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框架钢柱混凝土浇筑作业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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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框架钢柱混凝土浇筑作业指导
水泥厂框架钢柱混凝土浇筑作业指导
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工程的施工。
2.施工准备
2.1材料
2.1.1水泥:
一般采用不低于425#硅酸盐水泥或425#矿渣水泥。
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及进场后复试试验报告。
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或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时,在使用前应进行复试,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不同牌号、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要分别堆放,不得混合使用。
2.1.2砂
2.1.2.1配置混凝土时宜优先用中砂,细度模数3.0~2.3。
2.1.2.2砂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50204-2002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要求。
砂中含泥量应符合下列表的规定
砂中含泥量限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或等于C30
小于C30
含泥量(按重计%)
≤3.0
≤5.0
2.1.2.3砂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下列表的规定
砂中的泥块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或等于C30
小于C30
含泥量(按重计%)
≤1.0
≤2.0
2.1.3碎石:
粗细颗料之间有适当的级配,现场搅拌单粒级20~40mm,最大40mm粒径,搅拌站石子粒径5~25mm,最大25mm粒径。
2.1.3.1碎石的含泥量规定
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或等于C30
小于C30
含泥量(按重计%)
≤1.0
≤2.0
2.1.3.2碎石的泥块含量的规定
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或等于C30
小于C30
泥块含泥量(按重计%)
≤0.5
≤0.5
2.1.3.3针、片状颗粒含量的规定
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或等于C30
小于C30
针片状含泥量(按重计%)
≤15
≤25
一般宜选用较大的颗粒,但最大颗粒的尺寸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
凡混凝土板厚度为100mm和小于100mm时,可允许采用一部分最大粒径达1/2板后的石子,但其数量不得超过25%。
2.1.4水:
凡一般饮用的自来水及洁净的天然水均可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要求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脂、糖类等,污水、工业废水及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许使用。
不得使用海水拌制混凝土。
2.1.5掺合料:
粉煤灰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方可使用。
2.1.6混凝土外加剂:
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膨胀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复试报告,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2机具
混凝土搅拌机、磅秤、混凝土运输车、插入式振捣器、平板式振捣器、混凝土泵及导管、吊斗、串筒、溜槽、铁锨、木抹子、胶皮管、水桶、铁盘、外加剂稀释容器、水勺、比重计。
2.3人员
一般要求2~3名4级混凝土工以上的技术工人带领操作。
2.4作业条件
2.4.1根据工程对象、结构特点、结构具体条件,制定混凝土灌筑的施工方案,工长根据模板、钢筋、预埋件及管线安装完毕,经检查合格,预检手续,工长依据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
2.4.2原材料符合要求后,试验室下达配合比通知单,并在搅拌机旁悬挂计量牌,检查磅秤是否灵活准确,并按配合比规定的每盘各种材料用量及小车自重,分别将各个磅秤标量固定,当配合比调整时,磅秤另行标量固定。
2.4.3检查搅拌机、振捣器是否运转正常、性能良好。
2.4.4脚手架搭设齐全,并合乎安全操作规程。
2.4.5模板经检查标高、位置及截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稳定、支撑和模板牢固可靠,模板的缝隙已嵌堵严密。
模板内的一切杂物清理干净,并已浇水湿润,无积水现象。
2.4.6钢筋、预埋件、预留孔及水电管线经检查无误并已办完隐、预检查验收手续,钢筋垫块已垫好。
2.4.7根据气象预报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尤其是雨季和冬季,做好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混凝土连续灌筑,确保工程质量。
冬季做好保温措施。
