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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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1.docx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1

试卷一

提示:

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预测对照】高分突破-考点-1

【司法部答案】A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并提出,是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它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为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方略有了更为深刻而成熟的认识和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后才遵循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坚持的,故A项说法错误。

当选。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预测对照】模考阶段-模考试题-45题

【司法部答案】C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答案解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三点:

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

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

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要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C项中的“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是党委调解而是人民调解,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

“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预测对照】高分突破-考点-8

【司法部答案】B

【考点】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

【答案解析】公平正义的内容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

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是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是一种就业歧视,违反了法律的平等就业原则。

因此,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要求,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故B项说法正确,当选。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预测对照】模考阶段-模考试题-5题

【司法部答案】C

【考点】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

【答案解析】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C选项正确。

当选。

不同时代的公平正义的内涵不同,人们所持的正义观也因时代的不同而有所差别,B项错误

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一切组织或个人追求的公平正义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不仅要合法而且合理,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仅仅严格执法不能等同于实现了公平正义,要做到合乎法律、利益均衡和理性兼顾,所以D项错误。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解析】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作用,二、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其中的第一个要求包括:

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ABC均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我国宪法与法律中只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包括社区网络。

故D说法错误。

当选。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

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B.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

  C.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

D.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预测对照】模考阶段-模考试题-6题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服务大局的基本内容

【答案解析】A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是: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判断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准确认知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故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的“服务大局”也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服务大局理念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性和实践性,A是正确的。

服务大局的核心内容是:

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都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各种具体实践活动都必须充分考虑和高度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的影响。

所以B是正确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D项是正确的。

我国要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故法律只是手段之一而非“唯一”手段,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

7.某地公安、检察机关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平台“微博”、短信和QQ,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关于执法机关的上述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

  B.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

【预测对照】强化阶段-考点-7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执法为民的理论应用

【答案解析】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有以下三点:

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二、执法为民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三、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

其中第三点要求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不仅回答了执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而且回答了“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指出了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合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用人民的权利为人民服务,题干中的例子,提现了执法的主动性和以人为本的特点,所以应选C项。

本题四个选项看起来说法都有道理,但是,必须与题干的事例相对照,得出正确的结论,而不能单凭选项自身正确就作出评判。

  8.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现为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

  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

【预测对照】模考阶段-模考试题-6题

【司法部答案】B

【考点】党的领导的基本内容

【答案解析】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中央政法委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确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并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所以A项说法正确。

党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特别是注重维护司法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故不能以党代司法机关作出案件处理决定,故B项说法错误,当选。

C、D项考察刑事政策和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为正确项。

  9.卡尔·马克思说: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预测对照】基础阶段-11讲-2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法治与民主的关系;法治与人治

【答案解析】民主的国家里法律有高于一切的权威,而在专制的国家里只有国王一人的权威,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法律即为专制的法律;民主的国家里掌握立法权的是广大人民,他们为自己的利益而立法;而专制的国家里法律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君主的个人意志就可以任意左右法律的适用与否以及量刑轻重。

ACD项是正确的,而B项过于绝对,如英国实行民主制,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国王可以参与立法,当选。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预测对照】基础阶段-10讲-2

【司法部答案】A

【考点】法律条文

【答案解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而认可国家的法的正式渊源都不是一个保罗万象的法律体系,都会有非正式渊源予以补充,在我国主要包括习惯、判例、政策。

条文中的“法律”和“政策”属于我国的法律渊源,具有法律效力,因此,A项说法正确,当选。

  11.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

“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

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预测对照】高频考点-专题五-第2讲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法律解释

【答案解析】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所谓的正式解释,也成为有权解释,是指有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和或其他有法律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的法律解释,通常也成学理解释,A项中王某和子女都不想有法律解释权。

A项错误

王某的遗嘱是在其意志自由,头脑清醒的前提下做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当予以保护,故C项说法正确。

当选。

主观目的解释又称为立法者目的解释,是根据立法者立法时的原意进行解释,B错误

法律解释方法有多种,但对法律进行解释时,应首先采用文义解释,即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

D是错误的。

  12.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预测对照】基础阶段-1讲-2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法律责任、法律制裁

【答案解析】法律制裁的前提是违法者不履行其法律责任而强制其履行,而在本案中,并没有到这一步,故A项说法不正确。

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

而在本案中却没有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是法院的直接判决,故B项说法错误。

任何法律决定都是法律证成的过程,证成需要目光在事实与规范直接穿梭。

故C项说法正确。

D项中,被告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其撞击行为导致了原告的损失,因此存在因果关系,故D项说法错误。

本题答案为C。

  13.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

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

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

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

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预测对照】基础阶段-13讲-3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法的适用

【答案解析】在我国,习惯是属于非正式渊源,不能直接作为法律判决的依据。

而习惯法是指部分习惯经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故习惯不等于习惯法。

本案中订婚的“认大小”是习惯,而非习惯法。

故A项说法错误。

法律事实是能够一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事实。

构成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的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张老太犯病,故B项说法错误。

C项中,法律判决应该本着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进行,以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保护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而不能以当事人的自由与效益为标准,故C项说法错误。

D项中,由于本案的焦点是“认大小”的钱的法律性质不是很明确,其原因是法律规定不明确,故主要是法律的认定而非事实的认定。

故D项说法正确。

本题答案为D。

14.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

“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

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

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

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预测对照】基础阶段-10讲-2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法律解释

【答案解析】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不属于学理解释的宣称。

因此,A项说法不正确。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述。

B选项中涉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适用问题,在穷尽法律规则时,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所以可以用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故B项正确。

C项中,当事人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能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解释。

故C说法错误。

D项中,商场单方面的维护了自身权利,而忽视了顾客的权利,违反了“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故D项说法错误。

15.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

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

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

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司法部答案】B

【考点】宪法权利

【答案解析】我国宪法对于文化生活的规定主要集中于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和国家发展和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而安居权不属于以上的文化生活权力。

故B项说法错误,当选。

本题中,主要是居住安宁权与养鸽权利的冲突和协调问题,A项说法正确

权利冲突解决方案的前提是一个人的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故C项说法正确。

D项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要是双方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故D说法正确。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预测对照】基础阶段-2讲-2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宋朝的离婚制度

【答案解析】在离婚方面,宋朝仍然实行唐制的“七出”“三不去”制度,担忧少许变通。

例如《宋刑统》规定:

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问,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如果夫亡,妻“不守志“者,宋代《户令》规定:

“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ABC项正确

D项规定的是继承制度中的“户绝”制度,与婚姻制度的变通关联不大,当选。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

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

云:

“夫暴卒。

”乃付吏穷治。

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

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

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

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

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

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

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司法部答案】C

【考点】宋朝刑事法律制度

【答案解析】《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鉴》是南宋郑克所著。

《春秋》决狱是汉代的司法制度,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而此处并未体现这一点,A是错误的。

“听讼”、“断狱”,听讼”,即听理诉讼,也就是今天我们常说的“审案”,听讼在古时主要是指审理民事案件,而断狱主要就是指审理刑事案件。

该案中可以看出是刑事案件而没有民事案件,B是错误的。

“据状断之”是指对于哪些人赃俱获,却没有拷讯获得口供,或者拷讯后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

本案正是证据确凿而定案的例证。

C是正确的,当选。

九卿会审是明朝的一种诉讼制度,又称“圆审”。

是由六部尚书及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通政使司的通政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D错误。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预测对照】冲刺阶段-法史-3

【司法部答案】A

【考点】法典考察

【答案解析】《北齐律》是北魏政权在全面总结历代立法经验,历经十余年修成的当时最有水准的法律,《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B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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