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从业人员必备财务知识-讴烨湖北医药推广联盟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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讴烨湖北医药推广联盟推荐欧伟鹏,业务人员财务知识学习,业务人员在任何形式下所进行的业务活动都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部分,而作为经济活动载体的财务知识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的始终,对于财务票据、财务手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了解和认识成为业务人员必须掌握的知识。

主要内容,第一章银行结算知识第一节支票第二节汇票第三节银行本票第四节汇兑第五节银行卡结算第六节结算票据应注意审核事项第七节票据的挂失第八节结算方式及选择技巧第九节银行账户知识,主要内容,第二章税法第一节税收的特点第二节税收就在我们身边第三节税收产生的过程第四节增值税第五节地方各项税费,主要内容,第二章税法第一节税收的特点第二节税收就在我们身边第三节税收产生的过程第四节增值税第五节地方各项税费,1.支票的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第一节支票,2.支票的要素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一节支票,3.支票的分类

(1)现金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2)转账支票: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3)普通支票: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珠三角地区目前所用的大都是这种)(4)划线支票: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用于基本结算账户的支票),第一节支票,4支票的基本规定

(1)支票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自支票出票日起10日。

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该条也适用于其它票据)(4)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5)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或使用支票打印机打印)(6)支票背书转让的范围: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7)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范围比以前要广(不用同城概念),如孝感的支票武汉可以用。

支票今后要扩大到全国范围之内使用。

第一节支票,5支票的签发

(1)支票的填写要求:

(该条也适用于其它票据)A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第一节支票,5支票的签发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主要是考虑港澳台同胞的习惯),如貳、陸、億、萬、圓的,也应受理。

第一节支票,5支票的签发C.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即可写可不写。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第一节支票,5支票的签发D.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又如¥1,680.32,可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107,000.53,可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第一节支票,5支票的签发E.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F.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第一节支票,

(2)支票的签章:

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应使用本名(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名字)。

(3)支票上付款人名称、出票人账号一般由开户银行盖戳,可不予填写。

(4)在支票正面或背面可盖上“不得转让”戳记。

表明不对其后手的后手承担保证责任。

(5)用支票打印机打印的支票,要求清晰,不错位。

第一节支票,现金支票样式如下:

转账支票样式如下:

转账支票样式如下:

私章,预留印章,转账支票样式如下:

转账支票送票回执样式(不作到账证明),6支票的审核(该条也适用于其它票据)

(1)支票是否真实;

(2)出票日期是否中文大写,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支票大小写是否正确,是否一致,书写是否规范;(3)填写是否更改,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4)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清晰。

(5)记载不得转让的是否背书转让;注:

此时背书无效;(6)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支票的背书用得少,但有时候也用,例如北京丰科城就有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情况,主要是收到支票后背书转让给市内的供应商。

第一节支票,7、支票的背书(该条也适用于其它票据)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1)背书有三种:

A.委托收款背书;(适用绝大多数情况,即收款人在票据背面第一栏内签章,然后委托开户行收款)B.转让背书;C.质押(保证)背书。

第一节支票,

(2)转让背书的要点:

A.背书必须记载事项:

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前两项为绝对记载事项,如果欠缺背书无效,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到期前背书。

B.背书必须连续。

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权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接于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粘接处签章。

第一节支票,

(2)转让背书的要点:

C.出票人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支票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E.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F.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例如写上“货物验收后付款”均属无效背书。

第一节支票,8退票常见的情形

(1)填写错误:

A.字不规范;账号填错,无意(故意)少一个0或多一个0也可成为退票理由;B.漏字或多字。

如“广东九州通”写成“广东省九州通”;C.字写错或日期写错,如“九州通”写成“九洲通”;D.有“0”的金额大写不符合汉语语言规律或在“分”后加“整”(正)字;E.硬性涂改;

