅速补充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

并巨量的增加科技投入和产品的创新的研发投入。

上市,是加快推进银行改革的捷径。

只有尽快地使银行改革脱离或减少政策的影响,银行的市场性才会充分的体现。

股民“输血”给商业银行,不仅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还可以更加完善银行的内部治理结构。

针对上述建议,我认为国有独资银行的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它需要一个内部条件也需要外部的条件,但首先重点是依靠它内部的改造。

只有从根本上要早日建立起现代化的银行,引进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与国有银行改革

a)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

从其英文原意,更为严谨的用语应是“公司治理结构”或“公司治理”,是如何安排现代企业的管理者与所有者权利的分离的一种制度。

究其根源来讲,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每个企业所有者人数的增加,所有者直接管理企业成为一种成本高昂的行为;同时由于个体之间存在着能力的差异,所有者未必是合格的企业家。

因此从市场上选择一个善于经营的人代表所有者管理企业就是理性的选择,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分离。

但是,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所处位置不同带来他们的效用函数也不同,即在他们都是理性人的基础上,他们之间潜在存在着激励不相容。

所有者对于经营者的个人的才能、自身知识、努力程度等个人信息获得的不完整性;而经营者在行使管理职能时又具有偷懒行为与机会主义的可能性,因而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定会有一个约束——激励机制成本的问题,即委托——代理之间的矛盾。

为了使代理成本最小化,提高企业的效率,就必须设计一种制度来解决这种矛盾,这种制度就是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通过决策者之间相互制约,消除单个决策者的决策缺陷,最终使决策达到最优。

b)国有银行改革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可能性

I.一个简单函数证明

  一个机构或个人拥有另一机构或个人的股份达到或超过某一界限时,拥有方将会全力以赴的为被拥有方工作,无论其控股与否,其工作的努力程度将不会因其股份额的增加而增加。

其假设条件是:

机构或个人的能力是有限度的:

就个人来讲,它取决于个人的智商和情商,以及他的与社会的融合程度;即适应力;就机构而言,它涉及这个机构的治理体系、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程度。

个人或是机构是不可能永远努力的去工作。

按照上述分析,建立如下的函数模型来说明委托——代理模型中的行为人的努力选择程度:

  e=g(c、s、f、d)

  其中:

e表示行为人工作的努力程度  c表示行为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s表示行为人拥有的股权份数f表示行为人的自身因素d表示随机干扰因素

在该表达式中,c、f是由行为人的自身因素引起或由自身因素而决定的,可以在市场中逐渐形成。

d是随机变量,非人为可以控制。

所以,从模型中可以看出,在行为人追求自己效用函数最大化过程中努力选择的时候,唯一能对其产生影响的就是他的财富,即他拥有的股权份额。

可以肯定的是,行为人一开始努力工作的程度会随着其拥有资产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但是当行为人的财富可以达到一个足以使他去选择最努力工作的数量时候,再增加其拥有的财富数量对其进行的激励将是无效的。

II.国有商业银行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可能性:

如果上述的命题成立,我们就可以得出:

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是要求能尽其最大努力为企业谋发展的股东控制并管理企业,而并不一定要求掌握股权最多的股东来控制企业。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建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我们无法证明拥有股权最多的股东与行为最努力的股东是不是同一行为人。

因此,由最大股东来控制企业是名正言顺、理所应当的。

但是,我们可以证明在由国家控制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其所有者——国家并不可能尽其最大的努力去经营银行,至少从政策和制度上就无法保证。

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得出国有银行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是在保证满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寻求着一种机制,限制国家对银行的正常经营的干预,使那些能尽自己最大努力的经营者控制和管理银行,在银行内部形成一种符合法人治理结构内在要求的决策和管理体制。

国有银行与法人治理结构是可以融合的。

c)国有银行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方法的初探

I.国家可以逐步使有条件的国有银行股份制,进而上市,以市场的手段让国外的或者是管理水平先进的现代银行和金融机构来参与国有银行的管理与经营。

这样一来,在银行内部就形成了几股竞争的力量,他们的目标就是满足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他们可以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共谋发展;可以更好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II.慢慢放弃国家在国有银行中的政策性的力量,放自主权给银行。

