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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进行改造实施方案

危房进行改造实施方案

危房进行改造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晋政xx25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运政发xx3号)和《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

效推进,按期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危房改造任务120户,全力以赴推进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平安保障工程,用2—3年时间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标。

二、根本原那么

(一)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

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划。

(二)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

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

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三)先易后难,满足平安居住。

根据经济平安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做到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平安适用的居住需求。

(四)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

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五)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

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集中连片。

坚持遥远山区向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中,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惠民政策,把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与移民搬迁充分结合起来,集中连片进行,便于。

三、方法措施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危房改造对象标准。

危房改造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以下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建造、不能保障平安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户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1)经县级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中的住房困难

户;

(2)经县级门确认的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3)经县级门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次解决范围。

2、危房改造对象认定。

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以下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危房改造户,由县门审查认定。

(3)农村低保边缘户和因灾因病返贫的危房改造户,由县门会同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已经或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时,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存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了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

没有解决的,可在今年农村危房改造户安排解决,但不要重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二)危房改造方式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法,多方面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的方法,多方式多手段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修与住房自行修缮相结合的方法,多途径多放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危房改造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治、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置换或其他方式,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1、新建住房。

对没有住房或现有住房已不能居住的,

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用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

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用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

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

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时,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

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建筑面积。

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25—45平方米之间。

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

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

2、质量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改变房屋院落面貌,消除房屋平安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平安、实用、经济”。

具体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平安适用。

(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平安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置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平安适用。

(四)补助标准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县政府根据实际,按照新建、改造、修缮、置换、租赁等情况和人口多少,面积大小的不同,具体测算确定。

(五)工作程序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个人申请。

符合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

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

村民委员会对手到的申请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

见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

镇政府对村民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进行审查。

采取入户调整,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符合条件的,报县建设、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

县门会同门对乡(镇、区)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

门主要对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进行复核,门主要对危房改造户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优惠政策。

并按年提出分批危房改造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县人民政府上报申请补助。

5、组织实施。

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

四、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何拥军为组长、副镇长程榜林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城建办、国土所、民政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等相关事宜。

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并确定1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120户任务,具体到各村是:

张店17户,古城12户,令桥6户,农场4户,前滩4户,后滩5户,侯王13户,安沟12户,枣园10户,横涧8户,张郭3户,风口4户,凹里1户,陈张12户,西牛9户。

各村要明确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进落实。

镇直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民政办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配合成绩办搞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国土所负责解决必要的农村危房改造宅基地用地方案指标,镇政府将定期对各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完善工作机制

危房改造工作要建立“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目标责任,及时反应工作信息,定期督查危改工作,年终目标任务”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和建立长效的、动态的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和透明管理拨付制度。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xx危房改造实施方案xx-01-0917:

51|#2楼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乡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强农村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平安、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切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公开公正。

实行“五公开”,即:

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

(二)坚持群众自愿。

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

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根底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平安的房屋。

三、目标任务

xx年,我乡方案完成310户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并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农村住房平安保障制度,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平安问题。

四、改造方式与实施步骤

(一)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撤除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

改造后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1、原址重建。

房屋重建原那么上以农户原址自建为主要方式,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村委会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相对集中重建。

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比照拟集中的危房采取相对集中改造方式,统一建筑风格,同时发动群众进行环境治理,提高危房改造水平。

3、结合村庄整治实施危房改造。

有条件的村,可采取结合村庄整治的方式实施危房改造,如大管村夏前庄、高庄。

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4、修缮加固。

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危房改造。

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有困难的,村委会要主动给予帮助。

(二)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3月20日前)。

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各村危房改造任务数。

2、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5月20日前)。

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等材料。

村评议。

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

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并将危房改造前照片一并上报乡危房改造办公室。

乡审核。

乡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入户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填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表》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

县审批。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我乡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抽查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

签订协议。

各村委会要与已批准的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建房面积、工期要求等。

3、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8月31日)。

各村委会要迅速组织危房改造户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4、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并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乡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

10月底,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委会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根据省《关于xx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有关问题》(财预xx149号)精神,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4万元。

xx年省及省级以上综合补助资金为每户0.9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缺乏局部由县财政负责落实。

(三)资金管理

xx年农村危房改造省及省以上综合补助资金,将根据各村委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方案、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等因素进行分配。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4

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在资金发放过程中,要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力度,乡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乡长王伟任组长,分管人大主席郑殿付任副组长,民政办、党政办、土地所、财政所、大管村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负责全乡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试点村、庄,并落实到贫困农户。

(二)完善档案管理。

建立和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标准有关信息管理。

农户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

档案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活动。

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气氛。

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阔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xx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xx-01-0917:

30|#3楼

一、改造补助范围及对象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以下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2、居住在D级(整栋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

重建房屋原那么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各村要制定危房改造绝申请审批具体方法,其中应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等主要内容和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

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3)收入证明。

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危房证明。

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

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

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比照,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

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

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开工前后需要考前须知

1、开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开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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