(2)印不清;(正面签章或背书人签章不清)(3)支票为空头支票(账户余额不足)或远期支票(支票未到期进账)及过期支票(已超过提示付款期);(4)背书不符;,第一节支票,8退票常见的情形(5)支票污损、折叠严重,支票“化水”(大写金额栏有水濡湿痕);(本人在武汉多次遇到)(6)出票人申请止付,出票人挂失等等。

银行退票时应附有退票通知书,退票通知书应当注明下列事项:

A.所退票据的种类、凭证号码、退票行、原提出行、金额;B.退票的理由;C.退票日期、场次;D.退票人签章。

第一节支票,注意:

转账支票退票要特别注意恶意退票情形,即存在诈骗的情况:

有的企业在账上无款的情况下,蓄意进货后故意退票,最后企业消失了,找不到人。

在一些地区就存在着这样的诈骗团伙,他们甚至有注册公司时用的就是偷来的身份证,公司消失后,连诈骗犯的姓名都不知道。

对这种情况要特别注意,一些单位突然进货金额大增,这种情况下应查清原因,控制总额,以减少资金流失的风险。

第一节支票,注意:

为了加速资金回笼,减少退票,提倡支票倒进帐。

倒进账可以加快资金入我方账户的速度,但最好是由我方人员一同去倒进账,认防止对方的恶意诈骗行为,例如以前就曾经出现过对方人员倒进账时,采取虚假手段,自己刻银行单子盖在上面的冒充倒进账行为。

第一节支票,注意:

签发支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单联式支票必须使用墨汁、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等书写工具;2、必须清楚、详尽、真实填写支票各栏;3、不得涂写和折叠支票,大写金额应紧接“人民币”后填写,小写金额前应加填羊角符号;4、签发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禁止签发的支票:

A、空头支票。

票据法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B、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和远期支票。

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一节支票,注意:

空白支票必须与印章分开存放,并指定专人分别保管和签发,不得随意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购物,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好印鉴备用,更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转让支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由于银行清分机对清理、分拣的支票在平整、直挺等方面要求较高,且单联式支票未装订成本,因此应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制作的支票盒和支票夹,对支票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支票的干燥,切口边缘的齐整,外出携带支票时,保持支票的平整,不能折叠,以避免因计算机无法识别而影响资金的及时清算。

第一节支票,注意: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补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按票面的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同时可处以2%的赔偿金,赔偿收款人。

即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最少罚款金额为1000元,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与开户行关系较好,少数情况下也没有罚款,这是违反票据法的。

第一节支票,9.支票的挂失

(1)现金支票丧失,由失票人到付款行办理请求挂失手续,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

付款行按规定审查无误并确未付款的,给予办理挂失手续。

(2)转账支票丧失,由失票人到付款行办理请求挂失手续,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

付款行按规定审查无误并确未付款的,将协助防范。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也适用于其它票据),第一节支票,1:

汇票的含义和基本内容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一般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应载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3)一定金额;(4)付款期限;(5)付款地点;(6)受票人,又称付款人;(7)受款人;(8)出票日期;(9)出票地点;(10)出票人签字。

第二节汇票,2:

汇票的种类汇票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几种,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

是指出票人是银行,受票人也是银行的汇票。

(2)商业汇票:

是指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节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样式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的样式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的样式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的样式如下:

3:

银行汇票的定义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收款人收受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2)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3)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4)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第二节汇票,(5)银行汇票的付款保证力较强。

(6)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7)有效期为一个月;(到期遇节假日顺延)过期汇票可办理退款。

(8)银行汇票办理结算时为一式两联。

(9)银行汇票办理结算时按实际结算金额填写,多余款自动通过银行退回。

第二节汇票,(10)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无密押的要问银行经办员还是否应有密押(有的银行汇票上要写密押,如建行)(1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12)右上角汇票号码上方是否加盖请划付*行(代理清算行全国联行号)戳记。

5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节汇票,注意A:

为什么收银行承兑汇票需要购销合同?