当然,在保证自己在“特殊的时候”可以拿回的权利。

正如上文提出的,银行的政策影响重大,而国家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下并不能保证一定能使其政策的正确性。

在国有银行“一家当官”的局面下,改革的根本,是要在竞争中‘优胜劣汰’,让经营者在以盈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做出科学的决策。

然而,国家还要有‘保留权利’,以防止在“特殊的时候”能够以保护国家利益为重。

III.真实地披露信息,继续增强透明度的建设。

我的观点是建立起有效的监管金融机构的部门。

谁来监管金融控股集团已经成为了我国现阶段金融市场上的一件重要事情。

应成立一个专门对政府负责,只负责监管银行的部门,可以考虑从政策上给与一定的权力来使监管部门有充分的时间和办法去监督银行,但是给与的权力一定要适当。

这样一来,就会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还会及时地预期一些“特殊的情况”来保证银行部门的效率。

IV.完善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的发展需要各类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既需要金融机构、企业,也需要社团基金及个人,以保证需求的多样性和货币市场的交投活跃。

我国的货币市场虽然发展也很快,但相对于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而言,其发展是滞后的,货币市场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相当有限。

而完善货币市场可以使货币自由化程度提高,早日使人民币在市场上能够自由交换。

这对银行在行使其货币职能客观上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已经可以看到我国正致力于这方面的努力,比如加快建立货币基金。

对于国有银行发展的前景,我们既不用悲观,也不可盲目乐观。

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分析清楚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环境,制定有效的改革和发展战略。

只有这样,国有银行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探索自己的改革之路才能够稳健,才能做到方向正确、措施得当、步骤有序,才能获得新生。

  关于国有企业

从背景数据中可以知道,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重要的联系,有很大一部分银行的不良资产就是因为国家的政策而贷给了一些偿还能力差的国有企业,造成不良资产沉积。

所以,在解决国有银行的改革与国有企业的发展创新的问题上,两者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在论述国有企业之前,首先确定一下本文中企业的含义。

一、企业的含义:

从交易成本上来看:

企业的本质是企业作为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的一种代替。

导致交易成本在市场和企业之间的不相同的主要因素是信息的不对称性,契约的任何一方都会努力去收集和获取自己所不掌握的信息。

可以想象,在市场交易条件下,这样的成本是很高的,因此,企业就作为一种可以抵消一部分的交易成本的组织形式出现了。

二、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指依照出资比例,国家因为占有相对股权而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组织,是建立在国有产权基础上的企业。

由于国有企业的这种特殊产权制度设计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国有企业至少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难以解决:

1)目标的不确定性。

企业的本质是节约交易成本,追求最大的利润。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需求是不确定的。

但是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目标却是兼顾着政治和经济。

一方面要盈利,一方面还要对社会有所‘补偿’。

比如缓解社会失业压力,增加就业人口,调整产业结构,满足一些社会福利等。

这些都与市场经济是矛盾的。

如何协调满足国家和盈利的目标将是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2)政策的影响。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本身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

在市场中,企业的自负盈亏成为国企的又一难题,在满足了国家的政治目的后留给国企的问题就是能否自身担负起自己留下的漏洞,如果是国家的投入填补,必然会使企业的经营者在市场经济中失去主动竞争的机会。

而且政府或是其他行政机关的政策直接影响着他们的自身利益。

当政府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冲突时,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便会被打破。

如果让企业个人去承担政策留下的后果,那也是不可行的。

因为就中国的现行体制,公民如果成为一个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在这个过程中就要满足很多的限制政策,换言之,要经历一个政治和经济的双重过程。

3)信息的不完全。

作为股份制企业,现行的国有制企业制度不能使企业的股东获得充分的,全面的信息。

这样企业里本身存在的契约关系之间的信息不完全性就会充分暴露出来。

4)谁来监管国有资产的管理者,——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的领导者都是政府的人员。

在他们明显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他们是否会努力的为企业工作?

