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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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doc

5.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现金的管理。

3.0职责

3.1出纳员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财务经理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1现金收支与记帐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

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购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

所有收入全部及时入帐,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

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支过银行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核对相付,做到日清月结。

严禁以“白条”低库或挪用现金。

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经理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国务院第12号令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现金收入的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费;

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违约金;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原始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4.2.3凡是收取的款项应于当日下午3时前点清并填写《收款清单》,清单内容包括:

收款日期、款项来源、单据号码、单据张数、金额、签收人等。

4.2.4出纳员应在每日下午4时30分前,将当日所受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

4.2.5如特殊原因不能当日送存的,必须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于次日上午送存开户银行,并将《银行存款回单》送交财务部会计。

4.2.6财务部会计根据《收款清单》和《银行存款回单》,经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帐簿;如经核对存有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查核并将查核结果上报财务部经理。

4.3 现金支付管理

4.3.1 现金支付的范围:

a) 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向职工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如退职金、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c)对城乡居民个人或不能转帐支付的集体劳动报酬;

d)向城乡居民个人采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

e)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f)支付转帐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物质;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 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经理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单,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先向财务部经理提交申请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

c)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还,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会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加盖“付讫”戳记,并及时送财务部会计进行检查、等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有财务部经理事先报经开户银行批准;

4.4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10000元),不得超限额保留库存现金。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公司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加盖印鉴章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因经营状况变化,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财务部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调整库存现金限额。

4.4.5出纳员应根据当天的收支凭据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4.4.6每日下班前出纳员应监察现今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验查无误,经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进行相关处理。

4.4.7出纳员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箱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现金资料的保管

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财务部会计根据《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后,加密的财务部作长期保存。

4.6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记录

《收款清单》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6.4《外币资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略)

收款清单

日期:

NO:

款项名称

金额

单据号码

张数

签收

会计:

出纳: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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