答:

票据法规定使用汇票必须是以真实的交易为基础,所以银行开具汇票时要合同,另外由于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难以转让,必须到开户银行办理贴现,而银行贴现必须要有购销合同书才能办理。

注意B:

对客户在给我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时索要手续费一律拒绝。

第二节汇票,6、商业汇票:

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有无利息又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1)商业承兑汇票:

是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2)银行承兑汇票:

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核同意承兑的票据。

(3)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4)商业汇票可以贴现;允许背书转让。

第二节汇票,7、追索权追索权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先例或促使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这是票据法为保障持票人的权利而设立的独特制度。

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追索权人和偿还义务人。

追索权人包括的持票人和已为清偿的票据债务人。

偿还义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

第二节汇票,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的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3日内书面通知其前手。

持票人也可以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通知执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执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人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第二节汇票,追索金额是指持票人或者其他追索权人向偿还义务人行使追索权,请求其支付的金额。

追索金额包括: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对被追索人的效力主要有: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对追索人的效力主要有: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个或者数人已经开始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第二节汇票,8、案件举例

(1)、2006月2日17时,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接到某银行哈尔滨分行呼兰支行报警:

2006年4月3日、21日被人两次用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骗走人民币600万元。

(2)、票据克隆,即制作一个与真实的汇票一模一样的汇票,在真票据到期前提前使用。

如2000年12月21日,一自称武汉某公司经理的张某来到原农行株洲市城中支行营业部申请承兑汇票贴现,并出具了湖北某工行开具的金额为465万元的承兑汇票。

注意:

对这种汇票辨别真假需要通过开票银行查询。

注意:

现在票据诈骗很多,要增加防范意识,对于新客户、异常的、金额大的票据一定要小心。

必要时应通过银行查询。

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我方收到后即使背书转让给他方,因后手对前手有追索权,因此我方还是可能会承担责任。

第二节汇票,第三节银行本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的票据。

注:

银行本票的付款力相当于现金。

(1)银行本票同城范围内使用;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2)不定额本票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本票面额分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

银行本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的银行本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本票顺虽然少见,但九州通集团内也不时偶尔收到本票。

第四节汇兑,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信汇是指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现已经使用较少。

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有加急和普通之分)汇兑结算适用于同城及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

通常异地结算使用较多。

电汇的样式如下:

一般来说,信汇是以邮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给外地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而电汇则是以电报方式将汇款凭证转发给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后者的汇款速度比前者快捷,汇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电汇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开户行参加实时清算的即时到账;异地的一般隔天到账。

注意:

如果电汇付款后,收款方在两天以上还没收到款项,原因可能是:

A银行压单据,拖时间,但随着监管的加强,这种情况已经很少;B收款方见到的复印件及传真件是付款方故意造假的,即付款方先用仿造的单据欺骗收款方,拖延时间后再真实地付款,造成时间变长。

第四节汇兑,第五节银行卡结算,

(一)概念和种类银行卡是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领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按发卡银行是否给予持卡人使用额度来分为信用卡、借记卡两种。

按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二)结算规定在单位卡的使用过程中,其帐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款项存入其帐户。

单位卡的持卡人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押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如果需要向其帐户续存资金的,单位卡的持卡人必须按前述转帐方式转帐存入。

第六节结算票据应注意审核事项,1掌握票据的一般防伪知识,据此审查票据的真伪.2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票据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3是否记载的收款人和背书人是否为本单位或本人。

4出票日期、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填写,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5出票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银行汇票、本票的小写金额是否用压数机压印。

6票据上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签章是否清晰并符合规定。

7背书转让的票据,其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为个人的身份证件。

8票据附有粘单的,粘单是否粘附于票据背面的贴粘单处,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是否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是否是前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9票据为银行汇票的,还应审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记载实际结算金额,有无更改,其金额是否超过出票金额。