5)上述问题在国企表现出来就是大量的不良资产堆积,资本组成,组织结构,治理体系,业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混乱,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

对以上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

大中型的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以及业务系统上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们也可以推出:

解决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要与国有银行的改革创新有很多相近之处。

所以上文的关于解决国有银行的一些方法也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概不赘述。

本文只就关于应该利用民营经济来拉动一些经营比较落后的国有企业进步作一下探讨:

三、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融合

a)可行性

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个坚持”和“两个毫不动摇”再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贡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条件。

前面的数据充分表明,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其经济地位日益突出。

而随着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全面展开,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将越来越好。

但是,我们在实践中仍然可以看出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金融业的支持是非常少的,因为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为了满足其社会效益而投给了国有企业,如果民营企业介入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说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它既解决了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又解决了国有企业中上面出现的种种弊端。

b)纳什均衡

对于国家看待民营企业应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态度,我们可以作出如下的市场进入博弈:

假设有两个企业,一个是已在市场上的垄断企业,一个是想进入的企业,在位者想要阻挠进入者进入以保护其垄断地位,它有两种可选择的战略:

默许或斗争。

进入这也有两种战略:

进入或不进入。

假定进入前垄断利润是500,进入后利润合为300,进入成本为30,各种战略组合如图所示:

在位者

默许斗争

进入120,150-30,0

不进入0,5000,500

进入者

该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

注意尽管进入者不进入时,默许与斗争对在位者是一样的,但只有在在位者选择斗争时,不进入才是进入者的最优选择,所以不是纳什均衡。

如果我们将上述博弈均衡看成是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如果进入者真的进入,那我们就剔除了在位者的斗争这种威胁,因为在位者的最优选择是默许。

故市场进入博弈中,是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政府对待民企融入国企的态度,那就是“默许”如果考虑到中国国有企业的现状,我觉得政府的态度就应该是鼓励。

一点建议:

i.要对民营企业给与充分的信任。

中国的现状是还有很多人对民营企业存在着一些偏见和误会。

而民营企业却是想依靠着政府建立起自己的“本土优势”。

我们看到的是许多经济领域都限制着民营企业的进入,很多政策还没有跟上民营企业的改革步伐。

比如环境污染的领域,虽然理论上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但是观念上不允许。

ii.政府在对待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上,不要做“口头承诺”。

要以民营企业的利益为重。

有的民企在兼并国企过程中,在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的条件下,政府已承诺的政策无法兑现,造成了民营企业的困境,给很多的想兼并国企的民营企业以很大顾虑。

iii.降低民企参与国企改革的门槛。

简化民企参与国企改革的具体手续,部门关卡。

iv.在不良资产的问题上,在民企参与国企改革之前形成的应由国家负责剥离,不应让它们成为民企的新包袱。

这样,才能使民企参与国企后发展迅速,也会迅速的

v.盘活原来国企的优良资产,为社会做出贡献。

要保证民企充分的资金来源。

民企参与国企的目的大部分是要消化国企原有的债务和下岗职工问题,如果国企的债务太大,会给入主后的民企资金方面带来太大压力。

这方面我国应制订相应的政策,给民企向各大银行贷款创造必要的条件。

比如可以制定四大国有银行增加民营企业贷款的政策。

小结

综上所述,中国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创新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

国有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发展对中国的发展影响深远,虽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已初见成效,但从本文上述分析中,国有银行的现行存在的约束——激励机制问题仍十分严重。

其从根本上改良其内部治理结构势在必行。

通过本文分析,国有银行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是可能与必要的。

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入,一方面可以解决其自身的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一方面还可以通过贷款给民营企业,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

本文还就法人治理结构如何进入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论证。

在本文的后半部,本人论证了民企参与国企改革的必要性和国家应该创造的外部条件。

指出在理想状态下,只有国家撤出其在国企中的控制权,才能使民企能优化国企。

但是,上面的论述并不是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充分条件,而只是必要条件。

国有银行与企业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取得改革的成功,在内部治理机制完善的基础上还要加强与世界的合作,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①以上部分数据摘自《经济观察报》

②约翰•伊特韦尔等编: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992年版

③高鸿业:

《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④张维迎:

《现代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⑤陈阳:

《中国企业经营与博弈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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