3.施工工艺及技术要点
3.1施工工艺:
机具准备→原材料准备→配比设计→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灌→养护
3.2技术要点:
3.2.1按配合比计量。
3.2.2搅拌时间及水灰比控制。
3.2.3运输时间控制。
3.2.4浇筑与振捣。
3.2.5施工缝。
4.操作工艺
4.1混凝土的搅拌
4.1.1搅拌混凝土前,搅拌机应先加水空转数分钟,然后将积水倒净,使搅拌筒充分湿润,搅拌第一盘时,应考虑搅拌筒壁上砂浆损失,石子用量应按配合比减半。
4.1.2严格控制水灰比,搅拌机上的自动给水装置必须保持性能良好,供水量准确;如用人工加水时,要在固定的容器上画出所需的计量标志。
砂、石要按规定测定含水率,雨季施工要增加测定次数,根据测定的结果,随时调整用水量。
未经试验人员的同意,不得任意加减用水量,要经常测定坍落度,如坍落度与原规定不符时,应予调整配合比。
当用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一般板、石、柱等坍落度为3~5cm,薄壁、细柱等坍落度为5~7cm,配筋特密结构的坍落度为5~9cm,同时应按规定留置试块。
4.1.3严格掌握配合比,在上料时各种材料必须车车过磅,精确计量。
4.1.4装料时,通常是按先石子后水泥,最后砂的顺序,如掺入的外加剂应按规定量取已调成的溶液同拌合水加入搅拌机中拌合,搅拌机每次装料数量不得超过搅拌筒标准容量的10%。
4.1.5混凝土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
在搅拌机中搅拌时,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至混凝土由筒中开始卸料为止,其连续搅拌时间一般应按下表采用。
混凝土坍落度(cm)
搅拌机机型
搅拌机出料量(L)
<250
250~500
>500
≤3
自落式
90
120
150
强制式
60
90
120
>3
自落式
90
90
120
强制式
60
90
90
4.2混凝土的运输
4.2.1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要及时运到灌筑地点,中途不得停歇。
运输延续时间不宜超过下列规定,当混凝土的温度为20~30℃时,不超过1小时,当混凝土的温度为10~19℃时,不超过1.5小时,当混凝土的温度为5~9℃时,不超过2小时。
4.2.2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其匀质性,混凝土运至灌筑地点时,应具有规定的坍落度,如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灌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随意加水。
4.2.3运输车辆应不漏浆,并应经常清除车中粘附的和硬化的混凝土残渣,装车不宜过满,要低于车帮50~100mm,防止砂浆流失。
4.2.4在采用导管运送混凝土时,应先水泥浆通过导管,使其表面湿润,在间歇时间不能超过45分钟,应立即用压力水清除导管中残存的混凝土。
4.3混凝土的灌筑:
4.3.1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量大的工程以及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的重要部位,在灌筑混凝土时做好各种记录,施工中重大问题应有详细记录。
4.3.2多层框架灌筑混凝土时,应分层分段施工,水平方向宜以结构平面的伸缩线分段,垂直方向按结构层次分层。
4.3.3混凝土应分层灌筑,每灌筑层的厚度要根据振捣方法,结构的配筋情况而定,一般不得超过下列表规定的数值。
混凝土灌筑层的厚度
振实混凝土的方法
灌筑层的厚度(mm)
插入式振捣
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表面振动
200
人工捣固
a)在梁墙柱板结构
b)在配筋密列的结构
200
150
4.3.4灌筑混凝土时,混凝土应不产生离析现象,混凝土自高处倾落时,其自由倾落度不应超过2米,超过2米时,应沿串筒或溜槽下落。
4.3.5为了保证结构良好的整体性,灌筑混凝土时,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前将次层混凝土灌筑完毕。
间歇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2小时,如超过2小时,则应待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mm2时,才能允许继续灌筑。
4.3.6用振捣捣实混凝土时,不允许碰撞钢筋、模板、水电管线和预埋件。
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方法一种是垂直振捣,即振动棒与混凝土表面垂直;一种是斜向振捣,即振动棒与混凝土表面成40°~45°角。
操作时要快插慢拔,在振捣过程中,宜将振动棒上下略微抽动,以使上下振捣均匀密实。
在振捣上层混凝土时,应插入下一层混凝土中5cm左右,以消除层之间的接缝。
同时在振捣上层混凝土时,要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进行。
插点要排列均匀,可采用“行列式”或“交错式”的次序逐点移交,不应混乱,以免漏振,每次移动位置的距离应不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一般为30~40cm)的1.5倍。
要掌握好每一天插点的振捣的时间,过短不易捣实,过长可能引起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
一般每点振捣时间以20~30秒为宜,应视混凝土表面呈现水平,不再下沉,不再出现气泡,表面泛出灰浆为准。
平板式振捣器是放在混凝土表面上进行振捣,适用于振捣楼板,其有效振捣深度约20~30cm,对于过厚的混凝土须分层灌筑,分层振捣,每层厚度不宜超过20cm。
平板振捣器的移动方向应顺着电动机转动的方向慢慢向前移动。
振捣速度及遍数应根据混凝土的坍落度及灌筑厚度而定。
在混凝土停止下沉并往上泛浆或表面已平整并均匀出现浆液时,即可转移振捣位置。
