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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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六、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九、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十、安全例会制度

十一、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十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十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十四、劳动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

十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制度

34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

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6、季节性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进行,其中: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7、节假日检查:

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厂内的一切物资及活动安全。

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库房及厂内物资的存储状态。

8、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内容包括:

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9、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隐患整改制度》执行整改。

二、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要限期整改。

5、对有毒、有害、强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采用密闭和隔离操作。

6、对散发出的尘毒有害物质要加强通排风,并尽可能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

7、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8、对可能生产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和管理,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9、对各种通风、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准停用、挪用或拆除。

10、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

1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工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1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1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和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对患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

1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思想建设的—项重要工作。

安全教育能提高领导和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广大职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了解预防事故的基本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

1、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领导和职工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认识上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与促进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发展的关系,奠定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2、劳动纪律教育

使干部和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

3、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

对各级领导和职工进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教育,是企业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

提高领导和职工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全面地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4、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1)企业的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生产技术过程;

(2)作业相适应的各种机构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知识;

(3)在生产中积累的生产操作技能和经验。

5、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

(1)生产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有关电器设备、起重机械的安全知识;

(3)防火、防爆、防毒等方面的知识;

(4)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有关常识。

6、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特殊工种、少数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技术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7、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典型经验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经验进行教育,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特点,安全生产工作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积累了不少实现生产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措施和新工艺、新技术等成果,可以比照先进找差距,具有指导意义;

(2)事故教训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事故教训进行教育,使各级领导和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检查各自岗位上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8、各级安全教育

对新职工由安全部门对其进行初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等;

(2)企业的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3)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及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常识等。

9、现场岗位教育

主要内容:

(1)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责任制范围;

(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岗位发生的事故及其教训;

(5)本岗位劳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0、经常性教育

使广大企业职工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必须结合生产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安全部门召开安全例会;

(2)生产或检修作业前进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专题安全技术知识讲座;

(4)安全部门、安全员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5)利用班前班后会议进行一两条安全知识教育;

(6)安全部门利用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展览、放映安全生产录像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操作者,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需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

(2)其教学大纲、教材和考试题应由劳动部门组织编写,安全教育结束后,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已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每隔二年复审一次。

复审内容;安全技术理论,近两年有关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采用的家全技术要求:

是否有安全操作或违章作业的典型经验教训。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将工伤事故分为16类)

1、物体打击 包括落物、滚石、碎裂、崩块、砸伤等。

2、车辆伤害 包括挤压、碰撞、倾覆等。

3、机械伤害 包括绞、辗、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 包括绞车设备运行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包括办公、生活区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坠地和坠入坑内。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筑物倒塌。

11、片帮露天采场、开拓堑沟等处的片帮。

12、透水包括各种地表水地下水浸灌。

13、放炮包括放炮飞石击伤。

14、炸药爆炸。

15、中毒和窒息包括炮烟中一氧化碳、氮化物等中毒和缺氧。

16、其它伤害包括扭伤、跌伤、冻伤和野兽咬伤等。

(三)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和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和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事故报告内容

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简要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及受伤害人员情况(姓名、年龄、性别、工种、工龄、文化程度、伤害程度等)。

3、事故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事故处理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分级管辖的原则。

(五)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巴州地区、和静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巴州地区、和静县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和静县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本矿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如和静县人民政府委托矿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矿事故调查小组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线索;搜集证人证言,了解事故发生前后过程,工作状态及与事故有关的事件;对现场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等。

6、整理和分析事故调查材料,确定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根据调查材料认定的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析事故责任,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7、形成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故单位和地点简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事故防范措施,并附技术鉴定、证人证言等材料。

(六)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七)事故责任分析

1、当事人责任分析

(1)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如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设备造成的事故;

(2)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如发现险情既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的事故;

(3)违反制度和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如发生事故不报告或故意拖延报告。

2、领导责任分析

(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法规的指示、命令、决定和规章制度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职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而造成事故的;

(3)设备缺陷或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而造成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或安全装置不齐全造成事故的;

(5)没有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造成事故的;

(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和削减安全、卫生设施造成事故的;

(7)发现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或事故后仍未采取防范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事故统计分析

(1)统计内容:

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2)主要分析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种、行业、类别、文化程度、年龄段和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管理原因、找出多发事故的出现规律,制订针对性措施加以预防。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3、对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主管部门。

4、对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事故、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对存在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6、对企业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教育和训练。

7、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确认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8、应在规定期限内,对已辩识和评价,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

9、对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建档、备案。

10、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必须由进行过专业培训人员组成。

11、对企业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教育和培训。

12、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1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监控。

14、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的选用,设施、设计、建造、运行、维修以及有计划有时间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设备,什么水平、什么时间、职责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15、研究和制造行业指点重大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如安全工程措施、事故检测、预警系统、风险评价方法等),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

六、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

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修、会排除故障)。

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

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完好率及利用率。

2、设备维护要点

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2)设备维护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

3)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定人、定机、定质、定量、定时)。

4)无固定人员操作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段长安排专人维护保养。

5)大、中型设备在维护保养的同时,要设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时间、人员、使用备件等等)。

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档案员要认真负责,树立“团结、自强、唯实、奉献”的企业精神。

2、各种技术资料要完整、规范,包括设计、施工、生产现状的图纸、文件、报告及相关资料。

3、建立健全个人安全档案、安全教育和培训原始记录。

3、各级的安全检查记录,要整理归档。

4、如确需复制、带出、上报、宣传、公开的各类保密材料、图纸、数据、信息、方案、决策等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5、各有关人员要加强对重要资料的存放,建立严格的借阅管理制度及防潮、防火、防盗制度。

6、建立健全各种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特种设备明细台帐,以及使用、维护档案和法定检测档案。

并定期收集主要设备的检修及维护记录。

7、对有重大危险隐患的场所如炸药库、雷管库等要收集原始的领退手续和运行使用记录。

9、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要全面收集,包括落实情况。

10、收集劳动保护用品的收放、佩戴和使用情况的原始记录。

11、要有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记录。

12、对各类事故隐患要有登记、整改和处理档案,并有切实可行的监控和预防措施。

14、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习情况要整理归档。

15、安全投入的提取、使用情况要按年度整理归档。

16、建立、健全职业病检查记录,完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17、档案资料要保证全面、真实、准确,并由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能够真实反映当时实际情况。

18、对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等档案资料应全面、详尽。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名目清晰,同时根据不同种类的档案制定存档时间,过期档案应报请相关负责人进行销毁处理。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单位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中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2、对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并完成生产任务的,在年终给以表彰、奖励。

3、任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应给以经济、行政处分。

4、违反安全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九、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员及职工代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往生产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根据评估结果共同制定。

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在制定过程中,总经理、矿长、副矿长、安全员及职工代表要随时与广大职工进行沟通,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切实可行,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3、安全生产目标每年更新一次,并由总经理、矿长、副矿长、安全员及职工代表对上一年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回顾和评价,制定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每年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由总经理以文件形式签发,并组织专人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一同下发到各级管理层和广大职工。

5、每年12月底对签发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监测,由总经理为组长,矿长为副组长,各管理层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总经理负责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及技术资料。

①人力:

由总经理抽调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②财力:

从每一年的活动经费中扣除。

③物力:

采区内办公场所。

④技术资料:

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员等负责相关技术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监测系统的起草、拟定、审核等。

7、在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和更新。

8、矿长不定期应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进行调查和指导、解释。

9、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十、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安全管理科须定期举行安全例会活动。

2、会上传达公司近期阶段性安全工作或事故事件的分析。

3、各职能部室或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的交流和沟通及对下一部工作的打算和设想。

4、公司安全例会可以采取调度会、经济分析会或职工大会等不同形式开展。

5、所有例会必须形成正规的文字材料,以安全例会记录体现。

各基层单位及部室也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例会制度。

6、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审查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作计划,检查“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

7、研究防止职业中毒等职业病的预防措施。

8、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一、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公司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专项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科研方面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安全费用提取

(1)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提取安全费用。

(2)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3%(根据实际情况定),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负责每月月初向安环部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监部长负责人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4)安全管理科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帐,并同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5、使用流程

(1)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至安全科,主管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召集总工程师、安全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2)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

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安环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由各部门、施工班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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