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职组护理技能赛项规程及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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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职组护理技能赛项规程及技术规范
“201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护理技能赛项规程(初稿)
一、竞赛名称
护理技能
二、竞赛目的
高职护理技能竞赛是展示高职护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成功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实现共同提高的平台。
通过竞赛,卫生行业、用人单位、相关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研究高职护理教育中存在问题,探讨更为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和办学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全社会对护理高职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促进卫生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组队方式
竞赛项目为个人赛。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莆田学院各自组成1个代表队参赛,每队4人。
选手限以上学校的高职高专2013年在籍学生。
在2012年国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增加1队(4人)。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竞赛项目均为个人比赛。
各校的4位选手组成代表队。
每名选手首先在健康评估室书面完成临床护理案例分析,列出主要护理问题,并针对首优护理问题制订主要护理措施;然后按抽取的参赛号进入重症监护室(ICU)赛场,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及医嘱要求,连续独立完成3项临床护理技术操作。
(二)竞赛内容
以临床工作任务为导向,按照临床护理岗位工作的要求,对病人实施整体的、连续的、科学的护理。
竞赛分别设置健康评估室、重症监护室(ICU)2个比赛场所。
在健康评估室,选手根据给出的案例试卷对病人现状进行评估,列出主要护理问题和护理措施;选手在重症监护室(ICU)连续实施完成三项护理技术操作。
主要考核选手护理思维判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选手急救护理技术操作水平及人文职业素养。
(三)竞赛路径
参赛选手首先对给出的1份临床案例,进行独立思考分析,以书面形式写出主要护理问题(3个);并针对首优护理问题,列出主要护理措施(3条),时间20分钟。
然后各选手按抽取的参赛号进入相应的赛场,独立连续完成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心电监测、静脉输液三项临床护理技术操作,时间20分钟。
(四)使用器材
1.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
在医学模型人上进行操作。
使用辽宁营口巨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产品,心肺复苏仿生标准化病人(JC12-CPR050)。
2.心电监测技术:
在模拟病人(由承办单位组织志愿者)上进行操作。
设备型号为东唐TOP-1800,由辽宁营口巨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3.密闭式静脉输液技术:
与模拟病人沟通,在仿真手臂上进行操作。
使用北京医模科技有限公司经济型静脉注射手臂组合(HJ1072)。
四、竞赛规则
(一)参赛女选手必须着大赛执委会统一提供的护士服、护士帽、头花和白色护士鞋、胸表(承办方统一提供胸表)、自备高筒肤色丝袜进入赛场;男选手着白色工作服、圆顶帽、白鞋。
选手不得在参赛服饰上作任何标识,不得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违规者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二)参赛选手出场顺序和竞赛项目(案例分析)以抽签决定(以学校为单位,派1人进行抽签决定各学校参赛顺序;然后选手重新抽签确认个人顺序编号;选手进入赛场再次进行比赛场地抽签。
),并由各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依次按顺序在相应赛场进行比赛。
(三)赛场工作人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确认检查。
参赛选手凭抽签号提前20分钟进入赛场。
由现场工作人员组织指挥选手到指定的准备室进行赛前准备工作。
各参赛选手应对比赛的物品进行检查确认。
(四)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并自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突发故障原因导致竞赛中断,应提请裁判确认其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五)选手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赛场裁判记录在案;比赛时间到,由裁判示意选手终止操作。
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六)比赛过程全程录像。
五、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1.成绩评定
竞赛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步计分。
每个参赛选手总分为100分,其中,案例分析占10%;技术操作占90%。