4.3.7灌筑混凝土时,要随时检查模板、钢筋、水电管线、预埋件、预留孔洞和插铁等有无走动、位移、变形和堵塞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必须在已灌筑的混
凝土初凝前,修正完好后再继续施工。
4.3.8灌筑多层框架结构混凝土,在每层中应先灌筑柱,再灌筑梁、板。
4.3.9灌筑柱子时,应先在底部浇一层3~5cm的水泥浆或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然后分层灌筑混凝土(每层厚度不超过50cm),分层振捣,一气灌至施工缝处,中间不得停歇。
当混凝土灌到将近施工缝时,上面有一层相同厚的水泥砂浆应加入一定数量与原混凝土相同粒径的洁净石子,在进行振捣,要掌握好标高,防止超高,当柱子与梁同时灌筑时,在柱子灌筑到大梁底时,应停歇1~2小时,防止柱顶与梁底接缝处的混凝土出现裂缝。
4.3.10在灌筑抗剪墙、薄墙、立柱等,灌筑至一定高度后,可能积聚大量浆水,造成混凝土强度不均匀,宜在灌筑到一定高度时,应适当减少混凝土配合比的用水量。
4.3.11楼梯段混凝土自下而上浇筑,先振实底板混凝土,达到踏步位置时,在与踏步混凝土一起浇捣,不断连续向上推进,并随时用木抹将踏步上面抹平。
4.4施工缝的留置:
4.4.1施工缝应留在结构中受剪力最小的部位上,具体应按下列部位留置:
a)柱子的施工缝应留在梁或吊车梁牛腿下面,吊车梁的上面;
b)梁的高度大于1米时,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cm处;
c)平板楼板的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d)肋形楼板施工缝的位置,沿着与次梁平行的方向灌筑时,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4.4.2梁板的施工缝应留直槎或企口式接槎,不留坡槎,在梁上施工缝处应用以木板,板应放置与板厚相同的木方,中间均应按照钢筋位置留有切口,以通过钢筋。
4.4.3在施工缝继续灌筑以前,要先清除混凝土上表面土、水泥薄膜、松动或软弱的混凝土土层,用水冲洗干净,再铺一层3~5cm水泥砂浆,然后继续灌筑混凝土。
4.5混凝土的养护:
4.5.1为了保证已灌筑的混凝土有适宜的硬化条件,并在规定龄期内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防止出现脱水产生收缩裂缝,必须认真做好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4.5.2混凝土灌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
持混凝土具有足够湿润状态为度,养护期不得少于7昼夜。
4.5.3养护混凝土所用水其要求与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相同,当气温低于+5℃时,混凝土不得浇水,并需进行保暖养护。
4.5.4冬季掺防冻剂,混凝土出罐温度不得低于10℃,入模温度5℃。
(具体参见《冬施技术规范》)
5.质量标准
A原材料
(一)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二)一般规定
1.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B配合比
(一)主控项目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专门规定。
(二)一般项目
1.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2.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C混凝土施工
(一)主控项目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二)一般项目
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后浇带混凝土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D结构分项
(一)主控项目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有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2.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二)一般项目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2.现浇混凝土框架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1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移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
+8,-5
钢尺检查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5,0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10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注:
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6.成品保护
6.1在施工中不应在模板帮上搭设脚手板,不许随意拆改模板的拉杆和支撑。
6.2在混凝土灌筑完毕后,在常温情况下10~12小时内用草袋或草帘子覆盖,及时浇水养护,应保证有足够的养护日期及浇水次数,以防止产生收缩裂缝,并促使在规定龄期达到设计强度。
6.3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Mpa以后方可上人、上料和支上层结构用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