第六节结算票据应注意审核事项,第七节票据的挂失,商业承兑汇票、支票和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填明“现金”字样并填明代理付款银行的银行汇票,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其他票据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办理票据挂失手续:

1、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下列事项:

票据丧失事由;票据种类、号码、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通知止付的姓名、联系地址,签章后交付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止付,在挂失前已被支付的,对其付款不承担责任。

2、失票人办理挂失止付的,应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并向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提供已经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证明;未向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提供证明的,3日期满后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按票据的记载事项付款,发生冒领的,对其付款不承提责任。

第七节票据的挂失,第八节结算方式及选择技巧,银行结算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

如果业务人员在本地区业务自己的产品,那么只能选用同城结算。

同城结算项下,共有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转帐支票、本票、承兑汇票、电汇、信汇、同城委托收款。

一般情况下,选用支票结算的量较大,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较多。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支票结算的质量,业务人员在收到买方交来的支票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支票有效期为10天,从票面日期的次日起算,到期日遇例假日,有效期顺延一天,但如果例假日在票面日期与到期日之间,则不能顺延支票有效期限。

尤其是跨年度或跨月份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出现误将新的年度或月份因习惯使然写为刚刚过去的年度或月份。

例如,在1994年1月份,误将支票写为1993年1月某日;将7月1日误填为6月1日等。

并且,支票不仅不能过期,也不能远期,将3月5日填为3月6日也是不行的,银行在3月5日不会受理3月6日的支票。

例如,在1994年1月份,误将支票写为1993年1月某日;将7月1日误填为6月1日等。

并且,支票不仅不能过期,也不能远期,将3月5日填为3月6日也是不行的,银行在3月5日不会受理3月6日的支票。

第八节结算方式及选择技巧,二、支票要由付款人填写,业务人员不要受理支票内容填写不全的支票。

因为支票由付款人填写后,收款人可以再复查一遍,发现错误可以拒收,由付款人更换支票。

而如果接受内容填写不全的支票,买方来的人已经回去,自己将支票填错,再去找付款人更换支票则会出现很多麻烦。

在审查支票内容时,要特别注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金额的中文数字是否正确。

要牢记以下大写数字: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同时要注意大写金额应顶格写,小写金额前要加人民币符号“¥”。

在审查支票内容时,还应特别注意支票上是否加盖上付款人的图章。

第八节结算方式及选择技巧,三、业务人员收到了买方交来的支票,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收回了货款,要预防对方

(1)提供的支票是空头支票;

(2)或者加盖的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3)故意写错账号等。

四、在协商买卖事宜时,如果付款人要货较急,而对买方的信誉又不是太了解,业务人员可选用本票结算。

本票有代现金的作用,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见到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开立的本票即将货款给收款单位收帐,因此,本票结算是收回货款保险系数最大的方式。

第八节结算方式及选择技巧,五、如果买方临时资金紧张,但又确实想购买货方的产品,货方又想出售自己的产品,以扩大销路,但又对买方的信誉不太了解,这时便可选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承兑汇票分为两种: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这种方式是:

买卖双方协商好一个支付货款的期限,由一个双方都信赖的单位(商业承兑汇票)或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加以承兑;在到期后,如果买方不能履约付款,则由承兑单位或银行代垫货款。

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则是一种保险度不高的方式,在签订业务合同时应尽量避免使用该种结算方式。

第八节结算方式及选择技巧,六、如果买方是本地区之外的客户,则只得选用异地结算方式。

异地结算方式共有5种,分别是汇兑、汇票、承兑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与同城结算中的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使用规定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七、电汇结算方式的选用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协议约定发货前预收货款,则最好选用汇兑方式,货方见款后发货。

如果是发货后结算,则最好不用该种方式,因为买方收到货后,支付不支付货款的主动权便掌握在了买方手里。

第八节结算方式及选择技巧,八、汇票结算是收回货款保险系数最高的方式,汇票有代现金的作用,可以视同于现金。

采用汇票结算的性质是一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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