2.案例分析按理论知识评分标准给分;技术操作按评分标准由裁判分别评分。
理论知识(案例分析)成绩与技术操作成绩之和为选手个人成绩。
3.参赛选手的成绩排序,依据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
如总分成绩相同,则最后加赛案例分析题。
(二)奖项设定
按照选手得分进行排序。
其中,设一等奖人数为参赛选手人数的10%,二等奖人数为参赛选手人数的20%,三等奖人数为参赛选手人数的30%。
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仲裁工作组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大赛执委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违者按弃权处理。
201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护理技能赛项技术规范
项目名称:
临床护理技术(心肺复苏+心电监测+静脉输液)
完成时间:
20分钟之内完成操作
比赛资源:
(A)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模拟人、诊察床(硬板床)、治疗盘、人工呼吸膜、纱布(用于清除口鼻腔异物)、弯盘、抢救记录卡(单)、笔、手电筒、脚踏垫、洗手液、治疗车。
(B)心电监测:
模拟病人、病床一张、电源及插座、心电监护仪及模块、导联线、电极片、75%乙醇棉球、清洁纱布、护理记录单、治疗车。
(C)静脉输液:
①治疗盘:
皮肤消毒液(安尔碘50ml)、无菌干棉签(一次性)、0.9%氯化钠(250ml拉环塑料袋)、输液器(单头)、注射盘、输液瓶贴。
②输液执行单、输液执行记录卡、一次性止血带、治疗巾(一次性)、小垫枕、输液胶贴(至少三条)、污物杯。
③消毒凝胶、锐器盒、医疗垃圾筒、生活垃圾筒,治疗车。
④输液架。
⑤剪刀。
临床护理技术操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项目
名称
操作流程
技术要求
分值
选手报告参赛号码,比赛计时开始
心
肺
复
苏
(22分)
判断与呼救
(4分)
·判断意识:
拍打、轻摇病人肩部并大声呼唤病人
·触摸大动脉搏动,10秒钟内完成,报告结果
·紧急呼救:
确认意识丧失、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立即呼叫
·计时,发现意外情况的时间
1
1
1
1
安置体位
(1分)
·去枕仰卧位,头、颈、躯干在同一轴线上
·双手放于两侧,身体无扭曲(口述)
0.5
0.5
心脏按压
(6分)
·抢救者立于病人右侧
·解开衣领、腰带,暴露病人胸腹部
·按压部位:
胸骨中下1/3交界处
·按压方法:
两手掌根部重叠,手指翘起不接触胸壁,上半身前倾,两臂伸直,垂直向下用力
·按压幅度:
胸骨下陷至少5cm
·按压频率:
≥100次/min
0.5
0.5
1.5
1.5
1
1
开放气道
(2.5分)
·检查口腔,清除口鼻腔异物
·取出活动义齿(口述)
·说出有无颈部损伤,采取何种开放气道的方法
1
0.5
1
人工呼吸
(5分)
·捏住病人鼻孔
·深吸一口气,包紧患者口唇,用力吹气,至病人胸廓抬起
·吹气毕,观察胸廓情况
·连续2次
·按压与人工呼吸之比:
30:
2,连续5个循环
0.5
2
0.5
1
1
判断复苏效果
(2分)
操作5个循环后,判断并报告复苏效果
·口述:
颈动脉恢复搏动,平均动脉血压大于60mmHg
·自主呼吸恢复
·瞳孔缩小,对光反射存在
·面色、口唇、甲床和皮肤色泽转红
0.5
0.5
0.5
0.5
整理
记录
(1.5分)
·整理用物
·六步洗手,用快速手消液,实际操作
·记录
0.5
0.5
0.5
口述:
病人复苏成功,转入监护室,医嘱进行心电监测
心
电
监
护18
(18分)
准备监测核对解释(1分)
·取心电监测仪器用物;核对病人,解释目的
1
舒适体位(1分)
·安置病人舒适的仰卧位
1
连接电源开机
(1分)
·连接监护仪电源,打开主机开关,检查监护仪功能是否完好
1
连接导联和插件
(2分)
·连接心电导联线,五电极连接正确
·连接血氧饱和度插件
2
心
电
监
测
18分
连接导联粘贴电极片
连接血氧饱和度监测(4分)
·暴露胸部,正确定位,清洁皮肤
•右上(RA):
胸骨右缘锁骨中线第一肋间
•左上(LA):
胸骨左缘锁骨中线第一肋间
•右下(RL):
右锁骨中线剑突水平处
•左下(LL):
左锁骨中线剑突水平处
•胸导(C):
胸骨左缘第四肋间
•连接血氧饱和度监测于手指中指
1
0.5
0.5
0.5
0.5
0.5
0.5
调节波形(1分)
·选择标准Ⅱ导联,清晰显示P波
·调节波形大小
0.5
0.5
设定参数(2分)
·打开报警系统
•根据病人心率情况,设定正常成人报警上下限参数
1
1
监测记录整理用物(2分)
·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心率
·整理仪器,整理患者床单位
1
1
识别心电图、洗手(4分)
·现场随机抽取心电图进行判读,范围是:
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心室扑动、心室颤动、室性期前收缩、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洗手、描述病人的情况
3
1
口述:
病人生命体征比较稳定,遵医嘱给予病人静脉输液
静
脉
输
液
(32分)
评估解释(1分)
·向病人解释并取得合作
·评估病人皮肤、血管情况;洗手,戴口罩
0.5
0.5
核对检查(2分)
·核对医嘱、输液卡
·核对药液标签,即药名、浓度、剂量、有效期(口述)及药液质量检查
0.5
1.5
0.5
准备药液(3分)
·检查输液器包装、有效期与质量,
·拉环启瓶盖
·打开输液器包装,取出输液器针头,将输液器针头插入瓶塞至根部
·准备静脉贴
1
0.5
1
0.5
核对解释(1分)
·备齐用物携至病人床旁,核对病人床号、姓名
1
初步排气(2分)
·关闭调节夹,旋紧头皮针连接处
·将输液瓶挂于输液架上
·排气(首次排气原则不滴出药液)
0.5
0.5
1
皮肤消毒(3分)
·协助病人取舒适卧位,在穿刺静脉肢体下垫小垫枕与治疗巾
·选择静脉,扎止血带
·消毒皮肤(二次消毒)
1
1
1
静脉穿刺(8分)
·再次核对,再次排气至有少量药液滴出
·检查有无气泡,取下护针帽
·固定血管,进针
·见回血后再将针头沿血管方向潜行少许
1
1
5
1
固定针头(2分)
·穿刺成功后,“三松”(松拳、松止血带、松调节器)
·待液体滴入通畅后用输液贴分别固定(至少三条胶贴)
1
1
调节滴速(3分)
