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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完整版

HENsystemofficeroom【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康佳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西安XX实业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掌握和控制人力资源配置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的管理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适当从紧、兼顾储备”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四条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则不得与总公司原则相冲突,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公司实行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定期申报和审批制度。

第六条各公司(或部门)须在组建成立后,及时设置本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并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设定,并制定人员岗位说明书。

第七条新组建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设置方案,应报送总公司综合办公室,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填写《项目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及人员编制审批表》,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公司董事长审批。

经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送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各公司(部门)须根据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人员流动及岗位职能变更等情况,制订年度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并填报年度《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

第九条各公司(部门)填报的年度《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须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总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十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须对各公司(部门)的《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进行统一汇总、核定和统筹调控,并与各公司(部门)充分沟通后,提出意见,经总公司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一条各公司(部门)在审定的编制范围内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应监督各公司(部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人力资源编制。

各公司(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编制的,填写《人员编制调整审批表》,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人力资源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应通过不定期调查走访和定期报表的形式,及时了解各公司(部门)人力资源编制规划执行情况,具体按《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监督执行,如遇调整、修改,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有的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

(年度)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单位(部门)

负责人

人力资源现状

序号

职位或部门名称

计划人数

现人数

差异数

1

2

3

4

5

6

7

8

合计

说明

本年度人力资源需求

序号

职位或部门名称

需求人数

需求时间

序号

职位或部门名称

需求人数

需求时间

1

5

2

6

3

7

4

8

合计需求

(人)

招聘办法

及说明

制表人:

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

xx岗位工作说明书

一、岗位标识信息

岗位名称:

xx隶属部门:

xx

岗位编码:

直接上级:

xx

工资等级:

直接下级:

xx

可轮换岗位:

无晋升空间:

二、岗位工作概述

xx

三、工作职责与任务

主责:

(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次则:

(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辅则:

(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工作绩效标准

(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岗位工作关系

(一)内部关系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外部关系

六、岗位工作权限

(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七、岗位工作时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八、岗位工作环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九、知识及教育水平要求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岗位技能要求

(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一、工作经验要求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二、其他素质要求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人员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四条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则不得与总公司原则相冲突,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五条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公司或(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

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

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各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各综管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批准后由所在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

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对外招聘可通过人员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

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

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招聘计划获准后,统一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通过媒介、人员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再下分各公司(单位)实施招聘。

第八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

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各综合办公室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各综合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

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十一条对于笔试合格者,各综合办公室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综管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

对于笔试不合格者,各综合办公室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各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总公司综管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

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根据面试结果,各综合办公室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办公室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员信息库。

第十四条各综合办公室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

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综管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人员录用

第十七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录用,报总公司董事长审批;

2.各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总公司常务审批;

3.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人员的录用,由所在公司负责人审批,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对拟录用的人员,各综合办公室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

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

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各综合办公室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试用期内,各综合办公室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

原则上,各综合办公室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各综合办公室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各综合办公室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

批准后,由各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各综合办公室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各综合办公室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监督执行,如遇调整、修改,另行通知。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有的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

填报单位(部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新增需求岗位及要求

序号

需求岗位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性别

要求

其他要求与说明

新增需求原因

需求单位(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综合办公室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人事

分管

领导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审批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录用通知书

(先生/小姐):

您好!

恭喜您成为西安XX(集团)有限公司中的一员!

现将您入职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试用期部门:

试用期岗位:

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内不享受奖金)

试用期为个月。

试用期转正原则:

公司实行新员工试用政策,试用期结束后,将由用人部门和综合办公室共同进行考核评定,若考核不合格或尚不足以证明胜任岗位要求,则可能终止试用或延长试用期。

若您能顺利通过试用期,您的薪酬包括年薪、奖金和福利三部分。

公司将根据您试用期的表现以及各方面能力的综合评价,并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同类岗位定级情况确定您的薪酬。

若对上述内容确认无异议,请于年月日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来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5、一寸证件照三张。

再次热忱欢迎您的加盟!

