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海门市第X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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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海门市第X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1年度海门市第X人民医院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度海门市第X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明确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通过全面的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上有新的提高;通过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在促进行业自律、诚信服务上有新的提高;通过案件查处,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在强化依法执业、依法管理上有新的提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在建立长效机制、增强防控能力上有新的提高,形成良好的医疗秩序,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努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

1、重点行为

 

(1)医院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2、重点岗位

有行政审批权的医院领导岗位,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财务、审计、基建工程等管理岗位。

 3、重点环节

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使用和财务结算环节,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招标环节。

4、重点人员

能够对医院施加影响的医院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对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基建物资等采购具有参与权、决定权的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主导和支配药品与高值耗材使用的医务人员;与药品和物资采购、使用、财务结算有关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

在整个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保证各项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通过动员教育,既要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经济、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

尤其是要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和深化改革,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

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思想上、工作上的充分准备,做到周密考虑,精心组织,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发展态势,加强政策研究和分类指导。

三是严格掌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

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卫生队伍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到年底,各科室要对201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要按照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确保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全面动员教育(1月3日-3月22日)。

一要召开有声势的大会,层层进行动员,抓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广泛组织学习。

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文件,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和省卫生厅“五条禁令”及市卫生局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等,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三要强化思想教育。

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重点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加强先进典型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自我教育。

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分层分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顾虑,达到人人深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人人知道政策。

所有医务人员都能自觉做到大处方不开、回扣不收、“红包”不拿。

通过简报、板报、内部网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严格自查自纠(4月23日—6月10日)。

自查自纠是这次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严把政策;既不搞人人过关,又不能留有死角;既要防止形式主义,又要防止草木皆兵;既要扎实推进,又要保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一,要注意把握原则。

具体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相结合。

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党团员、业务骨干、入党积极分子要带头提高认识,带头执行政策,带头讲清问题,带头上缴不正当交易中收受的款物。

凡是主动上缴,自查自纠到位的人员,不再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对一般不正当交易问题,重在教育、重在纠正、重在制度建设。

同时,汇集分析重要线索,通过抓典型案件查办,以“查”促纠;三是坚持自我纠正与帮助整改相结合。

在鼓励和引导主动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

第二,要注意把握政策。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问题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3)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能够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4)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三,要注意分类指导。

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

各科室在治理工作中要立足早宣传、早发动、早引导,力争把工作做在前,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要落实“保、包、带”责任体系,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党小组长一要保证自己,二要包自已所在的单位、科室、党小组的所有人员,三要带动配偶、子女和相关人员,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往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三)切实整改提高(7月11日-10月15日)。

各科室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计划,提出整改措施。

坚持边查边改,凡是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排出时间,马上整改,尽快见效。

凡是中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分步实施。

整改提高重在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四)认真检查总结(11月—12月)。

各科室要对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院部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重点查动员教育是否到位,自查自纠是否动真,整改措施是否明确。

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督促进行补课或重新整改。

对拒不自查自纠、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搞部门和单位保护的,要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行表彰和宣传,巩固工作成果。

三、严肃查处案件,依法依纪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要与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步进行,相互促进。

通过查办案件推动自查自纠,起震慑和警示作用。

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医院设立的举报电话为0513-82661111;鼓励群众举报。

严格信访工作纪律,保护好举报投诉人和信访人员,严禁打击报复。

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线索,进行分类登记,收集分析,重点排查,分类处理,强化治本,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管。

对确有违法违纪行为又拒不整改的人员坚决一查到底,该立案的要立案,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处分的要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

对涉嫌违纪违规的,要迅速依纪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深入进行查处。

对涉案金额高、涉案范围大、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必须依法严肃惩处;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商业贿赂的,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依法从严惩处。

四、强化源头防控,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长抓不懈。

在集中专项治理的同时,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思想上、制度上和源头上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构筑思想防范机制

要全面组织开展医德医风大讨论,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询,形成记得住、做得到的医德医风规范,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守则。

要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拒收商业贿赂为荣、以收受商业贿赂为耻,以维护医院圣洁为荣、以损害医院形象为耻,以维护病人利益为荣、以侵占病人利益为耻的强烈氛围,以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己任,真正确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文明行医、廉洁行医的新风尚。

要将医德医风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作为卫生廉政文化的重点,自觉融入到卫生文化、医院文化教育之中,创新形式。

要树立一批医德医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要开展警示教育,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增强法制观念,自觉依法执业。

要从实际出发,扎实开展医德医风查房和“创佳评差”等各项评创活动,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遵守纪律、依法执业的考核力度,尤其是激励广大党员医务人员争做德技双馨的带头人,造就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医疗卫生队伍。

  

(二)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完善制度防控机制

要以医院管理年、反腐纠风制度落实年统揽专项治理工作全局,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无红包医院”等服务创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形象。

要突出“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四个重要方面,以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为重点,强化宏观调控,落实服务规范,强化内涵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树立医院的品牌形象。

(三)以不断深化院务公开为手段,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要继续推行和深化公开工作,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逐步建立同级医院同病种平均费用、择期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等医疗信息发布制度。

要将院务公开作为诚信医院建设的重点,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增加医患双方信任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凡是能公开的都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电子触摸和显示屏、网上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要健全医院内部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医疗机构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折扣、让利和优惠等,都要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及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接受所有职工监督。

各科室要把治理活动与民主评议行风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县优化办、县卫生局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以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突破口,建立源头防控机制

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范围,减轻群众负担。

要总结和学习借鉴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逐步全面推开,更好地发挥集中采购控制药品价格、降低医疗费用的作用,促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

同时,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一经发现“搞统方、送回扣”的医药企业,要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通报,两年内取消其参加招投标资格,医院不再采购其产品。

各科室要积极推进医院管理、药房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鼓励创新形式,探索发展新路。

五、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

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力求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必须清醒地看到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部署要求,制订计划,完善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实施,认真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实行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院长、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党办为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正常开展工作。

各科责任人即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人,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动作战。

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与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机关进行沟通与协调,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交、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系统内部。

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声势,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卫生行业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和所做的重要工作,进一步赢得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在治理工作中要确保政令畅通,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对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继续违规操作,顶风违法违纪的,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对违规医务人员要按《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吊销其执业执照。

同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畅通情况沟通渠道,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重要信息,加强全程督查和指导,随时掌握进展动态,分析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治理工作健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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