·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和药物性质调节滴速(至少30秒),报告滴速
·操作后核对病人,告知注意事项
·安置病人于舒适体位,放置呼叫器于易取处
1
0.5
1
0.5
整理记录(1分)
·整理用物;洗手
·记录输液执行记录卡,并将其悬挂于输液架上;15~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口述)
0.5
0.5
拔针按压(2分)
根据医嘱,输液完毕
·核对解释,揭去输液贴,关闭调节夹
·轻压穿刺点上方,迅速拔针
·嘱病人按压片刻至无出血(口述),并告知注意事项
0.5
0.5
1
停止监测
整理用物
(2分)
·在静脉输液后停止监测,与静脉输液一同整理用物,先撤监护仪或先拔针都可以。
向病人解释
·关闭监护仪,撤除心前区导联线
·清洁皮肤,安置病人于舒适体位
处理用物(按医用垃圾分类)
0.5
0.5
0.5
0.5
安置整理(1分)
·协助病人取舒适体位,询问需要
·按规定处理医疗垃圾
0.5
0.5
洗手记录(1分)
·按六步洗手法洗手,取下口罩
·记录
报告操作完毕(计时结束)
0.5
0.5
综
合
评
价
(18分)
服装仪表
服装鞋帽整洁,头发、着装符合要求
仪表大方,举止端庄
1
熟练程度
程序正确,操作规范,动作熟练,注意安全
1
护患沟通
护患沟通有效、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语言流畅,态度和蔼,行为符合临床要求
1
1
复苏评价
在2分钟内完成5个循环复苏,人工呼吸与心脏按压指标显示有效(以打印单为准)
6
质量标准
一次穿刺成功
一次排气成功
无菌观念强
查对到位
3
1
1
1
超时终止比赛
2
得分
90
专家评语
“201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护理技能赛项须知(初稿)
一、参赛队须知
1.竞赛项目为个人赛。
每参赛代表队选派4位选手,各参赛队总人数不得超过8人(包括领队1~2名、选手4名、指导教师1~2名)。
2.参赛选手为高职高专院校经批准正式录取的护理/助产专业在校学生(不包括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学生),性别、不限。
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3.领队按竞赛执委会要求准时参加领队会议,并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4.竞赛期间严格遵守竞赛规则,有意见由领队在竞赛当天向竞赛执委会仲裁委员会反映。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5.参赛队所有人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私自公开。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选手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竞赛证件、穿好竞赛服装等。
2.指导教师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要教育选手树立良好的赛风,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3.妥善管理本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遵守并贯彻执行竞赛执委会的各项规定。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在竞赛前一天由竞赛执委会统一组织到竞赛场地了解竞赛用物、赛室及有关竞赛注意事项。
2.参赛选手必须穿统一服装,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选手证,提前30分钟进入候赛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抽取参赛号码。
每场竞赛前,必须首先抽取参赛号码。
3.参赛选手竞赛之前,不得离开候赛室。
若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开时,需征得工作人员同意才能离开,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4.参赛选手竞赛时只能佩戴参赛号码进行报告,不得报告具体学校名称和本人姓名,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依据竞赛执委会指定路线进入和离开赛场。
6.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通讯工具和用品进入赛场。
7.裁判发出竞赛开始信号后,选手才能操作。
竞赛时选手必须遵守操作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竞赛中途不得离开赛场。
8.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选手需举手报告,由裁判记录并现场处理。
9.参赛选手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赛场作弊或违反赛场纪律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算。
10.参赛选手结束竞赛,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赛场,并不得再次进入赛场。
选手不得将竞赛所提供的竞赛用品带离场外。
四、赛场须知
(一)赛场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进入工作岗位。
(二)各赛场除大赛组委会成员、执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大赛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三)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四)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以及随行人员谢绝进入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