预祝您在公司工作愉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西安XX(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为确保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招聘管理,把好人员筛选关,确保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则不得与总公司原则相冲突,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二章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四条各综合办公室须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

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第五条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

应聘人员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的,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第六条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一)身份核查。

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联系所在街道或派出所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二)学历及相关证书核查。

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三)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

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四)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

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综合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应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八条在本办法第六条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项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九条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十条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各综合办公室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

各综合办公室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在《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十一条各综合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

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监督执行,如遇调整、修改,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有的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记录

应聘人员姓名:

应聘岗位:

序号

内容

核查结果

特别说明

1

身份

□身份核实无误

□身份有误(详见特别说明)

2

学历及

相关证书

□学历及证书核实无误

□学历及证书有误

(详见特别说明)

3

工作经历

及离职原因

□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实无误

□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有误

(详见特别说明)

4

品行及

工作表现

□口碑很好□口碑较好

□褒贬不一□口碑较差

(详见特别说明)

5

其他

核查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确保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四条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则不得与总公司原则相冲突,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二章条件与审批

第五条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包括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临时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与正式录用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新录用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不能出具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的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签订《员工内部聘用劳动合同》。

第七条在员工办理录用审批后,公司根据不同职级与员工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为:

(一)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

3年;

(二)主管至部门经理层面:

2年

(三)主管以下层面:

1年;

(四)试用期员工:

原则上为3至6个月;

(五)临时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综合办公室与被聘用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须提交政府劳动部门鉴证。

鉴证后的正式劳动合同一式3份,公司持1份,员工本人持2份(其中1份由综合办公室代存入正式人事档案)。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依据《西安市劳动合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责任与续签

第十条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保留追究违约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一)员工擅自解除合同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公司辞退员工,应按规定给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违反劳动安全保护规定,以至发生事故,损害员工利益的,应视情况给予员工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综合办公室应在合同到期40天前将合同到期人员名单提交用人部门负责人,然后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并在10天内与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并办理续签合同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临时工及临时特聘人员,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若综合办公室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不再续签合同的,由综合办公室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经公司批准确定不再续签的,由综合办公室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十六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与公司终止合同关系,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合同期满续签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所在单位/部门

岗位

原合同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类型:

□正式□临时□)

员工本人续签意愿

本人经慎重考虑,现就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表达如下意愿:

□愿意,续签年限按公司规定执行□不愿意

签名:

年月日

用人部门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综合办公室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综管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审批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掌握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总体人力资源状况并实施监控,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为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统计方式与内容

第四条人力资源统计主要以定期统计报表和不定期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各项目公司按月度、季度、全年三个时段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送人力资源统计信息。

第六条月度人力资源统计包括当前人力资源基本情况、人力资源变动信息等内容,变动信息包括当月新增、转正、晋升、减少、调动、降职等,具体详见《公司员工基本情况表》、《公司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和《公司员工变动情况统计表》。

月度报表的上报时间为每月3日之前。

第七条季度人力资源统计内容除按月度统计内容上报报表外,还须填写人力资源情况季度分析报告。

季度报表的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之前。

第八条年度人力资源统计内容除月度和季度的统计内容外,还包括年度考核结果、人力资源成本支出情况等统计内容,并填写《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和《人力资源成本支出统计表》,于每年1月15日前上报。

第九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视工作需要,可进行临时性统计及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人力资源相关信息。

第十条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前须经所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定。

第三章分析与运用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应对统计报表加以分析,及时了解各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岗位配置、人员结构及人力资源流动的合理性等,全面掌握当前公司的人员基本情况和需求情况,对以往人力资源规划进行检测、评估,对人力资源激励及培训开发机制进行分析、评估和改进,为改进和完善人员招录、培训开发、激励及薪酬等体制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每季度应向公司领导提供人力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全面反映公司人力资源整体状况,总结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供公司领导决策参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员信息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人事档案和人员信息库的管理,确保公司人员信息库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及时性,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人事档案及人员信息库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在公司指定人员交流中心托管。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所有员工建立内部临时人事档案,临时人事档案应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员工录用审批表、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转正审批表;考核材料、考勤记录、培训记录、奖惩记录、职务任免文件等。

第六条临时人事档案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并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对员工的临时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删除或销毁,应注意保密,并根据临时档案内容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向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补充材料,以确保员工正式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有关单位、部门或人员因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时,应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负责承办。

如需借离档案,须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离职员工的临时人事档案资料原则上不退还员工本人,由综合办公室存放,以备查询。

第十条人事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离职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转至浙江省人员交流中心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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